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星星苏醒1

[1]我拿着刀,就没办法拥抱你;我放下刀,就没办法保护你。

我要去拉萨了,这件事确定了之后,我每天都活在一种难以言表的亢奋里。

基本的行程定下了之后,我就开始收整行装,准备把一些多余的东西寄回长沙。

陆知遥不厌其烦地强调:“能不带的东西都别带,光去拉萨还好,接下来往阿里走一定要减轻负重,化妆品之类的东西想都不用想了,到了那儿你弄得再漂亮也没人看,几天几夜没水洗脸洗澡是常事,你得做好心理准备。”

我刚听到他这么说的时候真的有点惊恐,要知道我如果两天不洗头发那就跟要了我命似的啊!

他斜着眼睛看着我,似乎对我的“作”有点儿鄙视。

“那……那边有WIFI吗?”我有点儿担心,假如半个月的时间上不了网,我妈她们会不会以为我在外边出了什么事儿啊。

“WIFI?”陆知遥听到我这个问题忍不住笑了:“到了那边儿,手机信号都没有,还WIFI,你想清楚吧,到底要不要去。”

“去,当然去!上不了网而已,多大的事儿!”我可不是食言而肥的人。

“还有,你那些花裙子,小背心什么的也都寄回去吧,上去之后没机会穿的。”

“啊!我还想穿着那条橘红色的裸肩长裙站在……那个什么,什么错边上让你给我拍张照呢!”我几乎都语无伦次了。

他看着我笑了:“我只会拍野生动物,不会拍人。”

屁!我看了他的网络相册,是一个什么国外的服务器,打开的时候费了好半天,一集电视剧都快放完了。

没错,大多数的照片都是野生动物,可是,也有很漂亮的姑娘。

我心想,陆知遥你个浑蛋,你嫌我长得不好看就直说吧,没有你这么侮辱人的。

给我妈打电话的时候我没敢说出真实情况,要是她知道我跟个刚认识几天的男人跑到荒无人烟,没有水洗澡,没有手机信号的地方去,她说不定会亲自来云南把我抓回去。

我含糊其辞地说,我就去西藏看看,放心吧,没事的,现在很多90后的小朋友都能去,我有什么不能去的啊。

幸好我妈心里对西藏也没什么概念,对于她来说,西藏就是拉萨,就是有布达拉宫的那个地方,她也没搞清楚西藏到底有多大。

“要是有高原反应怎么办?”她在电话那头表示自己的担忧。

“不会的啦,拉萨的海拔跟香格里拉一样,都只有3600米,我前两天去了一趟香格里拉,完全没有一点不适,放心吧!”

这我可没骗她,虽然我只去待了一天就回来了,可是在普达措森林公园里,同行的几个女生都脸色苍白,呼吸困难,我可是一个人健步如飞!

“那好吧,你自己要小心点,不舒服的话赶快给我回来!”

不知道为什么,从我跟许至君分手,搬回家之后,我妈对我明显比以前放任多了,虽然我知道她心里未必真的同意我去那么远的地方——也许真的像康婕所说的那样:自杀过一次了的女儿,她伤不起啊。

收拾好东西在旅馆等快递的时候,我给康婕打了个电话,都中午了,她还没起床。

“你过得真是堕落啊。”我感叹着。

“是啊,我都快穷得要去申请低保了。”她跟我说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我过两天进藏,有些东西要先寄回来,我怕我妈翻,寄到你那儿吧。”

“行。哎,对了……你那个姓陆的朋友,靠不靠得住啊?不会是骗子吧?”

骗?我有什么好骗的,我有什么值得他骗的?我自嘲地笑笑:“我一没钱,二没美色,三没户外经验,一路上随时有可能成为他的累赘,换了你,你愿意骗这么个傻逼吗?”

“程落薰,你也不用把自己讲得这么一无是处。至少,你是个女的嘛,把你卖给穷乡僻壤的光棍做老婆还是可以的嘛,哈哈……”

听着她猖狂的笑声,我发誓,这笔账我记下了,等我回去见到她之后,我一定会抽她的!

我动身的前一天晚上,陆知遥忽然问我,你有没有帽子?

我摇摇头。

他起身去自己房间里倒腾了一会儿拿了一顶棒球帽过来给我:“戴着吧,你们小姑娘都爱漂亮,生怕晒黑了。”

那顶灰色的帽子被我紧紧地攥在手里,一时之间我不晓得要说什么好,认真地说谢谢还是戏谑着说你真是个好人?都不对,怎么说都不对。

我只是低着头,沉默地看着木地板上我们的影子交会在一起。

“你有没有防晒霜?”陆知遥接着问。

“有。”我的声音很轻。

“嗯,那就行了,药品那些我会准备的,万一有什么事到时候给你打一针葡萄糖。”顿了顿,他又说:“你到了之后别做什么剧烈运动,你第一次去,身体需要一点儿时间适应高原气候,也别忙着洗澡洗头,会减低免疫力。冷的话就找个户外用品店随便买件冲锋衣穿着,当然,都是山寨的,哈哈,不过里面那层抓绒还是挺保暖的,我得跟几个朋友先碰头,十天之内,到拉萨去跟你会合,有事你给我打电话,好吗?”

