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府兵制及其畸变

府兵之名始见于西魏,但西魏的府兵还是带军籍的私兵,士兵要随将领之姓,是将领的私属。北周时,开始吸收均田制的农民当兵,府兵开始向国家化方向发展。隋朝建立,推行军队国家化自然是制度建设的主攻方向,所以,府兵制彻底与均田制相结合。凡是军士,都可以分到一份田地,军人不再有特殊军籍,完全归属乡村的坊里管理,虽然军府还在,但已经成为分得土地的军士(实际上是农民)平时训练和服役的管理机构,从此形成了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军事制度。

唐代进一步完善了府兵制,设置诸道折冲府,管辖府兵。折冲府分上、中、下三等,各设专职军官若干、军曹若干,负责平时的训练,每年上级机关点校检阅一次。上府辖府兵1200人,中府1000人,下府800人。平时就编成军队组织,十人为火,火有火长;五火为队,队有队长;两队为旅,旅有旅帅;三旅为团,团有校尉。自队长以上,皆有官阶。士兵训练和入伍(上番)时,按编制行动,由折冲府的军官率领。府兵21岁服役,60岁退役,在这期间都要为朝廷当兵服役。府兵除了平时集中训练以外,主要任务就是到京师和边境服役,又叫“上番”。按服役地点的远近,决定服役的方式,如果500里内,则一个府分成五组轮流服役;如果1000里,则分成七组轮流,余类推,每年服役1个月。如果恰好赶上战争,那么就得延长,以后来的服役量折补。府兵上番,须自备武器装备和粮食,只有超过规定上番时间的时候,才由国家提供粮食。府兵每3年选1次,挑选的时候既要考虑家产,又要考虑被挑民户的男丁多寡,一般是考虑多财和多丁的。

府兵是唐朝初年的基本军事力量。按道理,府兵的选点应该按人口的分布平均分布,但实际情况却是,军府大部分集中在关中地区,也就是说,关中地区的人,构成了唐朝初年军队的大半。“(唐)太宗列置府兵,分隶禁卫,大凡诸府八百余所,而在关中者殆五百焉,举天下不敌关中,则居重驭轻之意明矣。”(《资治通鉴》卷228《唐纪44》)实际上,不仅府兵大部分是关中人,军队的将领也大部分是关中人。泛而言之,唐朝立国,实行所谓“关中本位”,从皇帝到勋臣基本上都出身关中。可以说,关中人是那个时代的统治人群。当然,我们不排除这里有关中人膂力强劲、高大威猛的因素。因为那是一个胡汉杂处、人口素质因游牧民族混杂而得到极大提高的地区,所以多出一点军人,自然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比例如此不均衡,恐怕就是统治的地缘因素了。事实上,也许只有关中来的军队,皇帝才能放心得下。

应该说,府兵制在唐初,还是比较有效的。在对付突厥的战争中,府兵发挥了很强大的战斗力。这是因为唐初的府兵,大部分是久经沙场的老兵。这些老兵在分给土地之初,既保有原来的战斗力和作战经验,同时又为分得土地感到鼓舞,所以制度才有如此的效能。从本质上讲,一个农业民族,想要使居民既做战士又做生产者,其实是有些难度的。即使勉强实行,效果肯定不如游牧民族那么好。在冷兵器时代,对于游牧或者游猎民族来说,马上的骑射功夫,平时和战时没什么两样,平时的生活游动性就很大,战争所需要的背井离乡、长期流动,对于他们来说是日常生活中平常的事。所以,游牧和游猎民族,一旦出现杰出的领袖,往往会以他们平时的生活组织为基础,建立牧兵合一的军事组织。这在对付汉民族的战争中,多半会比较有效。但是,作为农业民族的汉族,模仿这种制度对付游牧民族时,却常常力不从心。道理很简单,农业生产与打仗之间,相似之处太少,而且,农业生产所要求的不误农时,大量的劳动力投入,都与战争的要求背道而驰。背井离乡对于农民来说,是一种巨大的痛苦,完全不可能像游牧民族那样,将家庭驮在马背上,什么地方可以生活,就在那里安家。因此,我们可以说,唐初府兵的成功只是一个例外。

