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

[2]

这个院子,还是老样子。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光是从电视里看,也知道这个星球上发生了很多大事,权力更迭,联盟瓦解,围墙坍塌,帝国兴衰……世界以光速在运转,就连我们生活的这个城市,也早已经不是我最初记忆的那个样子。

我经常站在那些仿佛一夜之间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的阴影里,凝望着这个城市越来越陌生的轮廓,有时我会觉得紧张,也会害怕,那是一种莫名的疏离感,虽然我不知道具体是因为什么。

后来我想,或许是因为我能够掌控的东西实在太少,太少了。

但只要我站在这个院子的门口,只要我回到这里,我就觉得安全。

这里不会有居高临下对你说“不交房租我会把你们的东西都扔出去”的房东。

不会有为了讨好大老板的二奶,就无缘无故开除毫无过失的员工的经理。

不会有富二代闺蜜突然跑出来说要你陪她去酒店捉奸。

不会有抓小三敲错们的神经病扰人清梦。

不会有问我胸围多少的刁钻老板。

更不会有祸从天降撞到我骨裂的摩托车。

这是我生长的老院子,是这个世界上我最熟悉的地方,就算在外面受了天大的委屈,再怎么艰难,疲惫,孤独凄凉,它永远敞开大铁门等着我。

铁门内的一切都让我觉得亲切,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能给我安慰。

你明白这个的感受吗,你有过同样的感受吗。

这个地方不繁华,也不是什么世外桃源,就连关于它的回忆也不尽是美好,往事中充满了复杂的情感……但只要你站在这里,你就能发自内心的说一句,我回来了。

天地再大,人生再长,能让你说出“回”这个字的地方,寥寥无几。

院子门口有一个年久失修的的篮球场。

粗糙的水泥地面,篮球架已经锈得不成样子,篮板也一副随时会砸下来的孱弱模样,尽管如此,照样还有精力旺盛的小孩子在场地里跑来跑去的闹腾。

走过这个篮球场,后面是两栋居民楼,再走一段,就能看到一个早已经干涸了的的老池塘,早八百年这里面就没有水了,更别提鱼和荷花。

但过去它不是这样的,曾经它很美,也很诗意。

八岁那年的某天下午,我和院子里另外几个同龄的小孩子一起玩,玩着玩着不记得是谁提议说我们去池塘里摘荷叶吧。

那时候正是贪玩的年纪,谁都没有安全概念,只要好玩就行了,谁也不会啰嗦,婆婆妈妈的人会被同伴看不起。

到如今我已经想不起当初我是真的觉得去摘荷叶这件事有意思,还是怕如果我不去的话会被大家嘲笑。

说句老实话,那时候我其实是一个挺没主见,也很胆小的丫头,生怕大家干什么不带着我一起,生怕自己被抛弃,被孤立,我是那么的需要待在一个集体里。

至于特立独行,我行我素,爱谁谁,那都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当年的池塘还没有干涸,中间还有些假山之类的妆饰,其实说穿了就是大石头,特别大的那种,一块上面能坐两三个小孩。

我们坐在大石头上玩水玩荷叶,欢乐不知光阴快,一转眼就玩到了太阳下山的时候。

每天的这个时候,院子都会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叫喊声XX,XXX,回来吃饭了之类的声音,那时候根本没有手机这种高科技产品,大家都是靠喉咙千里传音,爸妈喊一句回家,小孩应一句来啦,默契十足。

我长大之后,每当回想起这热火朝天的景象,就会感叹幸好那个年代还比较纯真比较朴素,坏人的脑筋动得不是太快,不然人贩子只要悄悄的在我们院子里潜伏个两三天,肯定能把全院子的小孩一网打尽。

总之那天下午,就跟平常一样,家家户户都开始做饭了,家长们也开始像招魂似的叫小孩回家了,这其中也包括了我妈。

不知道我是不是根本就没有长小脑,别人都身轻如燕的回到了岸上,我还在大石头上找可以下脚的地方,那姿态真是笨得像头熊。

眼看同伴们一个个都走远了,我心里更加着急,一着急,就更心慌,一心慌,就乱下脚了。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脚踩进淤泥里之后的心情,整条腿越陷越深,我满脑子都是课本里描述红军长征过沼泽时的段落。

真的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我死定了。

课文里说在沼泽地里,动得越快,下沉得也就越快,死得也就越快。

我很绝望,根本不敢挣扎。

然后,我大声的哭了。

哭声把走远的同伴们给召唤了回来,其中一两个力气比较大一点的小孩迅速的爬到了我所在的那块大石头上,又是扯又是拽又是拉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把我从淤泥里拔了出来。

而其他人,全都站在岸边上哈哈大笑。

那个时候,也顾不得什么自尊了。

我一边哭,一边伸手去捡从脚上滑落的鞋子,里面已经装满了淤泥,有一股浓烈的腥臭味。

那天傍晚,我就是那么狼狈的,拖着一条黑乎乎的腿,拿着一只臭烘烘的鞋,打着赤脚一瘸一拐的回家的。

当我敲门的时候,已经做好了被骂得狗血淋头的准备。

我知道我妈根本不会问我发生了什么事,她只会抱怨要给我洗这么脏的衣服裤子和鞋,她永远也不会理解,陷落在淤泥中的那短短几分钟,我的生命里发生了什么。

对于一个八岁的小孩来说,那就是生死攸关。

当我成年之后回想起这些类似的事情,渐渐的,我发觉自己也或多或少的能够体谅我的母亲一些难处。

她只是一个没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的普通女人,在那样的时代,那样的年月,她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每天努力干活,赚些辛苦钱,跟同样平凡的丈夫一起把女儿拉扯长大。

