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的误区

企业决策者和情报工作人员应提高保密意识,把保护企业机密信息作为演化改革开放、参与市场竞争、维护国家与企业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并处理好在企业信息保密方面存在的几点误区:

1.现在资源可以“共享”,无须保密

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观点,忽视了问题的关键,科技交流、知识共享,尤其是高科技交流是有条件的。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新知识的生产等是需要大量资源投入的,知识产权需要得到保护。如果得不到必要的保密,就不可能有“专享”可言,也就无须制订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法了。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会把自己的科技机密无条件地送给别国,所以,没有必要的保密也就必然失去“共享”、“交流”的起码资格和自身的优势,失去立足之地。

2.现代科技高度发达,信息无法保密

应该意识到无论多发达的信息技术都不可能轻易获取秘密情报文献资料的核心内容和详尽细节,其核心内容还是要靠人力手段去获取。高技术虽然能大大提高窃取情报的手段和能力,但同时又能使情报保密的技术和性能增强,使保密手段不断更新。

3.我国科技经济落后,无密可保

企业应该认识到,我国虽然在科技、经济等方面的总体水平处于落后状态,但在很多特定领域也存在着具有领导地位的项目;某些项目在世界上是独有的;有些项目虽然不属于高科技产品,但它们是运用特殊的传统工艺制作成的;某些特殊产品,目前拥有广阔的国际市场,因而在激烈竞争的市场条件下,对其原料、配方、制作工艺等仍具有保密的意义。所以,实行必要的保密措施,并不是发达国家的特有专利。

4.加强保密工作有碍实施对外开放的政策

对外开放的政策与加强保密工作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是为了增强我国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密作为一种重要的手段,其目的也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证改革开放政策的顺利实施。事实表明,改革开放事业越是向前发展,越是要加强保密工作来保护知识产权,保证公平竞争,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