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治学的程序

从理论上讲:

第一,当先知现在共有几种重要的学问。

第二,每一种学问,该知道他现在的情形是如何?最重要的,有哪部书?

第三,对于各种重要学问,都得知其崖略。

第四,自己专门研究的学问,则更须知道得深一些。

第五,如此者,用功既深,或则对于某种现象,觉得其足资研究,而昔人尚未研究及之,我们便可扩充研究的范围。

又或某种现象,昔人虽已加以分析,然尚嫌其不够细密,我们就可再加分析,划定一更小的范围,以资研究。

又或综合前人的所得,更成立一个较大的范围。

又或于前人所遗漏的加以补充,错误的加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