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完了。这是伏城心中最后的念头。
当十九岁的江晓筱看着在自己眼前不断放大的篮球,她有些后悔没有相信今天的星座运势。
“诸事不宜,谨言慎行。”
可她偏偏不信邪,她觉得自己最近已经够倒霉了,俗话说否极泰来,也许今天出门就能转运了呢。事实证明天命难违,该来的还是要来。
不过江晓筱在枫杨学院新闻系的这一年过得,着实有些糟糕。
如果天赋能够遗传,那江晓筱大概就是未来的范长江,中国的普利策——至少她的爹妈是这么觉得的。从江晓筱记事起,在报社工作的父母就没少对自己进行熏陶。别的小朋友还坐在沙坑里和泥巴的时候,早慧的江晓筱就已经抱着文摘报,一个字一个字地向老爹朗读冰心奶奶的散文了。
爹妈自然是没少向外人炫耀,时间久了连江晓筱自己也觉得她就应该搞新闻,她就是为新闻而生的,针砭时弊是她的使命。
直到她考上枫杨学院,她才发现原来这些都是自己的错觉。
当身边的同学已经能独立完成长篇的新闻稿时,江晓筱连一篇最简单的新闻摘要都写不好。每次她拿着写好的东西找到导师,那个上了年纪的老先生总会无奈地挠着自己所剩无几的头发,为难地说:“晓筱啊,你的文笔确实很不错,可为什么写的东西读起来那么像编的呢?”
江晓筱后来仔细思考了这个问题,觉得跟自己喜欢写小说有莫大的关系。
由于她的父母属于相当传统的媒体人,对于所谓的“青春文学”“幻想文学”总是嗤之以鼻,觉得简直就是小儿胡闹。偏偏江晓筱就喜欢读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只是读还不够过瘾,她还在论坛上连载自己写的小说,已经有整整一年了。
这导致她在写新闻的时候,总是会不自觉地揣摩当事人的心情,在脑海勾勒他们的动作神情,再将采访和调查中没有涉及的情节脑补完整,甚至有时候凭空多出来几个莫名其妙的角色。
于是本来只是“见义勇为的刘先生在公交车将歹徒制服”,在江晓筱笔下就变成了“电光火石间,只见那个梳着背头的中年男人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劈手夺过恶徒手中锋利的长刀,顺势沉肩冲拳,一记力道十足的寸劲,将歹徒打翻在地。他英武的背影让旁边美丽的张小姐忍不住流出了感动的泪水。”
“梳背头就算了,什么冲拳寸劲我也忍了,你能告诉我这个张小姐是从哪冒出来的吗?”教她“采访与写作”的老师恨铁不成钢地拍着桌子向她质问。
“这么帅,肯定有人喜欢咯。”江晓筱低着头小声嘟囔。
江晓筱自己也知道自己新闻稿写得很烂,所以今天早上导师向她布置任务的时候,江晓筱有些不知所措。
“晓筱,写新闻和做其他事情一样,都讲究熟能生巧,要多练。所以这学期给你安排一个新的任务——你去跟踪报道咱们学院的一个社团的社长,记录他和社团的活动,要详实,要想办法抓住新闻的要素,要真实,还要注意时效性,不要像平常那样拖到最后了。期末时候上交所有的新闻稿,算你的实践得分。至于社团的话,学院里那么多,就由你自己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