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一头钻进钱眼里

从某种意义上说,金钱是万能的,它几乎能购买人类社会中的所有物质的东西,但细心来探讨一下,金钱所能买到的物质或享受又是极其有限的。金钱不能满足人生的一切,尤其是对于人的精神和灵**,充其量,金钱只是无数工具中的一个,但绝不是唯一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除了物质享受外,金钱并不能给我们带来真正的爱情、友谊、生命,以及内心的愉快和心灵的满足,而后者这种精神生活才是快乐的源泉。没有精神的快乐,任何物质本身都不能给人带来满足和快乐。有些人不这么看,以为金钱是万能的,但当他们处心积虑、千方百计获得金钱后,却招来了很多烦恼,钱积聚越多,负担就越重。然后,才恍然大悟,认识到金钱并非是万能的。往往这些人是在自己几乎耗费了整个人生后才意识到这一点,回天无力,只能带着遗憾和用全部生命换来的教训撒手人寰。实际上,当人把金钱看作万能时,无形之中也使自己变成了金钱的奴隶。原本希望有钱后可买到更多的自由,却在一开始就把自己卖身到金钱的奴役中,所以无论怎样努力,都不能改变为奴的身份和地位,到头来也就根本没有内心的愉快。

凡是用金钱买得到的东西,都是平凡而容易获得的,唯独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才是珍贵而有价值的。例如,健康的生命、真正的爱情、纯洁的友谊、内心的安宁、家庭的幸福、智慧聪明、身心愉快、满足……这些都是真正有价值而金钱轻易买不到的东西。

所以,金钱的力量也是相当有限的。当我们缺乏它的时候,便觉得它重要,但当需要达到满足时,如衣食住行的问题解决后,金钱的威力就愈来愈小了。比如,水是我们最重要的东西,当我们急切需要的时候,如甘露般的珍贵,在沙漠里的水比黄金还有价值,所谓“渴时一滴如甘露”。可是一旦水源充足,满足了对水的基本需求时,那么,我们对水的需求便不觉得迫切了。因为,人的身体对水的需求是个定量,并非无限的需求。人对金钱的需求也是如此,我们并不需要无限多的金钱,那种一头钻进钱眼里的行动,只是人的精神无限需求的一种错位而已。这种错位,将扭曲一个人的人性,把他引入歧途。

一位名人说过:“火山依旧在那里,它并不总让人看见。但是,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会突然喷发,一旦喷发,正踏在火山口的人只能是毁灭。不管你刚才是多么荣耀,也不管你的攀登是否已经接近成功。”一般来说,凡钻进钱眼里的人,凡想要把什么东西都搞到自己手中的人,结局往往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钻进钱眼里的人往往都是极端的自私自利者,恣情享乐、欲望无边。英国大思想家培根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一个最可恶的人是一切行动都以自我为中心;就像地球以自己为中心而转动,让其他的星体在它的周围环绕运行一样。”自私、利己,是一切钻进钱眼里的人的共同特征。他们恪守的信条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1.认钱不认人

俄国大文学家普希金说:“金钱万能同时又非万能,它遗祸于人,破坏家庭,最终毁灭了拥有者自己。”为什么?就在于他们所关心的、所追求的只是钱,而且无论对自己或对他人,衡量的标准也只有一个,那就是钱。

2.认钱不认理

物欲使人过于强调享受和占有,使人失去理性,变得异常贪婪。人要不要有物质的欲望?到了当今社会,这已经成了一个无需讨论的问题了。物质欲望的确是人生存在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障。然而,如果一个人将物欲作为个人唯一追求的对象,那就值得讨论了。因为它必然会使人变成一个完全、彻底、纯粹的利己主义者。一个人如果因此越来越贪得无厌,越来越自私,越来越恪守“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信条,就会远离群体,无法在社会中生存下去。的确,对金钱的过分崇拜会使人失去理智,使一个“明白人”变成“糊涂人”,贪得无厌,捞钱不计后果,不择手段,什么样的钱都敢拿,什么样的钱都敢花。诚如恩格斯所说:“在这种贪得无厌和利欲熏心的情况下,人的心灵的任何活动都不可能是清白的。”在这种旺盛的金钱欲望驱使下,就会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宋朝学者程颐说:“淤泥塞流水,人欲塞天理。”在无限膨胀的金钱欲望下,人的良心、公德、职业道德、礼义廉耻等统统都会被扔到九霄云外,在这种情况下,人是很少会有理性的。

