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尔斯通的悲剧

诸位,现在先把那些无关紧要的人放在一旁,我来描述一下在我们到达发案地点之前所发生的一些事情,当然,这些都是我们后来才知道的。只有这么讲,你们才能了解到事件的相关人物以及决定他们一生命运的特殊背景。

伯尔斯通坐落在在苏塞克斯郡北部的边缘地区,是一个不起眼的小村落,这里有一片老旧的半木半砖的房屋,几百年来从未改变,但近年来,由于这里风景优美、位置优越,所以一些富人迁居到此,他们的别墅在四周围的丛林中隐约可见。

当地人认为,这些丛林是维尔德大森林的边缘,大森林一直延伸到北部的白垩丘陵地区,逐渐变得稀疏。由于人口数目日益庞大,一些小的杂货店也开设起来,所以,它的远景显然可见,几年之内,伯尔斯通就会从一个相对古老的小村子摇身一变成为一个现代化的城镇。事实上,这里现在是一个相当大的农村地区的中心,因为离这里十或十二英里远的地方,是离这里最近的繁华城镇——滕布里奇韦尔斯市。

在离村子半英里左右的地方,有一座很古老的园林,以其高大挺拔的山毛榉树而闻名于世,这里就是陈旧的伯尔斯通庄园。这个具有数百年历史的建筑物的一部分于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时代兴建,当时的休戈·戴·坎普司在英王赐给他的这个庄园的中心处建了一座小型的城堡,不幸的是,这座城堡在1543年被一场大火摧毁。直到詹姆士一世时代里,一座砖瓦房又在这座封建城堡的废墟上重新修建起来,甚至连原来那座城堡四周围的已被大火熏黑了的基石,也派上了用场。

这个庄园里面的建筑相当特别,有很多山墙和菱形小格玻璃窗,跟17世纪初它的建造者所遗留下来的没什么两样。而原来起到护卫功能的两道护城河却有了不小的变化,外河已经干涸,被重新开垦,成为了一个菜园子。那道内河倒是依然存在,虽然现在只有几英尺深了,但却环绕着整个庄园,宽度达到四十英尺。此外,还有一条小河流经这里,所以,这里的水流尽管略显浑浊,但却从不像壕沟里的死水那样不干净。庄园大楼底层的窗户离水面不足一英尺。

如果想要进入这座庄园,必须通过一座吊桥。这座吊桥的绞盘和铁链早已生锈并且毁坏了。然而,这座庄园里面的新住户竟奇迹般地把它修复成功了,现在,这座吊桥可以随意地吊起。事实也是如此,这座吊桥现在每天晚上都吊起来,早晨再放下去。这样一来,就相当于恢复了以往封建时代的习惯,只要一到晚上,庄园就变成了一座孤岛——请注意,这个事实跟即将轰动整个英国的这个案件有着不小的联系。

在道格拉斯买它之前,这所房子已经有多年没有人住了,看起来甚至有荒废、坍塌的危险。道格拉斯的家里只有两口人,就是约翰·道格拉斯以及他的夫人。从人品或者性格方面来说,道格拉斯可不是个普通人。他年龄在50岁上下,面容粗犷,有一双十分敏锐的灰眼睛,大下巴,蓄着灰白的小胡子,他的身材瘦长而结实,其健壮机敏丝毫不减年轻时。他总是一脸的和善,看起来和蔼可亲,喜气洋洋。但是,在他的言谈举止中,有些不拘礼仪,偶尔会使人产生这样的一种印象:道格拉斯在年轻的时候也曾体验苏塞克斯郡社会底层的生活。

然而,尽管那些教养颇高的邻居喜欢以好奇而谨慎的眼光对待他,但由于他时常慷慨大方地给当地各种福利事业捐款,参加他们的烟火音乐会和其他晚宴,加上他有着一副受人欢迎的男高音歌喉,并且还会经常满足大家的要求给人们唱一支优美的歌曲,所以道格拉斯在村民心中的形象非常出色,很得人心。他看起来相当富裕,据说那些钱都是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金矿。从他本人和他的夫人的日常谈话中,人们不难了解到,道格拉斯曾经在美国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

