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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腾了一晚,表哥让我回家好好休息一下,没有体力就没有战斗力。可我躺在**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心里总是想着X发的那个帖子,似乎是漏了什么线索,而且是很关键的线索。迷迷糊糊地躺了半宿,终于在天将拂晓时灵光一闪:脑海中跳出个关键人物,猪妞男朋友。

既然X说穿越回去是去告诉此人离那个损友远点,然后可能会因此改变他现在的生活,那么此事就跟他有关,如果真有受害者的话,那一定是猪妞男朋友认识的人,只要确定了范围,事情就好办了。

我兴冲冲地打电话给表哥,结果却被他一顿狠批:“知不知道我熬了个通宵,我刚躺下你就来吵我,不让人活了?”

“表哥对不起,是真有要紧事。”我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虽然表哥看不见,希望他能感觉到我的歉意,把这个想法跟他一说,没想到他却不太赞同。

理由很简单,那就是这事纯粹是我的猜测,至今连一点靠谱的线索都没用,也许X所说的穿越和那个风尘女被杀纯属巧合。那种女人的社交圈很复杂,马珂也说过,她还跟黑社会的人有来往,说不定得罪过什么人,或者欠了谁一大笔钱,没人爆料,个中原因我们就不知道。

可我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这种直觉很难得有,虽然并没真凭实据,但我还是想去查查。表哥一定是被我叨叨怕了,他打着哈欠让我要查就自己去查,不能再浪费警方其他的人力了。

挂断电话,我去洗了个冷水澡,让自己提起精神。坐回电脑前,我开始调查“猪妞男朋友”的IP地址。此IP不在本城,而在临市,相隔一百多公里,走高速的话也得个多小时,加上到地方后还得寻找对方的家,没有两个小时估计见不到对方。

我决定打个电话过去,仔细一想,这电话还是回办公室后打比较合适,不能出示警官证了,至少也有个让人信任的电话号码。

忙完这些,天已经大亮了。平时我每天都这时出门,每次都能正好赶上刘吟开的公车,可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等了好几趟都没见到他。赶时间呢,不能再等了,终于等到第四趟车时我上了车。司机是名络腮胡子的大叔,我问他刘吟怎么没出车,司机说他家里有点事,请了几天事假回去了。

“原来如此,我还担心他是不是病了,天气那么热,他最近瘦了很多,也没听他说起过家人的事,唉......都不知道他女朋友怎么当的,太不会照顾人了。”我一边趁机发表感慨,一边向司机大叔套着话。

“你认识小刘?”大叔很八卦地瞄了我一眼,不动声色地说:“喜欢小刘的女孩子还是很多的,不过他现在还没女朋友。”

“真的?”我心狂喜。

“当然是真的,姑娘们都喜欢他帅,但知道他家里的事后就都知难而退了。”大叔叹了口气,颇为可惜的口吻。

“他家里有什么事?”我被他的话吸引了。

“他爸死得早,他妈是个傻子,每个月光是买成人纸尿裤都得用掉小刘半个月工资,为了多赚钱小六每天得出两班车。傻子妈还什么事情也不会做,只能关在家里。你说,条件好点的姑娘谁能接受这个?”大叔的话说完,我的心也随之低落了。

“没想到他家有这样的难处。”我倒不觉得这样的家庭有多可怕,只是他在我心中的形象更高大了。

“听说他当年还是高考状元,被北京一所很有名的大学录取了,他家条件困难,学校愿意免收他的学费,可不知后来怎么的他还是没去成,我估摸着大概是他舍不下那个要人照顾的傻子妈妈。他是去年才来我们车队的,看他做事拼命的样子我就知道,这几年一定是吃了不少的苦。小伙子人不错啊,就是命太苦。队里的人都说,傻妈妈不死他这辈子也别想娶上媳妇。”大叔的话说得有些过分,但如今这个社会,谁说又不是呢。

“现在像他这样的年轻人不多了,难得啊。”这句话绝对是发自肺腑,自问如果同样的事出在我身上,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刘吟那样。

