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Superhero Fight Club男友 莉依

宇宙变天,可能一瞬间便完成。

昨日转换成今日,所有人都以为今日是昨日的延续,包括我和Dragon,事后才知道大错特错。

当然我无法肯定Dragon的想法是否真的跟我一样,只是这么猜想而已。

牠是一头未满两岁的金毛寻回犬,可以确定牠喜欢:

(一)开怀大嚼洒上少许盐巴的烫鸡肉、烫香肠和偶然舔几口可乐。

(二)啃咬公寓客厅二人座沙发的后排椅脚。

(三)挂着撒娇神情把网球不厌其烦地啣到我脚边指使我跟牠玩。

(四)霸占睡房双人**的右侧位置。

我猜想Dragon大概真心喜欢我,因为牠总爱黏在我身边,总用温柔的眼神注视我,看着我时的神情总像在笑。。。。。。

听起来是否似曾相识?

跟Dragon一起时,我偶尔(不,坦白说常常)会想起我的前度。

事实上,我就是跟他分手后从朋友那儿领养了刚出生的Dragon。

被喜欢,是一种一厢情愿的猜想,我们极欲相信的幻相。

真相如何我们永远不得而知。

到头来我们能够确定的,只有自己真心喜欢谁。

只顾着说狗狗,忘了自我介绍。

我叫姚莉依。二十二岁。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三日出生。

双鱼座。A型血。身高一百六十二公分。体重四十七公斤。

最近漂染长发使用的染发剂是Missha七日染发护发素粉嫩啡色。

常用的化妆品包括Sugaro Air Fit CC Cream,Heroine Make Volume and Curl睫毛液,Bare Minerals Marvelous Moxie蜜桃色唇彩。

最近一次外出用餐光顾的是Lobster Central快餐店,点叫了小虾面包卷拼龙虾汤套餐。

最近一次Shopping淘宝买了很像外国名牌设计的白色Boyfriend Style牛仔裤和白底浅绿色烟火印花图案、长度过膝的衬衫,搭配白色小背心和米白色球鞋,很有夏日气氛。

最近一次独自旅行,去了乘搭直航机只需两小时三十分钟,机票价格低于港币一千元的冲绳石垣岛。

以上种种其实都可以在我的FB和IG上看到,无须赘言。

还有什么可以说的?我在花店工作。

两年前开始戒吃牛、猪、鸡、羊肉,所以每天服侍Dragon用餐时,看着牠滋味地吃鸡肉或香肠,都让我恨得牙痒痒的。

但健康饮食和生活很重要,毕竟我们生活在环境污染愈来愈严重的地球,而且体重和脂肪比例超过一般标准值在二十一世纪是不被饶恕的。

世上没有丑女,只有懒惰女。这句名言听得每个女生胆颤心惊。

可以步行抵达的地方,绝不乘搭交通工具,身体力行低碳生活。

每晚至少跟随Nike Training App的网上教练做三十分钟烧脂健身运动。

没有恋人的我,过去两年也实施无**。

这一点没在FB提起过,但就算不提,朋友也大致猜得到吧。

只是我不算有太多朋友就是了。顺带一提,我的FB朋友圈数目是十三人。

换句话说,每天除了上下班、遛狗和刷手机外,我的生活就是上下班、遛狗和刷手机,与世无争,与人无尤。

所以,眼前发生的突发状况让我陷入混乱。

五分钟前,我一如往常站在花店工作台后,处理客人订单。

戴眼镜穿西装,看上去约三十岁左右的上班族男人,预订了四十八支发光玫瑰。

发光玫瑰是乍看之下平平无奇的白玫瑰,但经过特别化学处理,漆黑中会发出荧光绿色光芒。

为了证实我们卖的确实是发光玫瑰而非普通白玫瑰,业务指令包含由店员把客人带到店内洗手间,关上门和电灯,让客人验证货品。

故此七分钟前,我和素未谋面的男客人,孤男寡女挤进变成密室的狭窄洗手间内,一同观赏发出阴森青色光芒的玫瑰花束。

客人看起来相当满意。这就好。我心里吁一口气。

我们花店卖的发光玫瑰只会发青光,其实我觉得蛮可怕的。

听说外国流行在万圣节时用它来装饰祖先坟墓,但愿男客人不是打算用它来向心爱的女性求婚。

我有一搭没一搭地想着,正在替花束绑上白色缎带,店外忽然传来震天价响。

霹雳霹雳霹雳霹雳。像是春节时乡郊村民放鞭鞄的声音。

但现在明明是炎夏,这儿是城市都心。

我还没反应过来,工作台左侧,也就是花店面向街道的落地玻璃应声碎裂。

八个身穿黑色军装,戴金色镜片眼镜的男人手持重型机枪,奋不顾身地用身体猛然扑撞向玻璃冲进店内。(但旁边明明有没上锁的门口啊!)

