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星星黯然1

★[1]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也许你根本就背负不起。

我醒来的时候,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周遭的环境,就被许至君重重的一个耳光扇得眼冒金星,我脱口而出就是一句:“我操,你疯了啊!”

他站立在窗边,背对这窗户,逆光中我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可是我能感觉到他微微的颤抖,是那种震怒之下的颤抖,他的语气是罕见的残酷和冰冷:“那么想死,没死成,是不是很遗憾?不过就算你死了,我也会把你的尸体捞起来送到你妈妈面前去,然后告诉她,你女儿殉情身亡了。

当我听见“殉情”这两个字的时候,身体里所有的力量都消失殆尽了,连反驳他的力气都没有,我死死的揪住床单,企图让自己看起来镇定一点。

没有用,眼泪根本不能抑制。

谁说悲伤的时候没有眼泪,我只觉得全身的水分都会从泪腺分泌出来。

安静的房间里除了我们彼此的呼吸声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声音,我默默的流泪,哽咽得说不出一句话。

漫长的沉默之后,许至君靠近我,捋顺我纠结的长发,语气稍微温和了一点,问我:“你这个样子,怎么去参加葬礼?”

我听见一声尖叫,很快,我发现那声尖叫原来是来自我的喉咙,我仇恨地看着他,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你为什么要刺激我!

他一动不动,刺激你?死都不怕,你还怕刺激?

说完之后他起身离开房间,关门之前,他又回头看了我一眼,葬礼是后天,如果你还想去送他一程,这两天你最好还是吃点东西。

说完,白色的房门“卡擦”一声关紧。

我用包着厚厚的纱布的手狠狠的擦干脸上的眼泪,没什么好哭的,既然没死,我就好好活下去。我要吃东西,这样才有力气去,参加,葬礼。

林逸舟的,葬礼。

想到这六个字,眼泪又汹涌而出。

两天后,坐在许至君的车里的我僵硬得像一具行尸走肉,他一边开车一边从后视镜里观察我,我面无表情地说,有什么好看的。

他从鼻子里“哼”了一下,对我不友善的态度表示不屑。

我不知道举行葬礼的具体位置,也没有心思去寻根究底。许至君是君子,他既然让我去送林逸舟最后一程,就一定把一切都安排好了,所以当他提着一套黑色的小西装扔在我面前叫我换上时,我一点也没有觉得意外。

他从来都是个这么稳妥的人,除了,打我那一耳光。

想到那重重的一耳光,我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脸,这个动作也落入他的眼里,他又哼笑一声,洞悉了我的想法:“你是不是想打回来?”

我依然是一副活死人的语气,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他叹了口气,程落薰,我是你的男朋友,也是你的救命恩人,你从两天前被救回来开始就对我这个鬼样子,我都没有跟你计较,还亲自开车送你去……

说到这里,他很识趣的闭嘴了。

芙蓉路上永远都是一副生机勃勃的景象,各路公车司机在这条宽敞平坦的马路上把巨大的公车开得像坦克,拥挤的公车里每个人都有一张被生活磨砺得麻木的面孔。

不时从公车旁边飞驰而过的名牌汽车里除了大腹便便,满脸油光的中年男子之外,也会有鼻梁上架着各色墨镜,妆容精致的年轻女性,在等红灯的空当,点一根女士烟,像模像样的抽两口。

对于她们的年纪和坐骑,总让人浮想联翩。

我从包里摸出一根烟,刚要点火,许至君就对我吼:“不要在我的车里抽烟!”

