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劳里斯顿花园谜案

我承认,看到证明自己同伴的一套理论实用有效的新证据,我颇感惊讶。我对他分析问题的能力的钦佩之情陡然增加。不过,我心里面依旧潜藏着疑虑,认为整个事情都是他事先安排好了的,旨在让我惊叹目眩。然而,他欺骗我是何目的,这我就无法理解了。我看着他时,他看完了信,两眼茫然无神,暗淡无光,说明他心不在焉。

“这个你到底是如何推断出来的呢?”我问了一声。

“推断出什么?”他说,态度粗鲁。

“啊,说他是退役的海军陆战队中士啊。”

“我没工夫纠缠细枝末节,”他回答说,语气生硬,但随即又露出了微笑,“请原谅我态度粗鲁,因为你打断了我的思路。不过,或许也没有什么关系。这么看来,你确实看不出,此人曾经是个海军陆战队中士啦?”

“对啊,我确实看不出。”

“看出这一点倒是不难,但要解释我为何看得出来却很难。如果有人要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你可能会觉得有点困难,尽管你确定事实就是这样的。即便隔着一条街,我还是看清楚了那人手背上挺大一块蓝锚刺青,那是海洋上的标记啊。然而,他有军人的风度,两颊的胡须符合军队规定,这样我就想到了海军陆战队了。此人有点自以为是,有种颐指气使的气势。你一定注意到了,他昂首挺胸,挥舞着手杖的样子。从他的面容也可以看出,他是个沉稳持重、体面正派的中年人——所有这些事实帮助我得出结论,他曾经是个中士。”

“了不起啊!”我脱口说。

“平凡小事而已,”福尔摩斯说,不过,从他脸部的表情,我觉得,自己显而易见的惊讶和钦佩之情令他很受用,“我刚才还说没有刑事罪犯,看起来我错了——看看这个!”他把刚才那个信差送过来的信扔给我看。

“啊,”我有些惊讶,扫了一眼信,“这真可怕!”

“事情看上去超乎寻常啊!”他说着,语气平静,“请你大声念给我听好吗?”

下面就是我念给他听的内容:

尊敬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昨天夜间,布里克斯顿大街[36]的劳里斯顿花园三号发生了一桩恶性案件。今天凌晨两点钟左右,我们巡逻的警察发现屋内有光亮,由于那所住宅平常没有人住,所以怀疑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情。巡逻警察发现房门开着,前厅里没有家具,地上躺着一具男尸,衣着讲究,衣袋中的名片上写着“伊诺克·J.德雷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现场无抢劫迹象,也无任何证据证明死者的死因。屋内有血迹,但尸体上并无伤痕。至于死者如何进入空屋,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深感此案诡秘怪异。请您十二点前亲临现场勘察,我将在场恭候。在您回复前,我会保护现场。如果您不能亲临现场,请务必详告,如蒙指教,不胜感激。

您忠实的朋友

托比亚斯·格雷格森

“格雷格森[37]是苏格兰场中最机敏睿智的人,”我朋友评价说,“他和莱斯特雷德是一群矮子中的高个儿。两个人都反应灵敏,精力充沛,但因循守旧——简直令人震惊。他们也会相互之间找碴儿,就像一对交际花争风吃醋。如果他们两个一起来侦办这桩案件,那可就有点热闹了[38]。”

福尔摩斯侃侃而谈,但态度平静,让我感到很诧异。“毫无疑问,情况刻不容缓啊,”我大声说,“要我去帮你叫辆马车吗?”

“我去不去,还不一定呢。我这个人慵懒倦怠,简直不可救药了,不过,那也只是犯懒的时候才这样——也就是说,只是在懒劲上来时才这样,平时还是挺有活力的。”

“怎么啦,这不正是你求之不得的良机吗?”

“亲爱的伙计啊,这关我什么事呢?即便我把整个案件给弄得水落石出,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等人无疑都会把全部功劳揽到自己头上的。这就是没有官方身份的下场啊。”

“但是,他恳请你帮助他啊。”

“没错,他知道我比他强,他在我面前也承认这一点,不过,他宁愿割下自己的舌头,也绝不愿让第三个人知道这件事。得啦,我们还是去看看吧。我可以独自一人破案,即便什么都捞不到,也可以嘲笑他们一番,现在走吧!”

