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到此为止,我勾画了自己生活中的事件,但是没有说明我对书籍的依赖有多么大,不仅是书籍带来的乐趣和给予一切读书人的智慧,而且还有通过别人的眼睛和耳朵带来的知识。确实,书籍在我的教育中的意义比在别人的教育中的意义要大得多,因此我要回过头来讲讲我刚开始阅读的时候。

我读第一本连贯的故事书是在1887年5月,那时我七岁,从那天开始至今,我如饥似渴地读了我充满渴望的手指尖能够触及的印在纸上的任何东西。正如我已经说过的,在我受教育的早期,我并没有进行有规律的学习;也没有按规则进行阅读。

起初我只有几本用盲文印刷的书—一些初级“读本”,一本儿童故事集,一本关于地球的题为《我们的世界》的书。我想就是这些了;但是我一遍又一遍地读,一直读到字都磨损了,被压得几乎无法分辨了。有时候沙利文小姐给我读,往我手心里拼写她知道我能够懂得的小故事和诗歌;但是我更愿意自己读,因为我喜欢一遍又一遍地读我爱读的东西。

我真正开始认真读书是在我第一次到波士顿去的期间。允许我每天可以在学院的图书馆里度过一部分时间,在书架之间流连,拿下我的手指落在上面的不论哪本书。而我也确实在读,不管我十个字里只认识一个,还是一页上只认识两个字。文字本身使我着迷;但是我没有有意识地去想我读的是什么。不过在那段时期我的脑子必定是非常容易受到影响的,因为它记住了许多字和整个的句子,而我根本不知道它们的意思;后来当我开始说话和书写的时候,这些字和句子会非常自然地闪现,以至于我的朋友们都惊奇于我词汇之丰富。我必定在这种缺乏理解的状态下读过许多本书的片段(在那些早期阅读的日子里,我想自己从来没有从头到尾读完过任何一本书)和大量的诗歌,直到发现了《方特勒罗伊小爵爷》。这是我读懂的第一本对我有影响的书。

有一天,老师发现我在图书馆的一个角落里专心致志地读《红字》[ 《红字》,美国著名作家纳撒尼尔·霍桑(1804—1864)的代表作。霍桑的作品开创了美国象征小说的传统。]。那时我大约八岁。我记得她问我喜不喜欢小珍珠,并且给我解释了我弄不明白的一些字。然后她告诉我她有一本关于一个小男孩的特别好的故事书,她肯定我会比喜欢《红字》更喜欢它。故事书的名字叫《方特勒罗伊小爵爷》,她还答应夏天读给我听。但是我们直到8月份才开始读;我在海滨的头几个星期充满了如此多的发现和令人激动的事情,我把书籍的存在整个忘在了脑后。然后老师到波士顿去看朋友,离开了我一小段时间。

她回来以后,我们所做的第一件事几乎就是开始读《方特勒罗伊小爵爷》。我清楚地记得我们读这个十分吸引人的儿童故事的头几章的时间和地点。这是8月一个炎热的下午。我们一起坐在一张吊床里,吊床拴在离房子不远的两棵结实的松树上。我们午餐后匆匆洗完盘子,目的是争取下午尽可能长的时间来读这个故事。当我们匆忙地穿过长得很高的草丛向吊床走去时,蚱蜢围着我们飞舞,落在我们的衣服上。我记得老师坚持要先把蚱蜢都捉下来,然后我们才坐下,而我觉得是不必要地浪费了时间。吊**铺了一层松针,因为老师不在的期间没有人用过。炽热的阳光照射在松树上,使它们的香气完全挥发了出来。空气中充满了芳香,还带着海的独特气息。在我们开始读故事的时候,沙利文小姐为我解释了她知道我不懂的一些事物,在读的过程中她又解释了我不熟悉的字。起初有很多我不认识的字,阅读不断被打断;但是我一旦完全理解了书中的情景后,便逐渐全神贯注于故事之中,不再注意区区的字了,而且恐怕在听沙利文小姐认为需要做出的解释时也颇为不耐烦。当她的手指累得无法再多拼写一个字的时候,我第一次产生了强烈的被剥夺感。我拿起书来,怀着永远难以忘怀的极度的渴望拼命想摸出书上的字母来。

后来,在我急切的要求之下,阿纳诺斯先生请人把这本书做成了盲文本,我把书读了又读,直到几乎能够背下来。在我整个童年时代,《方特勒罗伊小爵爷》都是我温柔可爱的伙伴。我冒着让人觉得啰唆的危险写下了这些细节,因为它们和我对早期的阅读的模糊、多变和混乱的记忆形成了如此鲜明的对比。

