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共你梦一场
——今生共你,大梦一场。
1.
1992年的夏天,黄家月跟着父母举家来到香港。
那时候的香港,还站在这个世界的顶端,码头汽笛声彻夜不停,金发碧眼的外国人络绎不绝。无数的货物在这里进口出口,大笔的金钱交易,有人一夜成名,有人投海自杀,维多利亚港还是名副其实的人间明珠。
14岁的黄家月,站在这座城市的市中心,父母紧张的牵着她的手,生怕她被涌动的人潮冲散,对面马路的红绿灯不停变换,不知道该先迈出哪一只脚。
她的书包是从菜市场地摊买来的,裙子是表姐穿不了的旧物,脚上是洗不掉污渍的白网鞋,扎着可笑的麻花辫,黄家月抬头望着旺角的摩天大楼,被这个城市的遥不可及深深震撼。
遍地都是纸醉金迷的梦。
全家在西贡落下脚来。西贡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码头住着最底层的渔民和菜贩子,或者是收入微薄的上班族,每天为了生计苦苦发愁,可是一条路开外,就是林立的别墅,夜里全是跑车的轰鸣声。
黄家月的母亲找到一份钟点工的工作,做清洁和一日三餐,户主就住在他们家的对面,厚厚的防盗门,别的家门口都贴着钟旭和尉迟恭,唯独这家冷冷清清。
黄家月吃饭的时候听母亲说起,户主是个男孩子,身上印着可怖的纹身,头发愤怒的竖起来,脖子上戴着大金链子,一个人住,凶得很。
第二天,黄家月出门四处溜达,回来的时候忘记带钥匙,只好坐在楼梯上等父母。她缩在那见不到阳光的角落里,过了许久,听到脚步声。
黄家月抬起头,声控灯亮起来,站在楼梯下面的男生,一手抱着摩托头盔,一手勾着钥匙,他穿着黑色的背心,踩着一双人字拖,皮肤被阳光晒成好看的小麦色,手臂上隐约可见线条流畅的肌肉,还有母亲口中可怖的纹身。
黄家月讷讷的站起身,侧过身想让道给他,可是香港的过道实在是太窄了,擦身而过的瞬间,黄家月和他几乎背贴背,他的身体温暖而结实,黄家月觉得自己心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
等他开门的时候,黄家月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说了一声:“H……hello。”
他侧过头,瞟了黄家月一眼,嘴唇紧绷,没有理她。
黄父几经周折,才给黄家月办好上学的手续。这片区里最差的中学,大多都是混混和打工仔的孩子。黄家月上学的第一天,她站在讲台结结巴巴的自我介绍,她不会说粤语,普通话讲得也不算标准,一身明显与周围同学格格不入的打扮。
“我、我、我叫黄家月……黄家驹的黄,黄家驹的家,杜月笙的月……”
黄家月试图让自己的话充满香港味,她在心中反复练习好几天,想不到还是弄巧成拙。
“大陆仔!乡下佬!滚翻去!”
台下学生哄堂大笑,甩着书本让她滚。
黄家月站在窗明几净的教室中央,转过头去,见到窗外树枝上停着不知道叫什么的鸟,一动也不动,就像她一样。
放学后,黄家月在回家的路上迷了路,像一只没头苍蝇到处乱闯。一不小心到了天黑,她再一次走到一个死巷子里,刚想转身离开的时候,听到动静,才发现转角的另一头,五六个男人正在斗殴,他们围成一个圈,被包围的男人举着手里的砖头不管不顾的向为首的人砸去。
黄家月吓得浑身发抖,生怕被他们发现,电光石火间,被围攻的人抬起头,用布满血丝的眼睛看了她一眼。
黄家月突然镇定下来,她看着那张发狠的脸,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大声喊:“阿Sir!!!”
正在斗殴的年轻人们停下来,黄家月一喊完就绕过墙的另一端躲起来,他们面面相觑,最后为首的人往地上吐了一口血:“走!”
