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校内投毒1

2006年9月,上海上医大。

上医大位于民国的法租界,最初是洋人创办的大学,大学内至今保留了不少法式建筑,还被国家保护。上海就不用多介绍了,中国第一大城市,魔都之名早已享誉海内外,是座中西交融、异常发达的国际化大都市。

是的,这年,金枝考上了上医大,开始了她在上海的生活。不知道为什么,站在上海最繁华的外滩,那种沧桑感总是甚于羊城。事实上,真正属于上海的历史是很短的,从1843年开埠至今,不足两百年,跟千年商都的羊城完全没法比。那么,这种沧桑感从何而来?

首先,上海最繁华的外滩繁华了上百年,而羊城如今建起最繁华的珠江新城真的只是新城,90年代前都是农田,跟深圳的性质是差不多的。其次,不,应该是最重要的——历史的选择。

什么历史的选择?鸦片战争后,英国获胜,逼迫清政府签订了《南京条约》,要求割让香港岛,五口通商,则羊城、厦门、福州、宁波跟上海五地,必须对外开放。在当时,最繁华的无疑是千年商都羊城,其他的只是陪衬。然而,对于《南京条约》上的条例,羊城人拒不配合,直接放出狠话,洋人敢来便直接杀之,不留活口。事实上,由于三元里事件,羊城人还真就是这么干的!说不留活口真不留活口,十分硬气!这弄得英国女王很没面子,但即使向清皇道光帝施压,羊城人依旧不鸟,连例行公事的“一日游”都不让你办,甚至最后还砸了官府,朝廷都不给面子。

几年后,上海已经建成租界,在羊城,洋人还在头疼怎么进城,因为根本就进不了!事实上,《南京条约》在羊城纯废纸一张,不只是几年的问题,过了十年后,洋人还是一样没有办法进城。结果呢?结果就是这期间,上海迅速抓住了机会,以半殖民为代价,快速崛起取代了羊城的地位!终成十里洋场、东方巴黎,远东第一大城市。

可以说,对于上海的崛起,羊城人功不可没。一方面,羊城拒绝履行辱国条约,不让洋人进城;另一方面,生意还是要做的!很多羊城人后来有北上上海,奠定了那里的很多产业基础,成为了最早的一批“新”上海人。当然,从纯地缘学的角度上看,即使没有羊城人助攻,上海成为中国第一大城市也是必然的事,因为长江,长江才是给予上海第一大城市地位的保障,毕竟沿海城市很多,但长江口通洋处,上海是唯一!只能说,如果没有羊城人的助攻,上海绝不可能在短短二十年内反超前者,这个时间线需要拉长至少半个世纪。总之,大航海时代,上海的崛起是必然。而羊城,丧失的只是第一的位置,它千年繁华未断的底蕴还是上海所不能比拟的。

上海的租界规模远大于羊城。如果说羊城是中西方的猛烈碰撞、猛烈对屠,那上海在后来,更多的就是交融了。对屠不会留下建筑,而交融会。所以上海的西式百年建筑因此远多于羊城,而且多在市区,更显沧桑。

金枝之所以感到上海更为沧桑,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老龄化。上海的老龄化甚于羊城,而且没有好转的迹象。这是一座已经在乱象中崛起又在相对的稳定中老去的城市。它魅力十足,却又使人落寞。有人在这里日进斗金,也有人在这里艰难活着。它是乐园,它也是地狱。它有着万张面孔,迷人眼乱,而你,永远只是它的过客。

不管怎么样的枭雄,对上海来说都只是花边,更别提普通人了,或许连过客也算不上。重要的过客肯定不算。

金枝迷恋过上海的海派文化,也许只是虚荣?总之的确是迷恋过。还有上海的弄堂小巷金枝也很喜欢,转角处总是有着不一样的新鲜,似乎包罗万象,多小众的东西在这里你都能找到同样懂得欣赏它的人,真的很神奇。这在其他三四线城市是难以想象的!因为更多的时候,你只能在线上找、线上交流,这当然没法跟线下比。