我把读《方特勒罗伊小爵爷》看作自己对书籍的真正兴趣的开始。在后来的两年中,我在家里和到波士顿做客时读了许多书。我记不得都是哪些书了,也记不得先读了什么后读了什么,但是我知道其中有《希腊英雄》,拉·封丹的《寓言诗》,霍桑的《奇妙的故事》《圣经故事》,兰姆[ 查尔斯·兰姆(1775—1834),英国散文作家和评论家。]的《莎士比亚故事集》,狄更斯的《儿童的英国历史》《天方夜谭》《瑞士罗宾逊一家》[ 《瑞士罗宾逊一家》,约翰·大卫·维斯著,原著为德文。]《天路历程》[ 《天路历程》,英国清教徒牧师和传道士班扬(1628—1688)著。]《鲁滨孙漂流记》《小妇人》[ 《小妇人》,奥尔科特著,1868年—1869年出版,美国最受欢迎的青少年读物之一。],以及《海蒂》—这是一个可爱的小故事,后来我又读了德文本。我是在学习和玩耍的间歇读的这些书,越读越感到愉快。我没有研究也没有分析它们—我不知道这些书写得好不好;我也从来没有想到过文体风格和作者是谁。它们把自己的宝藏交给我,听任我来支配,我接受它们,就像我们接受阳光和朋友的爱一样。我爱《小妇人》,因为它使我对眼睛看得见耳朵听得见的男孩和女孩有了一种亲密感,我的生活在这样多方面都受到局限,不得不在书页中寻找在我自己世界之外的世界的信息。

我并不特别喜欢《天路历程》,我想我没有读完它,也不怎么喜欢《寓言诗》。拉·封丹的《寓言诗》我先是读的英译本,对它只是半感兴趣,后来重读法文本,发现尽管文字描述生动、语言精彩,我对它的喜爱还是没有增加。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动物像人一样会说话行事的故事从来对我都没有很大的吸引力。对动物的荒唐可笑的夸张表现占据了我整个头脑,挤掉了故事的教育意义。

不过,拉·封丹几乎很少对我们高层次的道德观有什么感染力。他最多能触动的心弦是更改和自爱。贯穿所有寓言的思想是,人的道德观完全来自自爱,如果这种自爱是由理性指导和控制的,那么必定会带来幸福。而就我的判断,自爱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但是当然我可能是错的,因为拉·封丹比我有更大的机会来观察人。比起那些挖苦讽刺的寓言,我更反对由猴子和狐狸来教导重要真理的寓言。

但是我喜欢《丛林之书》[ 《丛林之书》,英国小说家约瑟夫·鲁德亚德·吉卜林(1865—1936)著。]和《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我对野生动物本身有着出自内心的兴趣,因为它们是真正的野生动物而不是对人类的夸张模仿。你同情它们的爱和恨,它们的滑稽使你发笑,它们的不幸使你流泪。如果它们指出了某种道德观,那也是极端微妙的,我们很难意识到。

我的头脑自然地、快乐地向古代开启。希腊、古希腊对我具有神秘的吸引力。在我的想象之中,多神教的诸神和女神们仍然在地球上行走,和人类面对面地谈话,我在自己的心里秘密地构筑起了我最爱的神明们的神龛。我熟悉并热爱所有居住在山林水泽的仙女一族,以及神人和半神们—不,还不能说是所有的—因为美狄亚[ 美狄亚,希腊传说中女神之一,精于巫术,曾帮助伊阿宋获取金羊毛,并和他私奔,后被遗弃,愤而杀死亲生儿女。]和伊阿宋[ 伊阿宋,希腊传说中的神,率阿尔戈英雄们赴海外寻觅金羊毛,历经艰险,后在美狄亚帮助下获得成功。]的残酷和贪婪实在太骇人听闻,无法原谅。我曾奇怪为什么神明们会允许他们去做错误的事情,然后又因他们的邪恶而惩罚他们。这个谜至今未能破解。我常常奇怪怎么会—

当罪孽在他的岁月之宅中狞笑着潜行之时

上帝能够保持沉默

使希腊成为我的天堂的是《伊利亚特》。在我读这部作品的原文以前,已经知道了特洛伊的故事,因此在我跨过了语法的边界之后,让希腊语的词汇将它们的宝藏拱手相让就不是什么难事了。伟大的诗歌,无论是用希腊语还是英语写成,除了一颗敏感的心之外不需要任何别的诠释者。要是那一大帮用自己的分析、干预和牵强的评论使诗人的伟大作品变得令人讨厌的人们明白这个简单的真理就好了!毕竟,人们并不需要能够界定每一个字、说出它的主要部分以及在句子中的语法地位,才能了解和欣赏一首好诗。我知道我永远也不可能像我的博学的教授们那样从《伊利亚特》中获得如此巨大的财富;但是我不贪心,我甘愿别人会比我更有智慧。但是尽管他们有着广博和全面的知识,仍然不能够测量出他们对那篇宏伟史诗的欣赏程度,我也不能。当我读着《伊利亚特》最精彩的段落的时候,我的心灵有一种感觉,使我从自己狭窄、束缚的生活环境中升华出来。我的生理缺陷被忘却了—我的世界在上面,广阔的天空整个都属于我!