等他们走远,黄家月才重新小心翼翼走回去,看到靠在墙边的少年,他狼狈不堪,连手臂上的纹身都落败起来。他抬眼看了黄家月一眼,他们隔着大约四五米的距离,她逆着光,看起来是那样不真实。
不知道哪里来的野猫,“喵”的叫了一声,养着尾巴大摇大摆走了。
许归之重新站起身,经过黄家月身边,冷漠的说:“多管闲事!”
黄家月低下头,看着他双脚的背影渐渐走远,于是她又背着书包小跑上去。
许归之察觉到,他脱下体恤,敷衍潦草的包裹着流血的伤口,皱眉问她:“你跟住我做咩?”
黄家月不会说粤语,又怕他听不懂普通话,不敢开口,只是一个劲儿的摇头。
许归之懒得理她,加快脚步往前走,走了一个街区,发现她还是气喘吁吁的跟着。
“你到底想点(你到底要干嘛)?”许归之一脸暴躁。
黄家月被吓得双脚哆嗦,她一辈子没这么机灵过,从书包里拿出笔和纸,写下她家的地址,递给许归之。
许归之蹙眉:“你怎么知道我家地址?”
随即反应过来:“你是对面新搬来的小孩?”
黄家月点头如剁蒜。许归之本来是打算先去诊所包扎一下伤口的,他一直咬牙忍着剧痛,可是看着黄家月躲在夜色里的样子,他烦躁的翻了个白眼:“走吧,带你回去。”
2.
老师上课是用粤语夹杂英文,黄家月半个字都听不懂,发下来的习题册,连题目都看不来。
等到下课交作业,全班只有她一个人交白卷。放学被老师留下来,黄家月满脸涨得通红,羞愧得快要哭出来:“我、我不认识。”
老师微笑着说:“那你为什么还要来念书?”
就连这一句羞辱的话,她都是拼凑了许久,才明白它的意思。
那天晚上,黄家月沿着夕阳走路回家。香港道路狭窄,身后有摩托车不耐烦的喇叭声,黄家月分明听到了,可是还是愣愣的站着,后知后觉的想转过头去看发生了什么,就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地。
她顺势打翻了一旁的水果摊,气得老板一边跳脚一边破口大骂。
“你地系度搞咩!整坏我噶水果!赔唔赔得起啊!(你们这是干什么!弄坏我的水果!赔不赔得起!)”
幸好是在拥挤的市区,摩托车车速很慢,黄家月的膝盖磕破在路上,一直划破到小腿,鲜血往外汩汩的冒。
摩托车车主取下头盔,蹲在黄家月面前,问她:“冇事呱(没事吧)?”
黄家月小腿剧痛,但是好像还是不及心中的绝望,她低着头,摆摆手,张开嘴想回答没事,但是话到了嘴边又咽下去,她的粤语太烂了,生怕自己发音不对。
许归之见她不说话,以为被吓傻了,他干脆也一屁股在地上坐下来,戳了戳黄家月:“小姑娘,你倒是哭啊。”
一旁的水果店老板过来扯许归之,嘴里不干净的嘟囔着,许归之一个反手把他推开:“滚!”
黄家月终于怯生生的抬头,看到许归之,脱口而出:“是你!”
许归之也认出了她:“嗤,小孩。”
黄家月这时候才终于想起了腿上的疼,嘴巴一憋,哭了起来。
许归之被吓了一跳,没想到这个小姑娘这么麻烦,忍不住吼她:“你不要哭啊!
许归之束手无策,想了想,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给她说:“对不起。”
他是黄家月遇见的第一个,同她说普通话的香港人。他这一开口,黄家月像是得了什么许可似的,更是要把心和肺都哭出来。
她一边哭一边说:“我不会粤语,连ABC都说不好,我想要上学,我想要回家,阿爸,阿妈,我要回家……”
许归之平生最烦哭哭啼啼,本来想转身就走,但是她那句委屈的“阿爸阿妈”,让他奇迹般的冷静了下来。
许归之,他伸出手,“啪”的一声敲在黄家月的脑门上:“叫你不要哭!粤语有什么难!我教你就是了!”