她没有那么细腻的心思来关心女儿在发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无法体会成长期的少女对于一些鸡毛蒜皮会有多敏感,多计较。

她从未尝试过跟我进行心灵上的沟通,或许她想过,但她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如何进行。

她所能够为我做的,是每天三顿温热的饭菜,是任劳任怨的替我洗干净脏衣服,是每个学期按时交到我手里的学费钱,是没收掉我抽屉里她认为会影响学习的课外书,是耳提面命的告诫我,千万不要早恋。

毋庸置疑,她一直是一个合格的母亲。

但她从来都没发觉,我们的精神世界始终隔着一堵厚厚的墙。

我并不怨怪她,我只是……感觉很孤独。

当我的手叩响家里那扇老式铁门的时候,童年的那一幕清晰的浮现在眼前。

不同的是,开门的那个女人,她老了许多许多。

饭桌顶上的还是一个明晃晃的灯泡,连个灯罩都没有,常年的烟熏火燎已经让它蒙上了一层油垢。

我妈一边盛饭一边对我说:“你爸跑车去了,下礼拜才回来,我一个人在家,凑合一下随便吃点。”

桌上摆着两个菜,一个梅干菜炒肉,一个虎皮青椒,我和我妈面对面坐着,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我的近况,当然,我死不会让她知道前阵子我被人撞断了腿的事。

报喜不报忧,是我二十多年来一贯坚持的原则。

“你还跟那个男孩子在一起吗?”我妈突然问了我这个问题,一下子弄得我有点手足无措。

过了一会儿,我含糊不清的“嗯”了一声算是回答了她。

“他现在情况怎么样?”

我太明白她的意思了,我心想你不如直接问他现在发财了没有,但是我心里另外一个声音在说,忍耐一点,难得见一次面,坐下来心平气和的吃一顿饭,别因为你的臭脾气给搞砸了。

我想了想,说“他最近有个合作机会,还在考虑中,我也换了工作,以后应该会慢慢好起来的。”

这话明着是说给我妈听的,实际上也对我对自己的安慰。

我妈扒光了碗里最后一口饭,站起来收了碗筷,顿了顿,她才说:“你也不小了,自己的事情自己要想清楚,姑娘家的青春就这么几年,找错了男人可是一辈子的事,你看我就知道了。”

我放下筷子叹了口气:“妈,这话你说了快一辈子了。”

她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没再说话。

晚饭之后我像个废物似的瘫在沙发上看电视,被调成振动模式的手机在包里发出兹兹的声音,不管是谁的电话,我暂时都不想接。

电视屏幕停留在一个购物频道,今天的特卖商品是一款神奇的拖布,配了一个有甩干功能的水桶,买一组拖布,送十个拖把头,主持人用极其夸张的语气说真的很划算哦亲,赶快拿起电话订购吧。

为什么我才二十多岁,就像个更年期的妇女似的看什么都不顺眼,我拿起遥控器从头摁到尾,就没有一个看得下去的台。

不知道我妈在厨房里悉悉索索的忙些什么,火柴盒大的房子里哪来那么多干不完的家务活。

我起身走到厨房门口,靠在门边看着她正在往一个玻璃瓶子里装腌菜,装一点拍一下瓶子,生怕我不够吃似的。

我眨了眨眼睛,鼻子有点酸。

“妈,少装点,我吃不了。”我故意装出不太耐烦的样子。

“你们两个人总吃得了。”她看都懒得看我一眼,继续说:“别的什么值钱的东西你也别指望这个家能给你,下次回来提前说,我好多准备几个菜。”

我转头看向窗外,雨已经停了,天上的月亮落在了地面的小水洼里。

趁我妈在厨房里忙着,我到她的卧室里待了一会儿。

好像从我记事开始,这个房间里的东西就没有变过。

掉漆的老式衣柜充满了浓浓的九十年的味道,中间那块镜子不知道反反复复用透明胶贴过了多少次,空空****的梳妆台上只有一瓶花露水和两个年份久远的月饼盒子,铁皮盖上印着花好月圆四个字。

不记得是哪年中秋节买的了,月饼早吃完了,盒子却一直留到现在。

我劝过好多次让我妈丢掉,我给她买新的储物盒,她总是埋怨我不会持家——“装点针线挺好的,丢掉干嘛。”

我坐在那张年纪比我还大的**,仰起头看着天花板上斑驳的水渍,一片接一片的潮黄。

我深深的吐出一口气,眼泪流了下来。

好几年以前的某天晚上,我和简晨烨在他出租房里用电脑看电影,忽然外面狂风大作,跟世界末日来了似的,紧接着就是一场袭城的暴雨。

我丢下电脑,跑到阳台上,惊恐的趴在窗户上睁大眼睛往外看,简晨烨追了出来疑惑的问我,怎么了?

