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露天咖啡

今天我根本特中午一起吃了汉堡王。本特作为世界先生选美冠军,他特别喜欢吃汉堡王。

我俩望着窗外的风景,感觉盛夏光年,树很绿,天很蓝,天上的白云,就好像是最洁白的棉花团,闪着半透明的洁白而朦胧的光,十分磨砂的效果。

就好像是磨砂而晶莹的宝石一样的温柔而美丽。

爱情补习学校下午就要开始上课了。

于是本特说,他陪我在汉堡王里准备教材。

其实我和本特原来在大学里都是经济学专业毕业的。只不过后来我又学了心理学EAP的博士,自从我心理学博士毕业以后,本特已经开始对我刮目相看。

而且本特非常喜欢我的儿子和女儿们,因为他特别喜欢小孩。

本特还专门给我的孩子们开了一个幼儿园,他目前是幼儿园园长。他把孩子们管理得井井有条。

因为我读博士的时候,本特也不想闲着,他听说少林寺招生学员,所以我读博士那阵子时间,他就去深山老林里参加了少林寺佛教学院的进修培训班。

在深山老林里,本特苦修佛经,他在少林寺佛教学院也取得了博士学位,成为一名著名的圣僧之一。

作为一个外国人,本特在少林寺里面受到了众和尚优越的待遇,他认认真真地过了三年的修道生活。

师傅对他的教育是授人以鱼和授人以渔式样的传授佛经。

所以本特在少林寺学有所成,参悟了许多佛教人生的道理。

这段少林寺的留学经历使得本特在管理我的子女幼儿园时,采用了佛教教育风格,幼儿园就被本特命名成为少林寺幼儿园,而孩子们在那里修道式学习,本特就是幼儿园园长。

不过言归正传,本特跟我说:汉堡王的落地窗很美,叫我专心在这里写《留学回忆录》的教材,我也觉得这里的风景比较好看。

于是我又换了一个可以晒到太阳,更加光明的角落有落地窗的旁边,开始创作我的爱情补习学校的教材。

阳光的确很明媚,本特在我的旁边,准备他IT公司的业务,而且幼儿园最近暑假过后快开学了,本特开始忙碌准备幼儿园开学的工作。于是我俩开始工作了:

谈到澳大利亚的风景回忆录,昨天不是回忆到了我在KTV发现了我是文曲星转世,还是淘金红娘转世吗?

那是因为在KTV每次聚会唱到最后,一般都是看大家能找到伴儿的,都一对儿地在那里聊天,而最后的KTV房间就成了我的个人演唱会专场。我感觉我没去什么专业酒吧或者是悉尼歌剧院里开演唱会真的是有点可惜了。

总之唱到最后,我一般都会成为一个背景音乐式的麦霸,大家都认为我是真的对唱歌这件事有浓厚的兴趣,而且普遍是非常enjoy我的音乐的。

谈到悉尼的风景,我认为最美的就是悉尼歌剧院。

那就好比北京的风景,最美的就是天安门一样。

我一开始留学的时候去悉尼歌剧院时是和同学们一起坐火车去歌剧院的。因为悉尼的火车站有OPERA HOUSE那一站。

那个时候我为了节省开支,并没有在澳大利亚买汽车。

但是我非常地喜欢澳大利亚跑车的造型。

往往那种造型是特别漂亮,特别酷炫,特别帅气,特别耐看的流线型,带尾翼的跑车造型。

那个时候最流行的一款跑车就是skyline。

那些女同学留学生们都普遍认为能找到一个开skyline跑车的男朋友,是一件比较骄傲的事情。所以这个概念也印入了我的心田。

但是在我眼里,这款日本skyline地平线跑车就好像是一辆改装过的捷达。至少当时在我的心里认为,用捷达是可以改装出来漂亮的skyline的。

不过和同学们一开始去悉尼歌剧院的时候,他们大多数是一些悉尼大学语言班的死党,我们一般是搭乘火车去的。

下了火车站,我们往往是选择下午时分,放学下课以后再过去。这并不像我们去情人港的时候,往往是等到晚上七点左右,天黑了才去看霓虹灯。

所以那个时候,在情人港的小广场的门口总是可以看到一个玩双头火把的土著野人造型的街头表演艺人。我对他的印象还是比较深刻的。因为这个玩火人,就好像是印度与蛇共舞者从来不会被蛇咬到一样,虽然是披肩散发自然卷的野人,但他的技术很好,从来不会出现玩火自焚的场景。

还记得那个时候,我和同学们下午来到了情人港,那里从火车站走过去,有些小店,是卖礼品的小店,当然在小店的旁边有一家麦当劳,因为它是悉尼歌剧院这个地方唯一的一家麦当劳,所以总是人满为患。