黄家月捂住脑门,呆呆的看着他,她抓紧他的手,眼里还含着泪水:“真的?”
许多年后,许归之仍然想得起这炎热的夏日,夕阳西下,海风咸湿,十三四岁的女孩,瘦削的身板,穿着不合身的廉价连衣裙,跌坐在肮脏的水泥路上,她的膝盖还流着血,可是她全然不在意,她只是抓着自己,看着自己,眼里满是期待,满是欣喜。
从来没有人用这样的眼神看过他。
3.
许归之说到做到,开始认真教黄家月说粤语。他去旧市场里淘来小学语文课本,一个字一个字教黄家月念,而且规定和他说话时她必须讲粤语,不会的字,就自己乱编。
他还教黄家月说英文,从二十六个字母开始认,给她买了一台播音机,放英文磁带给她听。
渐渐的,黄家月听得懂老师上课了。
“他们都没有你讲得好,归之哥哥你真是太厉害了!”黄家月一边写作业一边说。
许归之一手鸡皮疙瘩,他最受不了她叫自己“归之哥哥”,于是他习惯性的给了黄家月一个爆栗。
不仅如此,许归之还能给她讲数理化,讲历史地理。他讲题的时候会戴一副眼镜,架在高挺的鼻梁上,挡住了眼睛里的戾气,看起来就是成绩优异的斯文书生。
可是许归之绝非善类。
他从来没有把黄家月当小妹妹看,他教她唱BEYOND,和一些歇斯底里的摇滚乐,给她看《在路上》,甚至教她抽烟喝酒,教她如何同人打架。
他载她在夜里飞奔,在路灯下大声唱:“年月把拥有变做失去。”
“女孩子不要活得太单纯,”许归之说,“见识越少,越容易被**。”
所以最初爱上的人,才最难忘怀。
起初黄家父母还很怕许归之,他和电影里演的古惑仔一模一样,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同人打架斗殴,钱又多得用不完。每每许归之骑着那辆拉风的蓝色摩托夜归,黄家父母都要提心吊胆一番,生怕他惹来什么天大的祸。
后来一家人熟络了,许归之也不再要求黄母到自己家中做饭,要吃饭的时候就直接来黄家,也不嫌弃伙食开得差,钱却照给。
黄家月数学考试得了满分,许归之很开心,送了她一个手机,他也有一个一模一样的,笨重得像砖块,可是价格高昂,是一等一的奢侈品。
“我给你充话费,以后你要找我,就打电话给我,我一定会出现。”
1993年,对香港普通市民来说,最大的一件事莫过于黄家驹的死亡。她再也不敢对别人自我介绍说,“黄家驹的黄,黄家驹的家”。
许归之痴迷黄家驹,BEYOND被迫解散,香港满大街都在放《光辉岁月》,人人为之落泪,一个时代落幕。许归之大受打击,夜里去楼下的大排档喝啤酒,可惜他酒量奇好,怎么喝都喝不醉。
黄家月等父母都睡下,偷偷跑下楼找他,拿起他面前的酒瓶,咕噜咕噜一大口喝下去。
许归之见她眼里含泪,不解的问:“你哭什么哭?”
她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哭,黄家月想了很久,才皱巴巴的说:“你难过,所以我哭。”
许归之“噗”的一声笑出来,逗她:“那你知道我为什么难过?”
“因为黄家驹去世了?”
“不,”他伸手去抓酒瓶,伸到一半,又缩回来,他说,“我难过的是,世事无常,悲欢离合,睁开眼还是辉煌灿烂,转眼就成昨日黄花。”
没有想到,多年后,他一语成谶,一句话将这座城市的命运都将完了。
黄家月对那些成年人的感慨懵懵懂懂,于是开口问他:“你为什么不回家?”