“好。”我用力地点点头。

在他说话的时候我一直没抬头,很难说清楚为什么在那一刻我会有点儿,想哭,也许是为了即将到来的短暂分别吧。

我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大风大浪生离死别都经历过了,心理还是这么脆弱。

要再多经历一些事情之后,我才可以解释这种突如其来的忧伤是为什么,其实任何一个女孩子,她的多愁善感都不是来源于偶像剧或者言情小说,而是在于那个牵过她的手的人。

那个人是谁,他会不会跟她一起走,或者说是他先走,是明天醒来他就走,还是留在身边永远不走。

在我动身去拉萨的时候,康婕那每天睡到日上三竿的堕落生活也戛然而止了。

她,要,工,作,了。

面试的前一天晚上,康婕把李珊珊拖出来吃消夜,干锅牛蛙辣得两个人狂灌饮料。

康婕灌下一瓶果粒橙之后,哀怨地说:“投胎真是个技术活啊,别人二十多岁开玛莎拉蒂啊,胶原蛋白当水喝啊,每天花费时间最多的活动是上网秀自己的奢侈品,发那些液化得她爹娘都认不出来的照片啊!”

李珊珊有点儿心不在焉,家里的宽带到期了,宋远说几个朋友约好晚上一起去网吧打副本,虽然她不太愿意,可还是同意他去了。

其实宋远一出门她就后悔了,剩下她一个人在家里要多无聊就有多无聊,没什么好看的电视,又不能上网,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她面对着四堵墙壁简直都快要发疯了。

所以当康婕打电话来的时候,她简直想叫康婕一声,恩人啊!

两个女孩子各怀心事地对着一锅牛蛙,有好长的那么一段时间,她们两个人都被笼罩在伤感里。

“康婕,你说,落薰她真的能忘掉林逸舟吗?”李珊珊突然问出这个问题。

康婕怔了怔,手里拿着一次性筷子无意识地敲打的桌子:“这个……我觉得,不会吧。”

“你不是说她认识了新的人,而且,还要跟那个人一起去什么什么阿里巴巴吗?”

“是阿里,没有巴巴!”康婕白了李珊珊一眼,难得碰到一个比自己还没文化的人,这样的朋友,一定要珍惜!

沉默了一会儿,康婕说:“那是不一样的,就算她以后还会遇到更多人,比林逸舟帅,比他有钱,比他爱她,或者比他更难驾驭,我觉得她都不可能忘记他,因为他死在了她最爱他的时候,有些人不是说吗,死去的爱人是完美的。”

在我回来之后的某一天晚上,跟康婕睡在一起,聊起这个话题,她把这番话说给我听,我沉默了很久。

没错,她说的是对的,无论我再遇到多少人,我永远不可能忘记林逸舟。

有人说时间会治愈一切,我也从来不怀疑时间的强大力量,有很多时候我自己都以为自己痊愈了,像城市里大多数女孩子一样过着简单的生活,看电影,逛街,上淘宝,偶尔还去去咖啡馆装装小资。

新的人生观,新的朋友,我以为我已经没事了。

可是会在某一天早上,窗外大雨倾盆,天色昏暗,就像我第一次淋得透湿,被他带回公寓休息那天的天气一样。

有人敲门,我睁开眼睛,我以为是他,然而打开门,不过是要签收的快递。

我没有跟任何人提起只是无数次在心里重复着想起那天的场景,我似乎说过一千次,大雨会让我想起他,不是惆怅的,是震惊的刺痛,身体里面像掏空似了的恐惧,因为我们,永远不会再见。

他的的确确,走了。

因为我无法再改变这悲伤的起源,所以无法终结痛苦日夜相随。

康婕说完那句话之后,李珊珊很久没有说话,周围别桌都是热热闹闹的一大帮人,更反衬得她们两人郁郁寡欢。

“走吧,我明天还要清早起来是面试。”康婕叫老板买单。

起身的时候李珊珊把一个纸袋子交给她:“这个给你。”

康婕打开一开,正是上次搬家时李珊珊穿的那件黑色外套,衣襟上镶嵌了一圈白色,很明显是模仿香奈儿的风格。

她还没说话,李珊珊先开口了:“你不是面试嘛,穿得好一点儿显得有气场些,现在的人都势利。”

我们这帮人都是这样的,就算心里明明很感动,但嘴上也没不好意思说出太酸的话来,康婕明明很由衷地想说声谢谢,可是话到了嘴边,就变成了:“真小气,要借就借一套嘛,你不是还有双gucci的鞋子吗?”

“滚!”

因为顺路的缘故,两个人上了同一辆空的士,李珊珊先到,下车的时候她忽然幽幽地说:“说如果我死了,宋远是不是也会一辈子记得我?”

