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政治经济学 第一节 概述

托马斯·尼克松·卡弗[18]

经济学一词最初由希腊人发明,意思是家庭管理原则或明智的家庭管理方法。色诺芬以一个普通农民家庭为例,阐明收入和支出、交易买卖与生活方式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然而到了现代,尤其对于城市居民来说,收入来源与家庭生活却是分离的,这意味着人们为了攒钱所从事的工作和实际的生活方式变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自然而然地,人们把商业和家庭的管理分开成两个不同的领域:商业方面有商业经济学、工商管理或工商行政管理,家庭方法则有家庭经济学、家政管理学等。这两个领域在现代看来是如此的大相径庭,几乎不再可能放到一起讨论与研究,加上人类已远离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生态,于是交易买卖与家庭生活便彻底分离。

色诺芬曾出版过一本名为《经济论:雅典的收入》的书。书中以国家级的家政管理视角进行论述,加入了公共财政等命题。他认为每个政府都像一个独立的法人团队,它除了要为辖区内的人民服务外,还会有自身的利益诉求。同时,无论是国家、城市还是再下一级的管理单位,它们都得像一般的家庭那样懂得平衡收支。后来,色诺芬提出利用“经济学”分析上述有关收支的所有问题。而到了现代,我们则更多地把“经济学”运用到公共财政上,并使私人账务和家政管理从公共财政中完全分离。在君主制国家,当收入来源于封地时,皇室的收支便相当于个体家政经济,而当收入来源于税收时,皇室成员的收支就跟其他政府官员一样要接受公共财政的管理。

公共财政的早期概念

从中世纪到现代早期,经济学研究渐渐出现从个体经济向公共经济转变的趋势,但讨论的热点依然集中在收支问题——即我们现在所说的公共财政上。这个领域里的主力研究者是财政大臣,他们既掌管着为君主增加收入的皇家产业,也掌管着国家的建设与军备。很快他们发现,国家收入的多寡与人民的生活水平息息相关。若想增加国家收入,首先必须保证人民丰衣足食,如此才能征收更多的赋税。于是从那时起,决策者们的重点便转向了如何使国家更加繁荣昌盛这个问题上,并将其视为比平衡公共收支更重要的目标。也就是说,国家要发展经济不是单纯地为了增加政府收入,而是为了提高普通人的生活和福利保障水平,并在适当的时候增加赋税以更好地平衡政府收支。

重商论者与重农论者

虽然财政领域的相关学者都专注发展经济,但他们还是花了一点时间才掌握到这个问题的核心。部分经济学家属于重商论者,他们强调商业发展,也希望通过招商引资促进外贸繁荣。他们认为大量的廉价劳动力是国家发展外贸初期最重要筹码,能有效保证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然而,这并不会使提供廉价劳动力的劳动者们从中得利。还有部分经济学家属于重农学者,与商业相比,他们更重视能产生出实际产品价值的农业和工业。

可是这两派的学者都混淆了个人得利与共同繁荣的概念。举个例子,一家私人企业运作成功与否取决于它能否赚取比成本更大的销售金额,重商论者认为国家经济也是如此。但事实上利润是依靠转移创造的,商人之所以能从出口商品中赚取利润是因为他们压榨了劳动者的劳动力。在农业领域里,农民的利润取决于土地租金外的收成金额,而在工业领域里,工厂的利润取决于生产成本外的产量的剩余价值。重农论者认为由于当时土地租金低廉,能产生丰厚利润的工业和农业才是国家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但与重商论者一样,他们也忽略了一个事实,即国家工农业的丰厚利润也许正是造成工人或农民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正常情况下,雇主要从农民种植的低成本作物中赚取利润,便只能提高土地的租金。

后来亚当·斯密的划时代著作《国富论》的面世让全世界学者真正对国家经济管理形成广泛而全面的看法,虽然不同的经济学者会有不同的侧重点,例如有些学者会将注意力集中在生产和贸易上,有些则会更关注资源及财富分配的问题,但他们已普遍意识到自己的专业领域对整个社会大局所能产生的影响。在过去的25年中,社会资源及财富的分配是很多学者的研究命题,如今他们则选择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在以前鲜有人涉足的经济消费研究领域。

