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皇帝逼着“劈腿”什么的,我也不想

文/最安神

早春微凉,冷风丝丝缕缕地在院子里盘旋,迎春花嫩黄的花瓣在有些凝结的空气中微微颤抖。

突然一个少年兴致勃勃地从房间里冲出来,开心地大叫:“我写完了!我写完了!”少年眉目英俊,俊俏非凡。袖子挽至肘上,清秀的面庞上蹭了一点墨水。

门口的仆役揉着惺忪的睡眼问他:“您写完什么了啊?”

少年得意洋洋道:“那十八口大缸的水啊!我小的时候问爹爹,什么时候自己写字才能像他写的一样好,他说我只要把那十八口大缸里的水都用完了,我就出师了!”

说罢,他不再理一脸迷糊的仆役,转身冲进房间里急匆匆地铺开一张新纸,拿起毛笔说:“好,我要写一些字,让父亲母亲都看一看!”

少年真的写了厚厚的一沓字。或许他真的太希望得到父亲母亲的称赞与夸奖了吧。他抱着自己的心血,激动不已地冲到父亲房前,希望得到父亲的一句肯定。

没想到父亲只是略翻了翻,然后叹了口气,在他的“大”字底下点了个点,变成了个“太”字。

少年没想到自己如此努力,却只换来了父亲的叹息与无奈。他不服气,拿着字又去找母亲,打算让母亲评评理。因为害羞,他隐瞒了父亲点下的一点。

母亲到底还是比父亲耐心多了,拿起纸张仔细斟酌揣摩了半天,她看了看儿子,明白他对于书法的热情与喜爱,试探着说:“练了这么久,还是有一点像你父亲的。”

少年凑过去看,发现母亲的手指正指着父亲加上去的那一点,顿时羞愧万分。从此,他不再浮躁,十年如一日地练字,希望自己能成为超越父亲的书法家。

这个少年,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王献之。而他最后也确实与父亲王羲之齐名,并称为“二王”。

王献之又名王大令,字子敬,小名官奴,是山东人,是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从小活泼可爱,冰雪聪明,成年之后英俊非凡。琅琊王家在历史上原本就美男子众多,这王献之更是众多人中的佼佼者。也是,王羲之自己本身就帅得感天动地,儿子们又能差到哪去呢?

众所周知,王羲之是有名的书法家,儿子们受到他的影响,也都从小习字,长子王玄之,擅草书和隶书;次子王凝之,也擅长草书和隶书,他的妻子是历史上有名的才女谢道韫;三子王涣之,擅草书,字迹和父亲最像;四子王肃之,曾参与过兰亭集会;五子王徽之,在书法上有极大的突破与成就;六子王操之在当时也很有名气;小儿子王献之,则是在书法上有最高成就的一个。

从年少时期,王献之就表现出了自己在书法上的天赋以及极高的热情。他七八岁的时候练字,注意力非常集中,就像我们小时候看动画片一样,眼睛都不眨。他爸王羲之从后面经过他都没有发觉。王羲之一时兴起,突然想拔儿子手中的毛笔,结果王献之握笔很牢,王羲之没有抽掉。

或许是真的开心,或许是为了掩饰自己没有恶作剧失败的尴尬,王羲之清了清嗓子夸儿子:“你以后一定会有出息的。”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得知:一,写字的时候笔要握牢;二,不要让爸爸单独带孩子;三,只要你反应够快,是绝对可以避开一些尴尬的局面的。

听到父亲夸奖的王献之非常开心,下定决心好好练字,成为超越父亲的书法家。三年、五年、十年,数十个春夏秋冬轮回而过,当年的小少年已经成为了挺拔的青年。终其一生,他都在书法的海洋中遨游,不曾有一天的懈怠。

