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金钱造福社会

犹太人确信,有大量金钱必然带来幸福这一假设是错误的。极富的人正像我们其他所有人一样,有欢乐,也有痛苦。假使他们因为有钱而得到快乐,则这种快乐来自能做一些使自己以外的某些人满意的事。

《塔木德》说:“《圣经》发射光明,金钱散发温暖。如果赚的钱都揣进自己的腰包,你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富翁。”许多在经济上成功的犹太人都愿意慷慨地回馈社会。

从19世纪90年代开始,洛克菲勒每年的捐献开始超过100万美元,因此向这个亿万富翁求助的要求蜂拥而至。洛克菲勒开始把他那逻辑严密的头脑运用到这个新事业上,力图找到捐钱的一种制度或者说是管理原则。他在1913年设立了“洛克菲勒基金会”,彻底解决了这个难题。

洛克菲勒的第一笔巨款用于资助教育。在1889年,洛克菲勒拿出60万美元建立一所新的芝加哥大学,在以后十年,捐款总额3470万美元。23年后,即1912年,捐款高达4500万美元。除了对这所教会大学的捐助,洛克菲勒还捐赠过数量可观的钱给南方浸礼会办的学校,其目的是“在美国国内不分种族、性别或信仰地促进教育”。1903年,通过洛克菲勒和他儿子的共同努力,成立了普通教育委员会,以更好地体现“促进教育”的宗旨。

洛克菲勒用在慈善事业上的第二笔大款项便是医疗卫生事业。在当时美国没有医疗研究中心,他于1901年利用20万美元的赠款协助成立了洛克菲勒医学研究所,该研究所在控制流行性脑膜炎、黄热病、寄生虫病、狂犬病和梅毒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并且在细菌学的体外循环心脏手术的研究上有突破进展。同时,洛克菲勒在研究所改进设备和扩展研究的工作上投资上千万美元,使该研究所成为全世界设备最好的研究单位。洛克菲勒医学研究所因为科学家们的卓越成就获得了12项诺贝尔奖,比世界上任何一家科研单位获得的都多。

尽管犹太人视金钱为世俗的万能上帝,却没有成为金钱的奴隶,在金钱的面前俯首称臣。洛克菲勒也是如此。这位亿万富翁教导大家对金钱的看法就是:不要做钱财的奴隶,而是要把钱财当奴隶来使用,造福社会。犹太民族确实是一个善于用金钱造福社会的民族,他们并不把用金钱造福社会当作一种“行善积德”,而认为是在履行一种“公共义务”。这也同其他民族的观念有所不同。

英国的牛津和剑桥这两所大学各有一个“伊沙克·沃夫森学院”,这来自于一个犹太人的名字。被誉为当代最慷慨的慈善家的伊沙克·沃夫森是一个苏格兰犹太人,英国最大的百货公司“大宇宙百货公司”的总裁。该公司拥有3000多家零售商店,同时涉及银行业、保险业、房地产,还有水陆路运输业等。

1955年,沃夫森设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基金会,在以后的20年间,为各个方面,主要是教育机构提供了4500万美元的经济资助。许多大学和学院都向他颁发了荣誉学位证书。沃夫森非常乐于对人讲这样一个故事:

曾经有一个人问到:“沃夫森这个家伙既是皇家外科医师学会会员和皇家内科医师学会会员,又是牛津大学的教会法规博士和剑桥大学的法学博士,他到底是干什么的?”

“他是个写东西的。”

“写东西?他写了些什么?”

“支票。”

赚钱的能力是犹太人评价一个商人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但只有那些不仅仅为自己谋得利益,同时还慷慨回馈社会的人,才能真正实现自我的价值,得到社会的认可。在犹太人的观念中,对于一个人来说,过多的财富是没有多少用的,除非你是为了社会在创造财富,并把多余的财富贡献给了社会。

财富来源于社会,也理应回馈社会。否则,财富就确实只剩下了铜臭味。

犹太人把回馈社会看成是一种义务,而不是善举,这无疑比其他商人在境界上高出了一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