财富的意义

现代经济的重点放在促进国家繁荣上,因此对相关领域的研究者而言,与其学习文学艺术,倒不如多了解最新的经济科学概念。而最新的经济理念包括了两个有着密切关系的概念:民生和商品财富累积。商品是能满足欲望的东西,但并不是所有商品都能产生财富——只有那些具备实际用途或能满足特殊需求的商品才拥有财富价值,也就是说财富的累积必须建立在人们对某项物品有超过自然所需并且有不间断需求的基础上,即越多越好。人们离不开阳光空气,可过多的空气对人类而言只是多余,目前的空气已经可以满足所有人的需求,数量上也几乎没有差距,所以阳光和空气都不具备财富价值——除非,在某个特殊的地点特殊的时间,空气成为了不可多得且无法人人均分的东西。

在描述财富时,我们可以直接套用能实现资本积累或提高生活质量之物的名字,因为这些东西的多寡能直接反映财富的丰厚程度。财富以及具有财富价值的物品是人类积极向上努力工作的目的,让人类更有动力实现丰衣足食,摆脱缺衣少食的日子。这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简单道理,而这也是财富最简单实用的形式。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大部分人并不清楚自己的健康和幸福取决于什么,他们会习惯性地把能给自己带来健康和幸福的东西视为财富。换言之,拥有越多渴望之物的人自我感觉就会越好。人们生产或购买某种商品的行为正是他们将其视为获得财富和实现理想生活的手段之一,然而有时,因为某些人邪恶的贪欲,经济学者不得不将一些无用甚至有害的东西定义为财富,如鸦片、烟草和酒精。于是有人提出有形的财富往往不是人类幸福的必备条件,只是为了迎合部分人群或实现某些特殊欲望的稀缺手段而已。

当然,财富也是具有交换价值的物品或手段的集合体,只有那些被人所渴望的东西、数量稀缺的东西才能被估价或被交换,而之所以这些东西具有交换和买卖的价值也正是因为它们对人来说有大量而实际的需求。

经济学的意义

物以稀为贵是财富的基本条件之一,也是经济学的基本概念。经济学会使用宏观或微观调控来达到目的,有时会牺牲小部分人的蝇头小利来满足大局的繁荣稳定。由于物以稀为贵,所以这样的选择带有一定的强迫性。如果物资足够丰富能满足我们所有的欲望,我们就无须做出任何牺牲了。换句话说,经济学便是研究如何利用稀缺资源的学问。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的需求,这些稀缺资源作为财富的一种,必须要节约使用。另外,经济学家们还要不断地对稀缺资源进行估价和比较,使数量有限的物资尽可能均分并满足尽可能多的人。

生产和交易是节约使用稀缺资源的重要手段之一。人们在实践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对物品的估价和比较都是相对的。当我们渴望更多东西或拥有更多渴望时,通常会通过购买或生产来获得,也可以用手上的物品进行交易换取。物品价值的高低与它的稀缺性以及人们的渴望程度成正比,而这些也会反过来决定了社会商品生产的方向和格局。无论个体对某项物品是否有兴趣,只要大环境赋予该物品高额的价值和交易价格,个体便会不自觉地产生追求该物品的渴望。

变量法则

生产的过程会产生新的经济运作,而生产方式的多样化也会受环境和发展条件的影响。在生产的最后环节里,所有行业的目标都是竞价与交换。从表面上看,这样的循环过程很简单,但其背后的计划、目的和法则相当复杂。有人认为物品竞价是为了等价交易,但事实上等价交易原则才是物品竞价交换的条件基础。物品先是用适当的价值比例进行生产组合,然后再以适当的价值进行交易买卖。

这个法则适用于所有情况,从化学家的实验室到农民的种植耕耘。化学家在一定的比例规律下工作,化学元素都必须以精确的数学比例进行组合。同样,农民的生产工作大部分也是在可控的变量范围内进行。例如,在耕种过程中作物所需的灌溉量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变化,虽然作物的需水量范围比较宽松,但若不能掌握好灌溉的规律,农作物就有可能会被毁坏。

只要存在变量和比例,生产过程中的因素和产品就会发生变化,不过当任何一个因素发生变化的时候,产品却很少按照准确的比例随之发生变化。土壤中的水分增加十分之一看起来不多,但农作物有可能因此提高产量。对于肥料和生产过程中任何一个因素,甚至对工厂和工人而言,这些法则也都是一样的。

无论是商店、农场、工厂还是运输系统,所有与生产相关的企业在组合生产要素时,都需要把握一定程度上的相关知识。这与化学家组合化学元素的过程相似,且都需要遵循明确的如数学般精确的规律。

我们很难用文字陈述这种变量调整的规律,但可以用以下公式描绘出一个相对准确的概念和规律运作的过程。首先我们假设有三个未知数:X、Y和Z,然后这三个数相乘得出我们所期望的结果P,即:

X×Y×Z=100P

举个例子,若增加一个单位的X使公式结果从100P变成110P或以上,则表明相对于Y和Z,X在公式中的权重比例大但数量少。既然X的增加可以对结果产生如此明显的影响,组合的数量分配就应该以X为主,Y和Z为辅。反过来,若增加一个单位的X使公式从100P变成100P或以下,则表明相对于Y和Z,X的权重比例太小数量却太多,在这种情况下,增加X便成了画蛇添足之举。

再举个例子,若增加一个单位的X可以使结果产生5个单位的增长,那么要想优化产品因素中的比例,我们就需要进一步计算X增加的成本和额外收益之间的关系。若增加的成本小于可获得的额外利润,我们则可以再考虑增加X的比例,反之则不然。

当然,Y和Z跟X一样都是变量,它们的变化也会对公式和最终结果产生影响。X、Y和Z在实际生活中可以表示劳动力、土地和资本,也可以代表任何行业中不同的职能,甚至可以代表土壤中氮、钾和磷的比例——反正就是能组成任何物品中的任何元素。然而在任何一个组合里,最稀缺的元素往往因为其数量有限,对产品的影响也最大。同时,由于产品的变化取决于稀缺元素的变化,因此成功的产品必然会提高其对稀缺元素的利用率。上述公式所揭示的生产规律再次印证了一点:稀缺资源非常珍贵,价格也最为昂贵,如何节省稀缺资源成了生产过程中的重中之重。

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可以肯定的是,事物的实用性和稀缺性正是体现其价值的根本。其中,事物的实用性无关乎它是一件消费品还是某一生产要素,也无论它能否直接满足人们的需求。事物的稀缺性使节约成为必要,同时它也是利益冲突及人类各种社会与道德问题产生的根源。事物的稀缺性意味着人类无法在自然界中随心所欲,只能通过工业制造来弥补需求上的不足。

除了冲突,人和人之间、人和自然之间更多的是和谐,只是和谐并不会产生问题,因此我们便不会费心。仔细观察我们不难发现,和谐是人与自然界相处时的基调,只要我们的需求能在自然界中得到满足,便不会产生冲突。而对于这种恩赐,我们并没有给予相应的尊重和感激。当一切来得太容易,我们又何必在意?但是,在工业体系里情况则不然,我们只能通过改善自身之不完美来达到和谐。人与人之间亦是同理——怀有共同利益者无冲突,相互的关系无须特意维系;当出现利益分歧时,不管所涉及者是否愿意,都必须面对冲突解决争端,人即是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关心自己并维护自己的利益。历史上人类经过多次磨合,终于制定出现有的道德哲学的标准体系;同时在法律的基础上建立法庭,使有争端之人能利用法律解决冲突。我们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利益冲突,或进取或退让,而这一切是为了让所有人知道并懂得一个道理:物以稀为贵,没有人被赋予了予取予求的权力。

有些人坚定地认为除去所有表面上的冲突,人类的根本利益理应一致。只是这种信念就像人与自然理应和谐的论调一样,无法被推翻却也无法被证实,因为它来源自哲学猜想和理论信仰。毫无疑问,大多数人——即使是最强者,从长远考虑也会更喜欢生活在公正严明的统治之下,在那里一切冲突都能得到一个准确而明智的裁决方案,总好过在无政府的状态下自相残杀、互相倾轧。这也许就是人类最初的共同渴望:一个公平正义,不会恃强凌弱的“官方”。反过来说,正是人类的这个渴求证明了人与人之间矛盾之深刻,以至于一旦失去了政府的控制,人与人之间就会爆发出各种冲突,不但会破坏社会秩序,还会使每个被波及之人遭罪。由此可见,政府确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而英明正义的政府更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发展。

综上所述,人类要面对的问题大致分成两类:一类来自于物质世界,一类来自于精神世界。前者涉及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后者则关系到人与人之间的利益。这两类问题在人类社会中交错出现,盘根错节,从而带来无限的变数及可能。

人与自然的冲突

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是什么时候以何种方式从人与自然之间的冲突中衍生而来的?人类是否要为这种演变负责?还是说结果全出于自然的粗糙?大自然在不同的环境下会产生不同的变化,而产生这种变化的原因有两个:其一是人类欲望的无限扩大,另一个则是人口数量的急剧增长。这两个都是人为原因,且直接造成了物质稀缺的现状。

