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一统和分化政策

朱元璋以洪武元年称帝建立新皇朝,但是大一统事业的完成,却还须等待二十年。

元顺帝北走以后,元朝残留在内地的军力还有两大支:一支是云南的梁王,一支是东北的纳哈出。都用元朝年号,雄踞一方。云南和蒙古本部隔绝,势力孤单,朱元璋的注意力先集中在西南,从洪武四年(1371)消灭了割据四川的夏国以后,便着手经营,打算用和平的方式使云南自动归附,先后派遣使臣王祎、吴云招降,都被梁王所杀。到洪武十四年,决意用武力占领,派出傅友德、沐英、蓝玉三将军分两路进攻。

这时云南在政治上和地理上分作三个系统:第一是直属蒙古大汗,以昆明为中心的梁王。第二是在政治上隶属于蒙古政府,享有自治权力,以大理为中心的土酋段氏。以上所属的地域都被区分为路、府、州、县。第三是不在上述两系统下和南部(今思普一带)的非汉族诸部族,就是明代叫作土司的地域。汉化程度以第一为最深,第二次之,第三最浅,或竟未汉化。现代贵州的西部,在元代属于云南行省,其东部则另设八番顺元诸军民宣慰使司,管理罗罗族及苗族各土司。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朱元璋平定湖南、湖北,和湖南接界的贵州土人头目思南宣慰,和思州(今思县)宣抚先后降附。到平定夏国后,四川全境都入版图,和四川接境的贵州其他土司大为恐慌,贵州宣尉和普定府总管即于第二年自动归附。贵州的土司大部分归顺明朝,云南在东、北两面便失去屏障了。

明兵从云南的东、北两面进攻,一路由四川南下取乌撒(今云南镇雄、贵州威宁等地)。这区域是四川、云南、贵州三省接壤处,犬牙突出,在军事战略上可以和在昆明的梁王主力军呼应,并且是罗罗族的主要根据地。一路由湖南西取普定(今贵州安顺),进攻昆明。从明军动员那天算起,不过一百多天的工夫,明东路军便已直抵昆明,梁王兵败自杀。明兵再回师和北路军会攻乌撒,把蒙古军消灭了。附近东川(今云南会泽)、乌蒙(今云南昭通)、芒部(今云南镇雄)诸罗罗族完全降服,昆明附近诸路也都依次归顺。洪武十五年二月置贵州都指挥使司和云南都指挥使司,建立了军事统治的中心。闰二月又置云南布政使司,建立了政治中心。[113]分别派官开筑道路,宽十丈,以六十里为一驿,把川、滇、黔三省的交通联系起来,建立军卫,“令那处蛮人供给军食”,控扼粮运。[114]布置好了,再以大军向西攻下大理,经略西北和西南部诸地,招降摩些、罗罗、掸、僰诸族,分兵勘定各土司。分云南为五十二府、六十三州、五十四县。云南边外的缅国和八百媳妇(暹罗地)着了慌,派使臣内附,又置缅中、缅甸和老挝、八百诸宣慰司。因为云南太远,不放心,又特派义子西平侯沐英统兵镇守。沐家世代出人才,在云南三百年,竟和明朝的国运相始终。

纳哈出是元朝世将,太平失守被俘获,放遣北还。元亡后拥兵虎踞金山(在开原西北,辽河北岸),养精蓄锐,等候机会南下,和蒙古大汗的中路军、扩廓帖木儿的西路军互相呼应,形成三路钳制明军的局面。在东北,除金山纳哈出军以外,辽阳、沈阳、开原一带都有蒙古军屯聚。洪武四年(1371)元辽阳守将刘益来降,建辽东指挥使司,接着又立辽东都指挥使司,总辖辽东军马,依次征服沈阳、开原等地。同时又从河北、陕西、山西各地出兵大举深入蒙古,击破扩廓的主力军(元顺帝已于前一年死去,子爱猷识里达腊继立,年号宣光,庙号昭宗),并进攻应昌(今热河经棚县以西察哈尔北部之地),元主远遁漠北。到洪武八年扩廓死后,蒙古西路和中路的军队日渐衰困,不敢再深入到内地侵掠。朱元璋乘机经营甘肃、宁夏一带,招抚西部各羌族和回族部落,给以土司名义或王号,使其分化,个别内向,不能合力入寇,并利用诸部的军力,抵抗蒙军的入侵。在长城以北今内蒙古地方,则就各要害地方建立军事据点,逐步推进,用军力压迫蒙古人退到漠北,不使靠近边塞。西北问题完全解决了,再转回头来收拾东北。

