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自古出自少年

1839年7月8日夜里,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出生于美国的里厅福德镇。他的童年过得很困窘。“成天穿着破烂的衣衫,一副又脏又饿的样子”——这是他家邻居给他的评价。因为家境贫寒,父亲总是离家外出,祖父和叔叔酗酒成性,唯一能给他保护的,就是他健壮、坚忍的母亲。

洛克菲勒家里也有田地,但父亲对安分地做个农民丝毫不感兴趣,将土地交给佃户,自己则跑到外地去经商或是四处游**。而且他一出去,常常要好几个月才能回来一趟。不过,尽管他常常外出闯**,可是并没有能让留在家里的妻儿过上好日子。

洛克菲勒的母亲出生于苏格兰一个富农家庭,她虽然受教育程度不高,但十分开明,见多识广。她勤劳、朴实、节俭,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对孩子的管教非常严格。

在洛克菲勒3岁那年,他们全家搬离了里奇福德镇,来到了莫拉维亚城里。从穷乡僻壤到熙熙攘攘的闹市,洛克菲勒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这里有旅店、百货店、纱厂、教堂。这是一个干净、宁静,同时又粗具规模的城市。这次搬家对洛克菲勒的成长无疑是有好处的,城市蓬勃发展的商业活动,使他从小在耳濡目染中懂得了金钱的游戏。

18世纪40年代的美国,正值各种经济活动极为活跃的时期,全世界的淘金者怀揣梦想,从世界各地赶往这里。银行如雨后春笋般地开遍了美国各地,运河里每天各式各样的船只穿梭往来,铁路和电报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很快将全国连接起来,成为一个大市场。

处于时代洪流中的洛克菲勒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那时的洛克菲勒,已经成了一个非常完美的经纪人。当他还是一个小孩子时,就曾经到商店里,按磅买来糖果,然后将其分成几小份,再转手卖给兄弟姐妹,从中赚取蝇头小利。在母亲的鼓励下,他在7岁时,将自己赚来的钱存在壁炉架上的一个蓝色的瓷碗里。

洛克菲勒7岁时,做了一桩漂亮的生意。他尾随一只野火鸡,等它摇摇摆摆地走开后,便从鸡窝里偷走了小火鸡,但是他并没有卖掉小火鸡,而是费心地喂养它们。到了第二年,他的鸡群扩大。后来,他陆续卖出长大的火鸡,赚了一笔对于小孩来说非常可观的财富。

由于出生与成长在一个比较特殊的家庭环境,洛克菲勒似乎没有同龄小伙伴那种单纯的欢乐与活泼。他常常看起来有些心不在焉地在乡间小路上散步,似乎在思考着什么深奥的难题。尽管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但他在学校的表现并不出类拔萃。因为他的表现欲不强,也因为他有着与他的年龄不相称的主见,所以他对别人的赞扬并不在意,而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行事。

洛克菲勒有一种超越其年龄的成熟,他有大多数儿童所不具备的认真劲儿。即使是在游戏时,他也极为认真。与别人玩跳棋或象棋时,他会长时间地思考下一步棋,推算对手可能应对的招数,并为自己思考对策。

洛克菲勒谨慎的游戏方式当然会引起小伙伴的不满,因为在小朋友们看来,不就是玩玩嘛,又不是国际比赛,用得着那样认真吗?

不过,洛克菲勒可不是一个“随便”的孩子。他会对他的对手说:“我想好了自然会走,你不会以为我下棋是为了输给你吧?”

聪明的洛克菲勒为了能保证自己在比赛中取胜,总是在游戏中充当那个制定规则的人。不过,因为他十分遵循游戏规则,所以其他小朋友还是很愿意与他玩。

因为受到母亲的影响,洛克菲勒从小就对宗教感兴趣,他对教堂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这种感情绝不是出于什么责任和义务,而是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需求。

在许多人看来,宗教思想与经商理念存在着很大的矛盾,可是在洛克菲勒家族里却不是这样。就连他那为赚钱而坑蒙拐骗的父亲,也能背诵许多赞美诗,而且也常常鼓励孩子们上教堂。有一次,他答应洛克菲勒,只要他能够从头到尾背会《圣经》,就给他5块美金的奖励。这使得年幼的洛克菲勒早早地在心中将上帝和金钱联系在一起了。

由于父亲长年外出,作为家里的长子,洛克菲勒受到了母亲的特别的信任。对于这个过早地了解世事的孩子,母亲从他身上发现了别人尚未发现的特质。正是由于母亲的这种信任,使得洛克菲勒主动地担当起了一个成年男人的角色,成了家里不可或缺的人物。母亲遇事总会与他商量,这让他感到了自己的分量,并为此感到得意。

他经常像父亲那样,对弟弟妹妹发号施令,要求他们听从他的指挥。他的这种自信,成为其日后成功的保证,而且也养成了他终身难以改变的习惯,总是不自觉地把自己视作一个救星,专门处理那些别人对付不了的难题。

母亲虽然非常信任洛克菲勒,但绝不纵容他;相反,对他的要求是极为严格的。有一年冬天,洛克菲勒带着弟弟到附近的一条河里滑冰。这是被母亲明令禁止的危险行为,因为冰面并不坚固,很有可能会掉进河里。兄弟俩正在河面上滑行,突然听到呼救声,原来是有一个正在滑冰的小孩子掉进水里。洛克菲勒和弟弟找了一根木棒,递给了那个浑身发抖的小家伙,将他拉了上来。兄弟俩聪明的救人行动,虽然得到了母亲的表扬,但还是不足以让他们逃脱惩罚,而且作为老大的洛克菲勒,更要负主要责任,于是,他狠狠地挨了母亲一顿饱揍。

