腌菜何以成“王”

大家不会对海因茨(Henry J Heinz)这个人感到陌生吧?因为我们至今还在享用着他的创造。比如,你肯定吃过番茄酱吧?吃过汉堡包、炸薯条吧?

海因茨生于1844年,在美国历史上被称为“腌菜之王”。他是世界上最大的食品加工企业的创始人,他的腌黄瓜、番茄酱及冷冻马铃薯,至今外销量仍居全美国第一位,100多年来独步全球,并带动了汉堡与薯条业的兴起。

他成功的哲学是:“忍耐着结实”。

最近读到张文亮的《东山再起》一文,别有意味地探讨和剖析了什么是海因茨式的“忍耐”,以及这种忍耐力的来源——在欧洲莱茵河畔,有一块物产丰富的土地,名为“巴伐利亚”,出产着德国最好的蔬菜与葡萄。当地人也个个是天生的好农夫。19世纪初期,莱茵河畔烽烟四起,巴伐利亚人只好离开家园,带着家乡的种子四处流浪。其中一批远涉重洋,落户于美国匹兹堡东部的一个小镇上,开始拓荒种地,繁衍后代。海因茨就出生在这里。

为了鼓励种菜,特别是吸引年轻人安于开荒种地,小镇上的一位种菜富农库克,每年都要举办一次马铃薯大赛,当地18岁以下的年轻人,可以挑一颗亲手所种的马铃薯参赛。1851年的马铃薯大赛上有一个最惹人注目的参赛者,数他个子最小,因为他只有7岁,当他掏出了自己种的那颗巨无霸马铃薯,却让众人大大地吃了一惊!他就是海因茨,当时获得了第二名,领到奖金6毛2分钱。就是这不足1元钱的奖金,却让海因茨认为是自己一生中得到的“最难忘的大奖”!

是那次得奖为他的一生开启了一道门。他为了种出更好的马铃薯,就需向别人请教有关土壤、水分、施肥、除害及种植季节等等诸多方面的知识。种植马铃薯是一件非常辛苦的劳动,能用自己的辛勤汗水换来成果,让他从小就体验到:“劳作是一种神圣的工作”。

海因茨从8岁开始,就提着个小篮子到餐厅兜售马铃薯,而且不停地琢磨怎样才能卖得更多。

到10岁时篮子换成一辆独轮车。

12岁时改用马车……

他渐渐形成了自己的生意原则:“卖出去的东西都要是品质最好的。”

“一个人只要把平常的事做得比平常的好,就是一种成就。”

于是,海因茨的客户越来越多,而且还有着极好的信誉,连匹兹堡市的一些菜市场都指定要他的马铃薯。他的生意也因此越做越大,开始兼营洋葱、丝瓜、辣椒、菠菜等等。

选择卖菜,绝不是一件轻轻松松就能赚到大钱的行业,每天凌晨两点就要起床,把菜分装好,摆放到车上,四点钟出发到市场上去卖。下午,又要到各农场去挑选品质好的蔬菜……天天、月月、年年地如此往复,一干就是几十年。后来有人想出巨资买下他的公司,劝他说:“你辛苦了大半辈子,理当获得更多的钱,以享受奢侈的生活。”

却遭到了海因茨的拒绝,他说出了一段后来被广为传诵的话:“我不在乎你的钱,只喜欢做生意。因为做生意给我一种责任感,赚更多的钱却无关乎责任感,对我是没有意义的事。做生意的责任是卖给顾客最好的产品,我的原则是有品质的生意,比更大的生意重要。我是为好品质工作,不是为钱工作。如果产品拥有好品质,好的顾客就会来,钱自然也会跟着来。”

后来的一系列事情的发生,仿佛就是为了印证他的信条。海因茨在卖菜的时候注意到,家庭主妇在处理洋葱时,常会被辣得流眼泪,淌鼻涕,不停地吸气哈气。他就想怎样能帮助她们,减轻她们的负担……便决定先把洋葱去皮、煮熟、包装后再卖——就这样他跨进了食品加工业。

没想到这个古老的冷门行业,正要进入新时代的转折点,他碰对机会了,订单如雪片般飞来。

紧跟着他又推出了芹菜酱和腌小黄瓜。

对他视为生命的经营品质的真正考验,是在1875年8月。他的“海因茨——诺伯尔”公司为了能优先收购到高品质的农产品,曾提前与芝加哥、圣路易以及伊利诺伊州的农民签约,丝瓜一篓60分,菠菜一吨10元……没想到那一年农产品大丰收,市场上菜价大跌,但合约已签,海因茨坚持按合约价进货。光是丝瓜一天就要进2万篓,其他菜更不用讲了,菜多得不得不倒入大海。但公司仍在赔本收购,碰巧又赶上那一年美国经济萧条,一家家的银行倒闭,一家家的企业破产……在这股大潮的冲击下,海因茨的公司也破产了。但他不肯以破产为由不履行合同,让农夫们吃亏。他便四处借贷,拍卖自己的住房、厂房、设备……倾家**产也要坚守信用。海因茨从一个富翁变成背着一身债务的穷人,但他仍然坚持自己的信仰:“一个诚实的人不会在商场上倒下。”

海因茨的夫人从娘家借来一点钱,第二年春天,他的腌黄瓜又开张了。他没有能力一下子再跨进其他行业,就守住一瓶瓶的腌黄瓜。匹兹堡周围几百公里,远至纽约、印第安纳、伊利诺伊、密歇根的农民,听到海因茨的公司又开张的消息都非常高兴,纷纷表示只要海因茨想要买的东西,他们就把品质最好的农产品都留给他,别的公司出再高的价也不行。因为海因茨在最难的时候信守诺言,他不只是一个生意人,还是农民最忠实的朋友!