这里不会有人因为你喜欢弹吉他而告诫你那成不了前途;这里不会有人因为你常泡酒吧就视你为异类;这里更不会有人因为你喜欢看推理小说而惊讶你是女生,然后还笨笨地问上一句,女孩干嘛读这种东西?呵,老娘读什么关你屁事!金枝一向这么回怼,连白眼都懒得翻。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上海这座城市的冷漠也的确深入骨髓。或许那不是包容万象,而只是单纯的冷漠。因为冷漠,没人管你为什么在大街上弹起难听的吉他;因为冷漠,你捧着什么书别人也压根没有兴趣去了解,因为大家都很忙,这座城市的节奏太快了!犹如巨兽般吞噬着一切。如果你不是学生或者已经有房,再或者单纯的旅客,那么,你如果不够努力,它迟早会毫不留情地将你淘汰!不,连迟早都没有,直接将你淘汰!就像战斗民族俄罗斯从不留隔夜仇一样,把你挤出,挤出它的场地。

再说回上医大吧!金枝选的是医学影像学专业,其实也是随便选的,谈不上慎重,没什么好多说的,就那样呗,呵呵。

在上医大,头一两年里金枝并没有恋爱,主要是觉得同一级的男生都幼稚吧,还不成熟,没碰到合适的。金枝可没有跟小男生谈恋爱的打算,那太心累了!

至于巫仇……那和尚金枝早就已经忘记,指不定现在在哪个庙里敲经吧?连尼姑都不看,呵呵。

大三后,两个影响了金枝一生的男人出现了。一个是东茂,也就是金枝后来出车祸死去的丈夫。在认识金枝前,东茂在大学其实还谈过一个同级的女孩,不过早分,金枝自然不在乎。那另一个呢?姓白,叫白彧,生僻字,音上近“玉”,挺娘们的一个名字,所以金枝很难有好感。

如果说东茂代表的是阳光,那白彧纯粹就是阴暗了。他们的出现使金枝越发分裂,在两个不同的方向不停徘徊、撕扯。虽然金枝后来嫁给了阳光的东茂,但事实上,白彧对金枝人生的影响或许更甚……

他是第一张多米诺骨牌。没有他,后面的一系列事情都不会发生,包括认识陈木生……

人生至此彻底歪了,呵呵。

东茂跟白彧都比金枝大一级,前者是纯医学系(则基础医学),综合要求比较高;后者医药化学系,专业上更需要深耕。认识金枝的时候他们大四,金枝大三(这里的医学专业都是5年制)。

不得不说,东茂很符合金枝审美,长得很像后来成名的美籍韩裔明星李铢衔,身高很高有一米九,轮廓分明,眼睛透着暖洋洋般的自信,还有突出的喉结,在金枝看来特别性感!恋爱后,金枝喜欢轻吻甚至是轻咬东茂的喉结,也算是个奇怪的癖好。

白彧呢?他真的是一头白发,据说不是染,是罕见的家族遗传,先天性的,真是个怪胎!但这个怪胎却对金枝有着一种近乎病态的爱恋,那不是单纯的癖好所能形容的!金枝觉得自己至少还是个正常人,总之很反感!

2008年,那年是中国的奥运年,非常值得纪念。然而,就是这么一年,在奥运期间,中亚高加索地区发生战事,格鲁吉亚趁比较温和、喜欢怀柔政策的梅德韦杰夫上台、普京观看奥运会开幕式期间,悍然发动了对南奥塞梯的战争。格鲁吉亚总统萨卡什维利认为有美国撑腰,俄罗斯不会对此干涉。结果,他错了。普京虽退为总理,但仍拥有实权,很快便回国,以最快速度整合军队,回头干翻了格鲁吉亚!南奥塞梯顺利度过危机。

除此之外,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一部神剧也在这年诞生——《绝命毒师》。

《绝命毒师》以变态级的细节讲究跟超一流的人物塑造著称于世,是除了情景喜剧外(没错,排除的就是《老友记》跟《生活大爆炸》),全球评分最高的美剧,但鲜为人知的是,它的诞生并不顺利,甚至还差点流产。

为什么?它太慢热了,甚至有一集,整整一集都在打苍蝇!一只苍蝇,像话吗?没入境的观众很难忍耐,这太隐喻了!

