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买胭脂,遇胭脂

初秋赶着盛夏离开,难耐的暑气终于开始缓缓消散。

才至立秋时节,暑气说退就退去了,像是一个顽皮的孩子。

褪去了暑气的青牛镇迎来了一年之中最秋高气爽的时候,冷寂了一个盛夏的集市也开始热闹起来。

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往来摩肩接踵的行人个个脸上都洋溢着丰收的喜悦,不时会有马车从街道中间缓缓行驶而过,安定而和谐。

也算是轻松了一整个盛夏的丁牧百无聊赖的坐在聚财酒楼门口,若有所思的看着一本朝中大儒刚出的新书。

这个季节,酒楼的生意和盛夏相比好不了多少。

酷暑难耐之时,还会有来往行人耐不住炎热走进酒楼中休憩。

只要那些人进了酒楼,仿佛舌绽莲花的丁牧总能想办法让那些客人叫一些吃食,为酒楼带来一些额外的收入。可现在,来往行人连店门都不肯跨入,丁牧空有三寸不烂之舌,也没了用武之地。

江宁作为酒楼的掌柜坐在柜台后面打着瞌睡,每一次睡着,他的脑袋都会重重的磕在桌子上,这个时候,他才会惊醒。

然后江宁就会轻轻揉一揉自己的脑袋,接着换一个舒服的姿势,继续打起瞌睡。

很快,他就会再次被惊醒,如此周而复始。

丁牧看着江宁那般模样,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继续扎下头看书。

“丁牧,你来聚财酒楼有一段时间了吧。”江宁突然开口,睡眼惺忪,上了年纪的人总是显得无精打采。

江宁突然开口说话,把正在看书的丁牧给吓了一跳,好半晌才反应过来。

他找了一个离柜台稍微近了些的桌子坐下,眼中露出思索的神态,“不多不少,再有两个月刚好满一年。”

江宁看了一眼丁牧,总算是提起了一些精神,“都一年了?时间过的真是挺快的,当初听我乖女儿的话留下你,真没想到你能在酒楼中做那么久,还没放过假吧?”

丁牧有些惶恐,他和江宁同住一个屋檐下,在酒楼中见面,在后院中也得见面,可在酒楼中,高高在上的江掌柜还真就从来没有给过他一个好看点的脸色,就算是他做了再漂亮的事情,江掌柜最多也就是点点头而已。

可他今天打着瞌睡,却突然和丁牧叨起嗑来,还真是让丁牧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他惶恐的点了点头,不知道江宁今天怎么如此反常,“掌柜的待我不薄,不仅收留我,而且这近一年的时间里更是管吃管住,年初还给了我压岁钱,这番恩德就算掌柜的不放在心里,我丁牧也得刻在心中,说句老实话,我早就已经把酒楼当做是自己的家了,给自己家里做事,哪还能惦记着放假?”

丁牧的这番话让江宁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个起初让他很不情愿留下来的孩子确实是讨人喜欢,在酒楼中的这一年时间,不说为酒楼拉来了多少生意,光是那份做好自己该做事情的本分,就让江宁很满意。

看着这个相比一年前健壮了不少的孩子,江宁难得和声细语的开口说道:“丁牧,你小子那么紧张干嘛?问你有没有放过假又不是想要把你赶出去,放松一点呢。我只是是我突然想起你在酒楼中做了这么久,似乎还真就没有歇息过一天,是真的想给你放一天假。怎么,看来你是不想休息咯?”

“真的?”江宁的话让丁牧立马站起身子凑到了江宁的身前,“掌柜的,您不说我还真没发现,只是您这一开口,我还真觉得有点累了。”

“你这小子!”江宁见状笑骂了一声,被丁牧那模样给逗乐了,“刚刚不是还说不敢惦记着放假吗?怎么着?反悔啦?”

丁牧一脸献媚的笑,在酒楼中做了差不多一年的店小二,见过了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人,不知道何时他的身上就多出了一种赵有竹身上才有的市井气。

那种不算浓郁的市井气让丁牧显得有些圆滑世故,但却并不是多么的惹人厌烦。

兴许是丁牧眼巴巴的模样让江宁的恻隐之心动了一下,他不在开丁牧的玩笑,“丁牧,你小子做事本分,这让我很放心,做事认真踏实,也让我很满意。正好今天酒楼中没什么事情,就给你放一天假吧。好了好了,你小子也别在这里惹人嫌了,快走吧!”

看到江宁摆了摆手,丁牧对着江宁一礼,就穿过酒楼的后门,回到了后院中。

看到丁牧的身影消失,江宁才露出了一副如释重负的表情,他呢喃自语,“好险好险,差点忘了宝贝女儿昨天晚上跟我说给丁牧放假的事情,还好我记起来了,不然晚上回去还不得吃不了兜着走。”

回到后院的丁牧一眼就看到了在院子石凳上坐着的江城,江城正对着镜子描眉,看她的打扮应该是要去集市。

丁牧凑上去,看了一眼江城,满脸憨厚的挠了挠自己的脑袋,“姐,你真好看!”