人类欲望的无限扩大,以及为了满足这些欲望所爆发出来的足以超越大自然的力量,时时刻刻都在唤起道德主义者的警惕。传教士们认为,对于货品的主人而言,没有什么比货品增加、消费人群增长更值得注意的事情了。而按照斯多葛学派“依循自然生活”的理论,人的欲望应限制在大自然所能提供的范围之内,不贪心不强求,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根本和谐。斯多葛派的哲学中蕴含了很多经济智慧,它指出生活中大部分美好的事物其实不需要成本,可最短暂的快乐往往最为珍贵。很多走在寻求涅槃之路上的虔诚佛教徒发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当欲望的扩张超越自然力量能满足的范围时,人与自然便不可避免的失去了和谐,使人产生了杀死灵魂的冲突;因此,佛教徒认为欲望是邪恶的根源,所以他们追寻的救赎方式是根除所有欲望。

从人与自然的冲突是罪恶之源的观点出发,在社会上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指导方针:其中一派认为自然是美好的,人类的所作所为是错误的,于是得到结论:人类应如斯多葛学派所说,遏制自己的欲望,并努力与自然和谐相处。另一派则坚信人的本性是健全的,人的欲望应该得到极大的满足,而这便是现代工业精神和追求财富的根本动机。

即使个体能抑制自身欲望,地球人口的持续增长也势必会使事物愈发供不应求,从而爆发出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从理论上来说,只要时间足够长,人类群体便能无限期地增长,而在所有非经济动植物中,对其数量影响最大的限制并非来自它们的繁殖能力,而是它们的生存能力。人类也一样,对人口数量的限制并非来自人类的繁衍能力,而是人类根据某些特定标准形成的生存能力。人类需要维持体面的生活水平,因此人口数量不会大规模增长。但出于繁衍和生存的本能,人类的数量也不至于濒临灭绝。随着人口的增加,有限的资源会让人类不得不降低自身的生活标准,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总是觉得难以企及自己心目中最理想的生活,无法满足的愿望和数量有限的资源都是人类社会中不可避免也无法摆脱的现状。由此可见,人与自然的关系即是社会组织形成的深层原因。

内部的利益冲突

除了人与自然及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社会上还存在着第三种对立,那便是个体内部的利益冲突。如果人类繁殖和生存的本能都已得到满足,那要实现其他愿望便不能只是简单地增加已有物质的数量——无论这些愿望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但如果要提高物质或愿望的丰富度,又难免会牺牲掉一些已经拥有的东西——毕竟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可见,就算是同一个个体也会陷入不可避免且无法摆脱的利益冲突中,形成内心世界里的角力争锋,而这只是其中一个个体内心矛盾的侧影。物质的稀缺性让人不得不做出抉择:是要买奢侈品还是买必需品?是要买衣服还是买食物?是要去西餐厅还是去中餐馆?其实,抉择的背后便是人类对资源节约的本能,即尽可能以最少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回报。可以说,抉择和节约的产生都源自上述的三重矛盾,即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体自身内部的利益冲突。

对邪恶的理解

关于邪恶通常会有两种解读,其中最常见的理解是不和谐,因为不和谐是导致人类痛苦的根源。然而这种不和谐与道德无关,就像有一个果实从树上掉下来,如果人没有好好享用它,反而任由它被野兽吞噬或白白腐烂,那便是浪费,便是不和谐——但这并不是谁的错,也不会有人因此受到道德的谴责。但反过来,若一个人或恶意或无心地抢劫了、欺骗了、伤害了另一个人,那么我们便可以用道德和法律制裁他,而这便是人与人之间冲突所产生的最坏的结果。这种结果和前者,即人与自然间的不和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可以说,人与自然的不和谐是人与人之间不协调的开始。

试想,若是在一个良好的环境里居住着少量个体,他们所有的欲望都可以自由地充分地得到满足,他们的生活中什么都不缺,更无须节约。在这种情况下,人与自然的关系会变得非常和谐,人与人之间也不可能出现任何冲突,因为个体不会面临要实现这个愿望就必须牺牲那个愿望的困境,也不会因为要获得应得的好处而损害别人的利益,这样的世界是没有任何道德缺陷的天堂。但若是个体的欲望不断扩大,或个体产生了新的愿望,甚至超过了大自然可以承受的范围,天堂便会崩塌,紧随而来的还有劳动与疲惫,以及利益和道德的对抗。于是,人类不得不把大部分天赋才智运用到提高社会生产力以及缓和利益冲突的问题上,然后在一系列似是而非的吊诡中迷失方向。