我白了他一眼,决定把他的话当放屁。

他气鼓鼓的从后视镜里瞪我,程落薰,你能不能不要一副如丧考妣的样子……

我忍无可忍的打断他,文盲!你没有知识就多看看电视!如丧考妣是说死了爸妈,你才如丧考妣,你全家都如丧考妣!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脸色阴沉的他再也没有发生一点声音。

到了林逸舟的葬礼举办地的门口,我一路上好不容易积攒的勇气跟力气都完全丧失了,我紧紧地抓住许至君的手,他显然很大度地放下了我们之前的小恩怨,用眼神告诉我:没关系,有我在。

林逸舟的遗照挂在大厅的中央,我在看到那张脸的第一眼就崩溃了,前尘往事像飞快倒带的电影在我的脑袋里回放,我膝盖一软,差点摔倒在地上。

许至君稳稳的托住了我,然后用他的力量把我带到林逸舟的亲戚面前,鞠躬。

我没有见到林逸舟的父母,无论是从前以他女朋友的身份,还是今时今日来送他最后一程,我都无缘见他双亲一眼。

也许某一天,在大街上,在商场里,与我擦肩而过的一对中年夫妻就是他的父母,可是双方都不会知道,这个女孩子,与他们的儿子,曾有过热烈的过去。

许至君扶着我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我伤心之余看到许多跟我一样伤心的女孩子,她们在这么冷的天气里还是坚持下半身只穿一条黑色的丝袜,抗寒能力实在叫我甘拜下风。

那一瞬间,我想起曾经那些流连于林逸舟身边的莺莺燕燕,眼泪流得更厉害了。

就在我泪眼朦胧的时候,一个无比熟悉又无比陌生同时还让我无比恶心的声音落入了我的耳中,我抬起头来寻声望去,果然,这个让我浑身的寒毛都竖起来的声音只可能属于她——封妙琴。

像是感应一般,泪流满面的她也看到了我和许至君。她迟疑了一下,还是没有开口跟我说话,片刻之后,转身走了。

许至君轻声的问:“那件事就是她做的?”

我用力地咬紧嘴唇,点了点头。

从葬礼上回来之后,我瘫软在**,像一棵脱水之后的蔬菜。

许至君立在窗前,背影无限落寞。

不顾我的强烈反对,他大力拉开窗帘,冬日的阳光从落地的玻璃窗里照进房间,光线里细小的灰尘在飞舞,从21层楼的高度看过去,是辽阔浩瀚的湘江。

各种船只在江面上行驶而过,它们都有自己的方向和轨迹。

我走过去,从许至君的嘴边把烟拔过来,深深地吸了一口,那天,我真的带着必死的决心。

他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而是伸出手从我身后环抱住我,他的下巴磕在我的头上,轻轻的鼻息扑在我的耳尖。

我闻到他身上那种熟悉的,淡淡的香味。

他跟林逸舟两个挑剔的人在对香水的选择上却难得地一致,大概因为这个牌子原本是做烟草起家,而烟草又蕴含了男性的刚烈的缘故。

不同的是,林逸舟用的是冷水,而许至君用的是回声。

回声。许至君。他是我这浅短生命中所有美好事物综合而成的,经久不息的,回声。

我努力用平静的语气对他说:“至君,我早就跟你说过,我跟你以往认识的那些女孩子不一样。我不是那种健康的,明亮的女孩子,不是在那种富足的,温暖的环境中长大,我不像她们,有很多很多亲人,很多很多朋友,感情可以应用到每一个人,我只有一份爱,要么不付出,要付出,就是全部。”

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也许你根本就背负不起。

他沉默着,没有回应。

然后,他终于开口说了一句话,我努力抑制了很久的眼泪,轰然砸下。

他说:“那天我把你从冰冷的江水里抱回来的时候,我只有一个念头——带你回来,让你快乐,给你幸福,虽然,我可能没有这个机会了。”

窗外是亘古不变的苍茫夜色,我看见林逸舟坐在我的面前,眼神里充满怨怼。

我伸出手去想要摸一下他的脸,那张我深爱过,又破碎的脸,我开始断断续续的说话,都是你的错,你为什么不肯跟我好好一起,如果不是你那么任性,我们都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他一直看着我,在我的手快要触摸到他的脸的时候,他的样子渐渐变了,渐渐的,变幻成了暮晨的脸。

暮晨的眼神永远是这么淡漠残酷,冷冷的看着我,一语不发。

我静静的承接着他的端详。

周暮晨,你仔细的看看我,都是你令我,对爱,如此畏惧,如此,厌倦。

夜风吹起窗帘,我在漆黑的房间里与自己的臆想对峙,时光轰然倒退,那个穿着白色衬衣,眼神清亮,神情倔强的女孩子,是谁?

