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齐聚昆仑山

八月中下旬,在言桢桢又独立完成了好几次任务并完美结束后,期待已久的休假终于来了。

愿望清单部门的几人最终商议决定去昆仑山。昆仑山,又称昆仑虚,被誉为“万山之祖”,是中国古神话中的神山,道教奉为神仙所居的仙山。海拔数千米,巍峨雄伟,冰雪遍布。

“大夏天去玩雪,可真有你们的。”姜靓虽然嘴上吐槽着,但神色间也有些兴致勃勃。

她原以为会在平原地带看看风景,最多去海边玩玩沙子,却没想到去那么远的地方,真是让人心潮澎湃。

“你们记得带上墨镜,小心雪盲。”作为在场唯一一个有去过雪山经历的,谢安平提醒道。

雪地对日光的反射率很高,可达到将近95%,直视雪地就像直视阳光一样。雪盲症就是因为视网膜受到强光刺激,引起了暂时性失明,会眼睛疼痛,还容易流眼泪。如果不慎得了雪盲症,那旅游的乐趣便大大削弱了。

“放心,我们都带了的,装备齐全。”小锦背着一个大大的旅游包,从后面看几乎把她盖过去。

为了防止有高原反应,言桢桢还备好了好几罐氧气瓶——虽然她觉得除了自己可能用得上,其他人,准确来说是妖,应该都不需要。

——

他们订的酒店是在雪山附近的度假酒店,从窗口就能看见冰川和雪山。

壮阔的雪山上晨光铺满,如同浮光跃金,又像海棠醉日,衔接着如同喝了薄酒的微醺天空。脚分明踩在地下,但仿佛置身云端,让人不得不感慨自己的渺小。所谓“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也不过如此吧。

“咱们先在酒店一天,下午我们可以在古镇里四处逛逛,明天我们就去爬雪山。”姜靓提议。

大家都没有意见,于是放好行李就成群结队逛起了古镇。

每一个古镇的门店上都挂着书法牌匾和灯笼,看起来古韵十足。

当地的杂货店里,墙上挂着布艺的世界地图,钉钩上是一个个五彩斑斓的手工编织包,柜子里是叮叮当当的银饰大耳环,还有古着、帽子、手账本 、贴纸、植物标本,一切乱中有序,令人赏心悦目。

一只橘猫懒洋洋地窝在当地人手工制作的棉鞋上,肥肥的身体团成一个球,着实可爱。言桢桢没忍住伸出手摸了两下,刚准备松开手就看见白茂直直盯着自己的目光。

言桢桢下意识地瞬间收回了手。

什么鬼嘛,搞得她在**一样。

言桢桢讪讪地吐了吐舌,“你要是想和大橘争宠的话,我也不是不可以雨露均沾。”

白茂冷冷地抱着胳膊,并不说话。

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的言桢桢立刻跑去路边买了一包香辣炸鱼干讨好地塞到了白茂的手里,“我发誓,它根本没有你一半好摸,在我的心里,你永远排第一。”

头顶带着鲜花花环的小锦在两人中间咯咯直笑。

热情的杂货店老板娘开始推销店里的小东西,“看看这个小鹿摆件,多可爱,很适合你们一家三口。”

那小鹿摆件确实可爱,用陶瓷做的,三只的颜色不一,放在一起却意外地和谐。两只大的低着头,小的那个昂首看着,像是在嗷嗷待哺,温馨极了。

“可爱是可爱,但是——”言桢桢不好意思地摆了摆手,“我们不是一家三口,她是、是我们朋友的孩子。”

“那就是还没结婚喽?”老板娘理所当然地推断,“没结婚可以买这个,这个,我们店最受欢迎的石塑黏土插花小人,特别实用。”

言桢桢觉得确实不错,这个插花小人轻便,也没有陶瓷小鹿容易碎,方便带回去,就买下来了。

结账时,言桢桢忽然瞥到了收银台旁边挂着的什么,垂眼一笑,把它也一起塞进去结账了。

下午茶是很难不爱的。

几个人找了一家咖啡厅,喝着咖啡,吃着手工曲奇坐着聊天。

“我们来摇骰子吧,谁数最大谁来问问题。”这里没有签筒,只能用骰子了。

言桢桢随手一晃,居然是三个六。

“愿赌服输,想问什么你们随便问。”

“唔,我一直想知道你们俩的异能是什么。”言桢桢托着下巴问。

妖管局应该不会招没有任何优势的人,自己擅长读心,白茂战斗力惊人,小锦善于图画,而且运气爆棚,还总是有奇怪的财运,自己虽然和谢安平、姜靓他们在生活的接触并不少,可最近几次任务全都是她单独完成的,之前没有和他们合作过,还真不知道他们具体的能力。

“你猜猜看你知道我的本体是狐狸,但准确来说我是九尾狐。”

“九尾狐?”言桢桢睁大了眼睛。

白狐有九尾,通体上下长有火红色的绒毛,善魅善惑,亦正亦邪。

姜靓挑了挑眉,“怎么?不像?”