许归之愣了一下,才明白她所说的,是有着父亲和母亲的家。
“我没有家。”他面色铁青的回答。
后来有一年,黄家月在学校里被人勒索,她身上没有钱,最后被人扔了书包,打了一顿,灰头土脸的回家。
不巧的是她在路上被许归之撞见,许归之很是恼怒:“我不是教过你如何打架吗,你都忘哪里去了?”
黄家月怯怯的低下头,头发乱七八糟的披下来。
许归之更是愤怒,回家的路上,一句话都不肯再和她讲。
第二天放学,许归之在她学校门口等她,他面前蹲着昨天欺负黄家月的一帮人,各个抱着头当孙子,看到黄家月,哭天抢地的给她道歉。
许归之冷冷的笑:“这是我的人,你们也敢动?”
他没有别的意思,可是黄家月站在一旁,面红耳赤。
从此以后,学校里的同学见了她毕恭毕敬,黄家月才隐约从别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他家族在香港如雷贯耳,黑白两道通吃,许归之的父亲老来得子,对许归之很是宠爱。可惜他亲生母亲并非明媒正娶的大太,还是来路不明的大陆偷渡客,许家长辈不肯承认她,又怕她闹事,再后来,许归之的母亲莫名其妙横死街头。
他同家里争吵,以死相逼,换来几年自由。
这件事曾经上过香港头条,人们总是对八卦丑闻津津乐道。
那天放学,黄家月背着书包走了很远的路,到了西贡的富人区,不远的半坡上,别墅林立,森严戒备,看起来就像是人间仙境。而那里,才是他应该生活的地方。
可是对他来说,那也是离家最远的地方。
第二天是周末,傍晚的时候黄家月去敲许归之的门,他懒洋洋的开门,女孩子穿着白色短袖和紧身牛仔裤,她笑嘻嘻的伸出胳膊:“你看。”
她瘦小的手臂上,印了和他一模一样的纹身,一只展翅的鹰,活灵活现,只有他知道那有多么的疼。
“你系不系傻,”他问,“洗不掉了,你知道吗?”
“洗不掉才好,”黄家月说,“我一辈子都带着它。”
“你……”许归之说不出一句话来。
“你不开心,我陪你不开心,你开心,我陪你开心,你要做雄鹰,我陪你一起飞。”她一字一顿。
许归之伸手去揉她的头发,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叹气:“傻丫头。”
3.
再后来,黄家月考上高中。高中的学校离家远,好在香港公共交通发达,土地又小,去哪里都方便。
许归之常常开摩托车来接她,每次他来,都能引起女孩子的轰动。这里的女孩子不知道比大陆开放多少,冲他吹口哨,做飞吻,他笑着一一收下来,又恢复曾经的吊儿郎当。
他越发英俊,褪去了最初的青涩和戾气,长成了成熟迷人的男人。他和人合伙开公司,卖建筑材料,赚了不少钱,给黄母时薪加到很高,但是从来没有提过要搬走。
许归之越来越忙,香港发展日新月异,在狭小的空间都能挤出点建筑物出来。再见到黄家月的时候,她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从他背后伸出手,捂住他的眼睛。
他还是同从前一般,骑摩托车带她去悬崖边兜风,带她吃大排档,去KTV唱歌,给她买漂亮的裙子和鞋子,让她理直气壮的享受青春。
父亲和母亲和黄家月严肃的谈了一次话。
“不要再和他来往了,”许父说,“你们不是一类人。”
“不,”她态度坚决,“我绝不离开他。”
她母亲叹了口气:“你会后悔的。”
黄家月拼命摇头:“我不会。”
她怎么会后悔?遇见许归之,得他教诲照顾,是她三生有幸。因为他,她再也不是当初那个站在讲台上,被同班同学们指着鼻子大叫“滚翻去”的黄家月了。
她要在这个城市努力生存下去,他要高飞,她陪他一起。
他和她之间,从未说过爱或者喜欢,她甚至不知道他视她为何,可是她早已一股脑栽进去,犹如飞蛾扑火。
想来也对,这座城市,本来就是用来爱的,当年张爱玲,为了成全一段情,干脆让香港一起沦陷。
黄家月来到香港的第五年冬天,圣诞节还是香港最重要的节日之一,街上张灯结彩,遍地都是圣诞树和“Merry Christmas”。
许归之从学校里接出黄家月,问她:“想怎么过圣诞节?”