过了半天,我轻声说,我家又要漏水了。

简晨烨站在我身边哈哈笑着说,你就扯吧。

他不知道,我并不是在开玩笑。

不能哭了,便宜货睫毛膏可不防水,我用力吸了一下鼻子,稳定好情绪走出了卧室。

我妈也终于从厨房里出来了,手里拿着个布包:“我给你装了些菜,明天走的时候记得拿啊。”

我为难的冲她笑了笑:“我不在家里睡了,没带卸妆油,而且洗澡也不方便。”

“要什么卸妆油,香皂洗不干净吗?”我妈白了我一眼,接着说:“洗澡又有什么不方便,烧水放盆子里洗就是了,你从小不就这么过来的吗,现在有本事了,看不起这个家了?”

我最怕我妈说这种话,有本事!我一个天天看人脸色,任人搓圆捏扁的打工妹有个屁本事啊!

我又气又急,恨不得跳起来向我妈解释:“我哪儿有看不起这个家啊,但是香皂真的洗不干净化妆品啊!”

她懒得跟我废话:“你走你走,记得东西都带上。”

其实我是多么不愿意拎着那个布包满大街走啊,但我也知道反抗没什么作用,老老实实听话算了。

换好鞋子,背上包,我回头对我妈笑了笑:“过几天发了工资再回来看你。”

她一脸嫌弃的样子对我甩了甩手:“你管好你自己就行了。”

在公交车站等了二十多分钟才等到末班车,上了车我才想起来之前手机响过,拿出来一看,三个未接来电全是简晨烨。

我回了条短信给他,言简意赅的说,在路上了,别催。

这一天过得真是漫长无比,我的头靠在被雨水冲刷过的车窗玻璃上,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与此同时,乔楚已经化好了妆,今天她选的腮红是NARS那款鼎鼎有名的**,一个令人浮想联翩的名字,也暗合着乔楚锦衣夜行的目的。

她今天穿的衣服,是一件月牙白的旗袍。

这条旗袍可不是来自淘宝上那些年年出爆款的皇冠店,而是乔楚在某一次去苏州游玩的时候,特意去一间有名的老字号量身订做的,等了两三个月才收到,虽然不如奢侈品昂贵,但也是价格不菲。

宝蓝色的手包,再加上同色的耳环和鞋,原本就很妩媚的眼睛又化了像上挑的眼线,今晚的乔楚比起平时任何一天都更要美艳动人。

令人意外的是,她并没有涂唇膏,这个细节也多多少少的说明了一点她今晚的企图。

走出小区门口,她伸手招了一辆出租。

关上车门之后,她的嘴里幽幽的吐出一个地址:去白灰里。

下车后我很意外的看见简晨烨居然在车站等我,我的疲惫忽然之间一扫而光:“哟,算得真准!”

他不屑的撇撇嘴说:“白痴,收到你短信的时候我就出来了,等了你半个小时……诶,你这个农民居然提着个布包,里面装的什么?”

我没好气的把布包扔给他提着,你以为我愿意啊,我妈非让我带过来的,不拿不准走。

这个势利的家伙一听到是我妈准备的,立刻换上了一副谄媚的嘴脸:“原来是岳母大人的心意,快回家让我看看是什么好东西。”

好东西?我心里一声冷笑,简晨烨,你太天真了,你不会以为这里面装的是钱吧,呵呵。

一回到公寓里,简晨烨就迫不及待的把那个布包拿进了厨房,我本想躺在沙发上好好休息几分钟就去卸妆洗澡,屁股还没坐下就听见厨房里传来乒乒乓乓的大动静。

这是要起义了吗?

我怨气冲天的冲进厨房,瞪着简晨烨:“干什么啊你!吵死人了!”

小奶锅里烧着水,他一边往碗里配着汤料一边头也不回的对我说:“你好意思说,不回来吃饭也不接我电话,我就吃了几片饼干,早饿成傻逼了,现在煮点面吃你还骂我。”

短短几句话弄得我既心虚又惭愧,说来说去确实也是我不对,人家还不计前嫌去车站接我呢,煮碗面吃都不行吗?

轮到我换上谄媚的面孔了:“是我不对,你别生气,我妈让我带了些菜过来,我给你弄点出来放面里吃。”

他“哼”了一声,这还差不多有点贤妻的样子。

我打开布包,里面除了那瓶腌菜之外还有些熏鱼和香肠,我一样一样拿出来放进冰箱里。

当我拿起最后一盒已经拌好了米粉,只要上锅蒸熟就能吃的粉蒸肉时,我的目光,落在布包里的另一样东西上。

就在那一秒,我的呼吸都停止了。

布包底层,是几张折得整整齐齐的一百块钞票。

我几乎是颤抖着把它们拿出来,颤抖着数了一下,一,二,三,四,五百块钱,每一张,都像是刀片从我的心脏上轻轻的划过去。

简晨烨惊讶的看着我:“这是怎么回事?”

我用力的吸进一口气,说:“鬼知道!”

冲回客厅翻出手机,我二话不说的就拨通我妈的电话:“那包里的钱是怎么回事谁让你给我钱了我自己不会赚吗!”

我一口气说完这句话连标点都没打,结果我妈在电话那头淡定得很,慢悠悠的说:“你傻不傻啊,别人捡到钱都高高兴兴的,你还发脾气,给你你就用呗,又没多少,拿去给自己买点吃的也行,买件衣服也行,自己看着办吧哎电视剧开始了,我挂了啊。”

她还真是说到做到,真的没给我再说一句话的机会就把电话给挂了。

我握着手机,浑身发抖,胸腔里像是装了个即将爆炸的原子弹。

过了好几分钟,我一语不发的走近洗手间,关上门,脱掉衣服,打开热水器,一动不动的站在滚花洒下面,滚烫的热水把我皮肤烫得通红。

简晨烨在门外叫我的名字,昭觉,昭觉,你没事吧?