3.认钱不认志

人之所以是人,就是因为人活在世界上并不只是为了自己的生存,他应该通过自己的生命活动去实现自己的目标、抱负和志向,从实现自己志向的过程体现人的社会价值。也只有这样才能获得他人的尊重,获得社会的承认,才能真正地实现自我的价值。因而凡是伟人,是从来不将金钱作为自己的最重要的志向的,总是心中装有大目标,总是将伟大的事业、宏伟的抱负和志向作为自己毕生奋斗的方向。也许正是由于信念的支持,才使他们忍受得住种种挫折和考验。

当今的社会,有不少人本是很有志向的人,只是因为有的人心志不坚,在拜金思想的冲击下,因此而失去了昔日的雄心壮志,失去了远大的理想,失去了美好的奋斗目标。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日益弱化,什么理想,什么目标,在这些人眼中统统都被抛之一边,最终成为一个堕落的人。

4.认钱不认法

贪婪,实际上是一种不劳而获的对物质的占有欲望,是想通过某种手段、某种方法将他人的“所属”变为自己的“所属”。因为这种占有欲望完全是一种过分的、不切实际的、想入非非的邪念,因此,为了实现这种贪得无厌的欲望,他就必须使用一般人想不出来的“诱人的绝招”,做出一般人想不出来的“使人上钩的绝活”。当然,这些“绝招”和“绝活”大都是不道德的,甚至是违法的、犯罪的。不是吗?有的人为了实现自己过分的、不切实际的、想入非非的物质欲望,什么原则、公德、职业道德、做人的良心、规章制度、礼义廉耻统统都不要了,有的甚至不惜以身试法,以极其野蛮的、残忍的、卑鄙的手段巧取豪夺,干出那些违法犯罪的勾当。对此,马克思早就有过深刻的阐述:对一些唯利是图的资本家而言,“如果有50%的利润,他就会铤而走险;为100%的利润,他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他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绞首的危险。”

5.认钱不认“格”

良好的人格是人性中最为宝贵的东西,它往往就表现于日常的做人、为人之中。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不仅能禁得住金钱的**,而且是诚实、正直和有信用的。然而有些人,在金钱的**下,人格就会扭曲,对有钱人是一副脸,对没钱人又是一副脸,为了某种需要,甚至会不惜出卖自己的人格、国格,去做那些不顾廉耻之事。古人说:“凡人坏品败名者,钱财占了八分。”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有不少人之所以变得那么自私,那么虚荣,那么奴颜媚骨,那么不顾礼义廉耻,也许就是金钱在作祟。过去有一句“有钱能使鬼推磨”的俗语,意思是说只要有了金钱,甚至可以让“鬼”来为自己服务;现在则变成了“有钱能为鬼推磨”,表面上看只是“使”字变成了“为”字,然而其含义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的行为从“被动”变成了“主动”。其行为的格调又怎么会高呢?

总之,就像日本学者武者小路实笃在《人生论》中所说:“一味地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望是一种利己的行为,定然不能产生与他人共通之物,在否定他人的同时,洋洋自得,尾巴翘到天上,采用此种生活方式的人四处树敌,把反感的情绪带给众人,损害他人,窒息自己。”

那么,该怎样去除使人堕落的贪婪呢?以下几点,可作参考。

(1)多克制一点自己不切实际的、过分的欲望。这就是说,不要纵欲,要节欲。

(2)多想一想“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简单道理。这就是说,作为一个人要理智一点,不要耍小聪明,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

(3)多想一点法律的威力和自己的前途。这就是说,即使为了自己的将来也不能做那些违法乱纪和伤天害理的事。

(4)多想一想悲剧性后果对自己家庭、妻子、孩子的影响。这就是说,一个人要多一点责任感,包括自己在家庭中的责任。

(5)多对自己或大或小的权力进行约束。这就是说,一个人在有权时也不要得意忘形,不要肆无忌惮。

(6)多对自己的言行作反省。这就是说,作为一个人要加强自己的人格修养,随时随地严格要求自己。

一个人大致做到了上述几点,就不会为钱所累,充分享受因钱而带来的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