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机会,两头赢利

犹太商人在其经营活动中,不仅追求高产出,而且追求一次或一项投入,可以有多次或多项产出。

1844年,德国维尔茨堡的一个牛贩子的儿子亨利·莱曼移民到了美国。他在南方做了一段时间长途贩运的商人之后,就随同后移居美国的两个弟弟伊曼纽尔和迈耶,一起在亚拉巴马定居下来,当上了杂货商。

亚拉巴马是一个产棉区,农民手里多的是棉花,但缺乏现金,所以宁可用棉花来交换日用杂货。莱曼兄弟与其他杂货商不同,他们对这种“物物交换”的古老方式特别感兴趣,积极鼓励农民用棉花代替货币。

这种做法,看上去与犹太商人“现金第一”的经营原则不符,但是莱曼兄弟肚子里的那本账却算得很清楚:以棉花交换日用杂货的买卖方式,不仅有利于吸引那些一时手里没有现金的顾客,扩大销售。而且在以物易物时,由于自己处于主动地位,有利于操纵棉花的交易价格。另外,经营日用杂货本来需要进货运输,现在趁空车进货之际,顺便把棉花捎去,岂不等于省了一笔运输费?

这种经营方式,用莱曼兄弟的话来说,叫做“一笔生意,两头赢利”。

到了1887年,莱曼兄弟已经在纽约的证券交易所里取得了一个席位,成为一个“果菜类农产品、棉花、油料代办商”,从此走上了大规模发展的道路,直至成为一家美国著名的犹太银行,年利润可达3500万美元。

商业经营中的理性计算,是二个合理追求效率或者叫做投入产出比的问题。算到底,看的就是同样的投入能有多大的产出。

美术商贾尼斯在对待顾客方面,特别注意招徕潜在的顾客买主,特别是那些公关学校或大学中的女孩子。因为这些女孩子即将步入社会,一旦培养出她们对现代美术的兴趣,那么,不仅她们会经常光顾,将来她们还会说服自己的丈夫来购买美术品。

还有一个成功的例子:

说的是在中法战争前后的中国上海,早先南京路的热闹地段,只有从外滩到河南路一带。过了河南路,多半是一些简陋的平房了。到了现在的西藏路一带,地方虽然还在租界之内,却已经是空旷荒凉的“边区”了。因为,当时上海的老沙逊商行和其他地产商,只注意在沿黄浦江一带收购土地。

这时候,在上海,有个新近崛起的叫做哈同的犹太商人,他别具慧眼,认为“南京路居虹口南市之中,西接静安,东达黄浦江,览其形势,定为全市枢纽,其繁盛比为沪滨之冠。”于是,他便打通巡捕房头目的路子,用极低的价格,把南京路上从河南路到西藏路一带的地皮大批地购买下来。

中法战争之后,为了使这些地皮迅速增值,哈同向“工商局”表示,为了加快南京路的发展,他个人愿意出60万两白银,把南京路全部用一种“铁藜木”铺成一条乎坦的马路。他用了几百个工人,花了几个月时间,先把铁藜木裁成约两寸的小块,浸透沥青,然后细细地拼成平路,再喷上一层薄薄的柏油。据说,当时一共铺了几百万块这样的木头,每块木头价值六七角钱。铁藜木是一种非常坚硬的木材,非常少见,用木头铺路,更是闻所未闻,一下子便轰动了上海。哈同又不失时机地大肆宣传,说铁藜木铺的路,平坦而有弹性,走在上面感觉特别舒适,如果下了大雨,水马上就会被吸干。

这样,不仅哈同在上海马上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南京路也吸引了大批的投资者,而在哈同名下的地皮也身价百倍。

做生意要一石二鸟,一石千浪。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太死板了,从一应当看到二甚至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