她的皮肤还没有被泪水洗礼过,她的手指还没有被烟草熏染过。

一切伤害还没有登台。

那是四年前的我。

★[2]等到你们有什么关系了,我就不是打她了,我会直接杀了她!

时光倒退至四年以前。

长沙因为一场盛况空前的名为“超级女声”的选秀节目而名声大振。

那个节目的影响力竟然可以让当时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大学生的李宇春登上了美国《时代》的封面,这对于那些从小就怀揣着明星梦的女孩子来说,无疑是展现自己的才华的舞台,成就自己的梦想的捷径。

那个夏天,Beyond在长沙上演的绝版绝唱吸引了大量的歌迷前去捧场,一场告别演唱会选在长沙举行,这也是头一次。

那些都是跟我没关系的事情。

发生在我身上的,只是这偌大的长沙城里微不足道的小事。

某天下午下午五点半,放学的时候,我冲出教室之前,袁思思慌慌张张的拦住我,表情十分凝重。我不耐烦的催她,有什么事快说,姐姐赶着打架去。

她朝四周看看,压低声音,神色焦躁:“今天去办公室的时候听见老师说要彻查‘粉笔灰’事件”。

我呆了一下,过了半天,才明白她的意思。

上个星期其中考试,监考的是一个自我感觉非常好的中年女老师。

我远远看到她的背影的时候就有点恶心,她顶着一头我最反感的方便面卷发,穿着朱红色漆皮高跟鞋,整层楼都是“咯噔”“咯噔”的脚步声。

谭思瑶好心地安慰我,说不定正面挺好的。

等她站到讲台上拆封试卷的时候,我回头对思瑶翻了个白眼。思瑶天真地扔个小纸条过来,上面写着:说不定她人好呢,记得有答案传给我啊!

可惜这个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其实在别人眼里毫无美感的中年女老师丝毫不给乐观的谭思瑶同学面子。

当她瞪着一双圆眼睛像红外线一样扫视教室的时候,我心里不得不叹息:死了死了,这次死了。

如我所料,导致整堂考试下来我连一道选择题都没有抄到。收卷后,一贯好脾气的思瑶趴在桌子上怒气冲天的说,放点水她会死吗!

就是,会死吗,会死吗!旁边的冯妍一边像个复读机一样重复着思瑶的话一边整理书包。

忽然,她停下了动作,对我们露出一个简直可以用□来形容的笑容。我看着她手里那包白色的小药丸,捂着胸口说:**!你想干什么!

她对我极其鄙视,程落薰,你脑袋里能不能少装点□的东西啊!全世界的药都是**啊!这是泻药,告诉你,前几天我买来好玩的,你们要不要……

我和思瑶彼此对视一眼,达成共识:好,你不让我们抄,拿个见不得人的分数回去被骂,我们也不让你好过,给你下泻药,拉死你。

当我把老巫婆的茶杯从办公室偷出来的时候,我认真的对思思和谭倩说,这事要是被发现了,一起承担,同生共死。

她们庄严的点点头,表情像小学时代加入少先队时那么虔诚。

等到那个老巫婆打开杯子尖叫“谁在我被子里放粉笔灰”的时候,我简直有一种站起来告诉她“白痴,那是泻药”的冲动!