海因茨以巴伐利亚的配制手法,用番茄的甜去配腌渍瓜的咸与酸,就成了红红的番茄酱。他自己先尝,觉得好吃再让家人尝,然后给马路上的行人尝,都说好吃,才正式推出“海因茨番茄酱”。产品一上市,订单就如潮水般地涌来。

海因茨没有被成功冲昏了头,仍然坚持“忍耐着结实”的经营手法,要求番茄酱由采收、搬运、制造、酸咸甜度、包装、储存以及运输等各各环节,都必须保持最高的品质。他鼓励员工发现问题,凡能指出问题的人可获得150元的奖励——在当时,这可是一笔大钱!

而后又是“鲔鱼罐头”……海因茨渐渐成了真正的巨人。

当时,美国市场上的规矩是“货物售出,概不退换”。海因茨却提出:“售出货品,保证退换。”只要顾客不满意不仅随时可以退换,甚至在吃了一大部分之后不满意,照样可以拿回来退。他认为商业应该是一种互惠的行为,因此保护顾客是卖方的责任。就像农民必须要保护土地的利益一样。他还主张把食品的成分标示在包装瓶罐的表面,政府有权抽查食品成分是否符合标示……自己率先做起来。

海因茨的这些主张和做法遭到了其他大公司的强烈反对!

也恰恰正是这一场争论,改变了美国的市场生态!为此1906年,美国出台了《食物、药品与肉类的检验法》。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案!

好啦,我终于不厌其烦地重复完了海因茨的故事。我之所以愿意重复这个故事,是因为它能再一次地感动我。第一,海因茨重视品质胜于重视成功。正因为他“忍耐着”,所以他“结实”。始终保持高品质,他的公司就强大,生命力久远,历经100多年,仍常胜不衰。对比海因茨,现在的商人似乎更注重机遇。不要说有了赚大钱的机会,就是为赚点小钱都会轻而易举地放弃对品质的追求。极少还有人愿意为保持品质而放弃成功。“忍耐”就更谈不上了,人们都恨不得能一夜暴富。至于这些人的事业“结实”不“结实”,那就不得而知了。

海因茨第二个让我感动的地方是启发立法。他的做法好就用法律加以保护和推广,还得说美国的法律也真跟得上。现代商业也并非没有好的经验,法律却不能及时地加以规范和肯定,让好的品质固定下来。

当今世界有一个不争的事实,经济的发达程度,决定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品质。而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的品质,又取决于制度的品质,制度的品质要靠法律的品质保证。在好的制度和法律的规范和保护下,经济的品质和民众的素质才能够考量。

我们不妨听听西方人是怎样寻找自己成功的原因的。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和罗伯特·托马斯在《西方世界兴起》一书里有个著名的观点:投资和创新并不是经济增长的充分条件,更为重要的因素是制度变迁。制度安排适合于有效的企业组织的成长。而“有效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的经济组织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

所以,世界首富比尔·盖茨,以及他创办的在“世界声望最佳公司”排行榜上占据第二位的微软公司,被认为是触犯了美国的反托拉斯法,束缚了技术创新,限制了竞争,对消费者不利,就被美国司法部和另外十几家公司告上了法庭,最后竟然输掉了官司。我忽发奇想,向一些我认识的企业家、公务员、老师、工人和各种各样的文化人,提出一个问题:如果比尔·盖茨和微软公司在中国,这场官司还会输吗?

得到的答案是:不会。

为什么呢?理由大致如下:盖茨和微软是美国的骄傲,是美国现代文化标志之一,在中国是不大可能给自己引以为骄傲的人和事抹灰的,这叫“投鼠忌器”,保护英雄的美好形象。在美国,无论什么样的英雄,于了违法的事就不再是英雄了。他们常把比尔·盖茨和比尔·克林顿相提并论,这两个人都在各自的领域里有着无可比拟的地位:克林顿两度当选,是美国跨世纪的总统。盖茨富可敌国,控制着全世界近90%的个人电脑市场,是电脑界的总统!同时,盖茨又是克林顿的朋友,经常被总统邀请参加一些令人艳羡的聚会……这叫“通天”,有钱有势到如此地步,在经济不够发达的国家就容易视为法律够不着了,他想办什么事根本就用不着打官司。敢跟这种人打官司的也不多,纵有不怕死的想打官司,也没有人敢受理!

中间,微软公司曾提出一份和解建议,也没有被采纳。纵使让微软股票和纳斯达克技术股创下最大跌幅记录,并同时带动工业股大幅下滑,也在所不惜!海因茨当年是少数,就因为他做得对,国家立法保护和鼓励他。如今盖茨是巨人,犯了法国家就要制裁他!

别说是比尔·盖茨,就是比尔·克林顿又怎样?出了性丑闻还不是照样要上法庭!按理说这是天大的坏事,丑死啦,脏死啦!一旦法庭宣布他没有犯法,他就仍是总统,在美国的民意调查中,其支持率始终居高不下。他像个没事人似的,该说说道道的时候决不磕磕巴巴,该出头露脸的时候决不羞羞答答。在这个贱骨头般的世界上,谁还敢老拿克林顿的性丑闻取笑或拒绝他。美国还是美国,美国的总统还是美国的总统。为什么?

一方面是总统丢了面子,另一方面法律又维护了美国的面子。连总统的裤裆失火,法律都不放过,这到底是坏事还是好事?谁还能再轻视这样的国家,再抓住这件事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