我瓮声瓮气的回了他一句,没事,我洗澡。

而实际上,我根本分不清楚脸上那滚滚而落的到底是水,还是眼泪。

羞愧,太羞愧了,除了这个词之外没有别的能够形容我这一刻的感受。

如果说当年上大学的时候,我妈去找人借钱给我凑学费是迫不得已,那么如今,作为一个已经告别了校园两三年的上班族,我有什么脸面收下我妈的钱!

我有什么脸面让一个住在漏雨的破房子里的人,从她的退休金里拿钱出来补贴我的生活!

在兜头而下的热水中,我全身发抖,哭得不能自已。

我痛恨这样的命运,我痛恨自己的怯懦和无能,我更痛恨区区五百块钱,就将我至于这样巨大的愧疚和挫败感之中。

就在我蹲在花洒下痛哭的时候,乔楚已经下了出租车,她径直走向79号,站在门口踌躇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迈进了那扇门。

今天不是周末,酒馆里的人也不算很多,闵朗背对着门口,不知道在跟几个姑娘说些什么,反正一个个都笑得花枝乱颤。

有人拍了一下闵朗的肩膀,告诉他来客人了,他回过头来,一眼就看到了倚门而笑的乔楚。

就算是平时穿件白t恤,套条牛条仔裤逛超市,乔楚也是绝对能引起回头率的那种女生,何况今天晚上,她从一开始就打定了主意,要做人群里的焦点,要让闵朗的目光一刻也不离开她。

一点都不夸张的说,乔楚那一笑,真是笑得整间酒馆蓬荜生辉,笑得酒馆里的一众姑娘瞬间变得灰头土脸。

闵朗站在原地,脸上带着一种了如指掌的微笑,望着她,而她也保持着那个婀娜的姿势,一动不动的承接着他的目光。

他们谁也没有说话,就那么互相看着,眼神的交汇中迸发出四溅的火花,那一瞬间,灯光,音乐,还有来自周围那些人眼睛里疑惑,猜忌,敌意,通通化作乌有。

世界幻化成虚无,他们心照不宣的静默着站立于喧嚣之中,对方是黑暗中唯一的光源。

昭觉:

其实,我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关于我和闵朗。

刚认识你的时候,你跟我讲了一些你和简晨烨的事,你讲你们最艰难的时候只能吃一块钱一包的榨菜配白饭,你讲你们从前缴电费一次只缴几十块钱,电一下就用光了,还怀疑是邻居偷搭了你们的线路。

我在听这些事情的时候,一方面觉得很感动,另一方面又觉得……怎么说,觉得你很了不起吧,换做我,我绝对无法忍受那样的生活。

我喜欢钱,喜欢奢侈品,每个月去香港扫一次货,一年两次出国旅行,我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接受异性的赞美和同性的嫉妒。

爱情,对我来说,就像顶级牛排旁边的配菜,奶油蛋糕上的草莓,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我是说,在认识闵朗之前。

我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是在白灰里那条街上,你漫不经心的说起他和那个小酒馆,你三言两语的就说完他的身世,却不知道你那些不经意的话语在我的心里砸出重重的回响。

然后,我就在酒馆里见到了这个人,第一眼我就看出来,他应该很受女孩们的欢迎,是那种轻而易举的就能让姑娘们为之癫狂的角色。

我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很淡然。

是啊,我根本没必要紧张,我早已经过了小女孩看见英俊的浪子就惊慌失措,小鹿乱撞的年纪,或者换个说法,我从来就没有经历过那样的阶段。

直到唱歌之前,他当着所有人说这首歌是献给我的。

虽然我知道这句话其实是给你和简晨烨面子,是一句场面上的客套话,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却觉得很高兴。

昭觉,我知道你看到这里一定会笑我,原来阅人无数的乔楚也不过如此。

你笑得很对,我也不过如此。

这么多年来,人情冷暖我看过许多,也经历过许多,我很早就明白了什么叫世态炎凉,总之,我一直认为自己已经有了足够的阅历和眼界,不太可能轻易被什么人或什么东西打动了。

但那天晚上,他弹着吉他唱着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牢牢的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有些什么坚硬的东西,在胸腔深处,被慢慢的被瓦解了。

回来之后的那几天里,我反反复复的听着那首歌,吃饭的时候听,泡澡的时候听,睡觉前戴上耳机,醒过来还在听。

我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他的样子。

我想我是着了魔。

其实,我并没有从一开始就放任自己,不骗你,我也努力的克制过。

我尝试着不要去想这个人,不要去想白灰里79号这个地址,但过了几天我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

我不愿意出去逛街,不愿意看书,上网,不愿意接任何人的电话,我满脑子都是这个仅有过一面之缘的闵朗。

那天下午我洗完澡,打开衣柜,看见那条月牙白的旗袍,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很疯狂的念头。

当我穿上它,坐在镜子前开始化妆的时候,我知道,我可能完蛋了。

你记不记得我卧室里那张黑白照片,那是我二十三岁的时候特意请一个收费很高的摄影师拍的。

那是在冬天,一望无际的空地,我就穿着一条单薄的裙子,摄影师举着相机一边狂摁着快门一边大声的喊着,跑起来啊,乔楚,别缩着,你可以的!