考试结束后,我早就把这事忘了。

这下思瑶突然提起,我真觉得她有点小题大做。

于是我挥挥手,像赶苍蝇一样赶走她,好了好了,说好了同生共死,别怕了,我还有事。

说完不顾她一连声的叫唤,我背着包像逃命一样往德雅中学跑去。

等我赶到的时候,康婕,还有她一帮子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听到有架打显得比我这个当事人还兴奋的朋友已经守在德雅中学门口半个多小时了。

这是长沙最好的中学之一,每年高考之后,很多名不见经传的学校都会摆出一副打擂台的姿态来争相在校门口贴红榜,宣传自己学校的升学率。

可是绝对不会有雅德和我所在的博郡。

一看到我出现,她就把手腕上的手表往我脸上贴:“乡霸,看看几点了,我还以为你拉屎掉厕所里去了!”

我推开她的名牌手表,十分鄙夷的说,您能稍微提高一下自己的素质吗?

关于她那块名牌手表,也一度让我非常无语。

她是这样故弄玄虚的:知道米奇妙不?

我谦虚的表示自己孤陋寡闻,实在不知道这个牌子。

然后,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在阳光下朝我晃了晃她手上那块印着米老鼠头像的腕表,这个就是米奇妙,名牌,你个乡霸!

我差点气绝,拜托,是米奇,米奇!没有那个妙字!

乡霸,是她为我而创造出来的词语,每当她这样称呼我的时候,我都有一种强烈的,被羞辱了的感觉。

当那个女孩子出现的时候,康婕用鞋底碾灭了烟蒂,一副大姐头的样子说:乡霸,我们一起去找她谈谈心吧。

据可靠消息,我们即将跟她展开“谈心活动”的女孩子名叫戴莹新。

康婕这个贼喊捉贼的乡霸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戴迎新?辞旧迎新?好**的名字啊!”

此刻,康婕看到戴着黑框眼镜,穿着TEENIE WEENIE的TEE的“戴迎新”时,她内心蹿起一股嫉妒的火焰啊:“啊!在老娘戴米奇妙的时候,她居然敢穿TEENIE WEENIE!

要不是我拉住她,她会比我还先冲过去。

为了不被康婕抢了我的风头,我气壮山河地拦住她:“喂,找你有点事,我们谈谈心。”

她狐疑的看着我,谈什么心?

我生平最恨这种把自己当林黛玉看的女生,动辄就是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我还没把她怎么样呢,待会我动起手来,她不得泣血而亡啊。

康婕也过来帮腔,劈头盖脸的问,戴迎新是吧,不说话就表示是啦。过来,找你有点事。

她十分不情愿,可是迫于我们的**威也不得不跟着我们走到校门后面那个僻静的角落里。

我们一群人围着她像看猴戏一样,康婕一直在嘟囔,怎么这么瘦啊,经不得几下打啊,喂,你家里是不是不给你饭吃啊?但是周暮晨不是还经常给你买蛋糕吗?

那个名字像一个火种在我的脑海里燃烧成灾,我最后一点残存的理智都化做灰烬了。

在戴迎新试图搞清楚我们这群野蛮的女人跟周暮晨有什么关系的时候,我像疯了一样扑上去就是一阵厮打……

在我发泄完我的“兽欲”之后,康婕惊恐地看着我说了一句:“姐姐,以后你是老大!”

而蹲在地下的戴迎新睁着无辜的双眼,怨恨的看着我,问了一句:你们不是说找我谈心吗?

说找你谈心就真的谈心啊?那我叫你吃屎你是不是真的去吃屎啊?在身体上殴打过她之后,我又开始在心理上羞辱她。

我真的是第一次发现,其实我骨子里是个泼妇。

临走的时候,康婕很认真的蹲下去跟戴迎新说,以后不要再让周暮晨给你买蛋糕了,要不这个歇斯底里的女性她真的会一次又一次来找你谈心的。

最后上的士的时候,康婕还恋恋不舍的看着那个方向。

我很好奇,她到底是关心戴迎新,还是关心人家身上那件TEENIE WEENIE是不是正品。

当天晚上的晚自习放学,我被我的男朋友周暮晨堵在博郡门口。

他怒气冲冲的质问我,你干嘛去打人啊!我跟她什么关系都没有!