洪武二十年冯胜、傅友德、蓝玉诸大将奉命北征纳哈出。大军出长城松亭关,筑大宁(今热河黑城)、宽河(今热河宽河)、会州(今热河平泉)、富峪(今热河平泉之北)四城。储粮供应前方,留兵屯守,切断纳哈出和蒙古中路军的呼应。再东向以主力军由北面包围,纳哈出势穷力蹙,孤军无援,只好投降,辽东全部平定。[115]于是立北平行都司于大宁,东和辽阳、西和大同应援,作为国防前线的三大要塞。又西面和开平卫(元上都,今察哈尔多伦县地)、兴和千户所(今察哈尔张北县地)、东胜城(今绥远托克托县及蒙古茂明安旗之地)诸据点,连成长城以外的第一道国防线,从辽河以西几千里的地方,设卫置所,建立了军事上的保卫长城的长城。[116]两年后,蒙古大汗脱古思帖木儿被弑,部属分散。以后经过不断的政变、篡立、叛乱,实力逐渐衰弱,明帝国北边的边防,也因之而获得几十年的安宁。

东北的蒙古军虽然降服,还有女真族的问题亟待解决。女真这一部族原是金人的后裔,依地理分布,大致为建州、海西、野人三种。过去两属于蒙古和高丽,部落分散,不时纠合向内地侵掠,夺取物资,边境军队防不胜防,非常头痛。朱元璋所采取的对策,军事上封韩王于开原、宁王于大宁,控扼辽河两头,封辽王于广宁(今辽宁北镇),作为阻止蒙古和女真内犯的重镇。政治上采取分化政策,把辽河以东诸女真部族,个别用金帛招抚(收买),分立为若干羁縻式的卫所,使其个别的自成单位,给予各酋长以卫所军官职衔,并指定住处,许其秉承朝命世袭,各给玺书作为进贡和互市的凭证,满足他们物资交换的经济要求,破坏部族间的团结,无力单独进攻。[117]到明成祖时代,越发积极推行这一政策,大量地、全面地收买,拓地到现在的黑龙江口,增置的卫所连旧设的共有一百八十四卫,立奴儿干都司以统之。现在俄领的库页岛和东海滨省都是当年奴儿干都司的辖地。[118]

辽东平定后,大一统的事业完全成功了。和前代一样,这大一统的帝国领有属国和许多藩国。从东面算起,洪武二十五年高丽发生政变,大将李成桂推翻亲元的王朝,自立为王,改国号为朝鲜,成为大明帝国最忠顺的属国。藩国东南有琉球国,西南有安南、真腊、占城、暹罗和南洋群岛诸岛国。内地和边疆则有许多羁縻的部族和土司。

藩属和帝国的关系缔结,照历代传统办法,在帝国方面,派遣使臣宣告新朝建立,藩国必须缴还前朝颁赐的印绶册诰,解除旧的臣属关系。相对地重新颁赐新朝的印绶册诰,藩王受新朝册封,成为新朝的藩国。再逐年颁赐大统历,使之尊奉新朝的正朔,永做藩臣。在藩国方面则必须遣使称臣入贡,新王即位,必须请求帝国承认册封。所享受的权利,是通商和皇帝的优渥赏赐;和其他国家发生纠纷,或被攻击时,得请求帝国调解和援助。至于藩国的内政,则可完全自主,帝国从来不加干涉。帝国在沿海特别开放三个通商口岸,主持通商和招待蕃舶的衙门是市舶司:宁波市舶司指定为日本的通商口岸,泉州市舶司通琉球,广州市舶司通占城、暹罗、南洋诸国。

朱元璋接受了元代用兵海外失败的经验,打定主意,不向海洋发展,要子孙遵循大陆政策,特别在《皇明祖训》中郑重告诫说:

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不自揣量,来扰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犯,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切记不可。但胡戎(指蒙古)与中国边境互相密迩,累世战争,必选将练兵,时谨备之。

今将不征诸夷国名列于后:

东北:朝鲜国

正东偏北:日本国(虽朝实诈,暗通奸臣胡惟庸谋为不轨,故绝之)