我不记得我跑了多久,跑了多远,寒风呼啸着从我的身体上刮过去可我感觉不到冷,我的耳边只有摄影师的声音,他还在喊,跑啊乔楚。

当我坐上去白灰里的出租车时,昭觉,你知道吗,我又听见那个摄影师的声音了。

跑啊乔楚,别缩着!

当我站在79号的门口,忽然之间,我知道自己要跑去哪里了。

就是这里啊,昭觉,原来就是这里。

那一刻虽然我脸上是在笑,可我的心里,却莫名其妙的很想,很想哭。

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就连第一次恋爱时也没有过,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它,也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这种荒唐的行为,深更半夜,主动去一个才见第二次面的男人家里过夜,更荒唐的是,他吻我的时候,我竟然颤抖得像个处女。

半夜我醒过来,看见被丢在地上的白色旗袍,心里有一种隐秘的,奇异的快乐,当然,还伴随着淡淡的羞耻。

我坐在床沿边,看着闵朗熟睡的脸,激动得浑身战栗。

没错,这很堕落,这正是我写了这封信却不敢发送给你的原因,我知道在你看来,这件事很好定义——两个游戏人间的狗男女搞了个一夜情。

但是,昭觉,我终于感受到了那样东西。

那样我曾经觉得可有可无的东西,我曾经觉得不过是人生的边角余料的东西,那样我曾经觉得根本没有价值、也没有任何意义的东西,那样我自以为早已经看透了,看破了的东西,那样把你和简晨烨紧紧的维系在一起的东西……

不管我过去多么轻蔑它,在这个夜晚,我终于与它劈面相逢。

它来得很迟,但它终究还是来了。

生平第一次,昭觉,我觉得我或许有可能去爱一个人。

乔楚

[3]

无业游民生涯中的最后一个周末转瞬即逝,礼拜天晚上我早早的就关掉电脑,准备好第二天上班要穿的衣服,躺在**闭目等瞌睡。

尽管闭着眼睛,我还是能感觉到简晨烨在房间里来回窜动,容我打个不那么恰当的比方,就像是一头**的动物。

忍耐了十多分钟之后,我终于睁开眼睛,无语的看着他:“你有什么要求就提,但你要知道,明天是我去新公司上班的第一天……”

大概是听出了我的弦外之音,简晨烨错愕的看了我半天,才反应过来:“你脑子能不能想点别的,我有正经事跟你讲。”

看到他那么认真的样子,我真是为自己的龌龊下流感到不好意思,连忙正襟危坐:“你说。”

他迟疑着,欲言又止,反反复复直到我都想要发脾气了,他才终于说出口:“昭觉,我拒绝他们了。”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可是我听懂了。

我全身的肌肉都变得僵硬,我们四目相对,气氛有些紧张。

过了好一会儿,我蜷起腿,狠狠的揉了一把脸,尽量使自己看起来柔和一些:“我能不能问一下,为什么?”

他苦笑了一下:“原因其实我上次已经跟你说过了,这次只是我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做出的最终选择。昭觉,我知道你会怪我……”

“怪你?”我冷笑着打断他:“为什么我要怪你?我有什么资格,什么立场,什么权力怪你?你有你的艺术追求,有你的人生计划,你不取悦他人,不迎合庸俗,坚持自己的原则和理想,你高瞻远瞩,身无分文也可心拥天下,我应该为你骄傲啊,我为什么要怪你?”

这些话从我嘴里脱口而出,顺溜得不带一点磕巴,而事实上,从它们冲出口的那一瞬间,我就已经后悔了。

没有转圜的余地了,没有了。

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彼此之间早已经是超越了爱情的存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是相依为命的亲人,也是并肩作战的战友盟友。

我发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他,我宁可伤害自己也绝对不愿意伤害他。

可在这个敏感的时候,我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愚蠢和冲动,我原本可以表达得更好一些,更委婉一些,但我选择了最尖刻的那种方式。

这一枪过去,子弹打穿的是两个心脏。

简晨烨呆呆的望着我,他不是一个会掩饰情绪的人,他的脸上明明白白的呈现出自尊受到巨大打击的表情,过了很久很久,他才木然的转过身去,关上了卧室门。

我原本可以随便说点什么来挽救这个局面,但我没有。

直到后半夜他才轻轻的打开门,轻轻的爬上床,我假装睡得很沉,没有搭理他。又过了一会儿,我感觉到他亲了一下我的额头。

然后,我听见他轻声的说,对不起。

我仍然是一动不动,眼泪在黑暗中汹涌而出,顺着我的脸无声的浸湿了枕头。

这天晚上我睡得很不好,又怕翻来覆去吵到简晨烨,索性蹑手蹑脚的爬起来去阳台上抽根烟。

曾经在那家汽车用品公司上夜班的时候,不计其数的夜晚,我独自一人坐在办公室里度过漫漫长夜。

寂寞叫人无所适从,唯有夜行的车轮飞速碾压路面的声音能够证明我没有失聪。

凌晨四点钟,对于失眠的人来说,这是最煎熬的时刻。

乔楚曾问过我,为什么我和简晨烨过得这么辛苦,却还是要在一起。

在这一片寂静中,我也在想,为什么,我要和简晨烨在一起。

而当我这样问自己的时候,十七岁的简晨烨,眼睛旁边一团淤青的简晨烨,站在学校那棵拥有一百多年历史的柏树下,因为不好意思而笑得很尴尬的简晨烨……“哗啦”一下,全部回到了我的眼前。