“那——”言桢桢很艰难地开口,“你的异能总不能是魅术吧。”

姜靓红唇微勾,把一串调皮的发丝拨到耳后,“你觉得你被我魅惑到了么?”

“这,有那么一点点吧。”言桢桢不确定地眨了眨眼。

“我确实会那么一些幻术,但主要不是靠这个吃饭。”姜靓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咖啡,似乎在润嗓子,“我的九尾可以断掉。”

“断掉?什么意思?”想要尾巴要硬生生地断了,言桢桢大惊失色。

“意思是九尾狐有好几条命,而且还可以把命理气运转化给其他人。”小锦见怪不怪地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意思是可以作为一个团队底牌般存在。”通俗一点讲,就是奶妈一样补血治疗的存在。

“可以这么说吧。”姜靓点了点头,“之前没告诉你是因为你来了没几天,不清楚你的为人和底细。毕竟这年头卧底细作比比皆是,所以是保险起见,你别太介意。”

“不会不会,本来就该这样。”言桢桢转过头,“那谢哥你呢,你的异能是什么呀?”

谢安平刚刚在走神想别的事,闻言笑了笑,“我啊,我没什么可称道的。”

“谢哥你可别妄自菲薄,我们部门做事最稳妥的就是你。桢桢,你没上任之前,可是谢哥管着我们愿望清单部门的,要是没有他,就凭我们几个 早就乱成一锅粥来。”小锦补充道。

狗忠诚憨厚,是人类的好朋友。而,谢安平是狗妖,工作严谨,踏实认真,很合理。

下午茶后,众人又去了一家当地的特色小吃店,点了一堆吃的,诸如芝士牦牛果香披萨、鸡腿米线、藏家豆腐、羊肉串等等,大快朵颐了一番。

回酒店的时候已经是傍晚,言桢桢几人得知酒店可以坐在屋顶上看雪山。这个点正是观赏日落金山的好时候,原本雪白的山随着太阳的起起落落幻化成不同的颜色,雪山下一排排的云杉笔直地矗立着,顺着草地蔓延出一层绿色。

言桢桢原本打算和小锦他们一起爬上屋顶看雪山,但最终又没有去。

“你怎么脸色这么差?我带了氧气瓶的,要不要拿给你。”言桢桢蹙眉。

白茂刚刚出门后身体就有点不舒服,几乎是这么多年第一次头疼,还有些呼吸不畅,所以一路上没有怎么说话,刚刚在餐厅也没怎么动筷子,但因为他们都在兴头上,玩得正开心,所以他没有表现出来,却还是被言桢桢发现了。

“应该是高返,不用管我,我休息休息就好。”白茂的嘴唇泛白,看起来毫无血色。

“好吧。”言桢桢点点头。

白茂比言桢桢高出一个头,这么近的距离站在对面,言桢桢平视正好可以看见他的脖颈,言桢桢视线一顿,迟疑地开口,“我怎么感觉你的项链在发光啊?”

白茂低头,项链上没有任何异常。

言桢桢再定睛一看,也看不见那闪烁的光了,她揉了揉眼睛,不确定地说:“可能是我看错了。”

“不过这个项链好特别啊,我之前就想问来着,这是你从哪儿买的啊?”

这项链是一条金色硬币,由流畅优雅的金色链条串成,硬币上是一个像猫一样的图腾,猫的眼睛是用金绿色的猫眼石雕刻其上,充满了神秘感。

之前春天裹得比较严实,一直放在衣服底下,夏天之后,这项链一直是露在外面的,言桢桢注意到好几次了。

“不是我买的,我从小就带着,带习惯了,所以没摘过。”白茂揉了揉眉心,解释道。

言桢桢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估计是白灵在他一出生就挂他脖子上的。很多人类也喜欢给小孩子买金买玉从小挂在脖子上,言桢桢也听过“男戴观音女戴佛”的说法,人们祈求和谐美满,富贵相安。估计妖界也有什么要带项链的说法吧。

看着白茂的脸,言桢桢还是有点不放心,一直把送白茂回房间里,看着他上了床裹上被子,言桢桢才叮嘱道:“那你早点休息,我就在对面,有什么事随时叫我。”

小剧场:

白茂:我虚弱地躺平了,需要一个亲亲才能站起来

言桢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