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该做的,不要偏离方向

一只狮子老了,经常感到自己觅食越来越吃力,决心改变方式,运用计谋取食。于是,它整天躺在洞里装病,故意大声呻吟着,让野兽们听见。百兽前来探望它,走进洞中的都成了狮子的腹中餐,来一个吃一个。

后来一只狐狸识破了狮子的阴谋,它来探望狮子。远远地站在洞口,说什么也不肯靠近。狮子便装作和善的样子,劝狐狸进洞和它聊聊天儿。狐狸谢绝了狮子的要求,它说:“谢谢你的好意,我看我就不必了,因为我很为自己担心。看看地上就明白了,这里有许多走进你洞里的脚印,可怕的是,没有出来的脚印。”

在这个寓言里,动物们一个接一个地到狮子那里送死,这种亦步亦趋地跟从,正是它们灭亡的主要原因。相反,细心的狐狸,仔细地观察前者留下的脚印,有了这些前车之鉴,狐狸及时思考,立即紧急刹车,知道什么该有所为,什么该有所不为,很聪明地保全了自己。

当我们回顾历史的时候,就应吸取前人失败的教训,吸收他们成功的经验,这样才会少走弯路,避免重蹈覆辙。前辈留下的东西看来不容忽视,因为这是无价之宝。

有所为,有所不为,看似平常,却是长期修养才能达到的一种境界,可说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我相信,理论上说,每一个人的禀赋和能力的基本性质是早已确定的,因此,在这个世界上必定有一种最适合他的事业,一个最适合他的领域。当然,在实践中,他能否找到这个领域,从事这种事业,不免会受客观情势的制约。但是,自己应该有一种自觉,尽量缩短寻找的过程。在人生的一定阶段上,一个人必须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人,到底想要什么。世界无限广阔,**永无止境,但属于每一个人的现实可能性终究是有限的。你不妨对一切可能性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因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时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抛下自己的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领域。老子说:“不失其所者久。”一个人不论伟大还是平凡,只要他顺应自己的天性,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并且一心把自己喜欢做的事做得尽善尽美,他在这世界上就有了牢不可破的家园。于是,他不但会有足够的勇气去承受外界的压力,而且会有足够清醒的思维来面对形形色色的机会和**。

所以,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很多时候需要自己想清楚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从而有所为,有所不为。但很多时候因为非此即彼的原因,我们往往不能放下自己,回归自然,会做不该做的事情,会说不该说的话。

当然,人活在世上,该有这样或那样的欲望,否则可能与行尸走肉没有什么不同,但关键看自己的欲望是否正当。当欲望合理、正当的时候,我们就该满足自己的欲望,实现人生的理想,为体现人生的价值做应有的努力,这也就需要我们“有所为”。

但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你不可能什么都想得到而又什么都不想失去。你必须学会选择,学会放弃。有哲人忠告:人一生只能做好一件事。我们只有一双手,每只手只有五个手指头。有时候我们两只手不能都伸出去,一只手的五个手指头因为不能什么都抓住。所以我们应该去抓该抓的,值得抓的东西,这就是要切实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关键是要“有所为”。而要“有所为”,首先要弄清“为”什么?即你的目标是什么。只有弄清了自己的目标,才会用尽一生的精力去追求,去拼搏;也只有弄清了自己的目标,才会“有所不为”。

比如,你如果选择了从政之路,你就要放弃经商、发财的念头;又想当官,又想发财是很危险的。“有所为,有所不为”,最难的是“有所不为”。“有所不为”就意味着放弃,而放弃往往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因为放弃意味着失去某些既得的利益,如位、名、权、利、家庭,等等。而这些在某些人眼里往往是趋之若鹜的东西,怎能弃之不要呢?因此,“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求我们权衡轻重、利害、得失,做出正确选择。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面临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选择。比如,机关人员选择下海,这就意味着将失去悠闲的生活、良好的福利等;选择成为一名成功的企业家,这就意味着将在一定程度上放弃爱好的文学、电视、艺术等;选择支援边疆就意味着将失去与妻女、老母和家人的团聚,失去许多过去的朋友;选择做个模范丈夫(或妻子)就意味着失去单身贵族的潇洒和浪漫……

“有所为,有所不为”是事业有成的经验。据说,国际上有一条公认的企业经营法则,叫“马特莱法则”,又称80∶20法则。它的要旨在于将20%的经营要务明确为企业经营应该倾斜的重点方面,从而指导企业家在经营中收拢五指捏成拳,突出重点,全力倾斜,以此来牵住经营“牛鼻子”,带动企业经营各项工作顺势而上,取得更好成效。国外许多知名的大公司借鉴马特莱法则,指导企业倾斜性经营实践,都获得了很大成功。这一入木三分的经营法则提倡的正是一种“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经营方略。

这条法则对于那些“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者来说,同样具有十分可贵的借鉴作用。大凡新上任的领导,无不想建功立业,在任期内有所作为。但事实上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实现理想,干出成绩。如果“眉毛胡子一把抓”,四面出击,雄心勃勃,样样都要“争一流、当先进”,本想“大有作为”,结果肯定会事与愿违,有的甚至事倍功半、一事无成。究其原因,与没有处理好“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辩证关系不无关联。

孟子曾说:“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其意是说“为”与“不为”乃一对矛盾,“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方能“为必成”;反过来说,如果不分主次、轻重、缓急,不讲条件,不顾后果,单凭主观愿望,什么事都想“为”,势必“无为”又“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