看着瞠目结舌的康婕,她连忙说:“我开玩笑的啦,白痴,快回去吧,拜拜。”

可是在她下车之后,康婕心里仍然被她那句突然冒出来的话弄得很不舒服,她心想:你们好不容易才再一起,可千万别再搞出什么意外了啊。

第二天早上很早康婕就起来了,过去她总是在这样的时间段坐着空****的早班车回她妈妈家。这个时候路上还算安静,不像再过几个小时那样,沿途的公车站点都占满了人,去上课的学生,去上班的年轻人,还有抢在早上买菜的老人家。

她知道,如果面试顺利的话,不久她也会成为那些人中的一分子,如同一滴水溶入汪洋,像每一个为了生计奔波的人那样朝九晚五的生活。

在熹微的晨光里,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跟落薰已经走在了两条完全不同的路上,这是她们以前从来没去想过的问题。

落薰寄来的明信片上说,也许我们都需要一个人,可以安心地在身边入睡,可以说话,或者用来相爱。

这话如果不是写在纸上而是说出来,就显得特别可笑,虽然康婕知道一直以来程落薰这个家伙还保有年少时的率真和孩子气,但是她自己,已经没有心思关注风花雪月这一套了。

现实的生活会把一些原本很澄澈的灵魂磨砺得很粗糙,她看着镜子里自己需要用遮瑕膏才能盖住的黑眼圈,心里说,落薰,还能写出这样的句子,可能说明老天爷还是挺厚待你的。

化好妆,穿上高跟鞋,再套上李珊珊那件价值不菲的外套,看起来真的有一些OL的风采了。

她拿着大大的牛皮纸袋子,里面装着她的简历,在公车站一边喝豆浆一边在脑袋里模拟着待会儿面试的场面,好吧!已经注定不可能成为富二代了,那就跟命运接着玩下去吧!

到了面试地点之后,康婕才觉得自己真的是自作多情了,看着全公司上上下下加起来才十几个人的规模,她觉得……自己这身行头都被糟蹋了。

一个戴眼镜的男生问:“康婕是吧?”

“啊,是!”康婕回答完还纳闷难道自己简历上的照片那么美?让人过目不忘?以至于一见到她本人就立刻认出来了?

“不是……”那个男生好像看穿可康婕的想法,“就你一个应聘的。”

一闻此言,康婕的脑门上立刻三道黑线,她还没说话,一个穿着米色雪纺,烫着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梨花头的女孩子扭着腰走过来了,她看了康婕一眼,说:“这么热的天,你穿个外套干什么?”

“呃……我……我特别怕冷。”

在众人匪夷所思的目光里,康婕就这么顺顺当当地成为了这个刚刚起步的小公司的一员,要做的事不多,打打文件,接接电话,收发快递之类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的活儿,工资不高,但好歹能解决温饱。

真是一个美好的开始,穿着外套,热出一身汗的康婕心里有一张默默流泪的脸。

那天下午公司聚餐,说是为了欢迎新同事,康婕一想到还没拿到工资就要透支信用卡请这帮名字还没记住的人吃饭,她就心口疼。

那个戴眼镜的男同事叫小川,他的位置就在康婕旁边,趁大家没注意,他小声跟康婕说,没事,别怕,是吃大老板的钱,这个公司小归小,对待员工还算比较厚道的。

一听这话,康婕顿时放下心来,外套也脱掉了,顿时神清气爽。

那个梨花头的女同事叫苏施琪,坐在康婕对面,在康婕来之前,她本来是整个公司唯一的女生,平日里横行霸道惯了,男生们都不太跟她计较,除了老大之外,她就是这个广告公司的一方霸主。

可是现在康婕来了,姿色不逊于她,待人接物却比她温和,难怪男同事们在第一天就纷纷表示出自己的友好。

其实苏施琪弄错了,康婕绝对不是温柔如水的主儿,她只是……还没暴露出狰狞变态的真面目来。

“我估计那个女的对我印象不怎么样,不过,我对她印象也很差。”聚餐完回家之后,康婕在QQ上跟我讲。

“怎么呢?美女相轻啊?哈哈。”这个时候的我在成都一家青旅里,正值雨季,滇藏线的路况不好,何况我独身上路,金钱精力都是问题,于是选择折去成都,再上拉萨。

“不是,你没看到她那副我抢了她男人的样子,才第一天啊,就冷眉冷眼地对我。晚上吃饭的时候老大说为了欢迎新同事,我们干个杯,所有人都举起杯子,就她骚兮兮地说,我是酒精过敏的体质,不能喝酒的。我靠,要多做作就有多做作。”

“嗯,看样子你以后日子不太好过啊。”我在视频这头挑着眉毛感叹。

“是啊!我还跟你讲,她那个胸啊……我怀疑有F杯!真的!我估计放杯水在上面都不会倒!”康婕一边眉飞色舞地说一边手舞足蹈地在她自己平坦的胸口比画出一个巨大的弧度,逗得我哈哈大笑。

“真的,程落薰,我觉得我又要开始过那种跟女人斗智斗勇的生活了,我的人生太悲催了。”下线之前,她苦着脸说。

我对着摄像头挥挥手:“你放心,到了西藏我会替你多拜拜佛,保佑你战无不胜!”

在我暂时放下困扰我的那些往事,准备在拉萨安安静静地享受一段与世无争的时光,在康婕彻底脱离了昼伏夜出的生活,再也不需要在凌晨的时候坐在火车站的麦当劳里握着一杯朱古力等天亮的时候,李珊珊和宋远那边却又陷入了水深火热、硝烟弥漫的氛围。

导火索是一盒樱桃。

那天宋远下班之后累得说话的力气都没了,他也知道都怪自己前一天晚上打副本打到凌晨才回家,没休息好才这样的,要不是中午那个叫橙橙的女孩特意跑去帮他买了咖啡,可能他都撑不到下午收盘就趴下了。

对了,这个叫橙橙的女孩不是之前引起李珊珊跟他吵架的那个。

宋远真是不敢想象,如果被李珊珊知道又冒出一个新的,被她称为“潜在小三”的姑娘,她是不是会逼着他辞职算了。

他就这么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拿出钥匙打开了门,刚换好鞋子往**一倒闭上眼想休息一下,李珊珊就扑上来了:“我买了樱桃!我靠,70块一斤,你快起来吃!”

