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中的旅客

在北美洲大陆中部,有一片广阔而荒凉的沙漠;多年以来,这片沙漠一直阻碍着文化的发展。从内华达山脉到内布拉斯加州,从北方的黄石河到南方的科罗拉多,这一大片区域完全是荒凉沉寂的。但就在这荒芜凄凉的地区之中,自然景色也不尽相同。这里有覆盖着大雪的崇山峻岭,有深邃幽暗的峡谷,也有湍急的河流,在陡峭的峡谷之间奔流喧嚣;这里还有广袤的荒原,冬天遍地积雪,夏天就会露出灰色的碱地。虽然如此,整体的特点还是寸草不生、极为荒凉。

在这片看不到希望的土地上,渺无人烟。只有波尼人和黑足人[7]偶尔结队路过这里,前往其他地区狩猎。即使是最为坚强勇敢的人,也不愿在这片可怕的荒原中做作多的停留,重新走回到大草原中去。只有一些山狗躲躲藏藏地在低矮的丛林之中穿行,巨鹰在空中缓慢地翱翔,还有那些看起来非常蠢笨的灰熊,在幽深的峡谷之中出没,来寻找食物。它们都是这片荒原里绝无仅有的居住者。

世界上再没什么地方会比布兰科山脉[8]北麓的景象更为凄凉了。放眼望去,只看见荒原上那些被矮小的槲树林隔开的一片片盐碱地。在地面的尽头,是一道道连绵起伏的山峦和闪着点点银光的皑皑积雪。这片土地上既看不到生命,也看不到任何与生命有关的东西。铅灰色的天空中找不到飞鸟的痕迹,灰暗的大地上也没有一点儿动静。总之,这里是一片死寂。如果侧耳倾听,在这广阔而荒芜的大地上,根本没有什么声息,有的只是彻底的、令人绝望的死寂。

有人说,在这广阔的原野上找不到一点儿与生命有关的东西,其实这种说法也不完全正确。从布兰科山脉往下看,就能见到一条小路,那条路曲曲弯弯地穿过沙漠,最后消逝在遥远的地平线上。这条小路是经过了无数车辆的碾压以及无数冒险家的践踏才形成的。在路的附近,东一堆西一堆,散布着一些白森森的东西,那些东西在太阳下闪闪发光,在这片单调的碱地上格外引人注意。走近仔细一看,才知道那是一堆堆的白骨:又粗又大的是牛的骨头;相对细小的是人的骨头。在这一千五百英里的可怕旅途中,人们就是沿着这些倒毙路旁的前人的累累白骨前进的。

1847年5月4日,山上有一个孤单的旅客正向下俯望着这幅凄惨的情景。如果单看他的外表,简直就是这个绝地之中的精怪。即便是个观察力极强的人,也很难猜出他到底是四十岁还是六十岁。他的面容瘦削而且憔悴,棕色皮肤像干羊皮一样紧紧地裹着那把突出的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然斑白,深陷的眼窝中散出呆滞的目光。握着来复枪的那只手上面,肌肉并不比骨架多多少。他要靠枪支撑着身体才能站住。但是从他那高高的身材和魁梧的体格可以看出,他在当初应该是一个非常健壮的人。但是,他那消瘦的面庞和罩在干瘪的四肢上的口袋一样的衣服,使得他看起来衰老不堪。这个人因为饥渴交加,已经濒临死亡了。

他曾经忍受着痛苦,沿着山谷跋涉前行,如今挣扎着来到了这块高地上,他心里还存留着一点儿渺茫的希望,希望可以发现点滴的水源。但是现在只有无边无际的碱地和天边那些连绵不断的荒山在他的眼前展开。有树木生长的地方就可能会找到水源,然而这里却连棵树木的影子都看不到。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看不到一点儿希望。他瞪大了疯狂而困惑的眼睛望向北方、西方和东方,之后他终于明白了,漂泊的日子到了尽头,自己即将葬身在这荒凉的岩崖之上了。“现在死在这里,和二十年后死在舒适的**有什么分别?”他一边喃喃地说着,一边坐在一块突出的大石的阴影里。在坐下之前,他把那支已经毫无用处的来复枪放在了地上,之后又放下了右肩上那个用一大块灰色披肩裹着的大包袱。看起来他已经筋疲力尽,再也拿不动了。他把包袱放下的时候,很重地摔了一下。这灰色的包袱里因此就传出了哭声,里面露出来一张受惊的、长着明亮的棕色眼睛的脸,而且还伸出了两只胖胖的长着雀斑的小拳头。