由于道格拉斯举手投足慷慨大方,所以大家对他的印象格外好,而他那履险如夷、临危不惧的精神更是大大地提高了他的声誉。尽管他的枪法并不算高明,但每次的狩猎集会他都会应邀参加,并与别人较量,他会凭借着自己的决心一路坚持下来,而且成绩一点儿也不比其他人差。有一次,教区里牧师的住宅忽然起火,当本地的消防队宣告没有办法扑救大火之后,他仍无所畏惧地冲进着火的房子里抢救财物,从此便一鸣惊人。因此,约翰·道格拉斯虽然来这个地方不超过五年,但这里却没人不知道他了。

与道格拉斯的情况差不多,他的夫人也很受当地人的爱戴。按照一般英国人的习惯,如果未经他人介绍,不会有很多人去拜访一个迁来本地的异乡人的。其实,这点对她来说,实在是没什么关系。因为她是一个性格孤僻的人,而且,她的长处在于一心一意地照顾丈夫和料理家务。据传,她本是一个英国的女子,在伦敦和道格拉斯先生相逢,那时道格拉斯正在鳏居,而她是一个漂亮的女人,身材高挑,肤色较深,体态苗条,比她丈夫年轻了整整二十岁。不过,年龄的悬殊差距似乎对他们美满的家庭生活并没有什么影响。

有的时候,那些知道内情的人会说,道格拉斯夫妇的相互信任也并不是无懈可击的,道格拉斯夫人之所以不愿多谈她丈夫过去的生活,是因为她也不够了解。极少数的观察敏锐的人曾注意到并在私下里有过议论:道格拉斯太太有时会有一些神经紧张的表现,每当她丈夫回来得晚的时候,她就会显得十分不安。平静的乡村总是喜欢四处传播流言蜚语,庄园主夫人的这个弱点当然也不会被人们放过,而当事件发生之后,这一点在人们的心中就会变得更为重要。

还有一个人,说实在的,他只不过是有时在这里暂住一下,不过由于这件案子发生的时候,他恰好也在场,所以在人们的议论中,他的名字就显得特别突出了。这个人名为塞西尔·詹姆斯·巴克,来自汉普斯特德郡黑尔斯洛基市。

塞西尔·巴克这个人身材高大,行动灵活,因为他经常出入庄园,所以伯尔斯通村里主要的大街上人人都认识他,他在庄园也颇受欢迎。对道格拉斯以前的生活,人们都不知道,唯有这位塞西尔·巴克先生,他仿佛知道关于道格拉斯的一切事情。巴克本人无疑是个英国本地人,但是据他自己说,他第一次结识道格拉斯是在美洲,而且在那里两个人建立了十分密切的关系,这一点再清楚不过。不过从表面看来,巴克不过是一个腰缠万贯的光棍而已。

从年龄上来看,巴克要比道格拉斯年轻一些——他大概有四十五岁,他膀大腰圆,他的脸形像一个职业拳击家,他还有着浓重的黑眉毛和一双目光逼人的黑眼睛,人们可以想象,在打仗的时候,巴克甚至用不着他那本领高强的双手,就可以从敌方阵营中清出一条路。巴克对骑马不感兴趣,也不喜欢狩猎,唯一的爱好是叼着烟斗在这个古老的村落里四处闲转,不然就跟主人一起——主人不在的时候他就跟女主人在一起——在景色优美的乡村中驾车四处游玩消遣。

“巴克么?他可是一个性情随和、慷慨大方的绅士啊,”管家艾姆斯这样评价道,“不过,唉,我可不敢和他顶牛!”巴克与道格拉斯的关系非常亲密,与道格拉斯夫人也是一样——但这种友谊似乎有点不对劲,不只是对道格拉斯来说,甚至连那些仆人也能感觉到道格拉斯的这个烦恼。巴克,他就是在这桩祸事发生的时候在这个家庭里的第三个人物。