不过王献之留下来的笔墨并不多,最直接的原因还是因为唐太宗更喜欢王羲之的字,对王献之的字有一些偏见。此处可以看出金主爸爸的重要性。

说起王献之的美貌,史书上并没有过多的着墨。但我们从一句句短小精炼的话语中,还是能推断出王献之是一个非常英俊的男子的。

时间过得飞快,小少年初长成时,迎娶了自己的表姐郗道茂,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情真意切,志趣相投,可以称得上是佳偶天成了。我们无法得知当年的婚礼有多么盛大,但是王家与郗家在当时都是有些权势的家族,两家联姻,必然不会随随便便的。婚后,小夫妻二人感情也非常好,没有任何矛盾,两人淡泊名利,醉心于书法,在不愁吃不愁穿的情况下游山玩水,自得其乐,要是放在现在,估计会成为网红夫妻。两人婚后生了一个女儿,取名玉润,不久后夭亡了。夫妻二人悲痛万分,再无所出。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事情发生的比我们想象得还要突然。有一个女人,喜欢上王献之已经很久很久了。这个人就是东晋简文帝司马昱的第三女司马道福,史称新安公主。

新安公主年少时期就倾慕于王献之,一心一意想嫁给王献之给他生孩子。可惜天不遂人愿,当时朝廷碍于桓家的权势,不得不将新安公主嫁给桓温之次子桓济,来稳定家族的统治。新安公主一千个不愿意,也不敢反抗命令,只得委委屈屈地嫁了。后来桓济自己作死,想谋杀叔父桓冲,事情败露后被流放了。

这下好了,再也没有人能阻挡她司马道福了!小公主当即放弃了前夫,跑回宫中,央求皇太后与皇上,希望他们能帮助自己成就了这段姻缘。

可当时王献之是结了婚的呀!人家是生活幸福的有妇之夫,凭什么说换媳妇就换媳妇。

结果皇帝一纸诏书下达:令王献之休妻再娶。

这下王献之蒙了,王献之青梅竹马的妻子也蒙了,这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王献之重情重义,不愿意迎娶新安公主,他早就答应了发妻一生一世一双人,凭什么现在要因为个任性的公主就要变卦。他思前想后,到底还是不敢直接反抗圣旨,把整个家族的脑袋当做儿戏,于是只能想了个最差劲的办法——自残。

你新安公主喜欢我,不就是喜欢我的皮相吗?好,我现在变成个残疾人,看你还嫁不嫁。王献之当即用艾草烧伤了自己的双脚,让自己变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瘸子,进宫回复:“臣有残疾,不便娶公主。”

新安公主笑了:别闹了,我喜欢的是你的脸和你的才华,你就是瘸子我也嫁给你!

事情到了这一步,就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了。王献之的原配妻子只得背起行囊离开了家,临走时可能哭了,也可能没哭——有的时候心碎了,就没有眼泪可以流了。

从历史记录中我们可以得知,王献之终身都对这件事有着极大的愧疚。《晋书》中记载,王献之曾经在给郗道茂的书信中写道:“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额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足,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妹耶?俯仰悲咽,实无已无已,惟当绝气耳!”

我当年原本想着与你携手终老,没想到世事无常,你我竟然走到了这步,说起来全都怨我。

王献之那时候迷恋修仙,长年吃一些乱七八糟的药。脚被艾草熏伤之后也反复感染,他在信中常常嚷嚷自己脚疼,疼得厉害时总是想起发妻来。

他与新安公主的婚后生活应该不幸福,因为王献之直到四十一岁,才与新安公主生下了一个女儿,取名王神爱,也就是后来晋安帝司马德宗的皇后。

司马德宗是有名的痴呆皇帝,连吃喝拉撒睡都不能自理。公元412年,王献之的独女崩于徽音殿,时年二十九岁,谥安僖皇后,没有子嗣留下。

郗道茂的事情几乎影响了王献之的一生。四十三岁那年,他的脚伤越发严重,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了。家里的人为他请来了道士做法,希望他能好好地离开。

那个时候,人临死之前会向道士说一些自己懊恼的事情,有点像基督教向神父忏悔。

王献之忏悔道:“我这一辈子做事情,都凭着良心,没有一丝一毫的出格。只有我的表姐、我的发妻。我对不起她,我罪无可恕。”

之后,他闭上眼睛,悄然仙逝了,享年四十三岁。

这就是大书法家兼美男子王献之的一生。他的感情生活我们无法去评价,我们也没法说新安公主如愿嫁给他是否就真的那么快乐。那是属于王献之的一个谜,只有他自己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