正南偏东:大琉球国 小琉球国

西南:安南国 真腊国 暹罗国 占城国 苏门答剌国 西洋国 爪哇国 湓亨国 白花国 三弗齐国 渤泥国[119]

中国是农业国,工商业不发达,不需要海外市场;版图大,用不着殖民地;人口多,更不缺少劳动力。向海外诸国侵掠,“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从经济的观点看,是没有什么好处的;从利害的观点看,打仗要花一大笔钱,占领又得费事,不幸打败仗越发划不来,还是和平相处,保境安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样一打算盘,主意就打定了。[120]

属国和藩国的不同处,在于属国和帝国的关系更密切。在许多场合,属国的内政也经常被过问,经济上的联系也比较强。

内地的土司也和藩属一样,要定期进贡,酋长继承要得帝国许可,内政也可自主。所不同的是藩国使臣的接待衙门是礼部主客司,册封承袭都用诏旨,部族土司则领兵的直属兵部,土府土县属吏部,体统不同。平时有纳税、开辟并保养驿路,战时有调兵从征的义务。内部发生纠纷,或反抗朝廷被平后,往往被收回治权,直属朝廷,即所谓“改土归流”。土司衙门有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长官司、土府、土县等名目,长官都是世袭,有一定的辖地和土民,总称土司。土司和朝廷的关系,在土司说,是借朝廷所给予的官位威权,震慑部下百姓,肆意奴役搜括;在朝廷说,是用空头的官爵,牢笼有实力的酋长,使其倾心内向,维持地方安宁,可以说是互相为用的。

大概说来,明代西南部各小民族的分布,在湖南、四川、贵州三省交界处是苗族活动的中心,向南发展到了贵州;广西则是瑶族(在东部)、壮族(在西部)的根据地;四川、云南、贵州三省交界处则是罗罗族的大本营;四川西部和云南西北部则有摩些族;云南南部有僰族(即摆夷);四川北部和青海、甘肃、宁夏有羌族(番人)。

在上述各区域中,除纯粹由土官治理的土司外,还有一种参用流官的制度。流官即朝廷所任命的有一定任期而非世袭的地方官。大致是以土官为主,派遣流官为辅,事实上是执行监督的任务。和这情形相反,在设立流官的州县,境内也有不同部族的土司存在。以此,在同一布政使司治下,有流官的州县,有土官的土司,有土流合治的州县,也有土官的州县;即在同一流官治理的州县内,也有汉人和非汉人杂处的情形。民族问题错综复杂,最容易引起纷乱以至战争。汉人凭借高度的生产技术和政治的优越感,用武力、用其他方法占取土民的土地物资,土民有的被迫迁徙到山头,过极度艰苦的日子;有的被屠杀消灭;有的不甘心,组织起来以武力反抗,爆发地方性的甚至大规模的战争。朝廷的治边原则,在极边是放任的愚民政策,只要土司肯听话,便听任其作威作福,世世相承,不加干涉。在内地则取积极的同化政策,如派遣流官助理,开设道路驿站,选拔土司子弟到国子监读书,从而使其完粮纳税,应服军役,一步步加强统治,最后是改建为直接治理的州县,扩大皇朝的疆土。[121]

治理西北羌族的办法分两种:一种是用其酋长为卫所长官,世世承袭;一种因其土俗,建设寺院并赐番僧封号,利用宗教来统治边民。羌族的力量分化,兵力分散,西边的国防就可高枕无忧了。[122]现在的西藏和西康当时叫作乌斯藏和朵甘,是喇嘛教的中心地区,僧侣兼管政事。明廷因仍元制,封其长老为国师法王,令其抚安番民,定期朝贡。又以番民肉食,对茶叶特别爱好,在边境建立茶课司,用茶叶和番民换马,人贡的赏赐也用茶和布匹代替。西边诸族国的酋长、僧侣贪图人贡和通商的利益,得保持世代袭官和受封的权利,都服服帖帖,不敢反抗。明朝三百年,西边比较平静,没有发生什么大的变乱,当然,也说不上开发。从任何方面来说,这一广大地区比之几百年前,没有任何进步或改变。

