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结婚

晚风从苏州河吹来,发出咻咻的声音。

秋意阑珊,月亮遮盖了一层淡墨薄纱。

拱桥之上,偶有小舟泛过。

谭绍光看着河面,欣赏着苏州河的夜景。洪小兰和谭绍光站在一排,一脸崇拜的望着他。

丁影带着二十几位亲兵,警惕的守在桥边。

洪小兰眼波流动,好奇的问:“绍光,你好厉害,你是用什么办法,逼纳王他们退兵的。”

谭绍光侧过脑袋看向洪小兰,月光流苏抚过她的脸,不禁心神一**。

洪小兰瓜子脸,明眸皓齿,披肩两缕乌发,腰板挺得笔直,腰间两边分别挎着火枪和朴刀,妩媚中还带着几分英气。

好一个,不爱红妆爱武装的红粉佳人!

谭绍光右手食指点了点脸颊,逗趣道:“当然是秘密,不过你亲我一下的话,我可以偷偷的告诉你。”

洪小兰小脸泛起一抹粉色红晕,娇嗔有点小生气的说:“绍光,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不说算了。”

“你真想知道啊?”

“嗯!”洪小兰点头,她实在是太好奇了。

“我偷偷告诉你,你耳朵凑过来。”

洪小兰乖巧地将左颊贴向谭绍光,谭绍光突然在洪小兰小脸上轻啄了一下,“小兰,你好可爱。”

谭绍光说的是实话,在现代社会中,他何时见过如此英武帅气的美女。

洪小兰捂住左边脸颊,感到耳尖一阵发热,于是想逃,“你……不说算了,我走了。”

谭绍光嬉皮笑脸的一把扯住了洪小兰的右手,“小兰,和你开玩笑呢,我告诉你。”

洪小兰嗔怪的看了谭绍光一眼,毕竟是自己的未婚夫,亲了就亲了呗,要是换做别人早就人头落地了。

“行,你说。”

“其实啊,我之前拖了一个时辰,就是让丁影在他们每人的王府里安了炸药,当时我耳语告诉纳王郜永宽,我若有事,一旦发出信号,他们的家人可就玉石俱焚了。”谭绍光一脸得意,虽然拿他们的家人威胁有点不讲武德,但权力斗争是残酷的,不玩点阴的,只怕刚才他们已经逼宫成功了。

洪小兰呶了呶嘴唇,“你好奸诈!”

“错!是聪明!”谭绍光更正,呵呵一笑,“历史书上学的。”

洪小兰继续道:“可是三天以后呢,粮草怎么解决?”

“我能支配的现银大概有多少钱?”谭绍光问。

洪小兰想了想,“嗯——,金子、银子,还有银票,加起来大概四百多万两吧!”

“我去,这么有钱!”谭绍光惊讶无比,虽然在历史书上读过,占据苏浙两地的王们特别有钱,没想到如此富裕,拿这些钱如果能买到粮草,购置先进武器,组织一支部队,打到日本岛应该都没问题。

想想就高兴!

他眼里闪过一抹皎洁,“小兰,我准备偷偷溜出城去买粮,你有路子送我出城不?”

洪小兰大惊失色,“不可,纳王郜永宽他们一旦知道你不在城内,必然叛变投降,到时苏州可就完了。”

“你先告诉我,你有路子送我出城不?”谭绍光熟知太平天国的历史,他记得有一段记载,当时苏州城虽然被层层围住,但还是有缺口,私下有淮军的广西老乡和太平军做生意,既然是做生意,必然就有缺口。

“有是有……不过……”洪小兰摇着头,觉得谭绍光此举太冒险了。

谭绍光目光流动,小声说道:“其实我有一计。”

洪小兰眨了眨眼,“什么计?”

“和我结婚。”谭绍光浅笑,“就明天。”

洪小兰瞪大了眼睛。

晚风习习,河面泛起层层涟漪……

……

翌日。

秋夜如歌,一轮明月带着星河,高悬夜空。

慕王府张灯结彩,灯火通明,充满着喜庆祥和的气氛。

十二桌宴席,宾客盈门,推杯换盏,很是热闹。

只是桌上的菜略显寒酸了些,连馒头咸菜都上了桌,谭绍光将王府里最后一点存粮全部拿了出来,好在女儿红管够,菜品虽差也不管饱,但大家还算其乐融融。

康王汪安钧仰头喝下一杯女儿红,总觉得哪里不对,对天将汪有为道:“谭绍光这小子,这种情况下还结婚,会不会在耍花样?”

