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医生的回忆录

罪犯对我们近乎疯狂的顽强抵抗显然并非出自对于我们中的任何人抱有什么恶意,因为当他发觉自己不可能再逃走的时候,就温顺地笑了起来,并且还表示,希望在他刚才挣扎的时候,没有伤害到我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他对福尔摩斯说:“我想,你是想将我送到警察局去。我来时驾的那辆马车就在门外。如果你们肯松开我的腿,我自己就可以走上车。我可不是像从前那样那么容易就被人抬起来。”

雷斯垂德和葛莱森相互交换了一下眼色,大概是认为这种要求未免太大胆了。但是,福尔摩斯却立刻接受了罪犯的这个要求,解开了我们捆扎在他脚腕上的毛巾。他站了起来,舒展了一下两条腿,像是想证明一下,它们的确是重新获得了自由。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当时我看着他的时候,心中还在想着,我很少见过比他还要魁伟、强壮的人。饱经风霜的黝黑面庞上流露出的是那种坚决而富于活力的神情,就如同他的体力一样令人无法忽视。

他打量着我的同伴,用衷心钦佩的语气说:“如果警察局长的位置还空着的话,我想你是最为合适的人选了。对于我的这个案子,你的侦查方法确实是非常谨慎和周密的。”

福尔摩斯对那两个探长说:“你们最好和我一道去吧。”

雷斯垂德说:“我来驾车。”

“好的,那么葛莱森可以和我们坐到车里去。还有你,医生。对这个案子你已经产生了兴趣,你也最好和我们一块儿走一趟吧。”

我欣然接受了他的邀请,于是几个人就一同下了楼。我们的罪犯没有一点逃跑的意思,他安静地坐到那个原来是他的马车里去,我们跟着也上了车。雷斯垂德爬到了车夫的座位上,扬鞭打马前进,一会儿就把我们拉到了目的地。我们被领到一间小屋里,那里的一个警官将这个罪犯的姓名和他被指控杀死的两个死者的姓名都记了下来。这个警官面色白皙而神情冷淡,他机械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他说:“案件将在本周内提交法庭审理。杰弗逊·侯波先生,在审讯之前,你还有其他的话要说吗?但是我必须事先告诉你,你所说的话都会被记录下来,并且可能在将来被用作定罪的根据。”

我们的罪犯缓缓说道:“各位,我想说的话有很多,我会原原本本把一切都告诉你们的。”

那个警官问:“等到审讯的时候再说不是更好吗?”

他回答说:“也许我永远也等不到审讯那一天了,你们别大惊小怪,我并非想要自杀。你是位医生吧?”说到这句话的时候,他将凶悍而乌黑的眼睛转向我。

我说:“没错,我是医生。”

“那么,请你用手在这里按一下。”说话的时候他微笑了一下,一面用他带着手铐的手指了一下胸口。

我用手试着按了一下他的胸部,立刻感觉到里边有一种不同寻常的跳动。他的胸腔在微微震动,就像在一座摇摇欲坠的建筑中,开动了一架强力的机器。在这静静的房间中,我能够听得到他的胸膛之中有一阵轻微的嘈杂声。

我叫道:“怎么,你这是动脉血瘤症!”

他非常平静地说:“他们和你说的一样。就在上个星期,我请一位医生看过了,他告诉我,过不了几天,血瘤就会破裂的。我得这个病已经很多年了,情况一年比一年差。之所以会得这个病,是因为我当年在盐湖城大山里的时候,饱经风霜,过度操劳,而且又经常饿肚子,现在我的工作已经完成了,什么时候死,对我来说已经无所谓了。但是我想在死之前将关于这件事的一切交代清楚,死后好有个准确的记载。我不想在死后被别人看成是一个一般的杀人犯。”

警官和两个侦探匆匆商量了一番,考虑答应他将经历都说出来是否妥当。

警官问:“医生,你认为他的病情确实有随时可能恶化的危险吗?”