我说过,学生时代的我很擅长挖掘商机,小零食卖久了,我就开始卖矿泉水,矿泉水卖久了,忽然一日,我又想到了一招——回收矿泉水瓶。

举一反三,说的就是我这种人呐。

我并不满足于单个的盈利项目,我要做的是在校园里铺开一条完整的、属于叶昭觉一个人的流水线,当我兴奋的制定好这个计划的之后,我的脑子里真的有一种“毕业时我就发财了”的美好错觉。

虽然我的头脑很好用,但毕竟只有一双手,这时,人脉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

我们年级有10个班,每个班都有蒋毅的队友,哥们,对邵清羽来说这些人都是妨碍她谈恋爱的罪魁祸首,但对于我来说,他们就是上天赐给我的好帮手。

为了拉拢这些人,我特意选在某天下午站在球场边,等他们踢完球之后,笑嘻嘻的打开塑料袋,送给他们一人一厅冰可乐。

不要钱的东西谁不喜欢呢,等到他们一个个“咕隆咕隆”的干掉可乐之后,我对蒋毅使了个眼色。

说起来,蒋毅曾经真是对我不错的。

好人我自己做了,他只好做坏人:“我求你们个事,叶昭觉是我家邵清羽的铁姐妹,当然也就是自己人。她想勤工俭学,你们也帮帮忙,每天收集一下自己班上的矿泉水瓶啊,易拉罐什么的,行吧?”

趁他们还没来得及开口拒绝,我急忙连声说:“谢谢谢谢,谢谢各位好兄弟肯帮忙,我会在每天放学之前去找你们拿的,谢谢谢谢。”

每人一厅可乐就搞定了全年级最活跃的一帮男同学,干脆利落。

从那之后,我变得比以前更忙了,每天下午去进货之前,我还要拖着两个巨大的黑色塑料袋去一趟学校附近的废品回收站。

我不是不知道在我的背后有多少人议论纷纷,有多少人语含讥诮的说叶昭觉真是穷疯了。

当然也难受过,但我更清楚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冷言冷语随他们去吧,嘴巴长在人家脸上我也管不了,每天晚上握在手里的钱才是正经事。

事后想想,我这股子做什么都不服输的劲头,这股子不管生活多么拮据窘迫,睡一觉起来又是一条好汉的精神,大概就从那时候开始奠定基础的。

尽管很忙碌,但我还是注意到了一件有点奇怪的事。

隔壁班收集瓶子的任务,我是明确分配给邵清羽大小姐的,可是……可是为什么……每次下课我站在他们班的后门的时候,送东西出来的人却不是她!

是谁呢?

就是那个,据说,有很多女生,暗恋的,美术生,简晨烨。

但这个“很多”里绝对不包括我。

那时候我在感情方面还没开窍,或者说我根本在这方面就没花过心思,我所有的热情,眷恋和赤诚,都过早的贡献给了金钱。

我自认为跟简晨烨真的算不上熟,最多就是互相都知道有对方这么个人,然后他在我手里买过几次吃的,我听同班的女生聊起过一点关于他的小八卦,对,就只到这个程度而已。

因为关系实在比较生疏,导致我每次从他手里接过塑料袋的时候都跟个贼似的,倒是他,表现得很轻松自然,偶尔还会主动跟我说:“我数过了,今天比昨天多三四个呢。”

那一瞬间,我站在他面前简直要哭出声来了好吗?

就算我对他没有一丁点儿非分之想,就算我早已经把自己的形象糟蹋得体无完肤了,但是,我毕竟还是女生,我实在架不住一个丰神俊朗的男生,在大庭广众之下对我说的是这样一句话。

一般少女漫画里都不是这么演的啊,我真是伤心欲绝。

我实在想不明白,一个校草级别的男生,他为什么要帮我收集废矿泉水瓶,唯一的解释就是——这是邵清羽逼的。

转头我就把邵清羽拎出来狠狠的骂,像骂孙子似的,我说你你你,你是人吗?求你帮这么点小忙你都不肯,你就这么高贵吗,你知不知道太装逼会没朋友的……

我本来还有一大段谴责的话要说,可是邵清羽翻了白眼,打断了我:“我没逼他,他自己主动的。”

我震惊了!为什么!他图什么?难道是想提成吗?

我确实认真的想过那么一两天,也确实认真的考虑过他是贪图我的美色这个可能性,但最终这个念头还是被我自己否决了。

太不切实际了好吗!我可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人呢!

照照镜子看看我这张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的脸,再看看我身上穿的这些万年没更换过的旧衣服旧鞋子,完全是个丢进人堆里再也找不出来的土鳖,哪有什么美色可图。

既然想不明白那我索性也就懒得想了,还是专心赚钱吧。

答案揭示的时候,我猝不及防。

那天我们班正在上自习课,忽然后排的同学递给我一张纸条,我打开一看,上面写着:快点出来!急!

我好奇的回过头去,只看见邵清羽在教室后门又招手又是跳脚像个猴子,我一边起身去请假,一边心想,妈的,肯定又是跟蒋毅吵架了。

但我错了,完全错了。

我一出教室门邵清羽就把我拖到楼梯间,严肃的脸上有一种掩饰不住的亢奋:“昭觉,我跟你讲,刚刚我们班上体育课,简晨烨跟人打架了!”

