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人员云集象岗

自象岗古墓的发掘请示报告报往国务院之后,国家文物局、社科院考古所一边加紧准备发掘前的工作,一边等待这份报告的批复。6月23日,国务院秘书长吴庆彤签署了“拟同意,请纪云同志批示”的意见。6月24日,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做了“同意”的批示意见。

7月1日,国家文物局派出顾问谢辰生、文物处处长黄景略、年轻的考古学者李季,连同社科院考古所秦汉研究室考古专家黄展岳,携带国务院同意发掘的批示和由文化部批发的田野考古发掘执照,飞赴广州作实际勘察,同时就发掘人员的组成、所需经费以及技术设施等问题和广州方面做了最后论证与协商。为了便于各方面的协调和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中共广州市委指示成立发掘领导小组,这个小组的组成人员为:

组长: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欧初

组员:广州市政法委员会主任兼公安局长宋恕忠

广州市委宣传部部长黄菘华

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华嘉

广州市政府秘书长施振

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流沙

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麦英豪

广东省文化厅文物处处长徐恒彬

发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正副主任由施振和饶志忠分别担任,专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在这个领导小组之下,是由中央、省、市三方组成的“广州象岗汉墓发掘队”,由麦英豪任队长,社科院考古所秦汉考古专家黄展岳、广东省博物馆考古专家杨式挺任副队长。

为便于工作分工,发掘队分设发掘组、技术组、保管组、行政组四个小组。其中参加发掘组工作的有考古研究所的黄展岳、白荣金、杜玉生,国家文物局的李季,广东省博物馆的杨式挺、古运泉,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的冼锦祥、黄淼章、陈伟汉、吕烈丹、黄杰玲、邱书怀、黄清源。参加技术组工作的有考古研究所的姜言忠、韩悦、王林,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的陆寿麟、李化元,湖北省博物馆的后德俊,广州市文物馆的莫健超。先后参加保管组工作的有广州博物馆的叶超强、曾海胜、伍敏、钟映波、李卫华、冯兆娟。参加行政组和保卫工作的,主要有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的黄流沙、邹艳玉、廖明泉和广州市文化局文物处的林纪康、苏桂芬、谭庆芝,广州博物馆的赵伟森、何国伟、张洁悦、侯左军等人。

当象岗汉墓发掘队人员名单最后敲定及发掘队主要负责人制订了发掘方案后,又制定了一份由三方签署的议定书,其内容如下:

广州象岗汉墓联合发掘议定书

根据国务院批复同意发掘广州象岗汉墓的指示,由广州市文管会、广东省博物馆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各选派若干工作人员组成象岗汉墓发掘队,详见《象岗汉墓发掘方案》。在筹备发掘过程中,发掘队三方一致认为,应在《发掘方案》规定的原则基础上,对有关具体事项加以进一步明确,为此商定本议定书,裨三方共同遵守。

一、发掘队由正副队长具体负责。发掘队的内部分工由队长与有关同志商定后作具体安排。发掘期间的后勤和保卫工作由广州市文管会负责。

二、象岗汉墓在岭南考古中有其重要意义,发掘后可能成立博物馆,因此,原始发掘资料应全部归“象岗汉墓博物馆”(暂名)所有。原始发掘资料包括发掘记录、绘图、照片以及出土器物。

三、原始发掘资料由发掘队工作人员共同使用。在编写报告完成后,作为发掘的全档案,应立即移交象岗汉墓博物馆收存。在象岗汉墓博物馆成立以前,可暂由广州市文管会代存。同时复制一份原始发掘资料(出土器物除外),交考古研究所保存。

四、拍摄彩色电影纪录片、黑白电影纪录片、墓内发掘照片、幻灯片四项由考古研究所负责,并承担所需费用,母片亦归考古研究所保存。

五、考古研究所负责洗印一套完整的彩色电影纪录片毛片、黑白纪录片毛片,加拍一套墓内发掘底片(即一个镜头至少拍两张底片)和印制一套完整的幻灯片,交象岗汉墓博物馆保存。这四项成本费由发掘经费内开支。

六、录像由广州市文管会负责,费用由发掘经费内开支。底片交象岗汉墓博物馆保存。

七、文化部、文物局及参加发掘的三方如需复制拷贝或录像,成本费由需要单位承担。

八、为了确保出土文物的安全,保证发掘工作的顺利进行,纪录片、墓室内发掘照片、幻灯片由考古研究所负责拍摄;录像由广州市文管会负责拍摄;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准进入墓室内拍摄。参加工作人员出于研究复原需要对特殊现象的拍照例外。