“你都把我摔疼啦。”这个孩子用稚嫩的带着埋怨的口气说。

“是吗?”男人带着抱歉的语气说,“我不是故意的。”说着他就将灰色的包袱打开,把一个美丽的小女孩从里边抱了出来。小女孩大约五岁,穿着一双漂亮的小鞋,精致的粉红色上衣。从这身穿戴可以看出,妈妈对她的爱护真是无微不至。这个孩子虽然也是脸色苍白,但是她的胳膊和小腿都很结实,说明她经受的磨难并没有她的同伴多。

“现在好点儿了吗?”他焦急地问道,因为小女孩还在揉着脑后的蓬乱的金黄色头发。

“你在这里吻一下就好了,”她指着头上刚才被碰着的地方认真地说,“以前妈妈都是这么做的。妈妈去哪儿了?”

“妈妈走了。我想你不久就又会见到她了。”

小女孩说:“她走了吗?真奇怪,她还没和我说再见呢。以前每次到姑妈家喝茶去的时候,她总要和我说一声的。而且这回她都走了三天了。唉,嘴干得难受死了,是不是?这里连一点儿食物和水都没有吗?”

“没有,亲爱的,什么也没有。你只需要暂时忍耐一会儿,马上就会好的。把你的头靠到我身上吧,这样你就会舒服点儿了。我的嘴唇也干透了,说话都有些费劲儿了,但我想我还是应该把实情告诉你。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小女孩把手里的两块云母石片拿给他看,高兴地说:“真漂亮!等我回家就把它们送给小弟弟鲍伯。”

大人非常确信地说:“一会儿你就能看到比这更漂亮的东西了。我刚刚正要对你说,还记得当时咱们离开那条河的事吗?”

“嗯,记得。”

“好,那时候咱们以为不久之后就会碰到另一条河。知道吗?但是不知道因为什么,不清楚是罗盘还是地图,或是别的什么出了问题,咱们一直就没有找到河。水已经喝完了,还剩下一点点,留给像你这样的孩子们喝。后来……后来……”

“后来连脸都没办法洗了,”小女孩打断了他的话,严肃地说。同时,她把头抬起来,望着他那张满是尘土的脸。

“不但没办法洗脸,就连喝的都没有了。本德先生第一个走了,然后是印第安人品特,接着是麦克格瑞哥太太、江尼·宏斯,再后来,亲爱的,就是你妈妈。”

“这么说,妈妈死了。”小女孩声音颤抖地说,一面捂着脸,放声哭起来。

“是啊,他们都走了,只剩下咱们了。后来我想这边可能会有水源。于是我就背上你,两人就一步一步地往前走。但是情况看起来还是没有好转。现在咱们活下去的希望已经非常渺茫了!”

孩子止住了哭声,仰起满是泪水的脸问道,“你是说咱们也快要死了?”

“我想咱们已经到了这个地步。”

小女孩听了竟然开心地笑起来,她说:“你为什么不早点儿说呢?还吓了我一大跳。你看,只要咱们死了,就又能见到妈妈了,不是吗?”

“对,一定会的,小宝贝儿。”

“你也会见到她。我还要告诉妈妈,你对我非常好。我猜得到,她一定在天国的门口迎接咱们,手里还拎着一大壶水,还拿着好多热气腾腾的荞麦饼,两面都烤得焦黄,就是我和鲍伯爱吃的那种,可是咱们还要多久才能死呢?”