由于父亲不安分的个性,同时也受到大时代的影响,洛克菲勒一家似乎没有过上几年安定的生活。他们总是怀揣梦想,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以寻找他们理想中的生活。这样不断寻梦的结果,大多数是以失败告终,但它让年少的洛克菲勒增长了见识,早早地领略到了生活的真面目。

他们在莫拉维亚没有住多久,便搬到了奥韦戈。这里比他们原先居住的地方更像大城市,有威严的法院,藏书颇丰的图书馆、学校及其他一些文化设施,整洁漂亮的住宅区,而且城中也的确居住着一些来自世界各地的艺术家。

这时,母亲对长子的依赖更是有增无减,她竭力想在洛克菲勒的身上培养出丈夫所不具有的一切优点。而父亲常常离家外出,又使得洛克菲勒的个性得以自由发挥。他小小年纪,已经将分担家里的事务看成是自己的责任,而且毫无怨言。

他在课余砍柴、挤牛奶、打水、整理菜园、采购,母亲出门时,还要负责照顾弟弟妹妹。在晚年,洛克菲勒回忆起自己的这段生活时,他说:“我在10岁或11岁时,就学会了尽我所能地多干活。”

作为家里的男子汉,他还担当着另一个角色,那就是掌管家里的开销。他尽职尽责,精打细算,将家里的收支安排得井井有条,显示了一般孩子所不具备的才能与天赋。

有时,他会受雇去为当地的一个农夫干活,每天的工钱不足0.5美元。他从不挥霍任何金钱,而且也不放过任何可以赚钱的机会。渐渐地,他竟然小有积蓄。后来,他将平时攒起来的钱以7分利息借给别人,净赚了3.5美元。他曾对自己的小伙伴透露:他将来要赚10万美元。

洛克菲勒的弟弟威廉个性单纯温和,除了玩耍,似乎没有特别的爱好。比起洛克菲勒来,人们更喜欢威廉,因为他更像个孩子。而洛克菲勒则不是如此,他早慧的性格使他失去了孩子般的天真,变得非常精明。他长于分析,面对工作时,总是琢磨着怎样做最省事。也许是洛克菲勒表现出的少年老成,人们对他有几分敬畏。

1852年8月,开明的母亲将洛克菲勒兄弟俩送进了奥韦尔中学。他们就读的是纽约州最好的中学,这在当地是很不容易的。由于家境窘迫,一个邻居主动出钱为他们买了书本。在那里,洛克菲勒学会了写文章及演说。

这所学校的学生大多是镇上那些家境富裕的孩子,而且学费昂贵。身处在这群与自己的家境相差很多的同伴中间,洛克菲勒心里非常坦然,没有感到任何拘束。有一次,学校请一位摄影师去拍摄老师上课的镜头,由于洛克菲勒和威廉衣衫褴褛,就没有将他们拍进去。这件事如果换了别的孩子,可能会感到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不过洛克菲勒并不以为然,而且一直珍藏着这张照片。虽然出身低微,但洛克菲勒却从不抱怨自己的家庭环境,也从不对别人的轻视耿耿于怀,他的眼光与精力盯住的是学习,懒得去计较那些细枝末节的东西。洛克菲勒学习很用功,因为他把自己的学业纯粹看作是功利性的。“我很安稳也很认真,”他说,“为承担生活的责任而做准备。”

就像所有穷人家的孩子一样,洛克菲勒兄弟俩的学业并没有维持多久。1853年年初,他们全家随着不安分的父亲再一次搬迁。这次是搬到一个叫斯特朗斯维尔的草原小镇,离克利夫兰只有10英里。他们的学习也因此中断了。好在父亲也重视儿子们的学习,于当年秋天送洛克菲勒与弟弟去读镇上的高中。由于家总是搬来搬去,洛克菲勒在克利夫兰的几所学校里都受到了降级的待遇,他只能上初中。

第二年,15岁的洛克菲勒终于进入了高中。该校因奉行自由化进步教育的理论而享有盛名。由于学校十分重视作文,洛克菲勒必须就4个题目交上论文才能升级,这4个题目是:《教育》《自由》《圣帕特里克的品格》和《回忆往事》。

洛克菲勒的论文语言条理清晰、表达准确。他还是一个超群的辩论家,尽管他平时寡言少语,但在阐述自己的观点时却头头是道。他演讲的第一句话总是“本人既荣幸又遗憾”,这句开场白逗得同学直乐,便给他起了个绰号叫“既荣幸又遗憾先生”。洛克菲勒对同学的嘲笑从不放在心上,他仍然我行我素。

洛克菲勒小时候的严肃模样令许多大人们喜爱,却也使一些人感到不安,因为他们发现他身上有一些怪诞不经的地方。有位高中老师带着明显的厌恶感把他说成是“最冷酷、最不露声色、最老谋深算的家伙。”即使他还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洛克菲勒就要求别人像对待成年人那样对待他。

自古英雄出少年,从来纨绔少伟男。洛克菲勒的童年与少年生活,给予他的磨难与考验,为他日后显赫发达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