我呆住了,就这事?你他妈把我从教室里叫出了就为了这事?!

邵清羽眉飞色舞,两只眼睛里发着精光:“二百五啊你!要是跟你没关系我叫你干什么!他是为了你才跟人打架的啊蠢货!”

……

我想可能是我的耳朵出问题了吧。

邵清羽接着是:“反正是早就知道了,蒋毅也知道,我们班很多同学也知道,就是因为因为知道这件事的人很多,所以经常有人拿你跟简晨烨开玩笑,每次他在班上帮你收瓶子,都有人起哄。你上次还来问我为什么我要逼他,我靠,我真是要被你气死啊。”

“我觉得我上次已经跟你说得很明显了,没想到你这么笨,居然还是想不到原因,叶昭觉啊你除了会赚钱还会什么呀!”

“你知道今天他们为什么打起来吗?那个男生嘴贱,问简晨烨说喜欢个收垃圾的女生,有没有觉得很丢脸,简晨烨当时就发飙了,两个人打了好半天,最后还是老师把他们拉开的。”

邵清羽说最后这句话的时候,特意吸一下鼻子,眼睛亮晶晶的。

她说:“简晨烨被拉开之后,当着我们所有人对那个男生吼了一句,叶昭觉靠她自己的双手赚钱,我觉得一点都不丢脸,我觉得喜欢她,我一点都不丢脸。”

邵清羽说简晨烨喜欢我,这怎么可能?

这,他,妈,的,怎,么,可,能!

当我以一个元神出窍的状态,被邵清羽拖去教导处的时候,正好赶上刚受完训的简晨烨从办公室走出来。

然后,呆若木鸡的我和鼻青眼肿的他,就这样在长长的走廊上僵持住了。

邵清羽轻轻的推了我一下,说,过去啊,可是为什么,我的脚就像是生了根,一步也挪不动。

过了一会儿,简晨烨面无表情的转过身去下了楼,我还是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即使多年之后,我依然能够清晰的看见当时的那一幕,它就像从一部关于青春的高清电影里截下来的画面,没有噪点,没有马赛克,也没有声音。

它是那么安静的、完好无损的存在于时间的缝隙里,无论过去多久,我想起它,依然还有想要流泪的感动。

那晚我回到家里一直没睡着,生平第一次我体会了为一件事,为一个人失眠的滋味,天亮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

或许是我这一生中最勇敢的一个决定。

我要和他在一起。

下午放学之后我没有去进货也没去卖废品,而是把简晨烨约到学校里一个比较安静的角落。

一句废话都没啰嗦,我开门见山的问他:“你是不是喜欢我?”

记忆中的简晨烨跟如今的他没什么区别,只是看起来更笨拙一些,对于我提出的问题,他不否定,也没肯定,只是笑着把头转到一边去,不看我。

我静静的看着他,直到眼眶微热,泛起泪光。

他那个带着一点腼腆,却又故作镇定的笑容,混合着植物的清香,在我的记忆中,保存了好多好多年。

记得乔楚听到这件事之后的反应,也是半天没有说话。

后来她说,我大概明白了。

是啊,为什么日子过得这么艰难,未来也许不会比现在更好,但我们却还是要这么努力的在一起。

我想,不外乎是因为这个人,他在我最孤单无助的年纪,尽他所能的帮助过我,保护过我,在别人嘲笑我的时候,挺身而出捍卫过我和我自己都懒得去维护的、那不值一提的尊严。

我从来都知道,我不够好看,性格也不够温柔可爱,所以我从来都不怪别人不喜欢我,在内心深处,甚至连我自己都有些嫌弃自己。

那些荒芜的、赤贫的岁月里,我像是一条被风浪拍在岸上的鱼,而简晨烨,他俯身将濒临窒息的我从沙滩上拾起,送回海洋。

我伶仃的度过了许多年,也曾疑心今后一生仍将继续那样度过。

但忽然有一天,这个世界上有人靠近我,让我明白,即使卑微渺小如我,也依然值得被尊重,被爱。

他的温暖,把我从自卑和寒冷中彻底拯救了出来。

不知不觉之中,天已经亮了。

值夜班的那些凌晨,我经常捧着一杯浓茶,站在窗口眼睁睁的看着夜空的颜色慢慢的由浓转淡,月亮西沉,璀璨的繁星一颗颗渐渐隐没在越来越强的光线中,明晃晃的太阳升空之后,人声嘈杂,生活又恢复成井然有序的模样,而我身后通宵未关电脑屏幕上依然闪着幽蓝的光。

我掐灭了烟,回到卧室,在微光中抱住简晨烨,我轻声说,对不起。

这是我从十七岁开始爱着的人,这是世上第一个教会我爱的人。

我不可以任由自己伤害他。

“你昨晚哭过吗?”

齐唐这个王八蛋,他竟然选择了在上班高峰期的电梯里问出这句话!

我的运气还能再差一点吗?分明已经尽我所能赶上了早班车,却还是在大厅里撞上了老板,不得不与之共乘同一部电梯。

虽然在这里上班的人,普遍都是高素质的白领,但在齐唐抛出那个问题一刹那,我用鼻子都能嗅到空气里那股探究的气息。

罢了,我既然能忍受邵清羽,能忍受简晨烨,就不在乎多忍受一个齐唐,于是我顶住压力,勇敢的抬起头“嗯”了一声表示肯定。

没想到这个王八蛋居然得寸进尺的追问:“为什么?”