《绝命毒师》的剧本写完后,编剧文斯·吉利根稿子曾到处投,包括FX、TNT、HBO等美国大电视台,但无一例外,等来的结果全是拒绝!他们的理由是:没人愿意看一个中年大叔在新墨西哥州贩毒的故事,那太蠢了,而且他还是个反派。

最后,AMC冒险接手,结果呢?首播超级惨淡(因为撞档美式橄榄球大联盟比赛的冠军赛,冠军赛意外加时了)!据说前20分钟收视率纯粹为零,这吓坏了主创!还好后来“侥幸”砍下艾美奖,这才重新充实了主创们的信心,得以继续推出第二第三季,逐步登上封神之路。

《绝命毒师》讲述的是中年高中化学老师怀特患上癌症后,为保障怀孕中的妻子,以及残疾儿子未来的生活,决定铤而走险制毒贩毒的故事。不得不说,它的中文剧名翻译得非常确切!最终,在布满险恶的道路上,怀特杀了贩毒帝国的老教父古斯,登顶为新一代毒王又陨落,结束了荒谬跟传奇的一生。

在2008年,它在美国本土都不温不火的时候,白彧就找资源关注上了它,成为《毒师》在国内最早的一批剧迷。

白彧是上海土著,祖上三代都是上海人。而且,他还是个富二代,父亲做连锁酒店跟品牌名酒的,整个华东包括华北华中都有生意,房产单在上海就有不下五处。当然,还在校园的金枝不是很在乎这些,还是反感白发的白彧。

白彧其实是个很追时尚的人,2007年乔布斯发布首台iPhone的时候,白彧很快便托关系高价买了回来。不过白彧并不怎么炫富,更多的只是单纯追求他认为炫酷的东西,偶尔炫富。当然偶尔在金枝看来也很恶心!对一个人反感后,他干什么金枝都觉得恶心。

上医大有很浓重的社团氛围,毫无疑问,金枝有入吉他社。至于推理协会,上医大没有。上医大社团很多,恰好没有有些遗憾(其实是之前内讧解散了)。不过罢了,金枝无所谓。倒是本身属于医学范畴的社团,比如医行社跟解剖社等很少有人入,除非导师硬塞,金枝也没入,这就跟你吃腻面包想番茄一样,很正常。

社团说封闭也封闭,说开放也开放,有时候不同的社团会合起来办活动,不分大几或研究生,大家一起开派对,嗨就行!

金枝就是通过这么一场派对认识东茂的。还有白彧,他也是通过这场社团派对把金枝列进自己心里,真恶心啊!

东茂跟白彧都是舞蹈社团的。

其实白彧女人缘很好,在派对台上同时跟两三个女生一起跳起了欧美上世纪很流行的恰恰舞,则电影《低俗小说》里的经典桥段,还配上老歌《夜上海》,别有一番韵味,仿佛回到醉生梦死的民国。

对于白彧,坦白说金枝最初印象一般,那个时候还没有反感。白彧呢?恰恰舞跳着跳着忽然定住,被台下在吃煎饼的金枝吸引。对白彧来说,金枝身上似乎存在着某种致命的魔力,像危险的黑洞般引他坠落。当然,金枝无意引他坠落,只是在吃煎饼,因为在江州老家,金枝不知道还有沪式煎饼这种东西,尝试咬了口,嘎啦,好脆咸甜!味道挺不错的。

白彧恰恰舞忽然停下,两个跟跳的女伴很纳闷,也同样停下了动作。白彧呢?半分钟后,恰恰舞又跳起来,不过已经完全不管那两位女生。是的,白彧直接跳着恰恰舞下台,朝金枝那桌靠近,摆起剪刀手在眼前左右来回晃舞动着,魅眼勾人。他主要是想邀请金枝一起上台跳舞,不过金枝近距离看了他一眼,那头白发实在是太扎眼太没品味了!金枝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有人专门染白色的头发,就那么想老去吗?青春多美好啊!那不是青春的颜色,在金枝看来真的很没品位,比巫仇的爆炸头还没品味……

厌恶,由此而生。金枝当然是拒绝了!

