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同命蛊

徐徐没再说话。

直到白河翻身上榻,将她从温暖的被窝中扒出来。

她闭着眼睛,男子带着酒气的唇就落在颊上。

……

这场大雪一下便是两三天。

第三天夜里,酒栈外的千里雪白中多了一道蹒跚的人影。

李幼安的眉上肩上全落了雪。一进暖融融的酒栈,雪花俱都化作雪水流下。本来便单薄的青衫贴在她单薄的肩上,显得整个人越发单薄。

“呀,什么人,我们这儿不招待客人。出去出去!幽园!”

莲藕小童被突然闯进来的人吓了一跳,赶忙招呼起柜台后头打瞌睡的兰花精。

李幼安毫不客气,笑嘻嘻揪着他胖嘟嘟的脸颊便是好一阵揉捏:“莲童子,这么久没见你胖了好多,看来徐徐养你养得不错啊!就是不知道我这次来能不能赶上她把你炖了做莲藕排骨汤,你瞧,排骨我都带上门啦!”

她装模作样掀开袖子,将圆滚滚的莲藕小童吓得滚到幽园身后。

洗却颊上脂粉的兰花精起身,瞧着面前一身青衫的少女,迟疑着要说话,却被从后院出来的徐徐抢了先。

“李幼安!诈尸啦!难怪我这几天总觉得脊背发寒,原来是你在惦记我。你,你,你也忒不仗义,死了三十年才知道来看我。哼,小心我熬了莲藕排骨汤,只让你站一边瞧着我喝。”

总是慢吞吞的徐徐姑娘风一般,眨巴眼的工夫就把李幼安给搂了个满怀。

被她胸前的高耸抵着,李幼安很是艰难地翘起唇角,对着随后而来的白河打了个招呼。

徐徐显然是刚从床榻上爬下来的,满头的鬓发乱糟糟,一身单衣还冒着暖气。见了李幼安,她不困也不冷了。支使着幽园在屋中支起暖炉,三妖两人团团围坐,热起酒来。

李幼安不是为喝酒而来的。

她为人很好。

遇见一个人世上便多一个讨厌她的人,满打满算,见过的人里也就有几个例外。

徐徐便是其中一个。

毕竟一个整天为了封妖印奔波的短命姑娘,除了想要解除身上能吞噬她寿元的封妖印,就没什么好计较的事了。

爱喝酒的白河大马金刀地挤在徐徐身旁,一口一口喝起腰间酒壶里的冷酒,酒里的寒气全冒在脸上。

迟钝的徐徐瞧不出来,从来没见过他对自己有过好脸的二妖一人更不在意,跟热闹毫不沾边的酒局就这么古怪地开始了。

热酒下肚,徐徐上了头,搂着李幼安啜泣起来。

“你怎么不死外边,永远别来找我啊。这么有本事,自己一个人挑了剑府那么多人。连声招呼都不跟我打,你当过我是朋友吗?”

“我就说你没那么容易就死!”

她喃喃着,已然泣不成声。

李幼安捧着酒盏,一时无措。

她从来都不擅长应付这样的事。要她杀人杀妖都可以,可是要她对付女孩子的眼泪,还不如杀了她来得痛快。

在徐徐泪水前,她只能干笑着插科打诨。

“就是因为把你当朋友,才不能拉上你一起。你知道郦疏寒那人,向来看娘娘腔不顺眼,要是被他逮着打架的机会,只怕第一个就把娘娘腔给咔嚓了。”

一旁被殃及的幽园眼神幽怨,伸手就挟着莲藕小童进了后院。

对着李幼安,他向来都奉行一个办法——惹不起,躲得起!

徐徐大着舌头继续唠叨:“我不管,反正你没把我当朋友,当年见你第一面,我就知道你是个没什么心肝的人。要不是林厌在,你恐怕不会当我是朋友,他不在了,你就连装都懒得装……他真的死了?”

热辣的酒气直冲咽喉,李幼安嗯了一声,斜眼看过去,徐徐便已经趴在了桌上。

“他死了,真奇怪,我总以为我会是我们中第一个死的……为什么我总觉得,他不会轻易就那么死了呢?”