天将汪有为压低声音,“我等会儿盯着他,看他耍什么花样。”

“好,这样最好。”

谭绍光站起身,向众人四下拱手施礼,“感谢各位天国的兄弟姐妹来捧场,招呼不周,我谭绍光在此谢过了。”

谭绍光端起桌上满满一碗酒,仰起脖子一饮而尽。

“慕王,客气了!”

“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恭喜恭喜!”

……

太平天国婚礼有点类似西方的婚礼,废除了清朝传统婚礼的六礼,也不需要父母同意,只要天王洪秀全或者上级的王同意即可,一切从简从快。

谭绍光、洪小兰结婚是天王洪秀全早就同意过的。

敬拜完天父上帝,便是送入洞房。

夜深,人静。

黄金烛台,红色蜡烛,烛火摇曳。

正所谓春宵一刻值千金。

洪小兰乖巧的坐在床边,一身喜服,头上盖着红色的盖头。

谭绍光朝大门看了一眼,黑影闪动。

天将汪有为和几位爱看热闹太平军将领,趴在门边,听着屋内动静。

有恶意的,也有善意的,谭绍光决定将戏演到底。

“小兰……,小兰……”

谭绍光迈着醉步,温柔唤着洪小兰的名字,坐到了她身边。

洪小兰一把扯开红盖头,刚要说话,谭绍光右手食指轻轻按住了她的粉唇,轻轻摇头,用眼神瞥了一眼门外。

洪小兰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小兰啊,这是自苏州被围以来,我最高兴的一天了,我喜欢的人成了我的老婆,你以后可要乖乖的,哈哈哈哈哈……”谭绍光略显浮夸的大笑着。

洪小兰眨了眨眼,没忍住问道:“老婆是啥?”

“老婆就是妻子的意思。”谭绍光继续笑着,“我一定会对你好的。”

“嗯。”洪小兰害羞垂额。

谭绍光双手扶助洪小兰的双肩,将她转过身子,两人四目相对。

视线相撞,又羞耻躲开。

谭绍光毕竟是现代人,定了定神,大方的看着洪小兰。

“小兰,看着我。”声音温婉如丝。

洪小兰眼神避无可避,抿了抿嘴唇,只得微眯着眼,双颊昏出桃红。

“昨夜的初眠,我梦见了你,我从美梦里醒来,风儿正悄悄呼吸,星星放射光彩。昨夜我梦见了你,呵,我起来,今夜,任凭轻盈的脚步,把我带进你的心里。”

谭绍光张口就来,对洪小兰吟诵了一首西方诗人雪莱的情诗,并小小改动了一点,让它更符合意境。

洪小兰羞耻的捂起了嘴,想笑又不好意思笑,眼睛微微睁大,宛如水波流动,她既崇拜且惊讶,虽然自己也知道几首古人的情诗,可如此动人心弦的西方情诗,她还是第一次听到。

绍光,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

“这首诗好听不?”

洪小兰抿着嘴唇,轻轻点头。

“那让我亲一个呗。”谭绍光坏笑,脸慢慢在凑近。

洪小兰不知谭绍光是在演还是真的,用手狠狠地揪了一下谭绍光的手背,声如蚊呐地说:“亲了我,可就要负责的……”

“我负责……,我与你结婚是真的。”谭绍光没觉得手背疼痛,相反的愈发觉得洪小兰可爱,倏然在她唇边,轻啄了一下。

洪小兰懵了,小声呢喃:“那你不许背叛我,我们天国结婚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违反会被砍头的……”

“哈哈,这个条例好!”谭绍光脱口而出,打心眼觉得这条靠谱,洪秀全还是懂男人的。

洪小兰羞涩更甚,双手紧紧地抓着裙摆,如果谭绍光是认真的,那后面会发生什么呢?

“洞房罗!!”

谭绍光夸张大喊了一句,把床边被子拆开,将洪小兰扑倒,两人纠缠到被窝里去了。

嘻嘻哈哈的声音,略显浮夸的演技。

从外传来的声音。

“好了,回去了。”

“是啊,别打扰慕王的好事了。”

“对对。”

“……”

天将汪有为信了,和几位太平军同僚一起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门外没了动静。

谭绍光一把掀开被子,神情认真的说:“老婆,可以行动了。”

“好!”洪小兰整理了两下衣领,虽然听到“老婆”的称呼有点小小不适应,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夫君高兴就好,“绍光,我去找丁影、小秋他们过来了。”

又过了一会。

童子军营长丁影、女兵小秋来到了屋里。

洪小兰眼里泛着稀疏的光,粉唇微启,“绍光,我已经都安排好了,丁影、小秋会陪你一起完成任务,路上小心。”

“丁影、小秋,你们一定要保护好绍光,他是我的夫君,也是天国的希望。”

“放心!夫人!”