对于金枝的拒绝,白彧有些意外,不过他不愿意放弃,放弃不是他的风格。或者说,那个黑洞对白彧的**实在是太大了!金枝在白彧看来,有着一种特别的美,直接就跟别的女孩区分出来,仿佛别的女孩都变成了胶片,只有黑白两色,而金枝,她五彩缤纷!如此鲜明!我好想得到这个女人——这就是白彧内心的真实写照。

我想得到她,我想得到这个女人!内心的呐喊是如此的炙热,烧得白彧都有些神志不清。或者说,丧失了理智也无所谓!

白彧再次伸手邀请金枝上台,上台一起跳舞。金枝呢?金枝有些烦了,不过周围人都在看着,包括金枝一个姓刘的闺密。金枝没有发飙,只淡淡说:“我不会跳舞。”

而白彧毫不在乎地拍拍胸膛,“没关系,我教你!”

金枝无语,怎么会有这么不识趣的人呢?金枝还是直接拒绝,“不想学,谢谢。”口气依旧冷淡。

被连续拒绝两次,白彧此刻也有些尴尬了,不过最后还是有问:“好的。那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金枝没有回答,倒是金枝闺蜜,哦,金枝闺蜜叫刘小旺,也跟金枝同宿舍,她有帮金枝答,“金枝,告诉他没关系吧?”刘小旺对白彧印象似乎不错,就这么把金枝出卖了。

刘小旺人其实可以,吉他弹得比金枝好,还教过金枝,也早在大一便脱单了,唯一的问题是比较八卦,有时候会多嘴。对此,金枝给了她一个眼神,我真不喜欢的意思。

刘小旺大概早知道白彧是富二代,觉得金枝错过会很可惜,所以金枝给了眼神也没用,她还是跟白彧简短地交流起来。事实上,刘小旺后来甚至还把金枝QQ给出卖了,出卖给白彧,那是零八年,微讯还没有推出。都是后话了。

总之,这舞,金枝就是不给面子,就差没粗鲁地吐出个“滚”字,你最好识趣!

白彧后来的确也没再强求,虽然只是暂时的,他也配强求吗?反正金枝懒得关注,不知道白彧后来又去了哪里,没有再上台,不跳舞了。

其实白彧坐在了金枝后面桌,确切地说是后面桌的后面桌,那里刚好有个空位,金枝没有注意到而已。白彧在后面拿起了金枝在吃的同款煎饼。

那东茂呢?东茂是派对进行途中进来的,他舞蹈社团,也很会跳舞。事实上,东茂还是舞蹈社团的一哥,拿过社团比赛的冠军。说起来也有些意思,那次社团比赛,亚军是白彧,他俩有过节。不,主要是白彧对东茂有过节,亚军对冠军的意见总是大于冠军对亚军的意见,这就是人性。

东茂在白彧看来,就只是个苏北来的穷小子,除了长得高跟帅,以及有点才华外,一无是处!不过由于还在校园,以上三个特质已经能压着白彧打!因为有东茂在,白彧总会沦为配角,意见不大才怪吧!

当然,东茂穷小子只是相对于白彧来说,事实上东茂算不上穷,家里中产,已经足够。白彧虽然不爱炫富,不过舞台中心的位置被抢走,私下难免也发牢骚,而东茂唯一比白彧差的,就是家里比较穷了。这很俗,有时候白彧都看不起自己,怎么这么俗了?白彧还是个不喜欢炫富的人,如果可以,他想在别的地方打赢东茂。可惜,接下来,他输的更彻底了……

他输掉了自己最心爱的女人——也就是金枝。

这在金枝的角度其实很无语!什么叫输掉?说的好像你拥有过似的,滚!

