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货币制度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货币也有货币的规矩--货币制度。货币制度是国家对货币的有关要素、货币流通的组织与管理等加以规定所形成的制度。完善的货币制度能够保证货币和货币流通的稳定,保障货币正常发挥各项职能。货币制度由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

1. 一国的货币制度至少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1)规定货币材料。规定货币材料就是规定币材的性质,确定不同的货币材料就形成不同的货币制度。比如,货币是用贝壳还是铜铁?是用金银还是纸张?但是哪种物品可以作为货币材料不是国家随心所欲指定的,而是对已经形成的客观现实在法律上加以肯定。目前各国都实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对货币材料不再做明确规定。

(2)规定货币单位。货币单位是货币本身的计量单位,规定货币单位包括两方面:一是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二是规定货币单位的值。比如,过去铜钱的单位是"文"、"贯",金银的单位是"两"、"斤",人民币的单位是"元"。在金属货币制度条件下,货币单位的值是每个货币单位包含的货币金属重量和成色;在信用货币尚未脱离金属货币制度条件下,货币单位的值是每个货币单位的含金量;在黄金非货币化后,确定货币单位的值表现为确定或维持本币的汇率。

(3)规定流通中货币的种类。规定流通中货币的种类主要指规定主币和辅币。主币是一国的基本通货和法定价格标准,辅币是主币的等分,是小面额货币,主要用于小额交易支付。金属货币制度下主币是用国家规定的货币材料按照国家规定的货币单位铸造的货币,辅币用贱金属并由国家垄断铸造。信用货币制度下,主币和辅币的发行权都集中于中央银行或政府指定机构。

(4)规定货币法定支付偿还能力。货币法定支付偿还能力分为无限法偿和有限法偿。无限法偿指不论用于何种支付,不论支付数额有多大,对方均不得拒绝接受;有限法偿即在一次支付中有法定支付限额的限制,若超过限额,对方可以拒绝接受。金属货币制度下,一般而言主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辅币则是有限法偿。

(5)规定货币铸造发行的流通程序。货币铸造发行的流通程序主要分为金属货币的自由铸造与限制铸造、信用货币的分散发行与集中垄断发行。自由铸造指公民有权用国家规定的货币材料,按照国家规定的货币单位在国家造币厂铸造货币,一般而言主币可以自由铸造;限制铸造指只能由国家铸造,辅币为限制铸造。信用货币分散发行指各商业银行可以自主发行,早期信用货币是分散发行,目前各国信用货币的发行权都集中于中央银行或指定机构。

(6)规定货币发行准备制度。货币发行准备制度是为约束货币发行规模维护货币信用而制定的,要求货币发行者在发行货币时必须以某种金属或资产作为发行准备。在金属货币制度下,货币发行以法律规定的贵金属作为发行准备;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各国货币发行准备制度的内容比较复杂,一般包括现金准备和证券准备两大类。

2. 几种货币本位制

在漫漫历史长河中,随着货币的演变,货币制度也在不停地演变,先后存在过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纸币本位制。银本位制的本位货币是银;金本位制则以金为本位货币;金银复本位制的本位货币是金和银;纸币发行以这些金属货币为基础,可以自由兑换。后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金属货币本位制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世界各地都确立了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即纸币本位制。

(1)银本位制。是指以白银为本位货币的一种货币制度。在货币制度的演变过程中银本位的历史要早于金本位。银本位制的运行原理类似于金本位制,主要不同点在于以白银作为本位币币材。银币具有无限清偿能力,其名义价值与实际含有的白银价值一致。银本位分为银两本位与银币本位。

(2)金本位制。是指以黄金作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其主要形式有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

①金币本位制。金币本位制是以黄金为货币金属的一种典型的金本位制。其主要特点有: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流通中的辅币和价值符号(如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金币;黄金可以自由输出输入。在实行金本位制的国家之间,根据两国货币的黄金含量计算汇率,称为金平价。

②金块本位制。金块本位制是指由中央银行发行、以金块为准备的纸币流通的货币制度。它与金币本位制的区别在于:其一,金块本位制以纸币或银行券作为流通货币,不再铸造、流通金币,但规定纸币或银行券的含金量,纸币或银行券可以兑换为黄金;其二,规定政府集中黄金储备,允许居民当持有本位币的含金量达到一定数额后兑换金块。

③金汇兑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是指以银行券为流通货币,通过外汇间接兑换黄金的货币制度。金汇兑本位制与金块本位制的相同处在于规定货币单位的含金量,国内流通银行券,没有铸币流通。但规定银行券可以换取外汇,不能兑换黄金。本国中央银行将黄金与外汇存于另一个实行金本位制的国家,允许以外汇间接兑换黄金,并规定本国货币与该国货币的法定比率,从而稳定本币币值。

(3)金银复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指一国同时规定金和银为本位币。在金银复本位制下金与银都如在金本位制或银本位制下一样,可以自由买卖,自由铸造与熔化,自由输出输入。

金银复本位制从表面上看能够使本位货币金属有更充足的来源,使货币数量更好地满足商品生产与交换不断扩大的需要,但实际上却是一种具有内在不稳定性的货币制度。"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即金银两种金属中市场价值高于官方确定比价的不断被人们收藏时,金银两者中的"贵"金属最终会退出流通,使金银复本位制无法实现。

(4)纸币本位制。纸币本位制又称作信用本位制,从国家法律而论,纸币已经无须以金属货币作为发行准备。纸币制度的主要特征是在流通中执行货币职能的是纸币和银行存款,并且为通过调节货币数量影响经济活动创造了条件。

对纸币制度自其实行之日起就存在着不同的争论。主张恢复金本位的人认为只有使货币能兑换为金,才能从物质基础上限制政府的草率行为,促使政府谨慎行事。赞同纸币本位制的人则认为,在当今的经济社会中,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对经济的影响十分广泛,政府通过改变货币供应量以实现预定的经济目标,已经成为经济政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