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一定要遵循孩子的成长规律

有这么一些孩子,无论家长说什么,他们都听不进去,还常常顶嘴。这让家长伤透了心:孩子真是不懂事,不能理解大人的苦衷。

孩子真的如此吗?不尽然,只是家长太急了。

意大利教育家蒙台梭利说得好:“每个人的成长都有一个程序,他在某个年龄阶段该领悟什么样的问题,其实是固定的,你没办法强求,过分人为地加以干涉只会毁了他。”所以说,既然孩子的成长有自然发展规律,那就要顺着“长势”让孩子自由地发展。事实证明,每个孩子在漫长的成长过程中,都有自己的身心发展规律,而每个阶段也都有其不同的特点。出生时不一样,出生后一个月又不一样,3岁时和4岁时不一样,学龄前和小学阶段也不一样。

同样都是成长,但不同孩子的成长有快有慢。因个性气质、智力结构、认知水平、知识经验、心理特点等的不同,而决定了每个孩子在同一发展阶段上的不同,加之孩子吸收周围环境、成人施加教育影响的不同,使有的孩子发展得快些,早早得锋芒毕露;有的孩子发展得慢些,可能属于大器晚成。

幼儿园里有个叫淑琼的小朋友,她周一至周五上幼儿园,周六和周日家长则给她报了好几种兴趣班,家长说:“多学一点,孩子会成长得更快一些。”但一段时间后,家长找到老师,问淑琼是不是智力有问题,原因是她学什么都比别的孩子慢。老师经过几个星期的观察后,得出的答案是,淑琼一切都很正常,是她的家长太急了。

显然,这样的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太过热衷了,他们害怕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其实,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每个孩子的成长都有自己的时间表。

孩子的成长是有过程的,过程的快慢有其内在规律,而且这个快慢因人而异、因时而异。正如农作物的成熟要经过一定的时间、阶段一样,如果忽视儿童生长的需要和时机,急于得到生长的结果,必然会导致不良后果。教育不能急躁,教育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寻找最恰当的教育方法的过程,只有找到了最恰当的教育方法,教育才能事半功倍。

法国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卢梭曾说过这样一番话:“大自然希望儿童在长大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如果我们打乱这个次序,就会造成一些果实早熟,它们长得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这句话值得所有“望子成龙”的家长深思。

教育孩子一定要考虑孩子的成长规律,教育方法更要适合于孩子的认知结构或智力结构,即以孩子认知结构为出发点,按照孩子的认知结构或智力结构来组织材料、调整内容,进行教育。具体如下:

第一,遵循孩子认知发展的阶段性。孩子认知发展具有明显的阶段性,不同阶段有其主要特征:如0~2岁属感觉运动时期,为了对付当前世界,婴儿利用天然的动作,如吮吸、抓握、打击等,在主观与客体交往中逐渐实现感觉与动作的分化和精确化;2~7岁属前运算阶段,由于语言的参与,儿童学会了用符号和内心想象去思维,但其思维不够系统,运算规则不合逻辑,有极强的“自我中心主义”;7~11岁是具体运算阶段,儿童发展了有条不紊的思维的能力,但仅仅在他们能借助于具体对象与活动时才可能这样做;11~15岁属形式运算阶段,少儿发展起来了在一种真正抽象与假设的水平上有条理的思维能力。

第二,遵循孩子认知发展的连续性。孩子的认知发展是连续的,按固定顺序进行,一个跟着一个出现,没有什么阶段会突然出现,也不会跳跃和颠倒,先后次序不变,前一个阶段的结构是形成后一个结构的基础。这几个阶段的次序是:感知运动阶段、前运算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形式运算阶段。即感知运动阶段是前运算阶段的基础,前运算阶段又是具体运算阶段的基础,最后才是形式运算阶段,不能从感知运动阶段直接跳到具体运算阶段,也不能先形式运算阶段,再发展到具体运算阶段。

第三,遵循孩子认知发展阶段进程的差异性。孩子认知发展阶段的进程体现出差异性,即有的孩子进入某一阶段先于或迟于其他儿童,年龄的表述只具有平均数的含义。在不同学科方面的认知发展也不尽相同。青少年一般先在自然学科领域出现形式运算思维,在社会学科领域的思维发展较慢。而且,同一个人在某一学科领域的思维可能达到了形式运算水平,但遇到新的困难时,其思维又可能会退回到具体运算水平。

可以说,最好的家庭教育应该是那种处于自然状态的、遵循孩子身心发展和成长规律的家庭教育,而不是按照家长满意的模子制造孩子的家庭教育。事实上,唯有尊重孩子的成长规律,孩子才能朝着良性的方向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