要说东茂个舞蹈一哥,也有个绰号叫迟到大王,至少在社团里是这样。跟金枝恋爱后,东茂鲜少迟到,进入职场后也是如此,只是在社团里比较随性而已。不过毕竟是一哥,东茂迟到也被大家欢迎,这就是个人魅力。

白彧身高一米七九,可东茂大长腿,整整一米九三!就像是个韩国欧巴,太符合金枝审美了!见到东茂上台,跳起长腿版恰恰舞,金枝秒变迷妹!

不知道是不是冥冥中的安排,跟白彧一样,东茂后来也注意到了台下的迷妹,很有礼貌地邀请金枝一起上台,而这一次,金枝欣然接受!

那金枝后面的白彧呢?白彧脸色瞬间阴了下来,非常难看。

在东茂邀请金枝,且金枝欣然接受之时,前者的命运便已经注定——那就是死。即使躲过了第一次,最后也还是死——这就是命运。

白彧就这么脸色难看地撑到了派对结束。这个时候白彧才注意到先前拿着的煎饼,早已握碎成渣,扁到不能再吃。

三人的命运在这天开始纠缠,相互扭曲改变。这中间有偶然也有必然,而扭曲改变的结果,全是沉沦……

那是最终的主色。

在沉沦之前,东茂带给了金枝很多快乐,而白彧也非一开始就很疯狂,这是有个过程的——如果金枝能再三耐心地礼貌拒绝,如果白彧少些偏激,结果是否会不一样?肯定会不一样的。然而,两人的个性注定了一方不会平缓体面地退出,另一方不会平缓体面地拒绝,至于东茂,从结果来看,更像是个被卷进来的受害者……

拉锯开始。不,或许更该说挖墙脚开始……

白彧当晚就通过刘小旺加了金枝QQ。白彧的头像是美国DC漫画里的小丑,而QQ背景,则是还没有大火的《毒师》截图封面——光头怀特化名海森堡,拿着像冰毒的雷酸汞炸了毒贩大楼,威胁要钱,然后拿着钱袋子头都不回地霸气离开。这是第一季里怀特最帅的画面,没有之一!

金枝呢?金枝受港剧港歌,以及台湾、韩国的偶像片影响比较大,至于DC漫画跟美剧,并不怎么看,所以也就不怎么感冒。虽说如此,由于不知道加自己的是什么人,当晚金枝还是通过了,通过了白彧的好友申请。

白彧的QQ名是串英文:clown。翻译过来跟头像一样,小丑的意思。为什么白彧个富二代会偏好代表着底层、压抑跟混沌的小丑呢?也许跟他先天性的白发有关,他由于这个先天缺陷,也曾被取笑为小丑,而现在呢?白彧依旧顶着他的那头白发,但已经没人敢当着他的面取笑他,事实上,还有女孩夸赞白彧的白发,认为那很特别。总之,金枝还是无法欣赏!觉得白彧就是个矛盾的怪胎,单看着就烦!

白彧加上金枝好友后,在线问的第一句话是:你不是不会跳舞吗?

白彧还没有按下发送键,想了想,后来把“吗”改成了“么”,最后那个问号也去掉了,他认为这样会更好些。之后便是发送。

金枝看了一眼消息,马上意识到这个“clown”是谁,完全不带思考,直接反手一个删除,一点面子都不给。

这个行为刺激到了白彧,如果是普通人,被这么连着拒绝三次,那肯定打退堂鼓,可白彧呢?受到刺激后就是犯贱,越得不到就越渴望,越想过界!得到金枝。

白彧不信邪,被删除后又加金枝,不用猜,金枝当然不会同意,直接拉入黑名单,让你加都加不了。

白彧受到了打击,或许该再当面谈谈?是的,白彧认为金枝对他一定有着什么误会。既然是误会,那就一定能解决!真不知道他脑回路是怎么想的……

再说回金枝,她跟白彧没什么好谈的,不过另一边加了东茂QQ,那叫一个热火朝天!金枝发现东茂不只外貌符合她审美,兴趣方面也有很多重叠的地方,如音乐如港剧,如韩国欧巴跟台湾偶像,甚至还有聊**……

确切地说,是对**的看法。以前金枝想跟巫仇聊过,不过那和尚总是转移话题。东茂不一样,虽然为人阳光,但也从不避讳这方面的事,跟金枝很聊得来!至于巫仇……金枝现在只想送给他五个字,虚伪你妈啊!哈哈,就是这么粗暴才好玩,难道不是吗?