至于在这所老房子里面的其他一些居民,只有艾姆斯和艾伦太太还值得一提——大管家艾姆斯是一个古板、拘谨、文雅,而又十分能干的人;而艾伦太太则是个健康而快乐的人,她分担了一部分女主人的家务管理工作。房子里的其他六个仆人和1月6日晚上发生的事件没有丝毫关系了。

在半夜11点45分的时候,第一次报警就传到当地的警察局里,这个警局的日常工作由来自苏塞克斯保安队的威尔逊警官主管。塞西尔·巴克非常激动地向警局的门冲过去,用尽全力敲起了警钟。他上气不接下气地报告着说:庄园里出了一桩惨案,约翰·道格拉斯先生被人杀害了。说完这些话之后,他又急急忙忙地返回了庄园,几分钟之后,警官也赶到了犯罪现场。警官是在向郡当局紧急报告了这桩惨案之后,在12点多赶到犯罪现场的。

等到警官到达庄园的时候,发现吊桥已经被放下,楼里面灯火通明,他们全家都处于惊慌失措的状态中,像一群没头的苍蝇。众多仆人脸色惨白,彼此紧挨着站在庄园的大厅中,管家惊恐万分,无法抑制地搓着双手站在门口,只有塞西尔·巴克一个人看起来还比较镇静,他打开了离入口最近的那扇门,招呼警官跟着他进来。这时,村子里活跃而有本领的医生伍德也赶到了这里。三个人一起走进了这间充满了不幸的房子,不知所措的管家也紧跟着他们走了进来,并随手把门带上了,因为他不想让那些女仆看到这幅可怕的场景。

死者仰卧在屋子的中央,四肢摊开,他的身上穿了一件桃红色的晨衣,里面穿着夜服,赤脚穿着毡拖鞋。医生跪在这具尸体的旁边,并把桌上的油灯拿在了手里,他经验丰富,只看了受害者一眼,便明白受害者已经没有救活的可能了。受害者的伤势十分严重,他的胸前摆着一件让人感到不解的古怪武器——火枪,枪管从扳机往前大约一英尺的地方被锯断了。为了达到同时发射的效果,两个扳机用铁丝缠在了一起,这样就可以产生更大的杀伤力。当然,射击的距离很近,并且几乎全部火药都射在了脸上,所以死者的头被炸得粉碎,惨不忍睹。

乡村警官忽然遭遇到这样重大的事故,他显得有些困惑不安。“在长官没来之前,我们最好不要轻举妄动。”他惊恐地凝视着那具可怕的头颅,小声地说道。

“到目前为止,我们什么都没有动过,”塞西尔·巴克说道,“我对天发誓,你们现在所看到的一切跟我刚才发现时的一模一样。”

“这件事大约发生在什么时间?”警官掏出随身的笔记本准备记录。

“当时是夜里十一点半左右,我还没有脱衣服,正坐在卧室壁炉旁取暖,就听到了一声枪响。怎么说呢,好像声音也并不是很响——就像被什么东西捂上了似的。我狂奔下楼,跑进那间屋子时,也超不过半分钟。”

“那时的这扇门是开着的吗?”

“没错,它是开着的。和你现在看见的一样,可怜的道格拉斯倒在地上,他睡房里的蜡烛还在桌上点着,没有熄灭。后来又过了几分钟,我才想起来把灯点上。”

“你有没有看见什么可疑的人?”