“我不知道,但是不会太久的。”大人一边回答,一边向北方的地平线望去。原来他发现在蓝色的天穹下,渐渐显现出三个黑点,这些黑点速度很快,越来越大。片刻之间,就能分辨出是三只褐色的大鸟了,它们在这两个流浪者的头上盘旋,然后就落在他们上面的一块大石上。那是三只秃鹰,这种鸟的出现,预示着即将有人死去。

“公鸡和母鸡,”小女孩指着这三只猛禽快活地叫道,她还拍起小手,打算使它们受惊飞起来。“喂,这里也是上帝创造的吗?”

“当然了,都是他创造的。”她的同伴回答道。只是她突然这样问,倒让他吃了一惊。

小女孩接着说:“伊利诺伊州是他造的,密苏里州也是他造的。可是我想这里应该是另一个人造的。因为造得并不好,连树木和水都给忘了。”

大人有点儿犹豫地问道:“做做祈祷,好吗?”

小女孩答道:“还没到晚上呢。”

“没关系,祈祷本来就没要求有固定的时刻。放心吧,上帝一定不会怪咱们的。现在就开始祷告吧,就像咱们在荒野中的时候每天晚上在篷车里做的那样。”

小女孩睁大了眼睛奇怪地问:“那你为什么不祈祷呢?”

他回答说:“我连祈祷文都不记得了。从我长到枪的一半高的时候开始,我就没做过祷告了。但是我想现在祈祷大概也不算晚。你先把祈祷文念出来,然后我再跟着你一起念。”

她将包袱在地上铺好,然后说道:“你得跪下来,我也得跪下。你还要像这样把手举起来,你就会觉得好一点儿了。”

除了秃鹰,没有其他的什么能够看到这个奇特的景象:在一块狭小的披肩上,两个流浪者并排跪在一起,一个是天真无邪的小女孩,一个是粗犷顽强的冒险家。女孩那胖胖的小脸蛋和男人那张憔悴黝黑的脸庞一起仰望着干净的天空,虔诚地向着正在自己面前的那些令人敬畏的神灵祈祷;而且,这是两种祈祷的声音,一个清脆细弱,一个沙哑低沉,他们同声祈祷,祈求上帝的怜悯和宽恕。祈祷结束之后,他们又重新来到大石的阴影里坐下,孩子倚在她的保护人的宽阔的胸膛里,一会儿就睡着了。他看着她睡着,渐渐也无法抵抗这种自然的力量,他毕竟已经三天三夜没有休息过,甚至没有合过眼。他的眼皮开始慢慢下垂,盖住了困倦的双眼,脑袋也慢慢地垂到了胸前,大人斑白的胡须和孩子金黄色的发卷混杂到一起,两人都沉沉睡去了。

如果这个流浪汉再晚睡半小时,那么他就会看到一幕奇景了。在这片广阔的碱地的尽头,扬起了一道烟尘。最开始的时候烟尘很轻,远远望去,很难把它和远处的雾气分清楚。但是后来烟尘越来越广,越来越高,直至最后成了一团浓云;显然只有大队人马的行进才会扬起这么多的尘土。如果这里是一片肥沃的草场,人们就会认为这是游牧在草原上的大队牛群,正从远方向这里移动。但这里是一块不毛之地,显然不可能会是那种情形。滚滚的烟尘向着两个流浪者睡觉的峭壁这边行进。在弥漫的烟尘之中,帆布顶的篷车和全副武装的骑士的身影逐渐显现出来,原来这一大支队伍正向西方进发。真是一支浩浩****的篷车队!队伍前方已经走到了山脚下,而队尾还留在地平线那里无法看清。就在这片无垠的旷野中,双轮车、四轮车络绎不绝,男人们有的骑在马上,有的在地上步行,队伍断断续续展开。无数的妇女携带着重物在路上蹒跚前行,孩子们迈着疲惫的脚步在车旁跟跑,还有一些孩子在车上坐着,从白色的车篷里向外张望。看得出来,这不像是一支平常的移民队伍,倒像是一支游牧民族,因为环境的原因,正在向别处寻觅乐土。在这清澈的空气中,人喊马嘶声、隆隆的车声,乱成了一片。但即使是这样震天的喧闹声,也没有惊醒山上那两个落难的流浪者。

