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天老爷于成龙

于成龙是清朝时的著名廉吏,一向以勤于政务、爱民如子著称。一天,于成龙刚刚吃过早饭,一个卖米的商店老板拉着一个种田人前来打官司。事件起因是:种田人上街卖柴时,不小心踩死了米店老板的一只小鸡,米店老板要他赔偿1800钱。种田人不服,米店老板便把种田人拉到了于成龙的府衙。

于成龙升堂,众衙役站在公堂两旁。于成龙问道:“是谁在门外击鼓鸣冤要告状呀?”那种田人从没见过这种场面,吓得一句话也不敢说。那米店老板是城里人,见过世面,他说:“这个乡下人进城卖柴。路过我家门口,踩死我家养的一只鸡。我家的鸡是良种鸡,只要喂几个月就能长到9斤重,按现在的鸡价,1斤是200钱,9斤刚好1800钱,请大人判他赔我1800钱。”

于成龙一听,笑了笑说道:“好的,我就判农夫赔你1800钱。”农夫听了,大声喊冤说:“我卖10担柴还没有1000钱呢!”米店老板连夸于成龙是青天,可于成龙又说了一句话,农夫不再喊冤,米店老板却连喊倒霉。

你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吗?

参考答案

于成龙说:“农夫踩死的是一只小鸡,你还没有喂多久。俗语说:‘斗米斤鸡’,如今你的鸡死了,就不必喂了,你就会省了9斗米,你既然得到了1800钱,就应还农夫9斗米。”当时1斗米400钱,9斗就是3600钱,米店老板当然赔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