“姑娘,你倒跟我看过的那些女孩子不一样。小刘是个好小伙,你们踏踏实实地过日子的话,会幸福的。”大叔忽然话锋一转,说到了我头上。

“瞧您,说到哪儿去了,我跟他只算是半个熟人罢了。”我的脸噌地红了,眼看到站了,赶紧下车。

根据IP地址,我查到了猪妞男朋友家用来连接宽带的座机号码。没想到电话那么快就接通了,一个带着浓厚鼻音的男子的声音。听完我的自我介绍,对方半晌没出声,我差点以为他睡着了或者电话断线了。喂了半天,对方才开腔了。还好,他很配合地介绍了自己的情况。

他猪妞男朋友名叫曾诚,今年二十四岁,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原本家境不错,父母都在国外,最近打算也把他弄出去。原本有个从大学时代起就感情很好的女友猪妞,自己也一直做着点生意还炒股,日子过得很不错,如果不是认识了一个叫做孙志海的损友,也许他和猪妞现在都已经结婚了。

孙志海是他大学毕业后在酒吧认识的,此人是个混混,很会来事,一起出去喝酒唱歌他总会表现得很得体,很讲义气的样子。他家里条件不太好,经常哭穷,曾诚最看不得他哭穷,每次都借钱给他。

本以为好兄弟无所谓,没想到这小子人不地道,趁曾诚出国看望父母时,以曾诚出国相亲结婚的谎话连哄带骗地把猪妞变成了自己的女朋友,还卷走了两人名下的所有存款。曾诚回国后找到猪妞把事情摊牌,两人差点喝好,结果孙志海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出自杀大戏,说什么宁可对不起兄弟不能失去猪妞,把猪妞和曾诚全搞定了。曾诚不再过问两人的事,猪妞更是铁了心要嫁给那个混蛋。大受打击下,曾诚无心打理生意,炒股也赔了钱,就在他最困难的时候遇到孙志海,那小子居然冷嘲热讽,还不帮他。

“也许是我上辈子欠那混蛋的,这辈子怎么都玩不过他了。后来我发现他根本就不是那种值得我交往的人,分明是个损友。钱什么的其实我不在乎,我最恨的是他带走了猪妞,毕竟是四年的感情。再过两个月我就要移民了,我每天都在祈祷孙志海会遭遇某种意外而死掉。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贴吧上X的帖子,他说要穿越回两年前,我觉得很有意思,于是就写下了那些话,如果真的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在认识孙志海的第一天就远离他。事情就是这样,如果孙志海死了,我会觉得很开心,他现在跟我住在同一个城市,有兴趣的话,你过来看看吧,我很乐意看到他死的样子。”曾诚最后的话让我感觉到一丝凉意,只有真正对一个人恨之入骨,才会想亲眼看着他死吧。

“你就没想过自己动手杀他?”曾诚无疑是最有杀人动机的人,我不能不怀疑。

“一年前有过那心思,现在想通了。如果猪妞真的对我铁了心,她也不会被人勾走,归根结底还是缘分不够,爱的不够。我也没必要为了一个人渣毁掉自己的未来,如果真是那样,我才真的傻呢。你觉得呢,警察小姐。”曾诚的话说的很实在,我能感觉到他是个豁达的男人。

“方便的话,我现在过去找你,你等我,我们一起去找孙志海。”鬼使神差地,我就是觉得那个姓孙的坏蛋真的会出事。虽然保护坏蛋并不是警察的职责,但警察的职责就是维护社会正常的秩序。如果人人都可以随心所欲的杀人,那社会就乱了,还有,究竟一个人该不该被处死,这个规则也只有法律能决定的。

挂断电话,我跟师姐交代了一下,回家换了身便装,带上警官证就出发了。

赶到临城时,正好曾诚在长途汽车站等我。气宇轩昂,只是眉目间略微有些颓丧之气,站在他的奥迪A6前,活脱脱一位翩翩佳公子,吸引了不少路过的美少女。我难免暗自感叹,这么帅又多金的男人那个猪妞也不要,真是猪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