其实她也是好意,怎么都没想到自己刚说完这句话,宋远的眼睛立刻睁开还瞪着很大,眼神复杂地看着她。

“怎么了?你不想吃?你是不是太累了?说了要你晚上别去打副本嘛……”

“闭嘴。”宋远的声音不大,语气却很不好。

以前小吵小闹也有很多次,可是从来都是势均力敌地对打对骂,无论怎么样宋远都没有用这种语气对她说过话,听着听平静的,但平静后面正在酝酿着一场暴风骤雨。

李珊珊从**爬起来,抱着手肘靠着墙壁站着,脸上的笑也褪去了,她预感到今天他们又要开战了。

她心里默默地算了一下时间,距离上一次吵架,好像才过去四五天吧……

“你在乎你那张脸我知道,你花钱做手术我从来没说过什么吧,我知道你爱漂亮,怀念以前所有人都说你是美女,所有人都争着抢着对你好的日子,但是你能不能搞清楚,现在不是以前了,你可不可以改改你那种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你知不知道,连浅浅满月的时候我都没给她买过一样东西。”

宋远的语速很慢,但是每说出一个字,都像是在李珊珊的胸口捅一刀,要不是靠着墙站着,她几乎都要瘫坐在地上了。

话一说出口就收不回来了,其实宋远在说完之后马上就后悔了,看到李珊珊凝重的神情和难以置信的眼神,他心里也有点儿慌了。

他伸出手想把她拉过来,可是手刚刚碰到她就被甩开了:“别碰我。”

“珊珊……”

李珊珊打断他的话,幽幽地说:“宋远,你不觉得是自己太无能了吗?”

小小的房间里空气好像凝固成了带刺的冰凌,随着呼吸进入肺叶,跟着,五脏六腑都一起痛了起来。

为什么会这样,当初拼了命地要相守在一起,难道只是为了互相伤害起来方便一点儿吗?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差点弄得众叛亲离,就是为了在日后有资格指责对方吗?

如果不是因为你,我怎么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几乎在同一时刻,两个人心里都冒出了这句话,在不被谅解的对视中,这句话变得越来越清晰,与之伴随而来的,是无穷无尽的悲哀。

李珊珊贴着墙壁滑坐在地上,两只手捂着脸,很久很久没有再说一句话。

宋远点了烟,颓然地看着自己蜷缩在墙角的小爱人正瑟瑟发抖,却不知道可以做一点什么减轻她的悲伤和痛苦。

是的,她那句话真的很伤人,几乎将他的自尊心戳出了一个汩汩冒血的伤口,但是,能否认吗?能否认她说得不对吗?

无能。还有哪个词语会比这两个字更能够践踏一个男人的尊严?

很多人都会说,气头上说的话,别当真。可是所有人都知道,气头上说的话,才是真话。

因为忍无可忍了,因为理智崩塌了,那些夜以继日盘踞在心里的感受才会宣泄得淋漓尽致。

宋远把烟头捻灭在烟灰缸里,那是一只橙色的烟灰缸,当初决定同居的时候他们一起去买的,75块钱,后来康婕告诉他们,在下河街一模一样的货才卖15。

两个常年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玻璃罩子的人,自以为爱情是宇宙中最强大的力量,凭借着它就拥有了对抗罩子外面风刀霜剑的能力,然而当甜美的糖衣被舔舐干净,生活渐渐露出它本质的,不那么美好的内核时,他们才痛苦地发觉自己当初是多么天真。

而爱情……爱情多么美好,可是不堪一击。

宋远一言不发地打开门,他没有向李珊珊交代自己要去哪里,她也没有开口问他要去哪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们都变得那么小心翼翼。

在每次争吵过后,都要花费加倍的时间来修复裂痕,在每一个激烈的夜晚过去之后,都要假装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那样亲密无间。

宋远茫然地走在亮起路灯的马路上,想起了很久以前那种生活,跟姐姐住在一起,无论自己多浑蛋,闯了什么祸,都有姐姐来收拾烂摊子,那个时候吃的穿的用的哪一样不是这个城市里最好的,哪里用得着在冻死人的大冬天早上起来坐公交去上班,拎着笔记本满城跑,费尽唇舌游说别人开户。

那个时候他还没有遇到李珊珊,过着公子哥的生活,今朝有酒今朝醉,哪里会去想如果明天不工作吃什么。

走在街上的宋远,和蜷缩在房子里一动不动的李珊珊,第一次不约而同地冒出这样一个念头。

当初那么执拗的,不顾任何人的反对要在一起,是不是,做错了?是不是,根本就不值得?