西装男客人的运动神经比我厉害得多,以闪电速度用双手护着头蹲到地上闪躲。

工作台另一侧的我呆若木鸡,张口结舌地看着军装男团体。

一刹那,脑海里闪过Déjà vu似曾相识的印象。

“抓住她!”

军装男目不斜视,目标一致地把金色镜片后的视线投向我。

“一定有什么搞错了。”

我力挽狂澜地想试图澄清自己只是一名无辜Small Potato小薯仔市民,但语言抗争无效,似乎更激怒了他们负责发号施令的领袖。

“反抗就把她杀了。”

八个军装男之中,看起来身型最扁平瘦削,感觉还是个青年的男子邪笑一下喝令。

杀了?血液直往我脑门冲。什么跟什么啊?我节节后退。

西装男客人依旧用双手护着后脑,此时已经整个人脸朝下趴到地上,作出投降状。

我这个人没什么优点足陈,只有脸孔还算长得可爱,但似乎没法勾起西装男或这帮疯狂军装男怜香惜玉之心。

军装男翻身想越过工作台,幸好四十八支发光玫瑰阵容稍稍形成阻碍屏障。

而且他们八个大男人一起翻着长腿在工作台上借力弹跳,反而狼狈地踢飞彼此。

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发笑或尖叫,只能趁这空隙转身,朝店子后门奔足狂奔。

长发发尾却被人用力抓住,一迳往回拉。

好痛。我最讨厌别人拉扯我的头发。讨厌死了。几乎比起快要无缘无故被杀掉还讨厌。

脑后的长发被猛然一扯,我一百八十度转回身,脚下一个踉跄跌坐地上。

邪笑青年首领弯身把脸孔迫近我。

“终于找到你了。告诉我,你真的以为逃得掉吗?”

“甚甚甚甚什么?我做了什么?”

“当然是为了蓝玫瑰。”

他像面对无知小孩,没好气地回答。

我脑海一团乱。这家花店的确名叫“蓝玫瑰花店”,而且说到蓝玫瑰。。。。。。

但我没空细想下去,因为邪笑青年首领用左手掏出小手枪,冰冷的金属枪口迅雷不及掩耳就紧贴着我右侧太阳穴。

明明已经用手枪限制了我的行动,他的右手还是不放过我心爱的长发,用力拉扯着发鬓。

“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你的死亡很有价值。”

邪笑青年首领语气淡漠地说。

死亡?他铁定是在开玩笑吧?但我还是浑身失去力气簌簌发抖。

此时,分手两年又四天的前度男友骤然从天而降。

真的是从天而降。

炎炎夏日却穿着一身厚重深紫色长䄛、黑皮裤和骑马靴的他,头发漂染成奇异又十分适合他的灰紫色,穿越天花板飘然降临我和邪笑青年首领头顶上方。

(但再补充一次,花店明明有门口啊!

为什么谁都不从门口进来,把好好的玻璃和天花板砸个稀巴烂?)

我的前度就像身上吊着钢丝,在半空中潇洒(但其实无意义地)凌空一个三百六十度翻身回到原位,深紫色皮䄛长䙓还反地心吸力地飞起来。

他高高在上地伸出修长的左腿,先踢飞邪笑青年首领的小手枪,再瞄准他的尖下巴,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那张邪笑脸踢凹。

完成这两个漂亮动作后,他依然腾飞在半空,以环线形顺时针方向,伸腿一一踹向另外七名金色镜片军装男。

只用了左腿,右腿还没出击,就把八个军装男打得全倒地不起,不知道是生是死。

接下来,久别重逢后似乎学会了飞天遁地的他,终于翩然降落花店还完好无缺的地板上,用令我想起爱犬的温柔眼神,嘴角带笑地凝视着我。

仿佛我们昨晚还曾经纒绵拥抱似的,他以酷酷的口吻懒洋洋地说:

“我最讨厌除我以外的男人碰你的头发。”

“Dragon。。。。。。”

我只能目瞪口呆地低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