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义之财分文不取

灵魂的纯洁是最大的美德。

《犹太法典》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位拉比以砍柴为生,经常把砍好的木柴从山上运往城里卖。为了提高速度,以便节省时间用来研读《犹太法典》,拉比决定购买一头驴子帮忙驮货。

于是,拉比向城里的阿拉伯人买了一头驴子。

有了驴子之后,拉比便可加快速度往返于村子和城镇之间,弟子为此感到高兴,帮忙用河水来洗刷驴身。就在洗刷之际,突然从驴子的颈项间掉落一颗钻石。

弟子们庆幸说道,这下子拉比可以脱离贫苦的砍柴生活,拥有更多的时间来进修和教导我们了。

可是,拉比却令弟子立即返回城里,将钻石归还给阿拉伯商人。弟子不解其意,遂问:“这不是您所购买的驴子吗?”拉比回答:“我买了驴子,但是不曾买过钻石。我只取自己应得之物,这才是正当的行为。”

然后,拉比带着钻石亲自送往城里归还阿拉伯人。

阿拉伯人反问道:“你买了这头驴子,而钻石就附在驴子身上,你何必送来归还呢?”

拉比答道:“根据犹太人传统,我们只能获取所买之物。钻石并非我所购买的东西,因此特地送来归还给你。”

阿拉伯人听后,不禁由衷赞赏:“你们的神,一定是位伟大的神啊!”

犹太人认为,灵魂的纯洁是最大的美德,人的灵魂变肮脏了,人也就完蛋了。因此,虽然犹太人没有止境地追求财富,但是,他们靠头脑和双手光明正大地获得财富。

犹太拉比允许人们戴上斗篷,使自己显得有魅力;允许人们把好衣服熨得光鲜,也允许人们捶打麻布衣服,使它显得更薄更精致;并且,拉比们允许人们给箭涂上色彩,允许人们把篮子描成彩色,即允许人们对人对物做一些虚饰,使之更美更漂亮。

但是,《犹太法典》禁止在交易中进行虚饰的行为。例如禁止卖牛的时候在牛身上涂抹不同的颜色,也反对把其他各种动物的毛发弄得硬邦邦的。因为牛涂上颜色会比原来更漂亮,动物的毛发弄得硬邦邦就会使动物看起来更大些。另外动物的肚子也不应该被充气,它的肉也不应该浸在水里。

犹太拉比们告诫商人们也不能在各种工具上涂抹颜色而出卖,因为工具涂上新涂料可以使其显得新颖,更漂亮。

有人将奴隶染黑头发,并在脸上涂抹化妆,以使他显得年轻,以达到欺骗买主的目的。《犹太法典》就曾记载了这么一则案例,并且告诫说这是不合法的,应该禁止。总而言之,在犹太法律中为了欺人耳目而在物品上面涂沫颜色的行为是被禁止的。

此外,《犹太法典》里也禁止商人在销售商品之时附上任何名不符实的称号。譬如美国广告里经常使用“最大的尺寸”或者“最大的面积”之类的夸大用语。所谓“最大的面积”事实上只是“某一块特定的面积”而已。这类广告用语在《犹太法典》里早就已经明文禁止。

犹太人法律禁止虚假广告,并不反对实事求是的正当广告的宣传作用。

有一个贫穷的卖苹果的妇人,她的摊位就在哈西德教派的拉比家旁边。一天,她对拉比抱怨道:

“拉比,我没有钱买安息日所需的东西。”

“你的苹果摊生意怎么样啊?”

“人们说我的苹果是坏的,他们不肯买。”

拉比哈伊姆立即跑到街上大喊:“谁想买好苹果?”

人们立刻把他围了起来。他们对苹果连看都不看,数都不数,就掏出钱来买。很快,所有的人都以高出实际价格2~3倍的价钱把苹果买了个精光。

“现在你看,”在转身回家时,拉比对这位妇人说,“你的苹果是好的,一切都在人们不知道它们是好苹果。”

由此看来,犹太人是并不一味反对做广告的,但是,只是在他们看来,一切都必须限定在诚实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