他急忙穿上外套,匆匆忙忙的,说明劲头上来了,不再慵懒倦怠了。

“你戴上帽子。”他说。

“想要我也去吗?”

“对啊,你要是没有其他更有意思的事情可做的话。”片刻之后,我们坐上了马车,马车辘辘地驶向布里克斯顿大街。

早晨雾气沉沉,乌云密布。所有的屋顶笼罩了一层暗褐色的雾纱,仿佛是土黄色街道的倒影。我的同伴兴致勃勃,情绪激昂,竟然滔滔不绝地谈起了克雷莫纳小提琴[39]与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40]和阿玛蒂小提琴[41]的区别。而我却沉默不语,阴郁的天气和即将面对的惨案让我心情压抑。

“你好像没怎么考虑眼前这桩案件啊。”我最后说,打断了福尔摩斯有关音乐的宏论。

“还没有掌握情况呢,”他回答说,“如果没有掌握所有证据就开始推理,那是大错特错的,会让我们的判断出现偏差。”

“你很快就会掌握情况的,”我说着,用手指指点着,“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这就是布里克斯顿大街,那就是出事的那幢房子。”

“是这儿,停车,车夫,停车!”我们距离那幢房子还有一百码左右,他坚持我们就此下车。我们步行着走了过去。

劳里斯顿花园三号笼罩着一种不祥的气氛,阴森可怕。距离街道有一段距离的地方,矗立着四幢住房,两幢住着人,另外两幢空着,三号楼就是其中一幢空的。空屋临街的一边有上下三排窗户,阴森凄凉。满是灰尘的玻璃上到处贴着“出租”的告示,就像是眼睛里长出的白内障。每幢房子前面都有一座小花园,把房子和街道隔开。花园里毫无规则地冒出了一些病恹恹的植物。花园里有条狭窄的小径穿过,呈淡黄色,显然是用黏土和砾石混合铺成的。昨晚下了一夜的雨,到处泥泞不堪。花园四周用三英尺高的砖墙围着,墙头上竖着木栅栏。倚墙站着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警察,旁边围着几个看热闹的人,他们使劲伸长脖子拼命往里面张望,想看看里面的状况,但什么也看不到。

我本以为,夏洛克·福尔摩斯会立刻进入室内,一头扎入疑案分析工作中。但看他那神态,并不是这么回事。他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在那种情况下,我觉得他这是有点矫情。只见他在人行道上来回踱着步,表情茫然地俯视地面,然后仰望天空,继而平视着正对面的住宅和那一排栅栏。仔细地察看了一通之后,他便缓慢地沿着小径走,准确地说,应该是顺着小径边缘的草地走,眼睛一直盯着地面。其间他停下了两次脚步,有一次我看见他露出了微笑,听见他发出了满意的惊叹声。潮湿的泥地上有许多脚印。但是,警察在上面来回走过多次了,我真看不出福尔摩斯还能从中发现点什么。不过,我很清楚,他有敏锐的洞察力,因此坚信他一定能发现许多我所不能发现的东西。

到了房子的门口时,我们遇上了一位男士,他身材高大,脸色白净,头发淡黄。他手里拿着一个记事本,急忙迎上前来热情地握住我同伴的手。“您能来真是太好了,”他说,“我已吩咐过,任何东西都不能动。”

“除了那儿!”我同伴回答说,指着那条小径,“即便是有一群野牛在上面踩过了,也不至于比那更加糟糕凌乱啊。不过,毫无疑问,您一定是有了结论了,格雷格森,否则不会允许他们这么干的。”

“室内有很多事情够我忙的,”警探说着,闪烁其词,“我同事莱斯特雷德先生在这儿,外面的事情我可指望着他负责呢。”

福尔摩斯瞥了我一眼,讥讽地扬了扬眉头。“有了您和莱斯特雷德这样的能手坐镇现场,别人到场也不会有什么新发现啊。”他说。

格雷格森搓了搓双手,自鸣得意。“我认为,能够做的我们都做了,”他回答说,“不过,这是一桩诡异离奇的案件,我知道,这正对您的胃口呢。”

“您不是乘马车来的吗?”夏洛克·福尔摩斯问。

“不是,先生。”

“莱斯特雷德也不是吗?”

