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先生的幸福生活

我是阿Q,天上突然掉下了一个大馅饼恰好落在我的篮子里,我凭借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一文一举成名。我不仅在中华大地家喻户晓,而且在国外知名度很高,倍受人们的关注,据说有一名蓝眼睛大鼻子的外国学者认为,我的名字中用了一个中文“阿”,用了一个英文字Q,说明我不仅属于中国,而且属于世界。此说法是真是假有人正在考证。

我的老家未庄乡政府认为阿Q一词对于未庄太重要了。想一想,天底下像未庄一样的乡村成千上万,要想出名谈何容易。如今未庄名闻海内外,还不是因为有了我。于是,未庄乡政府召开了关于未庄更名的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改未庄为阿Q庄的决定》,会议达到共识:乡政府更名是关系到本乡兴旺发达的一件大事,是本乡的一次新生,一次脱胎换骨。

此后,阿Q乡政府做出了《开发阿Q文化资源,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决定》,提出了“阿Q搭台、经济唱戏”的口号。电视上打出了“想发财找阿Q”的广告词。我在电视中嘻皮笑脸地对着观众表演着:“拉着我的手、永远是朋友”。而我那长在头上的癞头疮经美容师化装已不见踪影。乡政府还聘请我担任阿Q乡名誉乡长。

赵太爷更是忙得不可开交。经过一年多时间查考,查实我系赵家正宗传人,论辈份,我与赵太爷的爷爷是同辈,于是赵太爷便毕恭毕敬地称我为Q爷,赵府的红白喜事、送宾会友、举行娱乐活动等都请我到场并坐第一把交椅,届时,我总是先说出那有名的口头禅:“妈妈的”,然后再天南海北地发一些议论,每次都博得阵阵掌声。我感到自豪极了,幸福极了,荣耀极了。兴致来时,还唱上一段:“手持钢鞭将你打……”

有人对我提建议,说你已经是世界名人了,当明星走穴最合适,这样保证能赚大钱。我采纳了这个建议。于是我学了几首流行歌曲,便以歌星身份走进了演艺圈。并聘请了经纪人、律师、创作员、保镖等一班人马,我的出场费为50万元人民币,其内容是唱两首歌。如果有时间再表演其它节目,如拧小尼姑的脸,跪在吴妈面前祈求困觉,咬虱子,与小D“龙虎斗”,在状子上画圆圈等,每个节目另加10万元。由于我知名度极高,是世界名人,一时间,人们争相目睹我的尊容,因而请我出场表演的人踏破门槛,源源不断,我自然财运亨通,财源滚滚,不消几年,我便成了大富翁。

小D和王胡办了一家公司。这天,小D和王胡找到我,请求我当公司名誉董事长,并将公司名称定为阿Q公司,赢利与我五五分成。我想当初与小D打架吃了亏,咬虱子的功夫又不及王胡,心里这口气一直憋着,现在,得到了报复的机会。我说,你们两位必须向我叫爹,我方可考虑。没想到,小D和王胡异口同声的说,阿Q你若答应我们的要求,别说叫爹,叫祖宗都行呀。“妈妈的”,我无可奈何地骂了一句,只好答应了小D、王胡的要求。不久,阿Q公司便在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开业了。

阿Q公司的经营口号是:顾客是上帝的爸爸。经营原则是:宁可天下人负我,我不负天下人。阿Q公司的企业精神定为精神胜利法,为了不使精神胜利法为他人窃取和使用,阿Q公司申请了精神胜利法专利,不经阿Q公司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使用精神胜利法,否则属于侵权行为。

有家出版社找到我协商出书事宜。我说自己才疏学浅,不会写书。出版社说可以找人代写,只要我把自己的爱情故事讲一讲即可,剩下的工作有人包了。于是我依计行事。不久,《阿Q和吴妈的爱情故事》,《阿Q与小尼姑的恋情》,《阿Q眼中的邹七嫂之女》,《阿Q与假洋鬼子的老婆》,《阿Q遭遇赵司晨的妹子》等书籍隆重推出,立即成了畅销书,很快被抢购一空,于是出版商赶紧再版。阿Q系列书籍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反响,不久,阿Q系列丛书中涉及的人物:吴妈、小尼姑、邹七嫂的女儿、假洋鬼子的老婆、赵司晨的妹子纷纷来电来函向我提出质疑,说书中某些情节与事实不符,损害了他们的名誉权,要求我公开赔理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费若干,否则与我对簿公堂。

于是媒体一阵爆炒,弄得沸沸扬扬。正当我一筹莫展之际,书市又冒出了一系列与我有关的书籍,这些书是:《我与阿Q恋爱真相》,作者吴妈;《阿Q是怎样拧我脸蛋的》,作者小尼姑;《我心中的阿Q》,作者,邹七嫂之女;《第三者阿Q》,作者,假洋鬼子的老婆;《我所追求的阿Q》,作者,赵司晨的妹妹。我见到这里书,转忧为喜,心里说,我胡说,她们也瞎说。我也要告他们。

不久,我住过的土谷祠改名为阿Q故居,小尼姑住的静修庵改为尼姑院,两地均被修葺一新,并在周围建起了围墙,作为文化遗产,供人们参观。一时观者如云,生意火爆,财源滚滚。此后又在阿Q故居附近召开了阿Q有关物品拍卖会,其中有打过我的哭丧棒,我的烟管、我的夹袄、我的辫子,我画圆圈的状子等,众人争相竞买,不一会儿,拍买品以天价售出。自然,我从中分到很多的钱。我的钱越来越多,名气越来越大,我过上了的优裕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