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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上关于选秀大赛的广告每天轮番轰炸,这次的比赛针对男生。

“你觉得怎样?”杜尚依然摆酷,余光却瞄着我。

我半天没吭声,心里却很矛盾,如果他们真变成明星,很可能离我而去。可万一他们真的红了,我又是他们唯一的也是最要好的朋友,光是独家八卦都会让无数美少女嫉妒得发疯,那是多么满足虚荣心的场面啊。作为早熟品种的我从小学起就努力钻研言情小说,有本书上说,爱情就像手里的沙,越是抓紧失去越多。还有本书上说,给骏马一片辽阔的草原比把它们关在马厩里要稳妥。

“哥,我们去吧,就当出去旅行。”杜文用脚踢着一颗小石子,那颗石头撞在我的脚尖上转了好几个圈,“你也去吧,一起玩玩。”

我听见心跳得像只急于出去晃**的小狗,锋利的小爪子欢快地挠着,赶紧点了点头,就知道他们不会不要我。

正好是高三最后的暑假,我们不用请假。杜家大人也许早就料到兄弟俩会走这条路,很痛快地放了行,我家大人也对结伴而行很放心。

他们是注定要成为明星的那种人,随时随地都在发光。

一切都顺利得出奇,预赛后他们就火了。据不完全统计,当晚有数百万人同时观看了他们的吉他弹唱,大赛委员会的电话几乎被打爆,都是询问他们是否入围复赛,并渴望得到更多关于他们的讯息。电视台很快下了通知,组委会将单独召见。见面会后导演满意地说,小伙子们前途无量。一家著名的娱乐公司打算跟他们签约,而兄弟俩提出的唯一条件就是同时签下我,做私人助理。

“你是我们唯一信任的人。”杜文弯着嘴角看我,那张脸就是“万人迷”的代名词。

“以后要辛苦你了。”杜尚也很难得地微笑着看我,拍拍我的肩膀。

我只觉得天旋地转,幸福得一塌糊涂,他们第一次用这样的微笑看我,对待自己人的那种笑,而且是两个人一起。

为了庆祝,我们三个出去美美地吃了一顿,回去的路上兄弟俩合资买了枚水仙花球送我。由于不应季,花球很贵,据说是稀有的重瓣品种。

那枚花球被我捧在手心看了好久,白色的顶端已经裂开一道长长的口子,嫩绿的小芽冒出了寸许,它们看上去鲜嫩多汁生机勃勃,我鬼使神差地想咬上一口。

我承认我很贪吃,什么都想尝,而且只要一想到吃就会牙痒痒。最终,花球被我啃掉了一块,苦得要命。结果那小小的一口让我痛苦了一整晚,我眼冒金星不停地上厕所,差点把胆汁都给吐出来。

医生很严肃地告诉我水仙全株都有毒,根有毒球有毒叶有毒,连花也有毒。

我很郁闷,它怎么能有毒呢?它可是兄弟俩的心意啊。

后来那球水仙没能开出清香扑鼻的美丽小花,在我咬过它的几天后嫩芽就变了色,症状很快蔓延至整个花球。作为观赏植物,它死得很难看,连根都是黑的,软趴趴的一团,散发着腐败的臭气,像怪兽烂掉的下巴,还生着胡须。

扔掉它的时候我想,不知道花球是死于受伤还是死于中毒,也许对它来说我的牙也是有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