那天晚上宋远没有回去,他去了中天国际。

以前属于他的那间房还空着,只是堆了一些婴儿用品,他坐在熟悉的那张**,忽然之间眼睛里凝聚起满满的眼泪。

把浅浅哄睡了之后,罗素然走过来倚着门看着他,他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还记不记得,那天晚上你换了一身衣服,信誓旦旦地跟我说了一席话,然后你跑了出去,再也没有回来。”罗素然轻声说。

她的话就像一剂催泪剂,原本宋远还想努力克制的眼泪,在这一刻犹如洪水决堤。

真丢脸,他心里愤愤地骂自己。

罗素然走了过去坐下来,揽住他的头,眼神失焦地停留在墙壁上,好像在与记忆中那个不愉快的夜晚对峙着:“你不知道那天我有多难过,比被男人抛弃还要难过。爸妈去世之后,浅浅出生之前,你是我唯一的亲人,我觉得我有义务让你过得好,过得不比父母健全的任何一个孩子差,但是我失败了……从来没有过任何一件事比你离开我更让我伤心。”

“如果你在外面过得不开心,就回来吧,亲人永远是亲人,你再任性,再不懂事,我都还是你姐。”

那是宋远成年之后,第一次哭得那么凶,那么尽兴。

那天晚上很晚很晚的时候,李珊珊收到宋远的短信:我拿着刀,就没办法拥抱你,我放下刀,就没办法保护你。

她黑漆漆的屋里里,握着手机,一直看着那句话,一直看着,直到喉咙里发出呜咽的声音。

[2]你的心里可以住任何人,就是不要我住在里面。

“我不知道要不要跟你说,你听了别生气啊,许至君好像跟那个唐熙在一起了。”

飞机降落在拉萨贡嘎机场,下机之后我收到的第一条短信就是来自康婕的。那一瞬间我的心情变得极其微妙,一方面我很想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另一方面我就觉得自己很好笑,就算他交女朋友了,关你程洛薰什么事?

我想了想,硬着心回了她一句“不知道要不要跟我说干嘛还跟我说,神经病!

光说这句话,我觉得还不解气,又加了一句:我到拉萨了,待会儿就去泡个藏族帅哥!

发出去之后我立刻就后悔了,我觉得自己真他妈的做了一件很傻×的事,我怎么就不能淡然一点儿呢?哪怕装也要装作对这件事毫不关心、毫不在乎啊。

回那么一句话是什么意思呢,还不是等于直接承认了许至君对我来说并不是大街上的路人甲,打酱油的路人乙,还不是等于自己坦白了,在我的心里他跟别的男人是不一样的。

只有失去才能验证曾经拥有吧,只有意识到真的失去它们的时候,愚钝的心灵才能感知它们的嘲弄,它们想让你悲伤,可你这个笨蛋,居然真的上了它们的当。

坐在从机场去市里的大巴上,我的注意力渐渐被车道两旁巍峨的高山吸引了。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山,很深很深的暗红色,没有一点儿植物的绿,都是光秃秃的岩石,在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什么叫做荒凉之美。

也正是那一刻,我才确定,我来对了。

一切忽然蓬勃明亮。

这就是拉萨,我一心一意要来寻找内心的虔诚和安宁的圣地,拉萨。

而康婕收到我那条短信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她从字面意思上已经分析出了我的想法,所以也就没啰哩啰嗦地说什么了。

但是,是真的么?中午在写字楼附近的永和豆浆吃午饭的时候,她还在想这个问题。

前一天下午她去超市,上电梯的时候看到许至君就站在她前面不远的地方侧对着她,她刚想叫他的名字跟他打声招呼,唐熙就从旁边冒了出来。

绝对没有看错,虽然只见过一次,但那个女孩子绝对是唐熙。这个越来越浮夸的城市里到处都是妆容着装相似的女生,个个都像是从淘宝里走出来的一样,气质脱俗如唐熙的真是罕见了,所以康婕的记忆特别深刻。

他们没有拿推车或篮子,唐熙把一盒蓝罐曲奇抱在怀里仰起头不知道在跟许至君说什么,他笑的很温和,却是那种很客套的温和,他从她手里接过那罐曲奇后两人就朝收银处走去了。

康婕没有叫住他,在当时,她心里就冒出了这个巨大的疑问。

难道许至君真的跟别人在一起了?上次见面时还是对程落薰念念不忘的样子,这么快就听从大家的劝告移情别恋了?

可是如果真的是在谈恋爱,他们两人看起来未免也太僵硬了点儿吧。

对,就是僵硬!康婕喝完豆浆的时候脑袋里冒出了这个词,再也没有别的词语能比它更准确的形容出许至君和那个唐熙美女之间那种怪异的感觉了。

正当康婕为自己的敏锐自鸣得意的时候,突然一个人大步跨到她的桌前,惊喜地喊了一声:“康婕?”

她被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杀千刀的,居然是那个把她当成iphone4的贱人!

“我是萧航啊,你不记得了吗?”

看着对面那张喜出望外的面孔,康婕简直想当场自尽算了。

“你怎么会在这里啊?好巧啊,长沙真是小,这样都会给我们碰到了。”得是个多没眼力的家伙才能完全无视乌云罩顶的康婕,继续这么热情澎湃的跟她寒暄啊。

“我一点儿也不觉得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康婕心里怎么想,嘴上就怎么说。

“我觉得很值得高兴啊,我后来去泡吧再也没见过你了,你同事说你不做了,我还想跟她们要你的电话号码,想着有空的时候请你吃顿饭赔罪,可她们都说跟你不熟,就知道你叫康婕……”

康婕本想说:“吃你妹的饭啊!”话还在嘴边,有个人走过来攀住了萧航的肩膀,一转脸对康婕说:“嘿,你们认识啊,好巧啊。”