我对《埃涅阿斯纪》[ 《埃涅阿斯纪》,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用拉丁文写的一部史诗。]的赞赏程度不如《伊利亚特》,不过仍是真的赞赏。我不依靠注解或字典能读多少就读多少,而且总喜欢把特别喜欢的片段翻译出来。维吉尔的文字描绘有时十分精彩;但是他的神明和人在**、争斗、怜悯和爱的情景中的表现和戴着伊丽莎白时代的面具的优雅人物一样,而在《伊利亚特》中,他们会连蹦上三次接着唱起歌来。维吉尔像月光下的阿波罗[ 阿波罗,希腊神话中的太阳神。]大理石雕像,宁静、可爱;荷马是阳光下美丽的、生气勃勃的青年,发际生风。

乘着纸张的翅膀翱翔是多么容易啊!从《希腊英雄》到《伊利亚特》不需要一天的旅程,但也不是完完全全愉快的旅程。在我疲劳地跋涉在语法和词典的曲折的迷宫里,或跌入那些由学校和大学设置的、为了使那些寻求知识的人困惑的、叫作考试的可怕的陷阱之中时,你本可以做多次环绕世界的旅行的。想来结果会证明这种天路历程是值得的;但是对我来说这显得漫无尽头,虽然时而在路的拐弯处我会遇到惊喜。

我还远不能理解《圣经》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读它了。现在似乎很奇怪,居然会有一段时间我的灵魂对《圣经》奇妙的和谐充耳不闻;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在一个下着雨的星期日早上,我没有事情可做,就求堂姐给我读《圣经》里的一个故事。虽然她觉得我理解不了,还是开始往我的手心里拼写约瑟和他的弟弟们的故事。不知怎的,故事没有能够引起我的兴趣。那异常的语言和大量的重复使在遥远的迦南的故事显得不真实,我睡着了,在约瑟的弟弟们还没有拿着色彩斑斓的衣服来到雅各的帐篷里对他说出恶毒的谎言的时候[ 约瑟是雅各之子,得父亲宠爱,给了他一件色彩斑斓的上衣,这上衣是他地位的标志。兄弟们对此很是不满。一次,雅各派约瑟到地里去看望他的兄弟们。结果约瑟被他们扔进坑里,卖给了奴隶贩子。他们把他的上衣拿到父亲面前,谎说他们发现上衣沾有血迹,使父亲以为约瑟被野兽杀害。],已经在迷醉乡里漫游了。我无法理解为什么希腊故事对我充满了如此魅力,而《圣经》故事却不使我感兴趣,除非是因为我在波士顿认识了几个希腊人,他们对自己国家的故事的热情激励了我;而我连一个希伯来人或埃及人都没有遇到过,所以认为他们只不过是些野蛮人,关于他们的故事可能都是杜撰的,这一揣测解释了故事中的重复和离奇古怪的名字。奇怪的是,我从来没有想到称希腊的父系姓氏“离奇古怪”。

但是我将怎样来形容自己此后在《圣经》中发现的辉煌?多年以来我怀着不断扩展的快乐和灵感阅读它;对它的爱胜过其余一切的书。不过在《圣经》中有很多东西使我本能直觉地产生反感,以至于为需要迫使自己从头读到尾而感到痛惜。我不认为我学到的关于它的历史和根源的知识能够抵偿迫使我注意的不愉快的细节。就我而言,我希望豪厄尔斯先生把所有丑陋和野蛮的东西从过去时代的文学中清除出去,尽管我会和别人一样反对削弱或篡改这些伟大的作品。

在《圣经·以斯帖记》的淳朴和极度的坦率中,有着某种感人的、令人畏惧的东西。还会有比以斯帖站在她邪恶的君王面前的那个场景更富有戏剧性的效果吗?她知道自己的生命掌握在他的手中,没有人能够在他的盛怒之下保护她。然而她克服了自己女性的恐惧,在高尚的爱国心的激励下向他走去,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如果我将死去,死就死了;但是如果我能活下去,我的人民将会活下去。”[ 以斯帖是个犹太孤儿,因美貌被选为波斯王后。国王听从了一个大臣的进言,打算消灭犹太人。以斯帖(她的犹太身份未暴露)得知此事,冒死相劝,拯救了犹太人。]