另外,军府过分集中于关中,使得关中人当兵成了一种职业,结果造成了两极分化。一方面,一般老百姓被频繁征发,“况复秦兵耐苦战,被驱不异犬与鸡。”(杜甫:《兵车行》)关中农田荒废,生产下降。本来富庶的八百里秦川很快就凋敝下来,地处关中的长安越来越依靠南方漕米的供应,由于运输不便,中央政府不得不多次到洛阳“就食”,关中的农民日益贫困化,大量农户濒于破产。另一方面,出身勋贵之家的府兵,由于往往派去做皇宫的守卫和皇帝的侍卫,很快就会升为军官,成为一般府兵的管理者。这些纨绔子弟,没有经历过战争,又只知道作威作福,使得府兵日子更加不好过。所以,富者雇人代替,而穷者难以应付,自备军械和口粮,也成为府兵日益难以承受的负担。上番的日子也越发难过,结果是大批关中农民逃亡,府兵越点越少,从三年点一次,到六年一次。到了开元年间,朝廷干脆停止了府兵的上番,府兵制名存实亡。

府兵停止上番之后,取而代之的是募兵制。

首先出现的是团结兵。团结兵是地方政府招募的军队,从武则天时代已经开始广泛出现,主要用于防范和镇压边境和西南少数民族。无论何人,只要骁勇都可以当兵。被招募以后,免去一切徭役和赋税,平时在家练习武艺,按时集中阅试,有事时则出征。其次是骑。系开元年间,由宰相张说的提议开始征召的。骑和团结兵一样,只要身体条件合乎标准,所有人都在被招募的行列。被选中以后,免除徭役和赋税,需要时则集中起来出征。团结兵和骑,跟府兵不同的是,不再严格隶属军府,出征也不用自备资粮,而且国家还发给一定数目的补贴。

如果说,团结兵和骑还不属于完全的职业雇佣兵,他们平时还属于老百姓,生活来源主要还是依靠平时所从事的行业,当兵的收入只占一部分的话,那么边防上的官健,则是一种以当兵为职业的雇佣兵。由于府兵逐渐无力自备资粮,于是在担任守边任务时,边境军镇开始用发补贴的办法,给予上番的府兵资助。这个制度逐渐发展到招募乐意长期在边防驻守的男丁(实际上是流民和半流民。后期则大量招募少数民族),由军镇发给衣食和金钱,形成了边境上的常备军,人称官健,属于完全意义上的职业雇佣兵。

在募兵制的发展过程中,团结兵和骑属于不完全的雇佣兵,而且多处在内地,时间一长,尤其是西南少数民族逐渐无事以后,也渐渐开始流于形式,武备废弛。但官健作为边境上的常备职业军人,由于不断地有战事(有唐一代,边帅生事,对外取攻击策略是一大特色),因而得到锻炼,本来职业军人的军事素质就要优于半职业兵,这样一来就更加精锐。而且唐朝盛时,皇帝经常对外扩张,结果是促使边境的军队不断扩展,边兵不但强,而且人数也不断增加。而内地,包括京师则武备废弛,府兵、团结兵和骑都走向了没落,百无一用。更重要的是,唐朝由于皇族的少数民族血统,所以根本不在乎用少数民族将领统兵——这个在其他朝代看来需要顾忌的问题。所以,长期以来,对王朝缺乏文化依附的少数民族出身的将领,随着军功的增加而官越做越大,在实行诸道节度使制度之后,许多边帅担任权力很大的节度使,造成了军事上内轻外重的危险局面。某些少数民族将领,刻意招募善战的少数民族为兵,形成自己的私人部队。如安禄山就招募几千少数民族壮士,组成自己的亲卫部队“曳落河”。最后,在外表上看起来唐朝的最强盛时期,开元天宝年间,爆发了“安史之乱”,蓄谋已久的胡人边帅终于发动了对朝廷的叛乱。当朝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容易将叛乱讨平时,已经元气大伤,而就此形成的边地藩镇割据也愈演愈烈、此起彼伏,最后,唐朝还是完结在军阀割据和农民起义的双重打击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