“不是,先生。”

“那我们去看看那个房间吧。”他冷不防地冒出了一句,随即大步走进室内,格雷格森跟在后面,一脸的惊讶。

一条很短的过道,没有铺上地毯,满是灰尘,直通厨房和杂物间。过道左右两侧各有一扇门。其中有一扇显然关闭了许多个星期。另一扇通向餐厅,扑朔迷离的案件就发生在那儿。福尔摩斯走了进去,我跟在他后面,心里充满了面对死亡现场所引起的压抑感。

这是个正方形的大房间,里面没有任何家具,显得很宽敞。墙壁上糊着花里胡哨的墙纸,俗不可耐,甚至有些地方长出了大块霉斑。许多地方的墙纸已经大片剥落,露出了里面发黄的灰泥。正对着房门的是一个张扬醒目的壁炉,炉框是白色仿大理石做成的,炉台一端立着一截红蜡烛。仅有的一扇窗户肮脏不堪,室内光线昏暗,给里面的一切抹上了一层晦暗阴郁的色彩,而厚厚的灰尘则更加重了这一色彩。

上述所有细节是我后来注意到的。我眼下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那具尸体上,孤零零的,满目狰狞,一动不动。死者四十三四岁的样子,中等身材,肩膀很宽,一头黑色鬈发,脸上有着胡楂儿,上身穿厚粗绒大衣,里面是件马甲,领子和袖口干干净净,下身穿着浅色的裤子。尸体旁的地板上有一顶整洁的礼帽。死者生前似乎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他双手紧攥着,双臂向外伸展,双腿交叉着,僵硬的脸上露出惊恐的神情。我想,这应该是一种愤恨的表情,活人的脸上不可能看到这样的表情。

莱斯特雷德一如既往,还是那么瘦削,一副侦探的派头。他站在门口,向同伴和我打招呼。

“本案会引起轰动啊,先生,”他说,“我也不算是生手了,还真没有见过这样的案件呢。”

“毫无线索吗?”格雷格森问。

“一点也没有。”莱斯特雷德随口回答。

福尔摩斯走近尸体,蹲下来专心致志地查看起来。“你们肯定尸体上没有伤痕吗?”他问了一句,手指着四周呈现的血迹。

“肯定!”两位侦探齐声回答说。

“那么,当然,这些血迹是另一个人留下的。如果这是一起凶杀案的话,那人有可能就是凶手。本案让我想起了1834年发生在乌得勒支市[42]的一桩案件中范·杨森死亡的情形。您记得那桩案件吗,格雷格森?”

“不记得了,先生。”

“看看记载吧——您真的应该去看看。阳光底下没有什么新鲜玩意儿,都是先前出现过的[43]。”

福尔摩斯说话的当口儿,他那灵巧的手指四处移动着,这儿,那儿,到处,摸一摸,按一按,解开死者衣扣,仔细观察,如同我先前注意到的那样,他的目光依旧若即若离。检查工作进行得非常之快,旁人几乎想象不到,他的检查其实非常精细。最后,他闻了闻死者的嘴唇,接着还瞥了一眼死者漆革靴子的底部。

“尸体完全没有移动过吧?”他问。

“只是经过了必要的检查而已。”

“现在可以把尸体送去殡仪馆了,”他说,“没有什么可查的了。”

格雷格森已经安排好了一副担架和四个抬担架的人。在他的召唤下,那些人进入房间,无名死者被抬了出去。他们抬起尸体时,一枚戒指叮当一声滚落在地板上。莱斯特雷德一把从地上抓起戒指,迷惑不解地盯着看。

“有个女人到过这儿,”他大声说,“这是一枚女式婚戒。”

说着,他把戒指放在手掌上递给在场的人看。我们都围上去看。毫无疑问,这枚足金戒指曾经戴在一位新娘的手指上。

“案情更加复杂了,”格雷格森说,“天知道,案情先前就够复杂的。”

“您肯定这枚戒指没有使案情简单明了吗?”福尔摩斯说,“盯着看它是得不出什么结论来的。你们在死者的衣服口袋里发现了些什么呢?”