我们有的时候也会挤进去,用英文点一些麦当劳套餐,但是往往找位子都比较费劲,需要等位子。

我和同学们吃完麦当劳以后,就可以去悉尼歌剧院的那条长长的广场上散步走过去歌剧院了。因为美丽而宏伟壮观的悉尼歌剧院,就在那个很长的广场的尽头处。

那个广场是沿着海岸线建造的,美丽的悉尼歌剧院也是在海中央的,它就好像是一座小岛,只不过是一个半岛。

因为它的一半是临海,另一半是和那个很长的广场走廊是连接着的。

在那个长长的沿着海岸线建设的广场上,有许多的酒吧,小型商店,和半露天咖啡馆还有西餐厅。

其实我非常喜欢在那里的露天咖啡馆喝咖啡,吹海风,思考人生,甚至是写作业,复习功课。

当然后来我找到了比悉尼歌剧院旁边的露天咖啡馆更适合复习功课的地方,那就是文艺气息非常浓厚的澳大利亚国立图书馆。这些细节内容我会在回忆录里的学业篇再详细说明。

我记得后来我去悉尼歌剧院的时候,有的时候会在咖啡馆里点一杯加冰块的拿铁咖啡,那有的时候就是我一个人的浪漫下午茶时分。

不过那个时候,在留学的时候,我的心里已经有了思念的人,我其实是非常希望他在我身边,请我喝咖啡,和我一起聊聊人生,聊聊学业,聊聊生活,然后也许再一起抽根烟,因为是露天的,户外是允许抽烟的,饭后一根烟,快乐似神仙。总之那些事情就是我留学的时候最重要的梦想之一了。

不过这个梦想当时留学的时候并没有实现。不过我一直期盼了很久很久,等待了很久很久,最后竟然是一个遗憾。

不过这个世界上好像不会有任何的遗憾,因为上帝是公正的,可以让所有的美梦成真。因此人们才信仰上帝。

当然后来前面已经提过,因为国际关系的原因,所以对我们这些重点人物留学生来说,有阵子产生了外交孤立。

所以后来我经常一个人从我当时租的房子,坐着火车,不远万里,去悉尼歌剧院那站下车。然后再挤进去麦当劳吃一个简单的套餐,吃不了的汉堡包,我都会叫服务员打包好,带回家继续当夜宵吃。

这个半夜吃馒头巨香的习惯,我是早早就在幼儿园里就养成好了的。

有的时候我打包好了麦当劳以后,还会去旁边的礼品小商店里买个红色镜片的墨镜,甚至有的时候还会买一瓶澳大利亚原产地绵羊油,留着不用,准备回国带给父母当擦脸的礼物。

然后我会认真地背着我的背包,走过那片广场,酒吧,商店等等,一直走到悉尼歌剧院底下,看一看当期和近期歌剧院里演出的海报和广告。那些大大的招贴画,都是我非常喜欢的。歌剧院里有歌剧表演,舞台剧表演,也有演唱会和音乐会的表演。其实我非常希望可以进去歌剧院里听一场音乐会。但是钱倒并不是不够,只不过是没有那个勇气,谈到钱这方面也的确有点舍不得,经济观点属于这种情况。

因为我当时也简单地打工,而且我比较会节省,会花钱,所以歌剧院的门票还是买得起的。

但是勇气可能就是真正的问题。

关于悉尼歌剧院,有一本世界知名的小说叫做《歌剧院魅影》,我知道这个故事,也简单看过这个小说。

这个小说讲的是:男主是歌剧院里最帅的男一号。在这个歌剧院里还有众多的男演员和女演员。

歌剧院新来了一个女演员,非常美丽善良,而且她的歌声像夜莺一样,是最动听的。

男主角叫对这个叫做水晶的女歌剧演员一见钟情。因为她的歌声就像是水晶一样晶莹剔透,充满了光芒和晶莹的磁性效果。

这个女演员的能力明显是超越了歌剧院原来的所有女演员。

因此受到了大家的嫉妒。为了不被排挤,水晶周旋于众多歌剧演员之中,那个小说剧情就开始类似于宫斗剧。而且她除了漂亮和卓越的歌唱能力之外,她还十分有智慧,情商非常的高。

而男主作为歌剧院的男一号,承受的压力也很大。但是他依然默默地坚守,深深地暗恋和爱护着水晶,就好像是她的守护天使一样。

所以在男主角暗地里的保护之下,水晶终于成了歌剧院当红的女一号,她演出了第一场演唱会。

不过就在她在歌剧院演出的当晚,男主角却被嫉妒他的那些其他歌剧院里的演员毁容了。

于是他变成了歌剧院里的一个像幽灵一样的男鬼,但是即使他被毁容了,依然在暗地里默默地保护和加持守护着水晶。

在他的帮助下,水晶的事业一帆风顺,眼看就要登峰造极,登上登顶珠穆朗玛峰。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水晶在无意间发现了歌剧院里魅影男主角的不幸秘密遭遇。

于是水晶决定帮助男主角。

水晶是一个非常有智慧和能力的女演员。她用自己的在歌剧院里的权利地位,和如同交际花一样的人际关系,还有多年积攒的后台背景,发动了一场媒体革命,这场媒体革命,可以说那就是娱乐圈的政变。

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男主角申冤,恢复往日的地位和容貌。最后在他们俩的共同努力和完美配合下,媒体革命取得了胜利。男主角恢复了往日歌剧院男一号的地位,容貌和荣耀。而水晶也成功登顶了珠穆朗玛峰。

她和男主角一起合唱了一场十分完美的歌剧。当那句歌词I want to stand with u on the montain在歌剧院回响起来的时候,全场观众爆满集体起立欢呼致敬。并且在歌剧院为他俩的胜利和荣耀庆祝的全体成员,都感觉到自己和男主角女主角一起登顶了喜马拉雅山的珠穆朗玛峰峰顶,因为那是真正的全世界最高峰。

这个故事就是《歌剧院魅影》这本小说的故事情节。

这是一本关于歌剧院,感人至深的,喜剧大团圆结局的爱情小说。

我因为从小读过这本小说,因此对悉尼歌剧院这个文艺复兴时期建成的最伟大的建筑之一,充满了热爱。

写完了今天的教材,我就和本特就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