丁牧的话立马让江城闹了一个大红脸,虽然丁牧被她当做弟弟,可毕竟男女有别。

一个男性对他说这样的话,以女孩子的矜持怎么能让她不害羞?她两颊红彤彤的白了一眼丁牧,有些没好气的开口道:“弟弟,你这张嘴是抹了蜜糖吧,都快要甜死人了!”

丁牧不再说话,只是露出自己那副有些憨傻的笑荣看着江城。

在丁牧的印象中,从当初郑倩倩离开青牛镇到到现在,江城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有兴致的准备去集市了。今天难道是什么特殊日子?他心中很疑惑。

江宁很快就描好了自己的眉毛,她对着铜镜照了照,满意的点了点头。

似乎是觉得丁牧在这里有些碍事,忍不住又白了一眼丁牧,“弟弟,你还不去换衣服?待会不想和我一起去市集了吗?”

听到要陪江城一起去市集,丁牧甚至都没有想江城怎么会知道他放假,就立马回到自己的小房间中穿上了那件江城前不久刚给他买的新衣服。

丁牧兴致冲冲,对于上集市,他有一种近乎孩子一般的浓郁兴趣,其实说到底,他也就是一个孩子!

自从丁牧来到青牛镇以后,也被江城带着上过了几次集市,对于那种人来人往吆五喝六的热闹,他心中有一种很深的偏执。

因为那种景象像极了丁牧在梦中才能见到的繁华,让丁牧心中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一种梦想在慢慢实现的快感。那种人来人往,百花齐放的热闹江湖,他多多少少也看到了。

立秋时节的市集上,人确实很多。

丁牧亦步亦趋的跟着江城,没有问江城要去哪里,要做什么。

这可能也是江城很喜欢这个捡来的弟弟的原因,他的这种性子,绝对不会让人对他产生厌烦。

“弟弟,今天是爹爹的生日,我就想着出来给爹爹挑一件东西做生日礼物,你觉得挑什么东西好?”江城边走边打量着市集两边的店铺,东西很多,让人眼花缭乱,也正是这样,才不好做出抉择。

丁牧恍然大悟,原来今天是掌柜的生日,难怪他会给自己放假了。

想到这里,丁牧觉得自己似乎同样该表示表示,这近一年的相处,丁牧不光把江城看作是自己的亲人,江宁同样也是。

不过对于挑选礼物,他实在是算不上拿手,江城咨询丁牧的意见,无疑是浪费口水。

因为丁牧现在已经直接把那个问题还给了她,“姐,你说掌柜的今天生日我是不是也该表示一下?你觉得我送什么东西好呢?”

江城无语的翻了翻白眼,有的时候,丁牧在他面前还真像是一个活宝。

她望了一眼满脸认真之色的丁牧,想了想才说道:“弟弟,你的钱还得攒着娶媳妇哩,那就不要买太贵重的东西,差不多就好了!爹爹喜欢吃鸡,就买一只叫花鸡,那东西我们酒楼中可没人会做,也不是太贵,不过没关系啦,礼轻情意重,这就足够啦!至于我吗?我想去给爹爹求一张长寿符,希望爹爹年年都能够身体健康。”

江城还真是时刻都不忘记为丁牧着想,她是真的把这个半大孩子当成了自己的亲弟弟。至于这其中,有没有其他异样的情愫,江城不敢想,也不愿去想,毕竟郑倩倩和郑岩父女就是最好的前车之鉴。

“胭脂咯,胭脂咯,上好的胭脂,来自湖州秦湖湖畔花楼的上好胭脂!”一阵吆喝声穿过人群传进丁牧和江城的耳中。

江城听到那阵吆喝声以后,眼中明显露出了一股强烈的购买欲望。身为一个女子,她对胭脂水粉的偏执就像是丁牧对他梦中那个人来人往,繁花似锦江湖的偏执一样。

她拉了一下丁牧的衣袖,就循着声音走向卖胭脂的地方。

果然,这片江城熟悉的市集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开了一家专门卖胭脂的小店,各种各样的胭脂琳琅满目。

“这位小姐,买胭脂吗?”看到江城走进店中,店老板立马凑了上来。

江城打量着小店中颜色多姿多彩,大小迥然不同的胭脂,丁牧同样打量着店中那些胭脂,只是他的思绪已经不知道飞去了哪里。

他没来由的想起了一个身穿红衣的娇俏小女孩,小女孩的名字叫胭脂,曾经送了他一盒胭脂。

就在这个时候,小店中响起了另外一道俏生生的声音,“老板,把你们店中最好的胭脂拿出来给我瞧瞧!”

听见那道声音,丁牧脑海中浮现出的红衣小女孩形象立马和那道声音重叠在一起。

这种重叠让丁牧陡然从走神中惊醒。

而后他忍不住惊呼了一声,“胭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