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英雄救美

其卖药卖卦,皆具冠带。至于乞丐者,亦有规格。稍似懈怠,众所不容。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戸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东京梦华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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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河洛小心翼翼地问:“宋大哥,现在花非花那里。”

“先等一下吧,再观望观望,我们走。”宋青玉想了一下说道,说完就走出了房门。

李河洛向孙伯文拱了拱手,说道:“孙公子,冒昧打扰了,等小公子回来再来拜访。”

孙伯文上前,假模假样地客气几句:“无妨,家弟愚钝,多亏有李主簿这样的先生教导。虽说现在他下落不明,但李主簿想来做客什么时候都可以来,孙府的大门随时为您敞开。今天晚上怎么样?孙某在家摆下一桌酒宴,希望李主簿赏脸。”

李河洛连忙摆手:“这怎么使的,我是教导小公子才有机会出入孙府,现在小公子不在,我来孙府本就不合适,更不要说吃酒了。”

孙伯文满脸堆笑:“怎么不合适,孙某想结交主簿很久了,一直想找个机会和主簿探讨一下诗文。就这么说定了,择日不如撞日,就是今晚,咱们二人……哎呀,咱们两个才疏学浅,要是有宋少卿这样学富五车的大人在酒席指点一二就好了。”

李河洛尴尬的笑了一下,心中暗道:“终于说到重点了,前面的那一大堆全是假的。从我来孙府教小公子开始,这个孙伯文就对我爱答不理的。今天怎么突然这么客气?是看我在宋大哥那里能说上话,让我搭桥替他结识宋大哥……”

“李主簿,我知道您很为难,能有宋大人在场更好,不能……只能说孙某没这个福气。”孙伯文掏出一点散碎银子,塞到李河洛手里:“您教家弟也是一份辛苦差事,这是我做哥哥的一点心意。等家弟回来了,还是继续请主簿,一分钱不会白了主簿。”

孙伯文的意思就是,你去给我办这个事,能不能办成这钱我都掏了,而且你要是办成了还有赏钱。

“这……”李河洛很为难的表情,犹豫了一下拿过银两:“我尽力。”

孙伯文做出一个请的动作:“来,李主簿,我送您。”

话分两边,孙家长廊上。

前文书交代过,花非花因为心不在焉撞到了两个人,然后赶紧给两个人赔礼。书中暗表,这两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孙府的两位管家。他们对孙半城还是很忠心的,孙家少爷不在乎,但他俩很上心,这两天四处寻找。

两位管家是亲兄弟,大哥周仁,四十岁,二弟周义,三十八岁。两个人是亲兄弟,长得很像。用现在话说,两个人都是一米八几的个头,别看二人年纪不小,但一身腱子肉比起年轻人不差。两个人长得很寒碜,大哥缺一颗牙,二弟左脸上一道刀疤,是年轻时跟人打架留下的伤。两人都是一脸横肉,凶神恶煞的,看着就不是好人。穿着打扮没什么可说的,有钱人家的管家都是穿着得体,这二位一身粗布衣服,天气不热也把袖口挽起来。因为他们胳膊上有刺青,他们得露出来给人看。大哥左胳膊刺着龙,二弟右胳膊刺着虎,这叫龙兄虎弟。

这兄弟二人是地痞出身,年轻时打遍街骂遍巷,每天惹是生非以讹诈钱财维生,是溪洞镇有名的活阎王。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被孙半城招来当了管家,好歹是安生了一些。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两个人到了孙府也还是原来的样子,不到外面惹事,就欺负府里的家丁丫鬟。但是府里一有正经事,他们倒撒手不管了,就是这么两个货。奇怪的是,两个人这幅德行,孙半城也不拿他们怎么样。可能也正是因为孙半城这么惯着两位,在孙半城失踪之后,两位才如此上心寻找。

他们是刚回来,走在长廊上老远就看着花非花了。花非花长得漂亮,穿着上也很大胆,外面白色薄外套里面深红抹胸。两个人光顾着看她,花非花光顾着想事情,这才碰在了一起。

这两个人以为花非花是府上丫鬟,正管教她呢。

周仁扫了一眼花非花,满脸鄙夷的神色:“不知廉耻!”

周义也是一样的表现:“小娘子,你夫君不管你吗?”

花非花眉毛一挑:“奴家尚未婚配,不知道哪里得罪二位壮士了,如果是不相信撞到了二位,奴家已经赔礼了。”

周仁指点着花非花:“和这个没关系,你看看你,你穿得这是什么啊?”

周义奉劝着说道:“小娘子,你这得算不守妇道,你知道吗?”

周仁命令的语气:“赶紧回家换了!”

这个场景,看上去有点不合常理,人家乐意怎么穿就怎么穿,你管得着管不着?但是,如果是宋代,周仁和周义批评花非花的穿着,则是合理的。宋代这样的封建社会,不是想怎么穿就怎么穿的,每个人船得都得符合自己身份。像花非花穿成这样,在宋代人眼里就算是裸奔了。而且,像花非花这样穿着越格的,老百姓都看不惯,说群起攻之不是吓唬人。

既然花非花这样穿不合适,她为什么非得这么穿呢?因为花非花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封建社会艺人是下九流,不到万不得已,没有女人愿意当艺人。花非花不是这样,我就当艺人。女人要遵守三从四德,举止端庄,花非花不是这样,我就见一个跟一个男人调情,你把我锁在箱子里,我跟耗子还飞眼呢。穿着要得体是吧,哪天高兴了我穿个抹胸就上街。凡是看着不像正经女人的事,花非花都乐意干。

分怎么说,她在当时的环境下,她这就是天理不容了。但是放在思想没那么封建的今天,咱们见过那些去夜店跳舞的小姐姐们,勉强算是穿着衣服吧。这就是古代和现代的区别。

古代的女人就是男人的私有财产,这都算往好听说了。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很多作者特别喜欢幻想古代背景下女人充当私人财产的故事。比如在后宫里,好多个女人一起共享一个老公的情节,她们最喜欢了。喊了这么多年男女平等,千辛万苦争取到三八节,多少女权主义的斗士们牺牲流血?可这群作者就愿意写回到古代当性奴的故事。这是一种他妈的什么样的精神……病!