九、田野发掘工作结束后,发掘队应即着手整理资料,编写发掘报告。考古研究所应即着手编制电影纪录片。这两项工作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发布发掘消息。由发掘队起草文字稿,配合数张照片及简短彩色电视录像,经发掘领导小组审核,报文化部、文物局批准,转送国家新闻传播单位发布。第二阶段,在《考古》刊物上发表发掘简报,配合播放(十多分钟)彩色纪录新闻片。第三阶段,编写发掘专著,编辑大型纪录片。前两项由“象岗汉墓发掘队”署名发表,后一项由发掘三方的单位一起署名。在发掘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合作的三方单位和工作人员)均不得私自发布发掘消息,也不得向外单位或他人提供资料及照片。

十、本议定书由参加发掘的三方代表签署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补充或修改,可在征得发掘领导小组和文化部文物局意见后,由发掘三方协商解决。

广州市文管会代表 黄流沙

广东省博物馆代表 杨式挺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代表 乌恩

1983年8月12日

8月22日,由三方组成的发掘队人员云集广州文化局招待所。在这支庞大的考古发掘队伍中,不仅有经验丰富、成就显赫的秦汉考古专家、文物修复保护专家、摄影师、录像师,还有保管员、电工、木工、司机、采购等二线、三线人员。同时,还从广州郊区雇来了十几名民工,以作发掘时的援助力量。

在经过短暂的休整后,第二天上午,各路人员云集象岗,开始了发掘前的勘察和准备工作。

此时的象岗古墓上方早已搭起了几个巨大的席棚,用来遮挡阳光的暴晒和风雨的袭击,在古墓的四周又搭起了几间大席棚和几幢活动板房,作为考古发掘人员临时休整的工棚和暂存文物的仓库。在活动板房的外围,拉起了一圈铁丝网,荷枪实弹的武警战士站在铁丝网外昼夜站岗值班,密切注视着四周的动静,随时防范可能出现的意外。

象岗发掘工地现场

自从麦英豪赴京之后,广州市考古队便按照事先的部署,分成两组人马,一组由冼锦祥率领,在象岗古墓的外围进行考古钻探,观察有无其他墓葬和陪葬墓存在。他们在古墓四周几十米的区域内,画出一个个一米见方的网格,每格用考古探铲钻一个孔,以作观察。但整个区域钻遍之后,并未发现其他陪葬墓的迹象。由此推断,象岗古墓的主人的确是非凡人物,整座山头都被他一人独占了。

就在冼锦祥等人挥汗如雨、持铲钻探的同时,以黄淼章、陈伟汉为首的另一组考古人员,为迎接正式发掘,开始了对古墓墓道的清理。令黄淼章等人意想不到的是,一个长约十几米的斜坡墓道,竟掩埋着若干块巨石,小的重约数百斤,大的重约两吨,巨石横七竖八毫无规则地穿插在一起,很明显,这些巨石的存在当是墓主或其后人精心设计的一个防盗措施。中国古代厚葬成风,特别是秦汉之后,厚葬之风更加隆盛。由于墓中葬入了许多金银财宝、奇珍异玩,盗墓风潮也随之生发、猖獗起来,面对这种难以遏制的局面,历代厚葬者便想尽一切办法进行反盗墓。先秦墓葬大多采取了“棺椁数袭,积石积炭以环其外”的方法,甚至用铸铁浇灌。秦始皇更是“斩山凿石,下锢三泉,以铜为椁”。除这些反盗墓的方法和招数以外,许多帝王将相费尽心机在墓中设置机关、暗器,以射杀盗墓者,保住墓葬和墓主人的安宁。象岗古墓墓道中的巨石,虽不同于其他墓葬中的机关、暗器,但从整个墓穴建筑在山腹之中,凿山为陵,不起坟头,使地下宫殿与山体混为一体,并历两千多年未被世人发现这一点看,足见墓主当年是绞尽脑汁,颇费了一番心机的。

由于墓道内巨石过于庞大、沉重,黄淼章等人只得将外部的土层稍作清理便停止了工作,当发掘队大队人马到来时,这些巨石依然静静地伏卧在墓道深处,忠诚地守护着墓穴的主人。

墓道里的塞石

发掘队人员围着古墓观察了一遍后,发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饶志忠便召集大家到临时活动板房开现场会,研究发掘方案和具体操作步骤,并给每个人员配发了贴有照片的“象岗古墓发掘工地出入证”,同时规定,凡以后进出工地者,必须持证通过执勤武警的检查方可通行,否则将被拒之于铁丝网外而不得入内。

会议结束后,主要发掘人员开始按各自领受的任务进行现场观察、测量并作着安置器械和技术设备的准备工作,整个墓穴四周顿时出现了忙碌的身影。照明灯线是否够长?储藏胶片的冰箱是否能制冷?如果发现漆木器应在哪里作应急性化学处理?万一出现塌方,出现人员受伤事故该怎样抢救?事先应该准备什么样的药品?诸如此类的种种问题,使每个人都在思考,每个人都放心不下,每个人都面呈神圣庄严之色设想着更加完美的方案,以等待那个谜底的早日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