二十多个神情严肃、意志坚定的男人骑马走在队伍的前面。他们穿着手工织成的朴素服装,身上带着来复枪。他们来到山脚停了下来,简单地商议了一下。

一个嘴唇绷得很紧、胡子刮得很干净、头发斑白的人说:“往右边走会找到井,弟兄们。”

另一个说:“往布兰科山的右侧走,咱们就能到达里奥格兰德了。”

第三个人大声说:“不用担心水的问题。能够将水从岩石中引出来的真神,是不会舍弃他的子民的。”

“阿门!”几个人异口同声地答道。

正当他们要重新上路的时候,一个眼光最为锐利的小伙子指着他们头上那片峭壁叫了起来。原来他发现那里有件粉红色的小东西在飘**着,在灰色的岩石衬托下,显得非常惹眼。一发现这个东西,骑手们就一起勒住马,把枪端了起来。与此同时,更多的骑手飞快地从后面赶上来增援。只听他们一起喊道:“发现印第安人了。”

“这里不会有印第安人,”一位看来是领袖的长者说,“咱们已经走出印第安人的地界了,越过前面那座大山之前是不会再遭遇其他的部落了。”

其中一个说道:“我上去察看一下行吗,斯坦节逊弟兄?”

“我也去,我们也去。”又有十多个人喊道。

那位长者答道:“把马留在这里,我们就在下边给你们作接应。”

于是年轻人立刻翻身下马,拴好了马匹,攀上峻峭的山坡,向着那个引起他们好奇心的目标靠近。

他们的动作敏捷而且悄无声息,显出久经锻炼的哨兵的那种沉着和矫捷的身手。山下的人看着他们在山石之间行走如飞,一会儿就到了山顶。最先发现情况的那个少年走在最前面。跟随在他后面的人忽然见他举起两手,好像是大吃了一惊。大家上前一看,眼前的这番情景让他们也都愣住了。

荒山顶上是一小块平地,平地上有一大块石头。在这块圆石的边上,躺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他的头发和胡须留得很长,面容严峻,形容枯槁。从他安详的脸庞和均匀的呼吸能够看出,他睡得很沉。在男人的身旁还睡着一个小女孩,她用又圆又白的小手臂搂着大人那又瘦又黑的脖子,她那披散着金发的小脑袋,靠在这个穿着棉绒上衣的男人胸膛上,红红的小嘴微张着,露出两排整齐雪白的牙齿,顽皮的微笑挂在满是稚气的脸上;白胖的小腿上穿着白色的短袜,鞋子很干净,上面的扣子还闪闪发光,这些和男人高大而干瘦的样子形成了奇怪的对比。在这两个奇怪的人头顶的岩石上,落着三只虎视眈眈的秃鹰,它们一见又有其他的人来到,就失望地叫了几声,无奈地飞走了。

秃鹰的叫声把这两个熟睡的人惊醒了,他们疑惑地看着面前的陌生人。那个男人摇摇摆摆地站起来,望了望山下。当他沉沉睡去的时候还是一片凄凉的荒原,现在这里却出现了无数的人马。他简直无法相信,举起自己那枯瘦的手拢住目光仔细观瞧。他喃喃自语地说:“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神经错乱吧。”他身旁的小女孩紧紧地拽着他的衣角,什么话都没有说,用孩子特有的那种惊奇的眼光,呆呆地向四下望着。

来到山顶的这几个人很快就让这两个落难人相信,他们的出现并非是什么幻觉。其中一个人将小女孩抱起来,放在自己的肩上,另外两个人搀着那个已经虚弱不堪的男人,一同走向车队。

这个流浪者对他们说:“我叫约翰·费瑞厄。原先的二十一个人里只剩下我和这个小家伙了。其他人在南边因为没有食物和水,都已经死了。”

有人问他:“她是你的女儿吗?”