|注释|

[1]《明太祖实录》卷二四。

[2]《明太祖实录》卷二五。

[3]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九《元建国号始用文义》条。

[4]孙宜《洞庭集·大明初略四》:“国号大明,承林儿小明号也。”《清华学报》卅周年纪念号吴晗《明教与大明帝国》。

[5]祝允明《野记》卷一。

[6]吴晗《明教与大明帝国》。

[7]以上并据“玄览堂丛书”本《昭代王章》。

[8]宋濂《芝园续集》卷四《故岐宁卫经历熊府君墓铭》,何乔远《闽书》卷七《方域志》。

[9]吕毖《明朝小史》卷二。

[10]《明成祖实录》卷九〇,沈德符《野获编》卷三〇《再僭龙凤年号》。

[11]《明成祖实录》卷五六、九六、二〇〇。

[12]本节参看吴晗《明教与大明帝国》。

[13]《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九、二〇二,《明史》卷一三八《周桢传》、卷一四〇《道同传》。

[14]《明太祖实录》卷七一、一九〇。

[15]《明太祖实录》卷五〇,《明成祖实录》卷三三。

[16]《大明律》卷六《户律》。

[17]《明太祖实录》卷三〇。

[18]《明史·太祖本纪》。

[19]《清华学报》十一卷二期吴晗《元帝国之崩溃与明之建国》。

[20]《明太祖实录》卷六八。

[21]《云南大学学报》第一期吴晗《明代之粮长及其他》。

[22]《大诰三编·递送潘富第十八》。

[23]吴晗《明代之粮长及其他》。

[24]《明史·食货志一·田制》。

[25]《明史·食货志二·赋役》。《明太祖实录》卷二三〇计作“粮储三千二百七十八万九千八百余石”。《元史》卷九三《食货志·税粮》。

[26]《明史·食货志·户口》。《明太祖实录》卷二一四:“洪武二十四年十二月,天下郡县更造赋役黄册成,计人户一千六十八万四千四百三十五,口五千六百七十七万四千五百六十一。”

[27]《元史》卷九三《食货志·农桑》。

[28]《大诰续编·洒派包荒第四五》。

[29]《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一。

[30]《明太祖实录》卷一二六。

[31]张居正《张太岳集》卷三九《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

[32]《明太祖实录》卷一五〇。

[33]《弘治会典》卷一一三。

[34]《大诰续编·互知丁业第三》。

[35]《大诰续编·辨验丁引第四》。

[36]《中国建设》月刊五卷四期吴晗《传·过所·路引的历史》。

[37]《明史》卷二八五《张以宁传》附《秦裕伯传》。

[38]《明史》卷一二四《扩廓帖木儿传》附《蔡子英传》,《明太祖实录》卷一一〇。

[39]《明史》卷二八五《杨维桢传》《丁鹤年传》。

[40]余阙《青阳先生文集》卷四《杨君显民诗集序》。

[41]《明太祖实录》卷二六、一二六。

[42]贝琼《清江贝先生诗集》卷八《黄湾述怀二十二韵寄钱思复》。

[43]《清江贝先生诗集》卷五《秋思》。

[44]《明史》卷一三九《叶伯巨传》。

[45]《明史》卷七一《选举志》。

[46]黄佐《南廱志》卷九《学规本末》。

[47]《南廱志》卷十《谟训考》。

[48]《南廱志》卷一五。

[49]《大明律令》。

[50]《南廱志》卷一,《皇明太学志》卷七。

[51]《南廱志》卷一。

[52]《南廱志》卷一。

[53]《明史》卷一三九《钱唐传》、卷五四《礼志》四,李之藻《泮宫礼乐疏》卷二,全祖望《鲒琦亭集》卷三五《辨钱尚书争孟子事》,北平图书馆藏洪武二十七年刊本《孟子节文》,刘三吾《孟子节文题辞》,《读书与出版》二卷四期容肇祖《明太祖的〈孟子节文〉》。