我们不能说人口增长始于邪恶的遗传,也不能说心存渴望是种罪恶的行为,可正因为物质稀缺,正义不得不以惩罚者的姿态出现,让无辜的人们为此背上道德的原罪。人与自然间的平衡一旦被打破,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便浮上了台面。当然,即使有利益冲突也不代表人心改变、人性堕落,人类生存环境的变化只会引向不一样的社会变革,这是在任何历史时期都适用的真理。总而言之,根本没有必要证明在人与自然之间曾经存在着上文例子所假设的那种近乎完美的和谐。上面的例子清楚地揭示了,冲突的基础是人的本性和他周围物质世界的本质中固有的东西。

有关原罪,从远古时期开始,我们便已经知之甚详。有关它的记录虽然不具备历史基础,却蕴含着连信奉者们都没有察觉到的深刻意义。曾经有一男一女,他们居住在犹如花园般美丽的天堂里,那儿没有争斗没有冲突,所有的需求都能得到自由而充分地满足。然而,随着欲望的扩大,物质数量的减少,天堂不复存在。从此以后,人不得不以汗水换取酬劳,不得不为生存竭尽全力。人必须与自然以及同类竞争,从而满足自身的需求、贪婪和潜在的欲望。当人看清了存在于世上的根本矛盾,明白了其中的善恶利弊,他——从某种程度上说,便成为了理性的“经济人”,不但能适应任何环境,还能在快乐和痛苦间游刃自如。这种理性“经济人”的出现和增多即是工业文明和社会演变过程中的第一步。但只要踏出了这第一步,人类就不由得陷入了对物质无休止的追逐。

最初的体系

由物质稀缺所引起的利益冲突会形成不同的财产、家庭及国家制度。没有人会把数量多到可以满足所有人需求的东西视为个人财产,只有那些无法由社会按需分配且供不应求之物才更让人趋之若鹜。同时,人即使攫取了某种东西也不代表他本身拥有这个东西的所有权,只有当社会承认并承诺保护他拥有此物的权利,他才能真正将其纳为个人财产。能以血统和亲属关系连接在一起与自然竞争并获得利益的集体,即是家庭。能为个体或集体提供财产保护措施的组织,即是国家。这些集体的组成都围绕着一个共同的利益,使之与世界其他国家或组织互相竞争,分庭抗礼。排除那些认为妻儿本就是个人财产的野蛮观点,在文明社会里,我们也会想保护自己的血亲,并通过与他们共享财产的方法,加强家庭在法律和道德层面的向心力。

经济学的基础地位

与财产权密切相关,甚至可以说组成整个财产权的还包括合同签订、转让协议、遗赠手续等一系列需要律师帮忙打理的事情。在整个法律、伦理、政治或就此而言的任何一门社会科学中,很难找到一个一开始不是由经济上的匮乏和因此引发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学科。这样的事实揭示了一个道理:即所有涉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科学皆有着深层意义上的统一,而这个统一的原则源于经济学上的原理。所谓的群居本能也许是物竞天择的结果,而物竞天择又是物质稀缺性的产物,由此推测,集体行动很有可能是人类受群居本能影响所做出的其中一个行为。虽然这样的推测并不能被纳入常理的范围,也无法作为构成经济学的“主要分支”,但它却从侧面反映了经济学作为主要科学的首要地位。可以说,经济学上的问题是所有其他社会和道德问题爆发的奇点。

经济竞争

人与人之间的冲突,若失去了社会道德和法律的制约,就会演变成粗暴野蛮的生存斗争。因此人类社会在发展时都会用尽一切手段控制类似的事情,并把冲突引向正轨。事实上,有组织的社会就是基于这样的目的存在的。利己主义者不关心生产,一心只想着收购稀缺的物资。若获得稀缺物资最简单的方法是生产,那么他便会去生产;若获得稀缺物资最简单的方法是交易,那么他便会去投机。而法律和政府在这里的作用便是让稀缺物资的生产和自由交换变得简单安全,让非法获得变得困难危险。这种做法若是成功,就能驱使人们致力于生产,从而获得被合法承认及保护的财产。

当生存竞争变成生产的动力时,当每个人发现只有通过生产或者向生产者提供同等价值之物才能获得想要的东西时,残酷的生存竞争就会变成单纯的经济角力。相互作用的经济角力会形成一个系统,在这个系统里的所有人都更愿意通过生产或提供服务实现自身的愿望。用亚当·斯密的话即是“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促进了公共的福利”。

若个人之于社会的价值取决于他的生产量与消费量之差,而他在生产行业中的地位取决于他长期累积的经验时,我们便不难发现生产背后所代表的重要含义。用公式阐述的话则可以表示如下:

个人价值=个人生产量-个人消费量

个人竞争力=个人获得-个人消耗

而当:

获得=生产

那么:

个人价值=个人竞争力

由此可见,国家的目的便是让人通过生产获得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