妈的,你说话能注意一下场合吗,我默默的骂了一句,我算是看出来了,这家伙从第一次见我开始,就存心不打算让我有好日子过。

既然如此,只好破罐子破摔了,我平静的回答他说:“因为穷。”

电梯门应声而开,23楼到了,我和齐唐一起走出来,把看客们抛在了身后。

开例会的时候齐唐向其他员工介绍了一下我,很简单的一语带过“这是我新招的助理叶昭觉”,大家也都是例行公事的拍了几下手掌,看得出来,我的到来不会影响到任何人的职位,果然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啊。

虽然大家都说周一是上班族最痛恨的一天,但坦白说,其实我并没有多么深切的体会。

我的工作间就在齐唐的办公室外面,他进去之前一句交代都没有,整个上午,我就干巴巴的坐在电脑前打开网页,又关掉,打开,关掉重复了不知道多少次。

到了中午,其他同事们都成群结队的去吃午餐,也有一两个同龄的女孩路过时客套的问我要不要一起,为了避免尴尬,我还是微笑着婉拒了她们。

等到所有同事差不多都走了,齐唐办公室的门还是紧紧的关闭着,我决定自己单独去觅食。

锦绣大厦一楼其实有不少餐厅,但价格都不便宜,我逛了一圈之后最终还是拉开Subway的门,买个金枪鱼汉堡配可乐打发掉这一顿好了。

正是午餐高峰期,餐厅里几乎没什么空位,幸好我眼睛尖动作也快,眼看靠窗那一排有人起身,我连忙抓着汉堡和可乐就冲了过去一屁股坐下。

阳光真好,我一边啃着汉堡一边看着玻璃外面的世界,马路上的豪车真多啊,有钱人真多,为什么不能算我一个?忽然又想起我出家门时简晨烨还没醒来,不知道晚上见面会不会尴尬……

我一抬头,就看见了齐唐那玩世不恭的笑容。

“你怎么不跟其他同事一起吃饭呢?耍大牌啊?”他坐在我旁边的位置,大口咀嚼着加了培根的汉堡。

已经过了饭点,餐厅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我和齐唐并肩坐着面对着玻璃,对他提出的问题我嗤鼻一笑:“你不也是吃独食嘛。”

“我跟你怎么一样,”他居然问都没问我一下就直接拿走了我的可乐:“我是老板啊,当然要跟雇员保持一点距离。”

我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可乐被他喝掉一大口,这个人真是太神经病了,从头到尾就没有正常过……是的,我又想起面试时他问我胸围多少的那件事了。

不仅神经病,而且完全不懂得察言观色:“我听清羽说你念书的时候就很不合群,怎么到现在还这样?”

死八婆!邵清羽你这个死八婆!我默默的翻了个白眼:“她说的你就信啊,我念书的时候人缘不知道多好。”

“好到垄断了零食售卖和废品回收两个产业对吧?你的光辉事迹我都早就听说过了。”

……

要是杀人不犯法,我真想现在就杀了他。

我已经在凌晨独自回忆过当年了,我真的不想一天之内两次回忆当年的悲惨往事,于是我主动找了个新话题:“我今天上午什么事都没干呢,你也安排点工作给我吧,打打杂也好过无所事事啊。”

齐唐挑了挑眉毛说:“上次你提出预支工资我没同意,所以现在不好意思指派你干活呢。”

……

我好想一头在玻璃上撞死算了。

在我跟齐唐进行过这么几次短暂交流之后,冥冥之中我有种预感,我觉得我会被这个变态老板摧残得苦不堪言

滑稽的是,后来我们之间发生的许许多多事情,都证明了我的预感是多么不靠谱。

午休时间过去之后我们一起回公司,齐唐在进办公室之前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事:“对了,你不是觉得太清闲了吗,交个事给你做。你帮我去花店预定一束鲜花,后天派送,地址我稍后给你。”

趁他还没关门,我连忙追问:“送什么花?”

他歪着头想了一下:“我不太了解这个诶……跟你年纪差不多的女生喜欢什么?”

“我喜欢睡莲。”

“那个啊……好像很便宜吧,诶,我不管了,你别问我,自己做主吧。”话音刚落,我就听见一声“砰”,门关了。

过了一会儿我的手机震了一下,是齐唐发来的短信,地址是本市一个价格非常昂贵的公寓楼,收花人的姓名只有一个英文名,叫Vivian.

真是一条充满了浓浓的装逼气息的短信啊,我酸溜溜的想。

两天之后的晚上,我和简晨烨在厨房里分工合作,一个洗菜一个煮饭的时候,齐唐又发来一条信息。

我握着手机简直都快气炸了,他妈的,齐唐这是在侮辱我吗?是暗讽我只配得上便宜货的意思吗?

简晨烨看我脸色不对,凑过来问,谁发的,出什么事了吗?

我把手机往沙发上一丢:“我老板可能快死了。”

无论是我,还是简晨烨,亦或是齐唐他自己,我们谁都没有意识到,不知不觉之中,我们的生命中已经介入了新的事物和新的人。

从这时开始,我们原本简单澄明的小小世界,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巨大震动。

我们浑然不知,命运即将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