民营企业家的三种尴尬宿命

中青报5月13日报道了山西大同一起冤案,一位民营企业家被公安局经侦支队长勒索不成,被捏造罪名羁押,在法院宣判无罪的情况下,连续被羁押941天,将近三年。所拥有的2000多万资产,也被非法贱卖。而这位冤案的制造者,却凭借这个案件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高升局长。如果不是后来因为矿难的瞒报事件而被双规,这起冤案不知道会沉冤到什么时候。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位企业家不答应勒索,仅仅是因为他拿不出人家要的那么多钱(200万)。

这个事件,绝非孤例,实际上反映了民营企业家生存状态之一种:待宰和被宰的羔羊。我熟悉的几位曾经做得风生水起的民营企业家,最近都表示要移民。原因是他们现在被人盯上了,留下来不走,或者被国企鲸吞,或者被有权势背景的企业吃掉,或者一点点被权力部门蚕食。在一些较为发达地区的农村,农民除了计划生育罚款,已经较少被基层政府骚扰了,但那些中小企业家可在大触霉头,相比起一般农民,他们是大鱼,吃一条可以管好些年,所以,政府的管卡拿要,无日或无。

当然,民营企业并不只有这一种命运,有的时候,他们还很受优待。除了极个别内地落后地区,对于民营企业,采取猪还没养肥就杀掉的蠢办法之外,在GDP和政府公司化的导向下,一般来说,招商引资都是各个地方的首要任务。为了把资金引进来,地方政府可以做出各种各样的优惠姿态,甚至不惜违反国家的法令。土地可以白给,税收可以减免,污染可以不问,只要你来投资。在这样的优惠下,民营企业肯定是很得意的,它们跟其他进入的资本一样,占尽了地方的便宜,这个便宜甚至要当地的百姓,付出环境恶化的代价。有的地方,竟然出现了很多癌症村。

然而,民营企业家与地方政府的蜜月,不见得能够长久维持。一旦这个地方发展起来了,特别是某项产业,当地有权势者及其家人亲戚也在做这一行的时候,鲸吞就开始出现了。企业家在发展的时候,得到的优惠是不合法的,因此他们在被鲸吞之际,所遭遇的非法待遇,也一样投诉无门。即使不遭遇鲸吞,也会遭到权力部门和个人无休止的勒索,一点一点把你逼向绝境。只要没有山穷水尽,企业家总会想办法熬过去,这些权力部门和个人也看准了这一点,反正你有产业,你拖家带口,我勒你的脖子,只要不一下子勒死,你大抵不敢反抗。实在没办法了,就慢慢抽出资金,及时逃走,找另外一些尚未开发的地区,还在给优惠的地区发展。如果逃不走,就可能像大同这位仁兄一样,家破人亡。

民营企业家还有第三种命运。他们中的有些人本身就是有背景的,或者在经营过程中,跟一些中央和地方的官员,结下了良好的关系。这种状况,小的有地头蛇式的企业,完全是草根,但由于在当地起家,跟地方官员和势力,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地位也相当稳固。大的则入籍海外,成为外籍华人或者港澳人士,他们的投资,就成了三资企业,享有特别的优惠不说,还因国家担心国际声誉的缘故,受到特别的保护。但是,一旦这些人的靠山倒了,关系变了,也会遭遇麻烦,有时甚至是很大的麻烦。有的即使做得很大,也一样会被更大的黑恶势力看上,招致鲸吞,比如前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嘉利来大坑事件就是如此。去年,一直跟当地有着良好关系的电动自行车企业,也因国企看上了这个产业,利用关系在制定国家标准之时,加以全面封杀。

如果不能尽快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话,那么法制的环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民营企业的这三种中国式遭遇,无一不是非法制环境的产物。在人治的条件下,官可以给你超常的优惠,也可以养肥了就杀。即使有靠山也靠不住,因为靠山也不知什么时候就倒了。在这个过程中,民营企业家由于跟官方过于密切的结合,实际上坠入最为人诟病的官商勾结泥淖,惹了一身污秽,自己的名声还臭了。日后遭受冤屈,即使媒体曝光了,民众的反响也不会很大。使得权势者杀肥,更加肆无忌惮。不消说,再这样下去,中国的民营经济,注定是死路一条。在整体上司法失效的环境里,民营企业即使还能生存,也相继变质,走到国计民生的反面。不是投机,热炒某一行业,然后把这个行业毁掉,就是竞相投资那些短平快的高污染行业,以期求得快速的回报,然后早点脱身,移民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