“没有的。随后,我听见道格拉斯太太从楼上走了下来,我赶紧跑了过去,把她拦在外面,好不让她看见这幅可怕的场景。女管家艾伦太太也来了,扶着道格拉斯太太走开。之后,艾姆斯来了,我们就又重新回到那间屋子。”

“可是,我听说过,你们的吊桥整夜都是吊起来的。”

“是的,没错。在我把它放下来之前,吊桥都是吊着的。”

“那么,凶手又是如何逃脱的呢?这根本不可能!我想道格拉斯先生一定是自杀的。”

“我们一开始也是这样以为,不过你看!”说着,巴克把窗帘拉到一边,让他看那几乎已经完全打开了的玻璃窗。“你再看看这个!”他又把灯放低些,照在木窗台上,上面的血迹像是一只长筒靴底的印痕。

“你认为有人蹚着水穿过了护城河吗?

“正是这样!”

“按照你的说法,如果你在罪案发生后半分钟之内就来到了这间屋子里,罪犯当时肯定还在水中。”

“对,这点我确信无疑。那时我要是跑到窗前看看就好了!可是正像你刚才所能看见的那样,窗帘挡住了窗户,所以我根本没能想到这一点。后来,我听到了道格拉斯太太的脚步声,我第一反应就是千万不能让她走进这间屋子。当时的场面实在是太可怕了。”

“没错!实在是太可怕了!”医生看着那个被炸得粉碎的头颅和它周围的可怕血印说,“自从伯尔斯通火车撞车以来,这样可怕的重伤还是第一次。”

“不过,依我看,”警官说道,他那迟钝的脑子、局限的常识使他的思路仍然停留在洞开的窗户上,“你说有一个人蹚着水过护城河逃走,是完全有可能的。不过我想问你,既然当时吊桥已经吊起来了,他又是如何进到这间屋子里来的呢?”

“啊,先生,问题就在这里啊。”巴克说道。

“今天的吊桥大约是几点钟才吊起来的?”

“傍晚6点钟左右吧。”管家艾姆斯回答说。

“我听人说起过,”警官说道,“通常情况下,吊桥是在太阳西下的时候吊起来。那么在现在这个季节,每天日落的时间是在下午4点30分左右,而不是傍晚6点。这点你们怎么解释?”

“今天道格拉斯太太在请客人们吃茶点,”艾姆斯说道,“客人不离开我是不能把吊桥吊起来的。所以只得待客人离开之后,我才能做这件事。”

“这么说来,”警官又说道,“我们假定有人从外面进来,那他们一定是在傍晚6点钟之前通过吊桥来到这里,而且一直藏到半夜11点钟之后,直到道格拉斯先生走进屋中。”

“正是这样!道格拉斯先生有个习惯,他每天晚上都要在庄园四周巡视一番,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他上床睡觉之前的最后一件事是看看烛火是否正常。可他进入这间屋子里时,那个人正在这里等着他,他见道格拉斯先生进来了立即就向他开枪,随后丢下火枪越过窗子逃跑了。我觉得就是这样。除此以外,我也想不到有其他的解释能跟眼前的事实相符合。”

警官简单察看了尸体,他从死者身旁的地板上发现了一张卡片,卡片上面用钢笔潦草地写着两个姓名开头大写字母V.V.,它的下面是数字341。

“这是什么?”警官举起卡片问巴克。

巴克好奇地看着卡片。

“我敢肯定我以前见到过这个,”巴克说道,“十有八九是凶手留下来的。V.V.341。我搞不懂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警官一边来回翻看着名片,一边问道:

“V.V.是什么意思呢?也许是某个人名字的开头大写字母。医生,你发现了什么没有?”

壁炉前面的地毯上摆放着一把大号铁锤,看样子做工不错,既坚固又精致。

塞西尔·巴克指了指壁炉台上的铜头钉盒子说道:

“你看,道格拉斯先生昨天换油画来着,我曾亲眼看见他站在椅子上取下原先的画,并把这张大画挂在上面,取画时这把铁锤就派上了用场。”

“我想我们最好还是把铁锤放回刚才发现它的地方吧,”警官困惑不解,用手搔着头说道,“唉,看来只有头脑聪颖机敏的警探才能搞清楚这件事情的真相,还是请伦敦的警探来处理这个案子吧。”他举起了灯,围绕着屋子慢慢地走着。

“喂!”警官好像想到了什么,兴奋地把窗帘拉向一旁,大声问道,“这里的窗帘大约是几点钟拉上的呢?”

