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弱势群体

《北京青年报》曾刊载一条题为“卖血村见闻”的新闻,读起了委实令人心酸不已。

位于甘肃、青海交界处天祝县东坪乡和青海省乐都县、民和县的芦花乡、马营乡、马厂乡、北山乡的农民中,除了少数家庭里在外有工作的人不卖血和因身体原因被血站拒之门外的农民外,绝大多数家庭都有常年卖血的人员。卖血所得收入是这些农民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在这个地方,夫妻二人卖血,一家五口、四口卖血是很普通的事。芦花湾乡湾子村40多户300多口人,有35户家庭在卖血。现年61岁的李某是卖血行列中年龄最大的一个。前不久,他最后一次去血桨站卖血时,工作人员告诉他已超过了供血年龄时,他说:“我终于退休了!现在我的大儿媳接我的班,开始卖血。”老人说:“这30多年卖出的血液足足有两大水缸。”他们为什么卖血呢?当然是穷。有的农民供儿子上大学,学杂费全靠卖血。

对于弱势群体,我们都知道大概是谁,也知道一些数字。比如,中国有9亿农民,其中处于欠发达地区的农民由于收入水平低就成了弱势群体。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超过2000万,有学者估计加入世贸后职工失业率将达到20%左右,远远超过失业率5%这个警戒线。还有许多收入低的退休职工。我觉得,中国的弱势群体的人数是不应低估的。对于农民来讲,真正富裕起来的是少数。绝大部分只是刚解决温饱或温饱尚未解决,消费上不去,有些家庭孩子上学都成了难题,生产投资能力更无法谈起。作家何申在他的《乡村思考》中写道:“我这些年经常到乡下转转。乡村里还有许多盼望富裕的农民,这些人大部分居住在山区或交通不便、生存环境比较差的地方,他们缺少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于是,除了老人和妇女在家种田,男人和稍大的孩子外出打工,便成了大家要走的路。这些人不富裕,最怕增加农民负担,最怕孩子学费上涨。必须承认,这些人在农民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作家说的是社会实情。而下岗职工中真正发家致富的只是少数,大多数只是疲于奔命。我家邻居有几家双职工都下岗的家庭,上街买菜几乎千篇一律带回的是大葱、土豆、白菜,从不给孩子买水果、小食品之类,日子过得艰难可想而知了。

弱势群体的难处不仅仅是经济困难,问题更为严重的是社会地位下降,维权困难。他们在民主权利、人格尊严、劳动纠纷调节、就业、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都处于不利地位,如农民进城受到歧视和刁难,被称为二等公民,有些农民由于急着用钱只得降价出售农副产品。下岗职工在求职中,往往被迫签订不合理的内容,工资被压得很低,劳动条件恶劣,工作中的劳动保护不落实,人格尊严常常受到侵犯等。而在弱势群体中,遇有经济和民事纠纷,由于弱势群体经济困难及法律知识、相关信息的缺乏而难以维护自己的权力,他们常常受到社会上一些“强势群体”的欺负和侵害,他们生存得十分被动和无奈。

社会弱势群体的形成、存在当然有个人因素,如弱势群体文化水平低,技术能力弱等,但最根本的原因是社会因素。在中国广大农村,很多地方交通不便、土地贫瘠、人均占有土地少,长期以来,他们为“剪刀差”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但如今仍要负担许许多多的税费,他们占有极少的社会资源,靠天吃饭,外出打工常受到不公平待遇,以极低的价格向城市出卖劳动力,他们已经常年累月处于高强度劳动状态,但收入却十分微薄。常常是这样:两个农民,一年不停地劳作却供不起一个大学生上学,这不能不让人想到我们这个社会机制的欠缺了。而大量下岗职工的存在,说明我们的社会经济结构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问题,我们的就业门路还不理想,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如果长期以牺牲一部分劳动者的利益去换取和维护另一部分劳动者的利益,那就决非改革的初衷和要求,也就有悖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了。

关怀和帮助弱势群体是社会应有的责任。对于弱势群体的态度是反映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的公民人格是平等的,拥有权利是平等的。保护弱者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是共同富裕目标的内在要求。保护弱者是世界大多数国家遵守的游戏规则,这个规则展示了一个成熟社会的成熟理念,如果对如此庞大的社会弱势群体还无动于衷的话,那么我们常常提及的与时俱进就变成了一句空话。

关怀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就是为了建设一个更安全、更健康的社会。物质决定意识,只有让人保证生活底线才能使其保证其道德底线,当一个人连起码的生活都不能维持的时候,你向他讲道德、讲法律,还有用吗?古语云:“民饥起盗贼。”、“仓廪实而民知礼节”。实际上,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就是最大限度地消除权利分配的不均衡性,使弱势群体安居乐业,无后顾之忧。这无疑是创造一个公平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从这一意义上讲,关怀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