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政收入是国家繁荣昌盛的证明

财政与国家的产生和存在相联系,简单地说,国家的收入和支出就是财政,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而进行的社会产品的分配。财政的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在社会范围内集中配置资源的分配关系。财政收入是指国家财政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所取得的收入,它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

我国的财政收入包括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两部分。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以后,属于中央财政的收入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的75%部分,属于地方财政的收入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增值税25%部分、证券交易税(印花税)50%部分和除海洋石油资源税以外的其他资源税。

另外,铁路运输、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作为中央独享收入;中央跨地区经营、集中缴库企业、省级电力公司、高速公路以及卷烟厂等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作为中央和省级分享收入;其他企业所得税和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省、市、县按比例分享。

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高低代表着这个国家繁荣昌盛的程度。《大英百科全书》中记载:"中国封建王朝的顶峰是宋朝而不是唐朝。宋朝是中国历史上经济最繁荣、科技最发达、文化最昌盛、艺术最高深、人民生活最富裕的朝代。"

有资料为证:宋朝年间的财政收入最高曾达到16000万贯文,北宋中后期的财政收入也可达8000万~9000万贯文,即使在已经失去了半个河山的南宋时期,财政收入仍高达10000万贯文。为了更深刻地理解这些数字的意义,我们再来比较一下。明隆庆五年,也就是公元1571年,国家岁入白银(财政收入)250万两;万历二十八年也就是公元1600年,国家财政收入是400万两;明末时期,国家财政收入是1000万两左右。如果说明朝一年的财政总收入大约是1500万两白银的话,银钱的一般兑换率为一两白银兑一贯铜钱,此时明朝的财政收入也仅仅是不到北宋的1/10,不及南宋的1/6。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宋朝确实是我国封建历史上最繁荣的时期。其原因很明显,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一半以上都是出现在宋朝,这些都为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作出了贡献。宋代的GDP占到了当时全球的50%,是中国封建王朝的巅峰。

财政收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各项税收

包括工商税、农业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农牧业税和耕地占用税等。

2. 专项收入

包括专卖、专款、基金及排污费收入、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等。

3. 其他收入

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基本建设收入、罚没收入、国家资源管理收入和杂项收入、捐赠收入等。

我国财政收入的95%来源于税收,其他各项收入仅占5%。公共财政收入同税收一样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全部用于公共领域的建设上。

财政收入的增长与否是由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决定的,经济发展是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在假定税收制度不变、管理力度不变的条件下,经济发展水平高,财政收入也会增加,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就增大,这也说明经济发展与财政收入成正比;反之,经济发展水平下降,财政收入也会减弱,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就会减弱。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国家的财政收入占国家GDP的比重要高于发展中国家。如美国在长达40年的时间里,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基本保持在30%左右。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1978年~1996年间下降了20.65%,从1997年~2007年上升了9.85%。这种先降后升的趋势是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必然结果。

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相互影响和促进,经济的发展直接促进了财政增收,财政增收又使政府能够拿出更多的财力支持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