“找到的东西全在这儿呢,”格雷格森说,指了指放在楼梯底层台阶上的一堆凌乱的东西,“一块由伦敦巴罗公司制造的金表,编号为97163;一条阿尔伯特金表链[44],粗重结实;一枚金戒指,上面刻有共济会标志;一枚金别针,呈虎头狗头部形状,狗眼睛由两颗红宝石镶成;一个俄制名片夹,名片上印有克利夫兰的伊诺克·J.德雷伯字样,与死者衣袖上绣着的E.J.D三个缩写字母相吻合。没有钱包,只有些零钱,总共七英镑十三先令。一本薄伽丘[45]的袖珍版小说《十日谈》,扉页上写有约瑟夫·斯坦格森的名字。还发现两封信,一封是写给德雷伯的,另一封是写给约瑟夫·斯坦格森的。”

“寄到什么地方的?”

“斯特兰德大街的美国交易所,信是留交收信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信中提及他们的轮船已从利物浦起航。可见,不幸的人正要准备回纽约。”

“你们调查了斯坦格森这个人吗?”

“我当即就调查了,先生。我已派人到各报社刊登寻人启事了,有个手下已经去美国交易所调查情况,现在还没回来呢。”

“克利夫兰市联系了吗?”

“我们今天早晨发了电报。”

“电报上是怎么说的?”

“只是详述了这里的状况,然后说希望他们能提供对我们有用的信息。”

“您难道没有具体问些您认为重要的情况吗?”

“我问了关于斯坦格森的情况。”

“没有别的了吗?整个案子就没个值得调查的关键点吗?您就只发了那一份电报吗?”

“我要说的在第一封电报上都说了。”格雷格森说,语气中窝着火。

夏洛克·福尔摩斯冲着我咯咯地笑了起来,似乎正要说点什么。这时,莱斯特雷德又出现了。他搓着双手,一副扬扬自得的样子。刚才我们在厅堂里谈话,他在前面的房间里。

“格雷格森先生,”他说,“我刚才有个重大的发现,如果没有对墙壁进行仔细检查的话,说不定就忽略过去了。”

矮个子说话的当口儿,眼睛里闪烁着光芒。很显然,由于胜过了自己的同事一筹,他心里洋溢着抑制不住的狂喜。

“请跟我来!”他一边说着,一边忙着走回前室。那具可怕的尸体被抬走了,屋里的空气似乎清新了些,“行啊,就站在这儿!”

他拿根火柴在皮靴上划了一下,把火柴举着照亮墙壁。

“看看这个!”他说,态度很得意。

我先前已经提到过了,墙纸一片片地脱落了。就在室内这个特定的角落,有一大片墙纸脱落了,露出了一方块粗糙泛黄的粉壁。空白的墙壁上潦潦草草地写着几个血红色的字母,构成了一个单词——

RACHE

“这个你们怎么看?”警探大声说,情形就像演员在表演一样,“大家之所以忽略了这一点,那是因为它出现在房间最昏暗的角落里,谁都没有想到要查看这个地方。这是凶手用自己的血写成的。看看这片血迹,顺着墙壁往下流呢!不管怎么说,自杀的看法是不成立的。凶手为何要选择在这一个角落写上字呢?我来告诉你们吧。看看壁炉架上的那支蜡烛,当时是亮着的。如果蜡烛是亮着的,那这个墙角应该就是房间里最亮而不是最暗的部分了。”