还有路得[ 路得,《圣经》人物,《圣经·路得记》讲述的主要是她的故事。]的故事—多么具有东方情调,然而这些纯朴的乡村居民的生活和波斯首都人的生活是多么不同啊!路得是这样忠诚温柔,她和收割者一起站在起伏的玉米浪中时,我们禁不住会爱她。她美丽无私的精神如一颗耀眼的明星,在黑暗残酷时代的夜空中发光。像路得这样的爱,能够超越相互冲突的宗教信念和根深蒂固的种族偏见,在全世界是很难找到的。

《圣经》给予我一种深深的慰藉感:“看得见的事物是一时的,看不见的事物是永恒的。”

自从我爱上读书以来,我不记得有什么时候自己不爱莎士比亚的作品。我不能说出开始读兰姆的《莎士比亚故事集》的确切时间,但是我知道自己是以一个孩子的理解和怀着孩子的惊奇最初读它的。给我印象最深的似乎是《麦克白》。读一次就足够把故事的每一个细节永远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记忆之中。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幽灵和女巫甚至追赶我进入梦乡。我能够看见,确确实实地看见那把匕首和麦克白夫人白净的小手—那可怕的血迹对我像对伤心欲绝的王后同样真实。

读完《麦克白》后不久我读了《李尔王》,我永远不会忘记读到挖出格洛斯特的眼睛的那个场景时所感到的恐怖。愤怒攫住了我,我的手指拒绝移动,我长久地僵坐在那里,血液涌上太阳穴,心头聚焦起了一个孩子所能够感觉到的全部仇恨。

我想必是在大约相同的时候认识夏洛克[ 夏洛克,莎士比亚剧本《威尼斯商人》中狠毒的放高利贷者。]和撒旦[ 约翰·弥尔顿《失乐园》中人物。]的,因为这两个人物在我的心里早就联系在一起了。我记得我很为他们遗憾。我隐约感到即使他们想做好人也不可能,因为似乎没有人愿意帮助他们,或给他们一个公平的机会。即使现在,我也不忍心完全谴责他们。有时候我会感到夏洛们、犹大们,甚至魔鬼,都是巨大的善良转盘中损坏了的轮辐,到时候将会被完整修复。

似乎很奇怪,我第一次阅读莎士比亚会给我留下这样多不愉快的记忆。那些欢快、醇和、充满想象的剧本—那些我现在最喜欢的剧本—好像最初没有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也许因为它们反映了一个孩童生活中常见的阳光和欢乐。但是“没有什么比一个孩子的记忆更为多变的了:会保存下什么,又会失去什么”。

此后我多次阅读过莎士比亚的剧本,有些部分能够背诵下来,但是我说不出最喜欢哪些剧本。我对它们的喜爱和我的心情一样多变。小短歌和十四行诗和戏剧性场面对我有着同样新鲜奇妙的意义。但是尽管我热爱莎士比亚,要从他的字里行间读出评论家和注释者们所注入的全部意义常常是很乏味的工作。我过去总是力图记住他们的诠释,但是这些东西使我气馁恼火,因此我和自己订了一个秘密协定,不再试图这样做。只是不久以前,在基特里奇教授的莎士比亚课上我才破坏了这个协定。我知道在莎士比亚作品中和在现实世界上有许多事情是我不理解的,我高兴地看到一层又一层的幕幔被逐层掀起,揭示出思想和美的新领域。

仅次于诗歌,我喜欢历史。我读了能够到手的每一本历史作品,从干巴巴的事实和更为干巴巴的历史年表到格林[ 约翰·理查德·格林(1837—1883),记者,著有《英国人民史》,他表示自己的作品目的是反映“人民本身的……发展”,因此关注历史中的社会、经济和知识方面而不仅是统治者之间的战争和王朝更迭。]的公正生动的《英国人民史》;从弗里曼[ 爱德华·奥古斯塔斯·弗里曼(1823—1892),英国历史学家。]的《欧洲史》到埃默顿的《中世纪》。第一本使我真正意识到历史的价值的书是斯文顿[ 威廉·斯文顿(1832—1892),生于苏格兰,后定居美国,曾为《纽约时报》记者,后为加州大学教授。]的《世界史》,这是我十三岁生日时收到的礼物。虽然我相信人们现在认为这本书已经不再使人信服,但是我一直珍惜地保留着它。从这本书中我得知人类是如何从一个地区散布到另一个地区,建起了巨大的城市;少数伟大的统治者,人间的提坦[ 提坦,希腊神话天神和地神的子女和他们的后裔。]们,是如何将一切置于他们的脚下,一个决定性的字眼就为千百万人打开了幸福之门,也为千百万人关闭了幸福之门;不同的国家是如何开创艺术和学识,为未来时代的巨大发展开辟新天地的;文明是如何经受了在一个堕落的时代可以说是全面的毁灭后,又如凤凰般在北方高贵的儿女们中复活;以及伟人和智者如何通过自由、宽容和教育开辟了拯救整个世界的道路。