“去中环,看烟花!”
许归之骑车飞驰在香港的马路上,她伸手去挠他的腰,开心得“哇哇”大叫。等红绿灯的间隙,黄家月看到不远处有卡车停在一旁,隐约可见血迹斑斑。
她有些害怕,缩了缩脖子:“出车祸了。”
“你还是不要再骑摩托车了吧,”黄家月说,“太危险了。”
许归之戴着头盔,也不知道听见没有。
摩托车在路上飞驰,霓虹灯闪烁,从高处往下俯瞰,这座城市的夜就像是泡沫,一触即碎。
等他们到中环的时候,广场上已经人山人海,许归之伸出手,轻轻抓住黄家月。
她侧过头去看他,他又恢复从前凶巴巴的样子:“不要乱走!走丢了怎么办!你又不认识路!”
其实他早已不必担心她,这几年来,她无论是说话的方式,还是穿着打扮,已经像极了香港女孩。她已经会唱许多许多粤语歌,认得出海港城每一样奢侈品的名字。
她看着男人英俊的侧脸,一簇烟火腾空,映在她的眼里眉间。
那是黄家月一生中,看过最盛大最灿烂的烟花,那样美,那样灿烂,可惜的是转瞬即逝。
也是她最后一次看烟花。
那天夜里,她和许归之带着欢声笑语满载而归,却等来紧闭的家门。黄家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敲了许久的门,才有楼上的租客告诉她:“快去医院吧,你妈妈出事了。”
等黄家月和许归之匆匆慌忙赶到医院,黄母已经抢救无效,离开人世。
黄父坐在走廊空****的椅子上,双眼布满血丝,看到黄家月的那一刹那,他高高扬起手臂,“啪”的一声落在她的脸上,清脆异常。
医院冷清的白炽灯,泠泠的照着深色的地板,悲欢离合总无情。
黄母是在去找黄家月的路上出事的,迎面而来的卡车,她惊恐的转过头去,来不及留下只言片语。
而那个时候,黄家月正坐在许归之的摩托车上,从一旁呼啸而过,她还无辜的说:“出车祸了啊,真可怜。”
她母亲被送往医院,在生死间挣扎徘徊的时候,她正在中环的人山人海里,仰头感叹香港真是年久不衰的美人。
她内心大恸,直直在医院里跪下来,她哭得肝肠寸断,恨不得就此撞死在墙上。
黄母被送去火化,香港很少再有人土葬。黄家办了一场简单的红白仪式,许归之也有出席,他穿着黑色西装,黄家月一眼就看到了他,可是她脚上像是被钉了钉子,一步也挪不开,于是只能挪开自己的视线,装作从未认识这个人。
哀乐阵阵,灵堂里放着花圈和墓牌,他和她之间,许多不曾说出口的山盟海誓,也只能这样了。
他没有做错什么事,她真正不能原谅的人是自己。可是那又有什么办法,看到他就看到自己让人憎恨的欢声笑语,时时提醒着她,她曾做过多么可恨的魔鬼。
黄家月明白,他们都在一夜之间成长了。
烟花“嗖”的一声在夜空绽放,将所有往事一并带走,燃烧成灰烬。那是她和他最后的时光。
十二月过去,许归之找过黄家月许多次。他每日站在她家门前敲门,黄父开过一次门,将许归之挡在屋子外,只说:“许少爷,各人有各人的命,她的孽,就让她自己来担吧。”
“她如果真的有错,也只是因为我执意要带她去过圣诞节。”许归之鞠躬,“我想要和她一同分担。”
“你拿什么替她分担呢?”黄父冷漠的问,“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如此,能同享的,只有富贵。”
许归之在黄家门口伫立良久,没有等到黄家月。
她曾信誓旦旦,无比坚决的说,我绝不离开他。
二月结束,按照老祖宗的算法,这才真正算得上新的一年,许归之搬家了。