我回答说:“的确如此。”

那位警官于是说道:“果真如此的话,很显然,为了维护法律,我们应该抓紧时间记录他的口供。先生,现在你可以自由交代了。但是我得再次告诉你,你所交代的一切都会被记录下来的。”

“请先让我坐下来再讲吧。”犯人一边说着,一边毫不客气地坐了下来,“这个动脉血瘤症很容易让我感到疲惫,何况不久之前,我们还动过手,那么剧烈的运动不会让病情有所好转的。我已经是行将就木的人了,所以我是不会欺骗你们的。我对你们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千真万确的。至于你们打算怎样处置,这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说完这些话之后,杰弗逊·侯波靠在椅背上,说出了下面这些惊人的供词。他在叙述的时候,态度从容不迫,并且讲得很有条理,好像他所说的那些事是平淡无奇的一样。我可以证明,那些供词都是完全正确的,因为我是趁机从雷斯垂德的笔记本上抄下来的。他在笔记本中,将这个罪犯的供词按照他最初的说法,几乎是一字不差地记录了下来。

他说:“为什么我会恨这两个人,这点对于你们来说并不重要。那两个人恶贯满盈,他们犯过罪,杀害过两个人——一个父亲和他的女儿,因此他们必须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些都是罪有应得。从他们犯罪到现在,已经隔了很长的时间,我已经没有办法提出什么罪证到任何一个法庭上去对他们加以控诉了。但是我知道他们有罪,于是我下定决心,要把法官、陪审员和行刑的刽子手的任务全部担当起来。你们如果是真汉子,只要站在我的角度考虑一下,一定也会采取我这样的手段去做的。

“刚才我提到的那个姑娘,二十年前她本来是要嫁给我的,但最终她却被迫嫁给了那个德雷伯,使得她抑郁而死。我从她遗体的手指上取下了那个结婚戒指,当时我就发了誓,一定要让德雷伯看着这枚戒指去死;还要让他在临死之前意识到,正是因为自己所犯下的罪恶,才受到了这样的惩罚。我千里迢迢地跨越了两大洲,只为了追踪德雷伯和他的帮凶,直到我发现了他们的踪迹为止,我一直把这枚戒指带在身边。他们四处躲藏,想通过这样将我拖垮。但是,他们到底还是枉费心机。就算我明天就会死掉——这是很可能的,但是在我临死之前,我毕竟知道了:我在这个世界上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而且是非常出色地完成了。他们两个人都被杀了,而且是我亲自下的手,除此之外,我就再也没有其他的什么希望和要求了。

“他们非常富有,而我却一直是个穷光蛋。因此对我来说,要到处追赶他们并不容易。当我到了伦敦的时候,我几乎已经是一贫如洗了。我当时发觉,自己必须得找份工作,这样才能维持生活。对于我来说,赶车、骑马就如同走路一样简单。于是我就找到一家马车厂,想要求得一份工作,而我马上就成功了。每个星期我要交给车主一定数目的租金,余下的就全归我自己所有了。但是,剩下的钱并不多,可是我一直在设法勉强维持下去。遇到最大的困难是不认识路。在我看来,在所有拥有复杂道路的城市之中,再没有哪一个会比伦敦的街道更复杂了。于是我就把一张地图带在身边,直到熟悉了一些大旅馆和几个重要的车站之后,我的工作才开始顺利地展开。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才找到那两个人居住的地方。经过不断查询,最后我在无意之中发现了他们。他们住在泰晤士河对岸坎伯韦尔地区的一座公寓中。只要发现了他们,我知道,他们这回就插翅难逃了,我已经留起了胡须,不可能再被他们认出来。我紧紧地监视着他们,等待下手的时机。我下定决心,这一次绝不会再让他们逃掉。

“即使是这样,还是差一点儿被他们溜掉了。在伦敦城,无论他们走到哪儿,我都会形影不离地跟着。有时候我赶着马车跟在他们后面,有时是步行。但是最好的办法还是赶着马车,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没有办法将我甩掉了。我只有在清晨或者在深夜才会做点生意赚钱,而如此一来我就没办法及时向车主缴纳租金了。但只要能亲手杀死那两个人,其他的我都不会放在心上。