这里说多了一点,其实不说大家也能体会到。花非花就是这样一个很叛逆的角色,她的所在所为,都是看不惯当时社会的条条框框,处处想着要反叛当时对妇女的压迫和束缚,这个样子。

周义:“小娘子,我们是为你好,你穿成这样,要是碰上个泼皮无赖,不是我们兄弟吓唬你……”

周仁:“不瞒小娘子说,我们兄弟两个年轻时就是溪洞有名的地痞,我们再年轻几岁,才不跟你说这些呢。我们现在是改好了,教训教训你。”

“哦?二位壮士怕不是只会光说不练吧,奴家还真想看看二位年轻是什么摸样咧。”花非花挑逗起两个前地痞,向他们抛了一个媚眼,走到周仁周义轻轻推了两人一把,娇笑道:“二位能看上奴家,是奴家的福气,就是担心二位是有贼心没有贼胆啊,咯咯咯……”

这话就不是好话,漫说对面现在是专业泼皮无赖二十年的行业标兵,就是好人都能起了歹心。周仁周义对视一眼,心说,这是怎么个茬?这个女的……说句文言文,骚窑姐,婊子,贱货。

周义:“你给我等一下,你是新来的丫鬟吗?我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这话就多余问,花非花旁边还跟着一个戏班管事的,没见过哪个丫鬟还带个管事的。这两个兄弟的脑子明显慢一拍。

花非花:“奴家只是受孙员外之邀,过府的客人。”

周义:“我们跟了老爷十多年了,老爷结交的人我们都认识,你该不会是潜入小贼吧。”

花非花扑哧一笑,还真让周义蒙对了,花非花就是贼。但周义就是随口一说,他自己都不当真。

花非花:“如果奴家说不是贼,壮士信吗?”

周仁的脑袋比周义还要慢一拍:“二弟,这个小娘子怎么可能是贼呢?”

当着两人的面,花非花大胆地把手绢塞进抹胸里,两个人都看直言了,他们没见过这么“不拘小节”的姑娘。接着,花非花款动金莲,紧靠着墙壁站住,回眸一笑,像狐媚呓语一般对两兄弟说道:“是不是贼,奴家说了不算,还是请二位搜一下奴家身吧。”

周义已经语文伦次了:“这个……老话说……是吧,那得罪了。”

花非花的管事向前跨出一步,右手伸进了怀里,恶狠狠地盯着两兄弟。可是,花非花却一摆手,管事的点了一下头,乖巧地退到了一边。

周义呼吸急促,缓缓把手伸向花非花,从她的后背缓缓向下游走,一直伸到了腰间。

花非花轻蔑地一笑,就像没事人一样:“偷了东西怎么可能藏在明面上呢?肯定是藏在衣服里面,这位大哥,你得把手伸进衣服里面摸摸。”

“这……合适吗?”周义第一次看到花非花这样的女子,一时间竟然不知所措了。实话实说,从一开始,这两个人真没有打算占花非花的便宜,就是看她穿得不像样子,出来管管闲事。但是万没想到,回过神来时,周义的手已经摸在了花非花的后背上。

周仁不高兴,责骂周义的样子:“老二,你懂点人事不懂?!小娘子都不在乎,你怎么还……咱们是有歹心吗?咱们不也是为了证明娘子她没偷东西,还娘子一个清白吗?!”

花非花:“呵呵,对,没什么不合适的,是奴家让你摸的,还怕奴家这身肉还长牙吗?一般来说,偷了东西都藏在怀里,您大胆地往奴家的肚子上摸。”

周义很听话,把手伸进花非花的衣服里,越过花非花的腰肢,深手抚摸着花非花平滑的小肚子。

花非花:“呵呵呵,您摸到奴家的痒肉了。”

周义色咪咪的表情,声调都变了:“不……不是故意的,哈哈哈。”

花非花:“您别光摸啊,捏一下。”

周义得到了邀请,很乐意效劳,轻轻地捏了捏花非花的肚子上的肉。然后,他的脸上色咪咪的表情瞬间消失,接下来,脸上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神色,最后取而代之是一丝恐惧。镜头往下拉,周义的胳膊正在颤抖,他用尽了全身力气想把胳膊抽回来。镜头旋转,花非花的肚子前,她用两根手指按住了周义的手。也就是说,花非花两根手指的力量,可以完美的压制住一个壮汉的胳膊的力量。镜头透过花非花的衣服,花非花的肚子,完全不像一个女孩的肚子,你敢相信吗?她有六块腹肌。

周仁这边还问呢:“怎么样,小娘子的肉滑不滑啊。”

“这位娘子。”周义很难得的一本正经地对着花非花说道:“我兄弟二人打了眼,一时糊涂,多有得罪。见面留一线,日后好想见。”

花非花冷声说道:“日后?您还想得挺好的,日后……得寸进尺了吧!”

“住手!”宋青玉轻吼,大步跨上长廊,他轻轻抬头,打开折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