通过在大学的阅读,我多少熟悉了法国和德国文学。德国人在力与美之间更重力,在真理和传统中更重真理,天文和生活中都是如此。他们做每一件事都有一种激烈的、大铁锤式的气势。他们说话的时候不是为了给别人以深刻的印象,而是因为如果他们不能为在他们的灵魂中燃烧的思想找到表达途径的话,他们的心脏将会爆裂。

而且,在德国文学中还有我欣赏的精到的节制;但是它主要的杰出之处是我从中看到的对女性自我牺牲的爱所具有的救赎潜力的承认。这一思想遍及一切德国文学,在歌德的《浮士德》中得到了玄秘的表现:

一切无常者,

不过是虚幻;

力不胜任者,

在此处实现;

一切无可名,

在此处完成;

永恒的女性,

领我们飞升。[ 此处采用钱春绮先生译文。]

在我读过的所有法国作家中,最喜欢的是莫里哀和拉辛。巴尔扎克作品中有很好的东西,梅里美[ 普罗斯佩·梅里美(1803—1870),法国小说家、戏剧家,其中篇小说成就突出。]作品中的许多段落使人感到像一阵剧烈的海风。缪塞真是让人受不了!我钦佩雨果—虽然他不是我文学上的最爱,但我欣赏他的天才、他出众的才华、他的浪漫主义精神。雨果、歌德和席勒以及一切伟大国家的伟大诗人都是永恒事物的诠释者,我的灵魂虔诚地跟随他们进入真、善、美合一的境界。

关于书籍中的朋友,恐怕我已经写得太多了,可是我仅只提到了我最喜爱的作家;从这个事实人们可能很容易认为我的朋友圈子很局限也不够民主,其实这个印象是很错误的。我因许多原因而喜欢许多作家—因为他的严峻和对虚伪的鄙视而喜欢卡莱尔[ 托马斯·卡莱尔(1795—1881),苏格兰散文作家和历史学家,写有《法国革命》《论英雄、英雄崇拜和历史上的英雄事迹》等作品。];喜欢华兹华斯[ 威廉·华兹华斯(1770—1850),英国诗人,作品歌颂大自然,开创了浪漫主义新诗风。],他告诉我们人和自然一体;我从胡德[ 胡德(1799—1845),英国诗人,作品对当时不合理的社会进行抗议,他的幽默诗也很有名。]作品的古怪和出人意表中、从赫里克[ 罗伯特·赫里克(1591—1674),英国牧师、诗人,作品恢复了古典抒情诗风格。]的古雅别致和他诗歌中可感知的百合和玫瑰花香中获得极致的愉快;我喜欢惠蒂埃[ 约翰·格林里夫·惠蒂埃(1807—1892),美国诗人,废奴主义者。]的热情和道德上的正直无私—我认识他,对我们友谊的温柔记忆使我阅读他诗歌时备增喜悦。我热爱马克·吐温—谁会不热爱他呢?神明也爱他,在他的心田中倾入了各种各样的智慧;后来,深恐他会变成一个悲观主义者,他们在他的头脑中架起了爱和信念编织成的彩虹。我喜欢司各特[ 沃尔特·司各特(1771—1832),苏格兰小说家、诗人,历史小说首创者,作品有《撒克逊劫后英雄传》《威弗利》等。]的清新、勇猛和豁达诚实。我热爱所有像洛威尔[ 罗伯特·洛威尔(1917—1977),美国诗人,文学评论家,外交家。]那样的作家,他们的脑海在乐观的阳光中沸腾—这是欢乐和善良愿望的源泉,偶尔会飞溅出愤怒,时而也会出现有愈合作用的同情和怜悯的浪花。

总之,文学是我理想中的完美境界。在这里,我的权利没有被剥夺。没有感官障碍将我排除在我书籍中的朋友的亲切和蔼的话语之外。他们和我谈话时没有任何窘迫或尴尬。我学到的东西和人们教给我的东西,比起他们“宏大的爱和超凡的宽厚”来,显得可笑得无足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