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握好分寸

俗话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托领导办事一定要看事情是不是直接涉及自身利益,如果是,则领导无论是从对你个人还是从关心单位职工利益的角度,都会感到是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样的事领导愿办,也觉得名正言顺。

比如,你爱人调动工作,你通过别的关系可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难以办成,如果你托单位领导办,领导觉得你重视了他的地位,使他有了救世主的感觉,又可以作为为单位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而积累其领导的资本,有时,这样的事你不找领导,领导也许还会产生你看不起他的想法呢。

但你一定要知道,这类事必须关系到你的切身利益,或你爱人的事,或孩子的事,或直系亲属的事,如果不管七大姑八大姨的事你都揽过来去托领导办,不但领导不会答应,而且还会认为你太多事,影响你在领导心目中的形象。

托领导办事还要掌握好“度”,不要鸡毛蒜皮的事也去托领导,如果事无巨细都去托,认为领导办起事比你容易,这样,领导会觉得你这人太不值钱,甚至会认为你缺乏办事能力。

比如,你家里需要买一个冰箱,如果托领导去说一下,可能会便宜几百元钱,但这类的小事千万不要去托你的领导办,因为这类事显不出领导的办事能力,又贬低了自己,得不偿失。

大事与小事的区别在什么地方,要随你的单位性质和领导的层次而定,凡事有一个分寸,能否掌握好这个分寸,也是衡量一个人交涉能力的标尺之一。

领导可以拒绝但不可以得罪,你要求领导给你办事,领导也有要求你办事的时候。一般说来,给领导办事是“义不容辞”的差事。因为领导是“看得起你才让你办事”,何况给领导办了事后,以后同领导的交涉也容易得多。但是,领导委托你做某事时,你要善加考虑,这件事自己是否能胜任?是否不违背自己的良心?然后再作决定。

如果只是为了一时的情面,即使是无法做到的事也接受下来,这种人的心似乎太软。纵使是很照顾自己的领导,他委托你办事,如果自觉实在是做不到,你就应很明确地表明态度,说:“对不起!我不能接受。”这才是真正有勇气的人。否则,你就会误大事。

如果你认为这是领导拜托你的事不便拒绝,或因拒绝了领导会不悦,而接受下来,那么,此后你的处境就会很艰难。这种因畏惧领导报复而勉强答应,答应后又感到懊悔时,就太迟了。

领导所说的话有违道理,你可以断然地驳斥,这才是保护自己之道。假使领导欲强迫你接受无理的难题,这种领导便不可靠,你更不能接受。

尽管下属是隶属于领导,但下属也有他独立的人格,不能什么事都不分善恶是非都服从。下属并不是“下人”。倘若你的领导以往曾帮过你很多忙,而今他要委托你做无理或不恰当的事,你更应该毅然地拒绝,这对领导来说是爱护他,对自己也是负责的。

此外,限于能力,无论如何努力都做不到的事,也应拒绝。但是这有一个前提,即是否真的做不到,应该实事求是地衡量一下,切不可因怀有恐惧心而不敢接受。经过多方考虑,提出各种方案后,是否能够有勇气来突破它?都需要考虑清楚。考虑后,认定实在无法做到,始可拒绝。

当然,拒绝更要讲究方法,采用何种交涉办法才能让上司接受,这里面也是很有学问的。

我国近代著名教育学家陶行知在取得金陵大学文科第一名的成绩后,于1914年赴美留学,并在获得博士学位后于1917年回国。

归国后,陶行知在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任教务主任。有一次,高师附中招考新生。国民党政府一位姓汪的高级官员的两位公子也来报考。可是,这两位公子平日只顾吃喝玩乐,从不认真读书、学习,属于不学无术的花花公子。结果,考试成绩低劣,未被录取。那位汪长官便打电话给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找陶行知,要陶行知通融一下,录取他的两个小儿子入学。陶行知婉言拒绝。

第二天,汪长官派自己的秘书亲自到校找陶行知当面求情。这位秘书一见陶行知便说明来意,请陶行知在录取两位汪公子入学问题上高抬贵手。

陶行知郑重地告诉来者:

“本校招考新生,一向按成绩录取,若不按成绩,便失去了录取新生的准绳,莘莘学子将无所适从。汪先生两位令郎今年虽未考取,只要好好读书,明年还可再考嘛。”

秘书见陶行知毫无松口之意,便以利诱的口吻说道:

“陶先生年轻有为,又有留洋学历,只要陶先生在这件事上给汪先生一个面子,今后青云直上,何患无梯?眼下汪先生就会重重酬谢陶先生的。”

说罢,从皮包取出一张银票递了过来:

“这是汪先生一点小意思,希望陶先生笑纳。”

陶行知哈哈大笑,推开秘书的手,说:

“先生,我背着一首苏东坡的诗给你听听:‘治学不求富,读书不求官。比如饮不醉,陶然有余欢。’请你上复汪先生,恕行知未能从命。”

秘书满脸通红,他站起来,收起银票,改用威胁的口气说:

“但愿陶先生一切顺利,万事如意,将来切莫后悔。”说罢,悻悻而去。

陶行知先生运用这种方式拒绝,体现了他不畏权贵、坚持正义的高风亮节。但是,弄得秘书恼羞成怒地悻悻而去,就容易给自己造成隐患,所以不能算一种高超的策略。那么,现代人该怎样拒绝领导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又尽量不得罪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