男人大胆地承认下来,他说:“我认为现在她就是我的孩子了。她应该是属于我的,是我救了她。谁也不能从我这里把她夺走,从今天起她就叫露西·费瑞厄了。但是话说回来,你们是什么人?”他好奇地打量着眼前这些高大健壮、皮肤黝黑的救命恩人,然后又说,“你们好像有很多人呢。”

一个年轻人说:“差不多有一万吧。我们是被迫害的上帝的儿女,天使梅罗娜的子民。”

流浪者说:“我并没有听说过你们这位天使的事迹,可是她的这些子民看起来倒是不坏。”

这时另外一个人严肃地说:“谈论神的时候不能随便说笑。我们是信奉摩门经文的人,那是用埃及文字写在金叶上的经文,在派尔迈拉交给了神圣的约瑟·史密斯。我们来自伊利诺伊州的瑙伏城,我们在那里曾经建立了自己的教堂。后来我们为了逃避那个专横的史密斯和那些不信神明的人,心甘情愿地流落到了沙漠上。”

提到了瑙伏城,费瑞厄很快地就想到了,他说:“我知道了,你们都是摩门教[9]徒。”

“我们是摩门教的教徒。”人们异口同声地说道。

“那么,你们现在要去哪里呢?”

“我们也不知道。全凭上帝派来的先知引领我们前进。你必须去和先知见一面,他会给出安置你的办法。”

说着,他们已经走到了山脚下,那里的人们立刻蜂拥而上,将他们团团围住,其中有白皙安详的妇女,有健壮活泼的孩子,还有诚挚质朴的男子。人们看到这两个陌生人,孩子是那么幼小,而大人又是那么虚弱,都不禁心生怜悯,不自觉地叹息起来。但是,护送他们俩的人并没有停下脚步,他们分开众人继续前进,一大群摩门教徒就在后面紧紧跟随,最后来到了一辆马车前面。这辆马车非常高大,装饰华丽,和其他的那些马车大不相同。其他车辆大多用两匹马拉着,最多也不过四匹马,而这辆车却用了六七匹马。在赶车人的旁边,坐着一个人,年纪不过三十岁,但是他那宽阔的额头和坚毅的神情,让人一看就知道他是这里的领袖。他正在看一本棕色封面的书。当人们来到他面前的时候,他就放下了书,认真地听着人们诉说这件奇闻的始末。

听完之后,他看着这两个流浪者正言厉色地说:“只有信仰我们宗教的人,我们才会带着他一起走。我们不想让狼混进我们的羊群。与其让腐烂的斑点一样的你们日后使整个果子败坏,还不如就这么让你们的骸骨暴露在这旷野之中。你能够接受这个跟我们走的条件吗?”

“我愿意跟着你们走,任何条件我都可以答应。”费瑞厄故意加重了说话的语气,听得那些素来稳重的长老们都忍不住笑起来。只有这位首领依然保持着庄严、肃穆的神情。

他说:“斯坦节逊兄弟,你收留他吧,把食物和水给他,也给这孩子。同时你还要将咱们的教义讲授给他。耽搁的时间已经很长了,动身吧,向郇山[10]!”

“前进,向郇山进发!”摩门教徒们齐声喊起来。命令像波浪一样,一个接一个传了下去,然后逐渐消失在远处了。噼啪的鞭子声、隆隆的车声陆续响起,队伍动了起来,整个行列又像长蛇一样蜿蜒前进了。斯坦节逊长老将两个落难人带到自己的车中,那里早就为他们准备好了食物。

他说:“你们就在这里住下。很快你们就会恢复的。从今天起,你们要牢牢记住,你们是摩门教的教徒了。卜瑞格姆·扬是这样指示的,他的话是凭借着约瑟·史密斯的声音说的,他传达的是上帝的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