“可是他们十分狡猾。他们大概也已经意识到,有人一直在追踪他们,所以他们绝不单独外出,也绝不在晚上出门。两个星期以来,我每天都赶着马车在他们后面跟踪,但是我从来都没有见到他们分开过。德雷伯总是喝得酩酊大醉,但是斯坦节逊却从来都是非常谨慎的。我起早贪黑地监视着他们,但是一直没有逮到机会。但我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因为我一直有一种感觉,报仇的时刻马上就要到来了。我唯一担心的却是自己身体的这个毛病,万一它过早破裂的话,那我的报仇大计就功亏一篑了。

“后来在一天晚上,就在我在他们所住的那个叫做陶尔魁里的地方赶着马车徘徊的时候,我忽然发现有一辆马车来到了他们住处的门前。有人很快将一些行李搬了出来,一会儿德雷伯和斯坦节逊也跟着走出来上了车,然后就一起离开了。我立刻催马追了上去,远远地跟在后面。当时我心中十分不安,担心他们又要更换住处。到了尤斯顿车站,他们下了马车。我找了个小孩替我拉着马,然后就尾随他们走进了月台。我听到他们在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站上的人告诉他们,有一班车刚刚开走,几个小时之内不会再有第二班了,斯坦节逊听了之后好像非常懊恼,但是德雷伯却异常高兴。我混在人群里边,和他们的距离非常近,所以能够听到他们两个的每一句谈话。德雷伯说自己还有一点儿私事要去办一下,要是斯坦节逊愿意等他一下的话,他很快就会回来。但是他的同伙却拦着他,而且还提醒他说,他们两个曾经决定过一定要保持待在一起,不能单独行动。德雷伯说,自己的这件事非常微妙,只能一个人去。我没听清斯坦节逊接下来说了些什么,只听见德雷伯对他破口大骂,而且说他不过是他雇用的用人罢了,不要装腔作势地对自己指手画脚。这样一来,这位秘书先生就自讨了一场没趣,只好不再说什么,他只是和德雷伯商量,要是耽误了最后一班火车,可以到郝黎代旅馆去和他会合。德雷伯说,他在十一点之前就能回到月台上来,然后他就离开了车站。

“这个千载难逢的时刻终于被我等来了。我的仇人即将落到我的手中。他们两个人在一块的时候,还能够彼此照应。但是一旦分开,他们就只能够任凭我摆布了。虽然如此,我也不敢鲁莽行事。我早就做好了一套计划:在报仇的时候,如果仇人到死都不明白是谁杀死了他,或者不让他清楚为什么要受到这样的惩罚,那么这种复仇并不能算得上是痛快的。我的复仇计划早已经布置妥当,根据这个计划,我要让断送了我一生的人有机会弄清楚,现在是他血债血偿的时候了。恰好在几天之前,有个人坐我的车子到布瑞克斯顿路一带查看几处房屋,其中一处的钥匙被他遗落在了我的车中。这个钥匙虽然在当天晚上就被他领了回去,但是在取走之前,我已经留下了一个模子,而且照样子又配制了一把。如此一来,在这个大城市里,我至少有了一个可靠的地方,可以让我自由自在地做自己的事情,而不会受到什么阻碍。现在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怎样才能把德雷伯弄到那个房屋里去了。

“他就那么走着,还进到一两家酒店中去。他在最后一家酒店里几乎坐了半个小时。出来的时候,他已经是步履蹒跚,显然是喝了不少了。在我的前面正好是一辆双轮小马车,于是他就招呼着坐了上去。我连忙驾车紧紧跟随。我的马的鼻子和前面马车的车夫的距离只有不到一码远[15]。我们经过了滑铁卢大桥,又在街上跑了好几英里路。但是令我感到奇怪的是,马车居然又回到了他原来住的地方。我实在想不出,他究竟为什么还要回到那里去。但我还是依旧跟在后面,在离这所房屋大概一百码的地方,我就停下了车子。他进到那座房子里,那辆马车也就走开了。能给我一杯水吗,我说得口干舌燥。”