“大约下午4点钟刚过,”管家回答道,“那时候我们刚刚把灯点起来。”

“哈哈,这就几乎可以肯定了,一定是有人藏在了这里,”警官把灯拿得更低了,在墙角处,长筒靴子泥污的痕迹非常明显。

“我敢肯定,巴克先生,你看这泥污,几乎完全证实了你的猜测。不出意外的话,凶手是在下午4点到6点之间偷偷溜进屋子里的。他之所以溜到了这间屋子里来,我想是因为这是他最先看到的一间,他必须找到一个藏身的地方,所以就躲在了这个窗帘的后面。这一切看来很明显。依我分析,他的目的主要是想偷盗室内的财物。可是,恰好碰上了道格拉斯先生,所以他一不做二不休,痛下毒手,然后溜之大吉。”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警官,”巴克说道,“不过,我说,我们现在是不是在白白浪费宝贵的时间呢?我们为什么不趁着凶手还没走远,把这个村子仔细搜查一番呢?”

警官想了一想,说道:“在早晨6点钟之前,这里是没有火车的,所以他应该不能乘着火车逃走。如果他双腿湿淋淋地在大路上步行的话,一定会有人注意上他的。所以在没人来跟我换班以前,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离开这儿的。同时,在这件案子没有水落石出之前,我想你们也最好不要离开这里。”

伍德医生拿着灯,仔细地检查着道格拉斯先生的尸体。

“这是什么记号?”他问道,“跟案情有什么联系吗?”

死尸的右臂**在外面,直露到胳膊肘。大约在前臂中间的地方,有一个古怪的褐色标记——一个圆圈,里面有一个三角形,图上的每一条痕迹都是凸起着的——在灰白色的皮肤上显得格外醒目。

“这好像不是针刺的花纹,”伍德医生的目光透过眼镜紧盯着这个标记,“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记号。这个人曾经烙过烙印呢,就像那些在牲口身上的烙印一样。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老实说,对于这个标记,我也不太清楚,这十年以来,我曾多次看到他臂上的这个标记,但我也没打听过。”塞西尔·巴克说道。

“我也见过的,”管家说道,“每当主人挽起衣袖的时候,我就会看见这个标记。但搞不清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么,或者这个标记跟案情没有什么联系了,”警官说道,“但这件事终究有点奇怪,唉,牵涉到这一案子的每桩事都这么怪。喂,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忽然,管家指着死者伸出的那只手,惊呼道:“天哪!他们把他的结婚戒指给拿走了!”他气喘吁吁地说。

“什么?!”

“没错,不信你看!主人的左手小指上一直戴着纯金结婚戒指,结婚戒指上面还戴着带有天然块金的戒指,中指上戴着盘蛇形戒指。现在盘蛇戒指和天然块金戒指都还在,可唯独那枚结婚戒指消失了。”

“他说得没错。”巴克说道。

“你的意思是,道格拉斯先生的结婚戒指是戴在另一只戒指下面的?”警官问道。

“一直是这样的!”

“那么这凶手,或者说不管他是谁吧,他首先要把这个天然块金戒指取下来,然后再取下结婚戒指,最后再把块金戒指给套上去。”

说到这里,这位尽职的乡村警官摇起头来,又说道:“依我看来,我们还是把这个案子留给伦敦警方去办吧。怀特·梅森可是一个精明人,这里的案件没有怀特·梅森应付不了的。过不了多久他就要来这里帮助我们了。不过我想,我们最好指望伦敦方面能把事情办得圆满,不怕说出来被大家笑话,要让像我这样的人来办这种案子,实在是非常吃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