面退比我高一个头的他,我毫不退缩:“等到你们有什么关系了,我就不是打她了,我会直接杀了她!”

他盯着我看了很久,我倔强的承接他的目光,心里其实怕得要死。这种害怕的情绪很快就从我的眼泪里泄露了出来。

我哭了。

我把别人打了,然后我自己哭了。

我一哭他就拿我没办法,叹了一口气之后,他揉了揉我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语气里是满满的宠溺:“怕了你了,买东西给你吃,别哭了,你又没挨打”。

校门旁边的有个专门卖油炸货的推车,那个婆婆从我小学的时候就开始卖这些油炸食品,臭豆腐,花菜串,蘑菇串,香芋串,火腿肠……琳琅满目。

我站在摊子面前指点江山,这个,这个,这个,还有这个……

十分钟后,我舒畅地打了一个饱嗝,啊,饱暖思□。

暮晨的笑容那么温柔,之前的怒气全消失了:“恩,好诗,好诗!”

满天繁星下,我第一次爱的这个人,他完全没有原则的宠爱我,不计较我的过错,不理会我的任性。

吃饱了的我开始给他制定与女生交际规则,首先,不准给她们买蛋糕,她们给你买的你要丢掉以示贞洁……

他捏捏我的脸,好,全都答应你。

我忽然有点感动得想掉眼泪。

我拉拉他的衣角,朝他嘟起嘴巴:“喂。”

他挑起眉毛笑,左耳上那颗货真价实的钻石耳钉随着他头部的摆动折射出璀璨的光芒。

那是我们第一个吻,干净的,纯洁的。

孔颜,如果,没有孔颜的话……

我是说,如果。

★[3]在周暮晨的爱情世界里,我就是个做小妾的。

很久很久之后,我几乎都不太记得我第一次见到暮晨的时候的感觉,可是我依然能够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见到孔颜的感觉。

美若惊鸿,这四个字就是当日孔颜坐在我面前,我脑袋里唯一的直观反应。

后来,我见过很多美女,她们都有小小的面孔,精致的五官,可是没有一个能像孔颜那样在顷刻之间,被我的大脑深深铭刻。

她有一张无可挑剔的面孔,看着人不说话的时候,眼神里也会有无数的缱绻和妩媚,可是整个人的气质又犹如空谷幽兰。

我在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深深地为止折服。

在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暮晨,明白了所有爱慕孔颜的人。

不过,仔细说起来,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到她,我并没有看到她的脸。

那只是一个背影,白色的背影之中,医院里特有的一股消毒药水的味道之中,所有的旁枝末节被隐去,一个清晰的、凸显的,一个骄傲的、孤寂的,背影。

我的男朋友周暮晨是典型的纨绔子弟。

家境优渥的他们会唱歌,会抽烟,会喝酒,会飙车,会看时尚杂志,会玩电动,会打一手很漂亮的台球,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

可是,他们不会静下心来背一篇课文,或者做一道数学题。

身为应届高考生的周暮晨每天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复习功课,而是跟他同样吊儿郎当的女朋友——程落薰,也就是鄙人,打情骂俏。

不过偶尔我也会展示我懂事的一面。

只可惜,每当我忧心忡忡地提醒他距离高考不足百日时,他都会笑嘻嘻地反驳我:“我们班那个学习委员,傻逼一样。上课给她男朋友绣十字绣,老师站在她后面都不知道,手举得像抽风,那根针亮晶晶的差点刺到老师脸上,后来那个绣一半的东西……看不出是个猪还是个猴子,老师直接没收,跟她比,我还是收敛多了。”

他一耍起赖来,我就拿他没一点办法。

他对我笑一笑,我就丧失理智了,哪怕他说月亮是方的,我也会跟着附和:对!每个角都是直角!