“你确实发现了这一点,但这是什么意思呢?”格雷格森不屑地说。

“什么意思?啊,意思是,写字人正要把一个女人的名字‘蕾切尔’(Rachel)写上去,但他或她还没有来得及写完,就被什么情况给打断了。你们记住我说过的话好啦,等到本案水落石出时,你们就会发现有个叫‘蕾切尔’的女人与本案有关。您尽可以嘲笑我,福尔摩斯先生。您可能非常聪明敏捷,但说来说去,老猎犬还是最厉害的。”

“我确实要恳请您谅解!”我同伴说,他忍不住放声大笑了起来,这下可把小个子警探给惹毛了,“您确实是我们中第一个发现这一点的,这是您的功劳。正如您所说,所有迹象表明,这是昨晚谜案中的另一个在场的人留下的。但是,我还没来得及查看这间屋子呢。请允许我现在查看一番。”

他说话的当口儿,从衣袋里掏出一把卷尺和一个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工具,悄无声息地四处走着,时而停下,时而跪下,甚至一度趴到了地上。他全神贯注地忙碌着,仿佛忘掉了我们的存在,不停地在喃喃自语,始终充满着火一样的热情。他时而惊叹,时而呻吟,时而打着响哨,时而低声叫喊,其中蕴含着鼓励与希望。我看着他时,心里不禁想到了一条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狐犬,正在猎物藏匿的丛林中来回奔跑着,急切地发出叫声,不找到猎物的气味绝不罢休。他查看了二十多分钟,仔仔细细地测量着一些印迹间的距离,有时还莫名其妙地拿卷尺在墙上来回比画着,而我却压根儿什么也没看见。他还非常小心翼翼地从地板的一处地方收集了一小撮灰色的粉末,装进一个信封。最后,他用放大镜仔细检查墙上的血字,小心翼翼地看着每一个字母。这一切完成之后,他似乎觉得足够了,便把卷尺和放大镜装入口袋里。

“人们都说,天才要吃得苦中苦,”他微笑着说,“这种说法很不准确,但是,用在侦探的工作上却很贴切。”

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注视着他们这位业余同行的种种招数,既充满了好奇,又有点轻蔑。他们显然没有注意到这样的事实——而我都已经开始注意到了,夏洛克·福尔摩斯所有细微的举动都是有指向的,指向确切和实际的目标。

“这您怎么看呢,先生?”他们两位问。

“如果我贸然开始帮助你们,恐怕会抢了二位的功劳,”福尔摩斯说,“你们已经干得很出色了,如果有人再插手的话,那会显得多此一举。”他说这些话时,语气中满含嘲讽。

“如果你们愿意让我知道你们的调查工作进展情况,”他接着说,“我会乐于给你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我想要找那个发现尸体的警察谈谈,你们可以把他的姓名和住址告诉我吗?”

莱斯特雷德瞥了一眼自己的记事本。“约翰·兰斯,”他说,“现在他下班了。您可以去肯宁顿公园[46]大门的奥德利庭院四十六号找他。”

福尔摩斯拿笔记下了地址。

“走吧,医生,”他说。“我们去找到他,我会告诉你们一个对于破案有帮助的情况的,”他继续说,转身对着两位侦探,“这儿发生了谋杀案,凶手是个男的,身高六英尺以上,年富力强,相对于其身高,他的脚显得小,穿着做工粗糙的方头皮靴,抽着特里其雪茄[47]。他与被害人乘同一辆四轮马车来到现场,拉车的马脚掌上有三块旧蹄铁,右前掌的蹄铁是新换的。凶手很有可能面色赤红,右手留有非常长的指甲。虽然这仅仅是些猜想,但也许对你们破案有用。”

莱斯特雷德和格雷格森交换了一下眼神,脸上露出疑惑的微笑。

“如果死者是被谋杀的,那他是如何遇害的呢?”前者问。

“毒死的。”夏洛克·福尔摩斯简略说了一声,然后大步离开了。“还有一个情况,莱斯特雷德,”他走到门口时又回头补充了一句,“‘Rache’是德语词,意为‘复仇’,您别浪费时间去找什么‘蕾切尔小姐’了。”

他说完这句尖刻的话[48]之后便走开了,留下两个对手在他后面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