我将一杯水递给他,他一饮而尽。

他说:“这就好了很多。好吧,我等了大约有一刻钟,可能时间还要长一点,突然听见屋中传来一阵好像打架一样的吵闹声。接着大门忽然打开,出来两个人,其中一个是德雷伯,另一个是个我以前从没见过的小伙子。那个小伙子一把揪住德雷伯的衣领,把他拎到台阶边,然后用力一推,紧接着就是一脚,一直把德雷伯踹到了大街正中。他向德雷伯晃着手里的木棍大声喝道:‘狗东西!我来教训教训你,看你还敢调戏良家妇女!’他看起来已经怒不可遏了,要不是这个混蛋拼命地撒腿向街中逃去,我想那小伙子一定会抡起棍子痛打他一顿呢。跑到拐弯的地方,德雷伯正好看见了我的马车,于是喊住我,一脚就跳上了车。他说:‘去郝黎代旅馆。’

“看见他上了我的马车,我简直是喜出望外,我感到心脏跳动得十分厉害。我生怕就在这个紧要关头,身体里的血瘤会迸裂。我赶着马车慢慢地往前走,心中想着到底应该怎么办才妥当。我完全可以将他一直拉到乡下去,然后在一条荒凉无人的小路上和他把这笔账算个清楚。就在我要决定这么做的时候,他忽然替我把这个难题解决了。这时候他的酒瘾又犯了,他让我停在一家大酒店外面。他一边吩咐我等着他,一边走到了里面。他在里面一直待到酒店打烊,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不省人事了,我知道自己现在胜券在握了。

“你们恐怕会以为我会冷不防给他一刀,就这样把他结果了事。但是如果这么做的话,只不过是死板地执行公正的审判罢了,我可不会那么做。我早就已经作好了打算,要给他一个机会,这个机会如果他能把握住的话,或许还能有一线生机。我在美洲流浪的那段日子里,各种各样的差事我都干过。有一段时间我曾经在‘约克学院’实验室守夜和打扫卫生。一天教授在讲解关于毒药的问题时,他把一种叫做生物碱的东西拿给学生们看。这是他从南美土著人制造毒箭的毒药里提取出来的。这种东西的毒性十分猛烈,只要让人沾上一点儿,马上就能将其置于死地。我记住了那个放毒药瓶子的地方,等到他们走了之后,我就拿出了一点。我的配药手段还是非常高明的,我用这些毒药做成了一些易于溶解的小药丸。我在每个盒子中放进一粒,然后再放进一粒样子相同但是没有毒的。我当时做了计划,只要我能够得手,那两个人每个人都会得到一盒,让他们每个人先挑一粒吃下去,剩下的那粒就是我的了。这么做的话,就像在枪口上蒙上手帕,能够置人于死地,但是却还没有响声。从那一天起,我就一直在身边带着这些装有药丸的盒子,而现在终于到了我可以使用它们的时候了。

“当时差不多已经过了午夜,应该快要到一点了。那是个凄风苦雨的深夜,风刮得很大,大雨下得也很急。虽然外面景象惨淡,但是我的心里却是欣喜万分,我高兴得差一点要喊出声来。各位先生,如果你们之中哪一位曾经为了一件事寝食难安,足足盼望了二十多年,一旦愿望即将成真,那么你们就能体会到我当时的心情了。我点燃了一支雪茄,吞云吐雾,借此安定我紧张的情绪。但是因为过分激动,我的手开始不停地发抖,太阳穴感觉也乱跳起来。就在我赶着马车前进的时候,我看见老约翰·费瑞厄和可爱的露西都在黑暗里向我微笑。我看得一清二楚,就像我现在在这间屋子里看到你们各位一样。一路之上,他们一直陪在我的身边,一边一个地跟在马车的两旁,一直跟我来到了布瑞克斯顿路的那座空房子。

“四外一个人影都没有,除了潇潇雨声之外,没有一点儿其他的声音。我隔着车窗向里面一看,只见德雷伯缩成一团,已经睡得和死狗一样。我晃着他的臂膀说:‘到地方了。’

“他说:‘好的。’

“我想,他大概认为是到了他刚才所说的那个旅馆,因为他没有说其他的什么话,就下了车,跟着我走向空屋前的花园。这个时候,他还有点头重脚轻,步子有些凌乱。我不得不扶着他,免得他跌倒。来到门口的时候,我将门打开,把他领进了前屋。我可以发誓,费瑞厄父女一路之上一直是在我们前面走着的。

“‘里面太黑了。’他一边说,一边乱跺着脚。

“‘咱们马上就能看清了。’说着我就划着了一根火柴,点亮了我带来的一支蜡烛。我转过脸正对着他,同时把蜡烛举近了我的脸。我接着说:‘好吧,伊瑙克·J.德雷伯,现在你看看我是谁!”