我愿意陪他做任何事情,哪怕我什么都不干,就坐在他身边看着他,都觉得非常开心。

那应该就是爱情最初的样子,没有伤害,没有亏欠,没有辜负,所有的丑陋都还没有登台,空气中都是甜美的味道,我知道,我在爱。

我确认,那是爱。

直到暮晨接到那个电话前一秒,我都一直沉浸在自己营造的幻觉里,以为这样手牵着手,走下去,就是天长地久。

我怎么会知道,那通电话之后,我的人生翻开一个新的篇章,从此之后,很多事情,都跟以前不同了。

那时暮晨用的是NOKIA3250,就是那款屏幕跟键盘可以旋转得跟脱臼一样的手机。

我第一次看到活人用NOKIA3250就是他,在第一眼看到的时候我心里就有一个据为己有的龌龊念头。

他的电话号码我能够倒背如流,可是当时我不知道,除了我之外,还有人甚至早我之前很久就对那十一个数字烂熟于心。

暮晨电话响起之前,我们在KTV唱歌,晚场的价格是最贵的。

说起钱,他总是一副痞子样:“不就是钱嘛,哥哥有的是钱。”他每次说那句话我都觉得他像旧社会的地主,而我就像他抢回来做小妾的民女。

很快,我就知道我的感觉没有错:在周暮晨的爱情世界里,我就是个做小妾的。

当时我正死皮赖脸地点了Twins的歌——《眼红红》。大屏幕上的阿娇美得没话说,我逼迫周暮晨承认我长得像她,他斜着眼睛一边抽烟一边点头:“嗯,都是女的。”

我用非常不地道的粤语唱了两三句,自己心里都觉得愧对Twins时,放在桌上的3250震动了。

我没有看到那个名字是谁,可是暮晨在第一时间内脸色就变了。我看着他接通了电话的同时也拉开了包厢的门。

一分钟之后,门推开了,他靠在门边神色复杂地对我说:“落薰,我有一点事情先走,你自己回去,注意安全。”

我张开嘴还没来得及叫一声他的名字,他就风驰电掣地跑了,我丢掉麦,紧跟着追了出去,却已经看不到他的身影。

其实,我只是想问一问,究竟什么事情那么重要,重要到,这么晚你可以丢下我一个人。

我茫然地回到包厢,屏幕依然还是阿娇那张漂亮的脸。我张开嘴,想要跟着她一起唱,可是却发不出声音来。

那些歌词像写在水面上的字,一行一行地消失——

我最初脸红现在双眼通红,再幼稚还是觉得恋爱如梦。

我眨一眨眼睛,眼睛好痛,我看不到,它是不是很红……

周暮晨深夜落跑的原因很快就真相大白。

第二天我晕沉沉地趴在课桌上,早自习下课,一个自称是我们博郡之草、人送绰号“博郡绿化带”的男生跑来找我。

当初就是因为周暮晨来博郡找他打架,而我偏偏又倒了八辈子霉认识这个祸害,义字当头的我,义薄云天义不容辞地去劝架,才会认识周暮晨,也才会有后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所以,当“绿化带”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的态度十分不友善,可是他毫不介意,欲言又止搞得跟便秘似地好半天才挤出一句:“程落薰,你真的跟周暮晨在一起?”

我朝他翻了个白眼:“是啊,难道你喜欢他?”

确定了我的身份之后,他的表情变得好奇怪,像是怜悯,又有怜惜,总而言之是同情。

我被他那种目光看得浑身发毛,喂喂喂,有什么事你就说,别这么看着我,好像我没穿内衣似的。

他无语地把我之前对他翻的那个白眼又还给我,然后,真挚诚恳的对我说:“程落薰,你还记得我跟周暮晨为什么打架吗?”