康婕那一脸戻气霎时间转变为哭笑不得:“呵呵——老大,真的,好巧啊。”

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孽缘,整个中午康婕都被迫面对着那张让她一看到就想扇两巴掌的面孔,违心的微笑。

可是萧航不觉得她是违心的,他天真的以为康婕早就不计较那天晚上的事情啦。最令康婕想暴打他一顿的是,他居然原原本本地把那天晚上的情景描述了一遍给老大听。

“当时我们几个啊,你也知道猴子他们什么德行,最喜欢搞这种无聊的事情了,每次都整我。”

“我们看了一圈,就觉得她……”说到这里,他还指了指面前的康婕,“最好看,所以就选了她开玩笑,没想到她嘴那么毒啊,害得我被猴子他们那帮贱人笑了好久……”

康婕心想,你有什么资格说别人,你自己也不是个贱人!

老大乐呵呵的听完了他们相识的经历之后察觉到了康婕的不自然,连忙跟她解释:“萧航他们几个都是我学弟,那时候在学校经常一起踢球,关系特别好,他们几个就是表面上油腔滑调,其实人挺好的,算是靠谱的男青年。”

康婕心里对老大说的这些话充满了不屑,可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于是她只好笑着点点头:“不打不相识。”

萧航一直保持着很亢奋的状态:“我真的没想到还会碰到你,更没想到你在我师兄的公司里工作,哈哈——以后找你玩儿可就方便了!”

对康婕来说,这是一顿很悲剧的午餐,她低下头看着盘子里剩下的油条,心里有一个几千分贝的声音在呐喊:我日!玩儿你的头啊!

正式进入夏天的时候,许至君几乎每天都会见到唐熙,见面概率最高的地方居然就是在他家里。

第一次他跟几个朋友打完台球回家吃晚饭,停好车之后开门一看,唐熙竟然端坐在他家客厅里看电视。

看到他的时候唐熙也有点儿不好意思,她羞涩的微笑着解释:“下午阿姨打电话跟我说她买了好吃的八宝饭,我嘴巴馋,就不客气的过来了。”

许至君愣了愣,礼貌的笑了笑就回房间去了。

他当然很明白他妈妈是什么意思,这样费尽心思三天两头的想办法撮合他跟唐熙,也是辛苦她老人家了。

可是他不知道要怎么开口跟他妈妈讲,不要这样子,太刻意,太明显了,动机和目的都一目了然,这样对唐熙不好,对他自己……对他自己没什么好说的,总之他就是不喜欢这样。

正当他这样想的时候,他妈妈来敲门了。

经过那次大病后,陈阿姨的气色总是不太好的样子,吃多少补品都不管用,但好在他无论何时都是一副从容的姿态。

“回来闷在房间里做什么,下去陪陪唐熙啊。”

“妈,我又不是三陪。”他故意说道。

“怎么说话呢?”陈阿姨皱起眉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总是躲着唐熙,当初落薰来我们家的时候怎么没见你一回来就往房间里钻?”

“妈,好好儿地提她干什么?”他脸上有些挂不住了。

本来陈阿姨一直都很避讳在许至君面前提起以前,她安慰自己说,年轻人的感情就是这样分分合合的,他还这么年轻,伤筋动骨一百天也就过去了,但唐熙出现之后,她心里就产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此刻她凝视着许至君毫不掩饰的不耐烦面孔,轻声说:“要我看,唐熙比落薰好。”

话说开了,也不管许至君愿不愿意听,她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其实在我们做大人的看来,落薰不是讨人喜欢的女孩子,不过你喜欢,我也就不好说什么了。现在你们都分开这么久了,你一天到晚脑袋里还想些什么呢?虽然我不知道你们到底是因为什么分开,但我敢说,一定不是你的缘故……”

听到这里许至君真的一句也听不下去了,他极少用这么反感的语气跟他妈妈讲话:“够了,别讲了,我马上就下去!”

吃饭的时候许至君有那么一瞬间产生了错觉,时间好像回到了他第一次带程落薰回来吃饭的时候,那个白痴看到好吃的菜,毫不客气的吃了两大碗饭,后来撑得都快哭了。

那时候她的食欲总是特别好,看到好吃的东西就忍不住,自然也就瘦不下来。

后来听说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什么都不想吃,就算没办法被逼着也只能吃一点儿,那次在机场看到她,真的是瘦得面目全非了。

可是不是因为他,许至君有点儿悲哀的想起了这一点,他在伤心难过也都不是为了自己。

“我真的吃饱了。”面对陈阿姨的盛情,唐熙只能连连表示抱歉,“我不是故意要减肥,是真的一直都只能吃这么多,阿姨,您千万别误会,菜真的很好吃。”

她的声音将许至君从记忆中点醒,他这才发现自己一直端着碗在发呆。

唐熙也不是迟钝的人,面对许至君的心不在焉,她也一直在想等会儿要找一个什么样的理由告辞。

许至君,你对我确实没有一点儿想法,唐熙心里已经做出了诊断,但是……我对你有。

稍微晚一点儿的时候,许至君奉母之命送唐熙回家,他拿起车钥匙准备开门的时候被唐熙阻止了:“别开车了,多累啊,我自己打车回去就可以了。”

见她这么坚持,许至君也就顺水推舟道:“那好,我送你去打车。”

从他家出来之后,两个人默默地走了一段路,谁也没说话,似乎都在等着对方先开口。

长沙的夏天总是没有一个明显的分界线,初夏仲夏孟夏浑然一体,感觉刚刚进入夏天还没多久,夜晚的风就已经是热烘烘的了。

冷不丁地,唐熙单刀直入地问:“许至君,其实你不太想见到我吧?”