“他醉眼矇胧地盯着我看了半天。然后,我在他的脸上看到了突然出现的惊恐的神色,他的整个脸居然都**起来,看来他已经认出我是谁了。他顿时吓得面如土色,摇摇晃晃地后退着。我还看到他的额头冒出大粒的汗珠,直滚落到眉毛上,他的牙齿也在上下敲打,发出咯咯的响声。看见他这副模样,我不禁靠在门上放声大笑。虽然我早就知道,复仇是一件非常痛快的事,但我从来没有想到竟会是这样美妙的感觉。

“我说:‘你这个杂种!为了抓到你,我从盐湖城一直追到圣彼得堡,但是总是让你溜掉。现在你的快活日子已经到头了。因为咱们两个当中,会有一个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在我说话的时候,他向后又退了几步。从他脸上的表情,我可以看出,他认为我疯了。我那时候的确是像疯子一样,只觉得太阳穴上的血管像铁匠用铁锤敲打一样不停地跳动。我深信,那个时候如果不是血从我的鼻孔中涌出来让我轻松一下的话,我的病恐怕就会发作了。

“‘你说,露西·费瑞厄现在怎么样了?’我一边叫着,一边锁上了门,然后把钥匙举在他的面前晃了晃,‘这个惩罚来得实在是太慢了,但是现在你到底还是落网了。’在我说话的时候,我看到他那两片怯懦的嘴唇颤抖起来,像是想请求我饶命。但是他心里也非常清楚,那是毫无用处的。

“他结结巴巴地问:‘你是想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根本就谈不上什么谋杀。杀掉一只疯狗,怎么能说是谋杀呢?当你将我那可怜的爱人从她那被杀害的父亲身旁拖走的时候,当你将她抢到你那个该死的、肮脏的新房中的时候,你对她可曾有过一丝一毫的怜悯?’

“他叫道:‘并不是我杀死他父亲的。’

“‘可是是你粉碎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喝道,同时将装着毒药的盒子送到了他的面前,‘让上帝为咱们裁决吧。挑一粒吃下去,其中一粒足以致死,而另一粒可以保命。我吃你挑剩下的那粒。让咱们看看,这世上到底还有没有公道,或者看看咱们的运气怎么样。’

“他吓得躲到一边,不停地喊叫起来,求我饶命。但是我拔出刀压到他的脖子上,逼着他乖乖地吞下了一粒,我将剩下的那粒吃了下去。我们面对面,一声不吭地站在那里,等着看到底谁能够活到最后。当过了一两分钟之后,他的脸上终于浮现出痛苦的表情,他知道自己吃下的那粒是毒药。他当时的那副嘴脸我怎么会忘呢?看见他那副德性,我不觉大笑起来,并且将露西的结婚戒指举到他的眼前。可是这一切只是一转眼的事,因为那种生物碱的药性发作得很快。他的面目都已经因为痛苦的**而扭曲变形了,他向前伸着两只手,摇晃着,然后就惨叫一声,一头栽到地板上。我用脚将他翻转过来,摸了摸他的心口,没有心跳了,他终于死了!