[54]《南廱志》卷一。

[55]《南廱志》卷九。

[56]《南廱志》卷一。

[57]《南廱志》卷九《学规本末》。

[58]《廿二史札记》卷三一《〈明史〉立传多存大体》条引叶子奇《草木子》。晗按:通行本《草木子》无此条。

[59]《明史》卷一三七《宋讷传》。

[60]《南廱志》卷一、卷十,《明史·宋讷传》。

[61]《南廱志》卷十《谟训考》。

[62]《南廱志》卷一。

[63]《南廱志》卷一,《明史》卷六九《选举志》。

[64]《大明会典》卷七八《学校》。

[65]《大诰·社学第四十四》。

[66]本节参看《清华学报》十四卷二期吴晗《明初的学校》。

[67]《明史》卷七〇《选举志》。

[68]宋濂《銮坡集》卷七《礼部侍郎曾公神道碑铭》。

[69]宋濂《翰苑别集》卷一《送翁好古教授广州序》。

[70]陆容《菽园杂记》。

[71]《明史》卷一二八《刘基传》。

[72]《明史》卷九一《兵志》。

[73]《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五卷二期吴晗《明代的军兵》。

[74]《明太祖实录》卷二二三。

[75]宋讷《西隐文稿》卷十《守边策略》,《明史》卷七七《食货志》。

[76]《大诰武臣·科敛害军第九》。

[77]《明太祖实录》卷五三、五六,《明史》卷一五〇《郁新传》。

[78]宋濂《洪武圣政记·肃军政第四》。

[79]沈德符《野获编》卷一七《铁册军》。

[80]王世贞《弁山堂别集》卷八六《诏令杂考二》。

[81]《宋史·职官志一》。

[82]司马光《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二一《乞分十二等以进退群臣上殿札子》,钱大昕《潜研堂集》卷三四《答袁简斋书》。

[83]司马光《涑水纪闻》卷三,李攸《宋朝事实》卷九,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五。

[84]《新唐书》卷一一七《刘祎之传》。

[85]明成祖永乐元年(1403)以北平布政使司为北京,五年置交趾布政使司,十一年置贵州布政使司。宣德三年(1428)罢交趾布政使司,除两京外定为十三布政使司。

[86]《明史·职官志》。

[87]《明史·胡惟庸传》,《燕京学报》十五期吴晗《胡惟庸党案考》。

[88]《洪武圣政记·肃军政第四》。

[89]参看《明史·职官志》。

[90]《洪武圣政记》,《明史》卷七四《职官志》。

[91]《明史》卷一〇八《外戚恩泽侯表序》、卷一一三《后妃列传序》、卷三〇〇《外戚传序》。

[92]《明太祖实录》卷二六、一二六,《明史》卷七一《选举志》。

[93]《明太祖实录》卷三九。

[94]《明太祖实录》卷八五。

[95]《明史》卷一三六《陶安传》。

[96]《明史》卷一二九《冯胜传》,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一。

[97]《明史》卷一三五《叶兑传》。

[98]邱濬《大学衍义补·都邑之建》。

[99]刘辰《国初事迹》。

[100]黄光升《昭代典则》。

[101]《明史》卷一二八《刘基传》、卷二《太祖本纪》二。

[102]《明史·地理志一》。

[103]《明史》卷一一五《兴宗孝康皇帝传》、卷一四七《胡广传》,姜清《姜氏秘史》卷一,郑晓《今言》二七四条。

[104]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一三《江南一》。

[105]《明史·太祖本纪》二。

[106]何乔远《名山藏·分藩记》一。

[107]《明史·兵志二》《明史·诸王传序》。

[108]《明史·宁王传》。

[109]《明史·太祖本纪》洪武十年。

[110]《皇明祖训·兵卫》。

[111]《明史·兵志三·边防》,祝允明《九朝野记》。

[112]《明史·晋王传》。《明史·太祖本纪》三:“二十六年三月,诏二王军务大者始以闻。”本节参看《清华学报》十卷四期吴晗《明代靖难之役与国都北迁》。

[113]《明史》卷一二四《把匝刺瓦尔密传》、卷一二九《傅友德传》、卷一二六《沐英传》、卷一三二《蓝玉传》。

[114]张[img alt="" class="paralog" src="images/151023263595.jpg" /]《云南机务钞黄》洪武十五年闫二月廿五日敕。

[115]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卷一一,《明史》卷一二九《冯胜传》、卷一二五《常遇春传》、卷一三二《蓝玉传》。

[116]《明史·兵志三》,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一七《鞑靼》,方孔炤《全边略记》卷三,黄道周《博物典汇》卷一九。

[117]孟森《明元清系通纪》《清朝前纪》。

[118]《北平图书馆馆刊》四卷六期内藤虎次郎《明奴儿干都司永宁寺碑考》。

[119]《皇明祖训·箴戒》。

[120]参看《清华学报》十一卷一期吴晗《十六世纪前之中国与南洋》。

[121]《明史·土司传》。

[122]《明史·西域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