李幼安又咽下一口酒。

真死了,死透了,这事不会有假。

白河轻轻托起徐徐的脸颊,将那件她惯常用的白裘垫在下头。

“当年咱们几个,可是一起喝过酒,杀过妖,走过江湖的。江湖路远,怎么我还没死,你们都变成这样了?”

徐徐嘟囔着,手中酒盏撒了满桌的酒水。细小的鼾声渐起,竟是就这么睡过去了。

李幼安挠挠头,看向从头到尾一句话也没说过的白河,直截了当道:“我是来讨债的。当年欠我一个人情,今天得还我。”

白河也不客气,放下酒壶,眼中一丝醉意也无。

“说。”

“当年跟着徐徐下螭龙墓,从里头淘换出来一个匣子,一直觉得没什么用,就送给了她,你把那个东西给我就成。”

“只要这个?”

白河有些惊讶,东西倒不难找。徐徐在龙墓中淘换来的宝贝全在他身上。袖中神通一出,便是山岳也收得。

“要是需要我们帮忙,开个口就是。”

李幼安摇头:“这是我跟那只狐狸的事儿,你们不好掺和。”

白河向来干脆,可翻找出匣子时,还是迟疑了。

“里头是什么东西?”

他与李幼安没什么交情,多说上一句,也是因着徐徐的缘故。

徐徐看重李幼安,他看重徐徐。

多问一句,总好过徐徐酒醒之后他一问三不知,她又耍性子不理他。

李幼安不大情愿说。

“同命蛊。”

同命蛊,同命人;同命生,同命死。这东西是她预备给自己和涂苏的,就算是再赔上她的这条命,她也要涂苏死。

“你抱着这样的决心去杀她……”

白河心中有些怜悯。

徐徐认识李幼安的时候,白河已经从封妖印中出来了。

他见过当年的李幼安和涂苏,自然知道两人过去是如何相处的。

小小少女,一个灵秀,一个怯弱。

李幼安一贯好胜,处处争先。

剑道天赋高,杀性也最大。远游路上遇到大小妖精,拦路鬼怪,总是第一个冲上去乱戳一气。那时她的修为还不算什么,但气势是一等一的凌厉,可见生来就是个杀胚。

涂苏性子温柔,往往只是黏在李幼安身后。见着李幼安胡乱使出什么不算高明的剑法,也使劲儿替她鼓掌叫好。怯弱少女鼓起掌来往往热烈得很,掌心也拍得通红,脸颊憋得通红,任谁都瞧得出她的崇拜。

白河轻叹。

“我会告诉徐徐的。”

若是徐徐醒着,是一定不愿李幼安用这种办法杀涂苏的。那她可得早点走,不然等那丫头酒醒,她可就走不了。

李幼安微笑,举起酒盏虚碰一下,饮完酒水,转身就背着剑走出酒盏。

大雪中来,大雪中去。

这样的日子她是过惯了的。

在那个人死后,这世上并不会再有人走在她身前身后,说一些并不好笑的笑话。

屋外玉屑纷飞,李幼安忽然起了兴致,一脚深一脚浅地在雪中蹒跚。走到深山中无人踏足过的地方,抽出剑便唰唰写下几个大字。

“雪夜逢故人,胸怀甚畅,愿杀人夜大雪如此。”

绿珠剑走如游龙,写出来的字也有大气魄。

李幼安想了想,又激起剑上一点灵光,添上几个字。

喜滋滋欣赏一番,才御剑向西,朝那座陨落了无数山水正神和天外妖魔的上古战场飞逃而去。

飞剑上风光极好,胸中豪情激起万丈。

李幼安摸着下巴,心想自己方才落笔的地方若是被哪个读书人瞧见,必定要替她著书立传,刻上一篇能流传百世的剑仙帖。

谁让她不只胸中有大气魄,落笔还能惊天地泣鬼神呢?

“真是一笔烂字。”

是日正午,大日当空。

从掌中小山河追到此地的晏春堂瞧着地上那几个狗爬大字,忍不住摇头。

他面无表情出剑,削去擦去末端那行“晏春堂衣冠禽兽”的字迹。瞧瞧此地万古不化的冰雪,抬指作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