他被她的直接吓了一跳,反应过来之后迅速否认:“没有这回事,你多心了。”

“我有没有多心,你自己知道。”唐熙的声音不大,语气却不善。

又沉默了一阵子,许至君才说话:“我这个人不太善于交际,这么多年来也就那么几个发小,如果我的态度让你觉得心里不怎么舒服,我向你道歉。”

说到这里,唐熙站住了,许至君的脚步也跟着停了下来。

“许至君,坦白讲,我的性格是有点儿……别人说的那种……清高,也不是随随便便哪个男生追得到的。我也讲不清楚是为什么,总觉得和你待在一起很自在,也愿意跟你待在一起,当然,我希望你也有同样的感觉。”

唐熙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好像换了一副面孔,跟在他妈妈面前那个温文尔雅的样子相差甚远,这个时候她是骄傲的,笃定的,直抒心意,丝毫不拐弯抹角。

许至君显然有些招架不住,自从和落薰分手之后他仿佛过上了独行僧的生活,身边就再没有女生出没,现在突然一下子来了唐熙这么个说话不留余地的家伙,他都有点儿慌了。

他组织了一下语言,解释道:“我只是觉得我妈妈太过于刻意了,其实你没必要顺着她,叫你十次来你来三次就够了,要不然宠坏了她很麻烦的。”

“麻烦?我一点儿都不觉得麻烦,只要你别觉得我麻烦就行了。”唐熙脸上绽放出犹如夏季花朵般的笑靥。

“呵呵——我……我没有……没有那个意思。”在这场对峙中,许至君完败。

似乎从那天开始,他们之间原本很混沌的东西都变得豁然开朗了,唐熙毫不介意把许至君介绍给她的朋友们认识,在别人意味深长的笑容和眼神里她也总是一脸坦**。

她甚至更频繁的出入他家,跟他妈妈的关系也越来越好。

其实唐熙不是个讨厌的女孩子,跟她接触多了,许至君对她也有了新的认识。

但是不是那么回事,,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但就是一直在避免把那个问题搬到台面上来。

他想过了,实在不行,就坦白说自己心里还有个人。

有个完全不把他当回事的人。

被误解为完全不把他当回事的我,在抵达拉萨之后的第一天,就迫不及待的想要了解这座传说中能洗涤灵魂的城市。

我住在位于朵森格北路的平措青旅,据说,这是整个拉萨规模最大的青年旅社,有两栋楼,新楼那边的餐厅可以直接眺望到位于不远处的北京东路上的布拉达宫。

看得出这楼房有些历史了,墙壁上到处都是黄黄白白的斑驳痕迹,隐约能嗅出陈旧的气息,但令人惊叹的是每一面墙壁上都写满了字,画满了画,包括天花板上也有,真是想不出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这里曾经有多少故事?萍水相逢,擦肩而过,咫尺天涯。

才看了一会儿,我的肚子就咕咕地响了。

好吧,那就去新楼那边的餐厅吃饭吧。

我一个人坐在餐厅里点了一份菜单上标价最便宜的蛋炒饭,出乎我的意料,蛋炒饭的分量很足味道也不错,八块钱的价格的确很划算。

坐在我对面的一个女孩儿要了一碗牛肉面,看着她一次又一次地往碗里添盐,我不禁为自己的明智选择感到骄傲!

刚扒了两口饭,手机就振动起来,我原本以为又是康婕那个神经病要向我汇报许至君的新恋情,怒气冲冲的我摁开一看,居然是陆知遥!

他问我到了没有,感觉怎么样。

我饭都顾不上吃了,手忙脚乱的回信息,生怕耽误一分钟:平安抵达,放心吧,一切都好。这里的天好蓝啊!

发完之后我都为自己的毫无创意感到羞愧!我平时不是伶牙俐齿挺会说的吗,怎么关键时刻就编不出几句“这里的天空蓝得就像倒悬的海水”这种文艺腔的句子呢!

这里的天好蓝啊!跟小学生的作文似的,亏我说的出口!

他很快就回我短信了:你自己先到处逛逛,好好儿等着。

看着那条信息我心里被一种不可名状的感觉所填满了,很轻盈,很温柔,很空灵。

可是紧接着我又小人之心了:喂,你不会把我丢在这里不管了吧?

什么叫欠抽啊,我这种人就叫欠抽,果然,我的质疑惹怒了他:我日!我是那种人吗?

见过陆知遥的人都知道他气场超强,这不,我看着那条短信都恨不得对着手机跪下,请求他原谅我的口无遮拦!