其实我真的不记得当初他们是怎么打起来的,两个衣冠楚楚的男孩子,在博郡门口,拼杀得像两个屠夫。

此刻,我心中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本能告诉我再听下去我会受到伤害,可是我没有一点勇气去阻止他的口才从便秘变成了一泄千里。

“程落薰,那天他来找我打架,是为了一个叫孔颜的女孩子,你知道吗?”

“昨天晚上,他扔下你一个人,也是为了这个叫做孔颜的女孩子,知道吗?”

我看着他的嘴一张一翕,我很想告诉他,你有什么话就快点说,有什么屁就快点放,别在我面前用这种欲扬先抑的手法,还用问句来制造悬念。

可是我什么都说不出,我的脑袋里被那个女孩子的名字塞满了,我觉得自己马上就快要爆炸了。

孔颜,孔颜,孔颜。

她究竟是谁?她跟周暮晨是什么关系?这跟我又有什么联系?

也许是我当时的样子把他吓到了,他问完这两个在他看来是反问句,在我看来是疑问句的句子之后,就再也没敢多啰嗦什么。

最后,他无限同情地丢下一句:“你今天去中心医院住院部四楼就能找到周暮晨。”

我不屑地笑,我干嘛要去找他,我自己的男朋友,我还不相信吗。

他临走的时候再次用那种同情的眼神看了我半天,我用鄙夷的表情回敬了他,不要企图挑拨我跟暮晨的关系,我们是不会分手的。

山无棱,天敌合,我们都不会分手。

那一刻,我是如此坚定地相信自己,也相信暮晨。

我这番言辞在中午放学后跑去中心医院四楼看见暮晨的第一眼就土崩瓦解了。

他手里提着白色的垃圾袋,上面清晰地印着“旺角清粥”的标志。而且,他明显一夜没有睡,黑眼圈很严重,最重要的是,他还穿着昨天穿的那套衣服。

他是那么爱漂亮的一个人,每天不洗澡不换衣服比没吃饭还难受的一个人,一个长那么大没做过一点家务事,连烟灰缸满了都要等保姆去倒的人,居然彻夜不眠地守在医院照顾一个叫孔颜的女生。

最重要的是,他居然是丢下他的女朋友来照顾这个女生!

他让我,怎么想得通,他让我,怎么能不无地自容。

我刚刚叫了一句,暮晨,眼泪就开始掉。

他看见我的时候显然也十分不知所措,我走过去,我听见自己哽咽着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低着头,看着自己脚上那双蓝色的帆布鞋,匡威的经典款,还是我陪他一起去买的。

他穿着我陪他去买的鞋子在医院里照顾别人,我觉得我简直快要疯掉了。

我无助地抓住他的手,想要感化他,想要确认一点什么。

我那么彷徨地说:“暮晨,你跟孔颜没有任何关系是不是?只要你说没有我就相信你。”

只要你说,我就信。

在我说这些话的时候,理智上已经有了一个清晰的答案,可是我的心,它不肯就此死去,它还要挣扎,它还要争取最后一线生机。

病房里那个女孩子背对着门,我看不到她的样子,可是我知道她一定听到了我们所有的对话。

我开始精神失常般地对她叫:“孔颜,你是谁,你别躺在哪里装死,你出来,你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原本低着头一动不动的暮晨在我开始叫孔颜的名字的时候猛然惊醒,然后拼命地挡住想冲进病房的我,像赶瘟神一样把我从病房门口拖到了走廊。

我在一寸一寸徒劳的反抗中,想起罗素然曾经在她的博客上写过:感情有时像博弈,高招无形。

那时我不懂,而现在,我完全懂了。

彼时,那个躺在病房里一动不动的女孩子,无声地赢得了这场战争。

那才是我跟孔颜第一次见面,她以静制动,任我咆哮呐喊,她不动声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