白彧通过刘小旺,很快又知道了金枝属于什么系,甚至金枝宿舍号是几号也知道了。当然,上医大对这方面的管制还是挺严格的,男生不许去女宿舍楼,女生前往男宿舍楼同样不被允许。话说白彧宿舍跟东茂其实有些巧,属于同一栋同一层,中间只隔了一号,不过白彧很看重个人空间,有钱自己在学校外面租了间宽大精装的公寓,宿舍床位则空着,一学期都没睡几次。

是的,不用猜,白彧也很少去学校食堂,因为那跟公寓酒店的菜式完全没法比。即使上医大的食堂伙食在全国大学里都算上乘,但没法比就是没法比,这是客观的。

白彧之所以在外面租公寓住,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白彧妹妹。白彧妹妹叫白雀,小白彧五岁,她不白发,却患有肥胖症,脸上长痘皮肤总是发炎发痒,抑郁倾向很严重。因为白彧父母都是生意人,平时忙的要死,很难顾及,或者说给以足够的关爱,所以白雀的抑郁一直在加重。这个时候身为哥哥的白彧,自然要担起责任,足够的责任!当妹妹抑郁痛苦的时候,白彧总会聊天开导。白彧开导的方式很特别,当白雀觉得自己丑、肥胖,肯定不会有人喜欢的时候,白彧直接说你哥哥我就是个怪胎,我们家族都是,你爸爸也白发,可你没有。所以呢,小雀你只是比较胖,可以减肥的,而我不行。我不会像你爸爸那样为了谈生意把头发染黑,我不在乎白发。那些伤害你的人你根本不需要他们的理解,更不需要迎合他们。小雀,你只要做好你自己就行,我们家有钱,也不需要为了生活卖命。只要你愿意放过自己,其实我们都是幸运的。你要知道,哥哥一直都在。我这个怪胎哥哥你都不嫌弃,我怎么会嫌弃你呢?小雀,你只是想多了而已!在未来,你肯定会碰到一个你喜欢,而且也喜欢你的人,哥哥保证!即使没有这么个人哥哥也会一直陪着你,所以没什么好糟糕的。

当然,后来的事实证明,由于金枝,白彧也没有放过自己,那都是后话了,完全不妨碍他现在开导妹妹。

白彧知道,妹妹如果坐地铁直接到宿舍找他,那免不了舍友的嘲笑。或许不是言语的嘲笑,但哪怕一个眼神,白雀敏感的神经也会捕捉到,而白彧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所以干脆出去租间公寓,这是最好的做法。

妹妹经常坐地铁找她哥的,对此,白彧不觉得这是累赘,他爱妹妹,这不需要理由——这种情感是独生女的金枝很难理解的。事实上金枝也懒得理解。

一天,上完专业选修课后,金枝出来就碰到了白彧。当然不可能是巧合,白彧专门等金枝的。金枝看到白彧当没看到似的,因为本来就不算认识吧?可白彧却拦下金枝,要求谈谈。

白彧有订一束黄色郁金香送给金枝,一共二十支,代表着金枝当时的年龄,他认为金枝应该会喜欢。事实上金枝也的确喜欢郁金香,不过那得看是什么人送的。是的,金枝没有接过。

白彧呢?他比较急了,硬塞到金枝手里,希望谈谈。金枝没办法,第一次被异性送花,似乎再一直无视也不好,或许真该谈谈,明确拒绝?虽然金枝那时还没有跟东茂正式确立男女关系,不过也差不多了,不可能因为你送一束花就改变,所以拒绝是必须的。

是在校公园里谈的。白彧虽然急,不过这次学乖,没有直入主题。白彧先是问金枝,你喜欢上海吗?白彧之所以这么问,那是因为金枝那个时候迷恋过海派文化,还专门买了几本这方面的书,爱看上海的纪录片,就差没学沪语“阿拉”了。这事刘小旺当然知道,而刘小旺知道就等于白彧也有机会知道……

对于这个问题,金枝斟酌了一会,还是承认点头,上海是座很有魅力的城市没错,这点不需要否认。

见金枝点头,白彧马上来劲了!因为他是上海土著,这个优势还不拿出来,何时拿出来?他笑了笑,上海是他的骄傲,这个骄傲能换取金枝的心吗?