“这个时候,我的鼻子一直不停地往外流血,但是我并不在意。不知为什么,我灵机一动,就用血在墙上写下一个词。或许这是出于一种恶作剧的想法,想要把警察引入歧途。因为我当时的心情确实是十分愉快的。当时我想起一件事,在纽约,曾经发生过一个德国人被谋杀的案件,在死者的身上写着‘RACHE’这个词。当时报纸上曾经为此引发过争论,认为这是秘密党所为。我当时以为,这个曾经让纽约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字,可能也会让伦敦人感到困惑,于是就用手指蘸着自己的血,在墙上找了个合适的地方把这个字写了上去。之后我就回到自己的马车那里去了。我看了一下,周围没有一个人,深夜之中依然是狂风暴雨。赶着马车走了一段路之后,我伸手往经常放着露西戒指的衣袋里一摸,忽然发觉戒指不见了。我大吃了一惊,因为那枚戒指是她留下的唯一一件纪念物了。我想那大概是我在俯身察看德雷伯尸体的时候掉下去的。于是我又掉转马车往回走。我将车停在附近的一条横街上,大着胆子向那间屋子走去,因为我宁愿冒着一切危险,也不愿失去这枚戒指。一走到那所房子,我就和一个刚从里面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我只好装成一个酩酊大醉的酒鬼,以避免引起他的怀疑。

“这就是我杀死伊瑙克·J.德雷伯的经过。之后要做的事,就是再用这种手段去对付斯坦节逊,这样我就能够为约翰·费瑞厄报仇了,我已经得知斯坦节逊当时正在郝黎代旅馆之中。我在旅馆附近等了整整一天,但是一直没有见到他露面。我猜大概是因为德雷伯一去不返,他开始感到事情有些不对头了。斯坦节逊这个家伙的确是非常狡猾,他一直是小心提防着我的。但是他如果以为只要待在房里不出来,就可以躲过我的复仇,那他就大错特错了。很快我就找到了他卧室的窗户。第二天早上,我利用旅馆外面胡同里的那张梯子,趁着天还没有完全亮,顺利地爬进了他的房间。我把他弄醒,对他说,他在很久以前杀了人,现在他该以命抵命了。我又把德雷伯是怎样死的讲给他听,然后让他同样挑一粒药丸吃下去。但是他不想接受我给他活命的机会,他从**跳起来,拿着刀直刺我的咽喉。为了自卫,我就一刀刺进了他的心脏。无论用的是什么办法,都是一样的结果,因为上天是绝不会让他那只罪恶的手,拿起那无毒的一粒的。

“还有几句话我想说,说完了也好,因为我也快不行了。之后我又做了一两天车夫,因为我想努力地工作,攒足够多的路费,然后回美洲去。那天我刚刚把车停在了广场上,就有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打听是不是有个叫杰弗逊·侯波的车夫,他说贝克街221号有位先生想雇他的车子。我想都没想就跟着来了。之后我所知道的,就是两只手被这位年轻人轻轻地用手铐给铐上了,而且铐得是那么干净利落,这倒是我生平没有见过的。各位先生,这就是我这辈子的全部经历了。你们可以说我是个凶手,但我自己却认为我和你们一样,应该是一个主持正义的法官。”

他的故事讲得如此惊心动魄,他的那种精神给人的印象又是那样的深刻,因此我们都在那里静悄悄地听得出了神。甚至连那两位阅历丰富的探长,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讲完之后,我们都默不做声地坐在那里,沉默了好一会儿,只听见雷斯垂德在记录下供词的最后几行时,铅笔在纸上写字的沙沙声。

福尔摩斯最后说:“还有一点,我还想了解一下。在我登出广告之后,你派了一个同党前来领取戒指,她究竟是谁?”

这个罪犯顽皮地向我的朋友挤了挤眼睛说:“我自己的秘密我已经毫无保留地全说出来了。但是,我不想牵连到别人。看到你的广告之后,我也想过这可能是个圈套,但是我真的是非常需要那枚戒指。我的朋友自告奋勇想去看一看。我想,你也得承认,这件事她办得非常漂亮。”

“没错,确实很漂亮。”福尔摩斯实事求是地说。

这时警官正颜厉色地说:“那么,各位先生,法律手续是必须遵守的。这个罪犯将要在本周四提交法庭审讯,各位届时都要出席。在开庭之前,他会交由我负责看管。”说着,他按了一下铃,于是杰弗逊·侯波就被两个狱警带走了。福尔摩斯和我也离开了警察局,坐上马车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