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的罪证

惯偷布什再次出狱后,下决心不再偷窃,要好好做人了。很长一段时间,也确实没有了他的消息,就像是消失了一样。很多以前的朋友来找他合作,他都拒绝了。

一天,他的一个徒弟给他带来了一个消息:一位犹太商人看中了考古专家金博士收藏一件藏品。由于举世罕见,所以犹太商人愿出上亿的价钱。但是那个金博士还是拒绝了。

“什么藏品这么值钱?”布什立刻来了兴致。“听说是古埃及时代的一件饰品。”徒弟说。

"什么饰品能这么贵重?可是,我已经说过,我不再偷窃了。你还是回去吧。”布什说。

徒弟扫兴地走了。可徒弟一走,布什竟坐卧不宁了,他想:偷一个博士的东西应该不很难;如果得手再卖给那个犹太人,我就立刻可以成为亿万富翁了。这个白痴博士,有人出那么高的价他居然不卖。既然如此,我就帮你把它卖了吧。想到这里,布什兴奋不已。事不宜迟,为了能尽快得到那个饰品,布什准备今晚就下手。

晚上,布什带好作案工具,悄无声息地潜入到了金博士家的院子。由于博士家的灯还开着,他暂时在花丛中潜伏下来。此时,正是夏天。花丛中的蚊虫特别多。不一会,布什就被咬得满身是包。不得已,他又悄悄溜到一个窗户下面,心想一会正好从这个窗户翻进屋里。可即使这样,还是有蚊子不断地咬他。他只能强忍着,并用手捏死了几只蚊子。

也不知什么时候,博士屋子里的灯终于灭了。又过了一阵,布什认为博士已经睡着了,便从窗户翻了进去。很快,他就找到一个保险柜。没用多久,他就打开了保险柜。里面有好几件精致的饰品。布什心想:那个价值上亿的饰品也一定在里面,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把饰品全装上了。

回到家中,布什终于松了口气。回头想想有没有留下什么作案痕迹:自始至终都戴了手套和鞋套,也没有和博士发生正面冲突。布什洗了个澡,倒在**,做他的美梦了。

第二天,布什醒来,已是下午3点了。他盘算着怎样找到那个犹太人,把饰品卖给他。突然传来了敲门声。他刚问了句:“谁呀?”就有一队警察冲进屋里,把他抓住了。而且昨晚偷回来的东西还没来得及藏起来,就放在桌子上。警察很轻松地就给他来个人赃俱获。

“你们是不是搞错了?”布什还想狡辩。

“不用了,布什先生。你是不是想说现场没有留下你的作案痕迹啊?但是你别忘了,你的血型是很特殊的。你是个惯偷,我们都有你记录。你还是跟我们回去,老实交代吧。”为首的一个警察说。

布什被带上了警车。可是他还是没想明白:血型?可是我又没有受伤,根本没有留下我的血迹。

布什到底遗忘了什么罪证呢?

参考答案

是被他捏死的蚊子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