“那你打算留上海吗?”白彧侧击,“这几年上海房价只会涨,户口也难办,很不容易。”

听到这里金枝皱了皱眉毛。毫无疑问,白彧说的是事实,可没事你提这个干嘛?金枝有些反感,莫不是你认为我物质,以此为筹码?呵!

那个时候金枝听刘小旺唠叨,已经知道了白彧是富二代,但那又怎么样?我也有手有脚的,你有钱就能睡啊?金枝先是承认的确想留上海,不过很快又泼起冷水,“我们会自己努力留下。”金枝这里说的“我们”自然包括了东茂,在她心里,东茂已经,或者说迟早是她男朋友,跑不掉的。

白彧呢?脸色又难看了。金枝想把那束郁金香还给白彧,不过白彧沉默没接。毕竟是对方好心送的,金枝觉得也不能直接给他扔地上吧?好歹也是第一次被异性送花,冷漠如金枝此刻也不能太翻脸。金枝想把郁金香放在校公园的石凳上,然后走人就可以了。

“你第一次见雪也是在上海吗?”白彧沉默良久,忽然开口问。

“嗯?”金枝把那束郁金香放石凳后点头,不过也有补充,“但会下雪的城市很多。”

“是的,”白彧认可,盯着金枝,特意表达,“那就是我此刻的心情。”

金枝听后有些被气笑了,你这耍文艺呢?还以景道情,我管你什么心情,反正该说拜拜还是拜拜。

见金枝冲自己笑,白彧放大以为还有机会,竟开口直接表白:“你知道我喜欢你,特别特别喜欢你,对吗?”白彧肢体都有些激动了。

金枝呢?毕竟不是第一次被人追被人表白的小女生了,所以对此完全没有感觉,“哦。”金枝口气依旧千年不变的冷淡,道,“你也知道我对你没看法,所以何必问呢?”

白彧的激动冷却。

金枝放下那束郁金香说完后就转头,觉得没必要再多聊。因为已经很明确了啊,都这么明确了,也该结束了吧?

没想到白彧就是不死心,又开始犯贱:“那我该怎么做你才会喜欢我?”

真是个愚蠢的问题啊!

金枝无语回头,是真的无语,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真的语塞……

金枝最后指了指自己脑袋,“至少也要把你的头发染回黑色。”说完金枝就后悔了,什么跟什么啊?本想最后礼貌一下,不过这么说似乎只会起到反效果,让对方以为自己还有机会,那会没完没了的!金枝在心里叹气,但也不好改口了,只能又补充,“不过那也无动于中,希望你懂。”

要不是看在那二十支郁金香的份上,金枝真不想废话!怎么反复拒绝你就是不懂呢?

说回白彧,他往后摸了摸自己的那头白发,一时间也沉默了。金枝则开始不管,她跟东茂还有约呢,不能迟到。

一句话,该结束了!我跟你之间本就没有故事,不管是以前、现在亦或者未来,都不会有!你最好好自为之——这是忠告,请听进去!