“我错了!您是有情有义说一不二的大爷!”我就是这么没骨气。

但其实,我没有把握。

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他会如期而至,履行他对我应允的一切。我做好了他不来见我,甚至交代都不给一个就彻底消失的准备。

在某些事情上,我始终是一个悲观主义者。

但在很久之后,素然姐告诉我,,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之一,就是身为悲观主义者,依然可以对人生中的某些美好报一希望和梦想。

整个下午,我都在布拉达宫门口呆呆的坐着,耳朵里塞着耳机,没有要跟任何人说话的欲望。

对此刻的我来说,时间的流逝是无意义的,我乐意就这样荒废着时间,享受半天的安稳。

在布拉达宫这片小小的广场上,有一大群鸽子,下午的时候有两个祖孙模样的藏民在这里给它们喂食,那个婆婆从一个红色的袋子里面颤巍巍地拿出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撒在地上,鸽群便围着他们聚拢,慢慢又散开。

我目睹这一幕,心里涌起温柔如潮汐般的感动,为这平凡却肃穆的一刻。

摘耳机时,摸到了左耳上的那枚耳钉,我又陷入了伤感之中。

我们还是不算在一起过吧,我是说我跟林逸舟。在我们共同拥有的那些短暂时光中,从来没有正正经经地谈论过爱情这回事。

他从来没问过我是不是爱他,而我也从来没有认真地告诉过他,我非常爱他。

我们总是把心里最想说的话藏着,为了所谓的尊严,也为了许许多多愚蠢的理由。

没有在一起过,也就从来没有像别人谈恋爱那样一起牵着手逛街,一起吃路边摊的油炸食品,在黑漆漆的电影院里一起看电影,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地亲吻,一起窝在沙发上看毫无营养的综艺节目,然后一起睡觉,早上一起起床去吃早餐……

日常生活中的一切琐事我们都没有共同经历过,更别提旅行了。

苏瑾说她嫉妒我,我还没说我嫉妒她呢,至少他们还曾经一起去过一个小岛,我呢,除了酒吧和他家以外,我们还一起去过什么地方?

那时,我总想着以后会有机会的,反正我们都还年轻,兜兜转转总有机会再在一起,可以背着背包一起去旅行,看风起云涌,看潮往汐来。

没错,马尔代夫也好,普罗旺斯也好,凤凰也好,乌镇也好,那些地方永远在那里。

但我们却不会永远在一起。

是谁说,时间是用来流浪的,身躯是用来相爱的,生命是用来被遗忘的。

我想告诉他,生命是无法被遗忘的。

我凝视着近在咫尺的布达拉宫,思绪如天幕中的云朵般翻涌。

满脸皱纹的老妪转着藏经筒走过来,颤巍巍地伸出手,我把手里的几块零钱全给了她,她苍老的脸笑起来像一片平静的湖面上泛起了涟漪。

扎西得勒,她说。

这是我唯一知道其意思的一句藏语,吉祥如意。

高原上天黑得晚,直到快九点时天才渐渐地暗下来。

你有没有见过那样美丽而奇异的天空,在黄昏中,整个天幕呈现出一种宝石般的蓝色,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我几乎会以为那是加了饱和度的照片。

不知道为什么,上午收到的康婕那条短信内容这个时候又从脑海里冒了出来,我努力想压制它可是它却越发顽强地反抗我。

好吧,那就确认一下吧。

打通康婕的电话之后过了好久她才接,开口就是:“怎么,被那个陆知遥抛弃了打电话来哭诉啊?”

“放屁!”

也只有在康婕面前我才会粗俗得那么直接:“拉萨现在才天黑,我觉得这个场景很美,又不晓得要跟谁分享,所以打电话给你炫耀一下。”

“什么事让你心情不好啊?”我也真够无聊的,就是不想挂电话。

“他妈的你不知道那个苏施琪有多贱,今天故意当着同事的面说:‘哎呀,康婕,你是中专生啊,这种小公司就是这点好,对学历没有硬性要求。’”

“你理她搞屁啊!她天大的能耐不也和你一样在这种小公司赚口饭钱,×!”我一听到这种话就忍不住发火,纵然身处祥和宁静的拉萨也改不掉我张口就是粗话的臭脾气。

那端,康婕沉默了一会儿,用有些自嘲的语气开玩笑道:“我才不会一辈子在这种小公司里跟这种女人钩心斗角,等我拿到了文凭,就去‘米国’给奥巴马当秘书,到时候欢迎你来玩儿。”

闲扯了几句之后她就挂掉了电话,我走了几步才猛然醒悟打这个电话的初衷是什么!

我!日!

我才不是没事做打电话找你聊天呢!我关心的是,许至君是不是真的跟那个被你们说得像天使在人间一样的唐熙谈恋爱了!

然而我并不知道,正是我那句无心的话,狠狠地刺中了康婕的自尊。

我更不知道,她后来去报考自考,轻描淡写地对别人解释说“我只是想给自己一个交代”,并不是因为苏施琪的当众奚落,而是因为我——她最好的朋友程落薰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了对她的轻蔑。

我发誓在脱口而出那句话的那一刻,我真的没有一丁点儿要贬低她的意思!我只是习惯了在她面前说话不经思考,脑子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说,完完全全没顾及她的感受。

我真是自私,真的,我不是个什么好家伙。

那天晚上我早早地就起了床,同一间房间里的人都发出了均匀的鼾声时我还在翻来覆去难以入眠。

拿着手机编辑了一条短信:听说你交女朋友了?真替你高兴。

想了半天,最终还是作罢,要是真的把这条短信发给许至君的话,我自己都会看不起自己的。

还是睡觉吧,明天下午还得爬布达拉宫呢,再不睡觉哪儿来的体力啊,我酸溜溜地想,好吧,晚安吧,拉萨,晚安吧,那些在别的姑娘身边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