“我们会用生命保护慕王的!”

小秋、丁影坚定表态,一个是洪小兰的心腹丫鬟,一个是谭绍光多年的兄弟手足,有着绝对可靠的忠诚。

谭绍光很欣慰,家里有个能干的女人就是靠谱省心。

丁影拱手道:“大哥,事不宜迟,赶快出发吧!”

“好!”

慕王府的后门外。

洪小兰看着谭绍光远去的背影,眼神里有不舍和担心。

谭绍光突然转身,小跑二十几余步,到洪小兰面前,双手捧着她的脸。

洪小兰眨了眨眼,那是一双眼,眼神似有千年、万年。

两片羽毛相碰,深深一吻……

……

凌晨三点。

人们都在睡梦之中。

约莫三十来人的队伍在山中匆匆赶路,这是一条相对隐蔽,道路极其复杂难走,可通到苏州城外的泥泞起伏山路。

即使这样淮军也在这里布置了哨卡,只要买通哨卡的人不预警,城内的人便可从这里绕道通过。

丁影在前,谭绍光居中,小秋断后,三十多位身经百战的老广西太平军战士,分散在前、中、后三团,极其专业的一字长蛇战斗队形。

来到哨卡前沿。

丁影双手在嘴边呈喇叭状,发出了布谷鸟的叫声。

布谷!布谷!……

两长三短,很有节奏,一共叫了两次十声。

汪!

对面的一位淮军士兵,发出了一声狗叫。

“没问题了。”

丁影首先走出隐蔽的山包,大家紧随其后。

丁影回头小声叮嘱:“等下大家都别说话,一切都让我来。”

众人点头。

“润哥,我又来了。”丁影面带笑容,热情迎了上去。

“丁影,欢迎,又去购粮吗?”哨长润哥喜笑颜开,丁影又给他送钱来了,两人是广西的老乡,自小就认识,只不过两人境遇不同,一个投了清军,一个参加了太平天国。

润哥混了几年,混了一个哨长,无意中与丁影接触上了,发现了这个生财之道,天下皆为利往,想着再干两票,就和十几位兄弟们回乡了,毕竟这是干着掉脑袋的事,保不齐哪天就东窗事发了。

“呵呵,是啊,城内的马都杀了,还望哥哥再行个方便。”丁影笑嘻嘻的,怕夜长梦多,爽朗地掏出四千两银票,往润哥手上一塞,“一切照旧,我们这里有三十三个人,我给你四千两,你和兄弟们喝茶。”

边上的哨兵也明白他们在干什么,全都将头侧向了一边,有好处的事,毕竟人人都愿干的。

“哈哈,不是说好,一百两一个人,多了多了。”润哥口里这么说着,身体却很诚实,将银票迅速揣进了兜里。

“这是应该的,大家都是广西的老乡,不是你行个方便,我早就饿死在城里了。”

“哈哈,好说好说。”

“那我们过去了。”

润哥大手一挥,看着丁影以及身后的人,一个一个从自己哨卡前经过。

“慢!”润哥突然扯住了谭绍光的手臂,凭借他多年的经验,知道眼前的人,应该不是普通的士兵。

谭绍光剑眉星目,走路带风,英武非常,身上有一种独特的将领气质,他感觉到了。

“你不会是城内的某位王吧?”润哥狐疑的问。

谭绍光早有准备,直接从兜里拿出一张一万两的银票,塞到他的手上,眨巴着眼,“我只是一个小角色,跟着丁营长混口饭吃……”

丁影赶紧回头赔笑道:“润哥,这是我的副营长,他也是咱广西老家的手足兄弟,行个方便。”

润哥撇了谭绍光一眼,又看了看一万两的银票,实在给的太多了,很是满意,“既然是老乡,走吧!”

谭绍光暗叫好险,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暗想:“只要钱给的到位,像他这样的人,只怕天王洪秀全,他也照样可以放人。”

队伍又走了几步。

润哥突然喊了一声,“丁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