事实是,白彧完全没听进去……

或者说,他无法听进去。

金枝跟东茂很快便正式确立了男女关系,这中间没有鲜花,没有郁金香,不过金枝很满意,她是真的爱上了东茂,整个过程都很自然。

不像金枝,东茂虽然是苏北人,但在上海,苏北人其实蛮多,东茂有不少亲戚就在上海,很小的时候就来过上海了,不像金枝大学后才踏上这里的滩涂,也就是说,东茂比金枝更了解上海,可以带金枝游玩,游玩上海滩的各个景点。当然,比东茂更了解上海的无疑是土著白彧,不过金枝不在乎,你只不过是生对了地方,恰好有个有钱的老爸,除此之外,对于你个人,我完全没有兴趣。

金枝第一次去外滩是跟刘小旺去的,不过迪士尼、武康路、自然博物馆等等,这些的第一次全是跟东茂。据说这些景点上海本地人一般都不会去,哎呦,管他的,除了人多外,金枝其实都蛮喜欢的,热闹就热闹,反正金枝也不是个图安静的人。

除了著名景点,串弄堂是金枝最大的爱好,因为这里的弄堂都很有意思!在上海,弄堂跟一些老小区,他们晾衣服非常有特色,衣服挂的到处都是,但却不用衣架,就是窗外伸出一根根木棍或者不锈钢长筒,在铁架上固定,晾在杆子下。老上海人也叫它“龙门架”。当然,也有更粗暴的,直接一根绳子从小巷的这端到那端,然后就可以晾了,更省成本。毕竟上海穷人不少,生活是很艰辛的。有豪宅大阳台的富人当然不用这么晾衣服,这也算是个城市缩影吧!贫富差异的缩影。

而串弄堂的经历,有一次印象深刻,金枝竟串进了一家民国侦探书店,叫“程小青书屋”,里面典藏了很多民国时期国内的侦探类作品,甚至还包括1923年由世界书局创办人沈知方先生邀请创办的侦探类杂志《侦探世界》。要知道这可是国内第一本专门刊登侦探文学的杂志,多古老可想而知!当然,舶来品衍伸出来的古老只有百年左右,好像也不能说很古老,总之典藏价值不可忽视,人家书屋也只给参观,不舍得卖的。

至于“程小青书屋”里的程小青,不熟悉国内侦探小说史的人可能并不了解,不,直接说完全不了解也不过分,因为国内侦探小说的发展存在巨大断层,都是被乱局下的战争打断的,属于历史原因,这个不好多说什么。那时整个中国都处于风雨飘摇的状态,后人无权责怪,只能轻轻叹息。

说回程小青,他老人家被称为中国现代侦探小说第一人,是“东方的柯南·道尔”,他笔下的霍桑,是中国版的福尔摩斯。话说程小青就是在上海出生的,上海这座城市跟侦探似乎特别有缘,中国引进的第一篇侦探小说就是在上海引进的,确切地说,是清朝末年的上海,那个时候受洋务跟维新运动的影响,上海《时务报》刊登了一篇叫《记伛者复仇记》的短篇小说,是英国的,用现在的白话文翻译就是:《骆背人》。没错,正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里的《骆背人》!至此,“侦探”这个词来到了古老的东方,当然,顺道而来的还有侦探的基友华生,他才是第一讲述人。

跟福尔摩斯里的华生一样,程小青笔下的霍桑也有一位好搭档包朗。当然,程小青的作品还是跟柯南·道尔有所不同的,单纯说模仿有失公允。在福尔摩斯里,福尔摩斯本人对苏格兰警方是非常不屑的,认为他们既无能又鲁莽,而霍桑呢?他更多的是包容的态度。如果说福尔摩斯清高冷傲,那霍桑就是谦逊平和,他对上海警局里的警员、警官,多是鼓励大于批评,更符合民国时期的国人审美。

而“程小青书屋”,不用猜,肯定是后人为了纪念他老人家对国内侦探小说的奠基跟发展而起的名字,是对他贡献的一种肯定。不过很不巧,金枝跟东茂串进这家店的时候,店主恰好不在。有的只是一个店员,在打杂。

东茂当然也知道福尔摩斯!因为那已经是个文化符号,就跟李小龙差不多,不知道才怪吧?事实上,东茂也看过福尔摩斯全集,还有日本著名的《名侦探柯南》,因为好奇、悬念跟解谜,那是人类共通的天性。

当然,东茂在这方面肯定没金枝资深,如果他什么都像腿一样那么长那么完美,那金枝就太烦恼了!说不定会觉得配不上……

所以现在是最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