他本来就是不属于这里的人,早就该离开。他和她的缘分也早就应该止步,从来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他教她识字说话,教她唱歌跳舞,她最终只学了个皮毛,他们依然隔着云端。
许归之离开时,在自己的房门上贴了一张纸条上面工工整整的写了三个字:“对不起。”
黄家月在门前站了许久,最后才决定伸手去扯下那张纸条,却一点力气都没有,最后她缓缓蹲在那扇紧闭的门前,呜咽的哭起来。
认真算起来,他和她的缘分,也是由一句“对不起”开始。
1997年,香港回归。
查尔斯王子在电视机前说:“This important and special ceremony marks a moment of both change and continuity in Hong Kong's history.(今夜这个重要、独特的仪式,将在一刻之间,凝聚了香港历史的改变与延续。)”
英国国旗缓缓落下,换上五星红旗和紫荆旗,在风中肆意飞扬。
这是一个时代的结束,也是一个时代的开始。
普天共庆,久别重逢。两岸的汽船来来往往,多少故事,被埋葬在了这一湾江水里。
黄家月的父亲决定带她回到故乡,当年他豪情壮志,携着妻女来这座城市打拼,有着许多许多的美梦和未来,可是到了最后,一无所获,白白蹉跎这些年。
回程的行李多了很多,母亲遗物黄家月一件也舍不得扔,便全部打包带走。
还有那些英文课本,打开来看,上面密密麻麻都是他给她写的注解,怒发冲冠游手好闲的少年,却肯坐在书桌边,一字一字的给她讲题。
四五十平米的旧房子,平仄逼人,连阳光都是奢侈,楼下阿婶总是骂骂咧咧,风里全是咸湿的海味,可是她最好的年华啊,都埋葬在了这里。
1998年,黄家月参加高考,百万人过独木舟,她落榜,算不上不幸。
好在她英语出色,粤语又流利,突然之间成了香饽饽。黄家月背着行李去了上海,找了一个翻译的活,按日给钱,工资很高。
过了一年,她将父亲从北方接过来,起初父亲吃不惯江南之地的甜,久而久之,又渐渐爱上了。有个周末,她带着父亲去外滩看夜景,那时候的上海,渐渐有了当初香港的模样,东方明珠高耸入云。
黄浦江对面灯火璀璨,谁还记得维多利亚港的美丽?
父亲趴在石头砌成的栏杆上,望着身下江水,偷偷抹起眼泪。黄家月扭过头,想装作没有看到,可是视线才刚刚移开,泪水已经落下来。
之后的几年,黄家月出钱,让父亲开了一家小超市,卖些日用品,渐渐地,也有许多新奇的进口货。父女两人的生活越过越好,买了房,买了车。
她也出落得越发美丽,学会了打扮,踩十厘米的高跟鞋,说一口地道的上海话。
只是始终没有办法和人谈恋爱。
如今科技日新月异,当年以为永久的纹身,也能轻易洗掉。黄父曾旁敲侧击的让黄家月去洗掉,过去流行的款式,如今看来又土又傻。
黄家月大多数时候都迁就父亲,怕惹他伤心,去了一趟医院。可是走到门口,又退了回来。
当年他敲着她的头,凶巴巴的说:“哭什么哭!粤语有什么难!”
这些年,内地发展越来越好,香港衰落,歌手们纷纷学起国语,进入内地市场。陈奕迅一首《十年》红遍大江南北。
“成千上万个门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
许归之,她在无数个失眠的夜晚,看着阳台外的太阳升起来,黄家月想,实在是太难了。
忘记你,忘记过去,实在是太难了。
2013年,香港回归十六周年,黄家驹去世二十年。
黄家月接到去香港出差的任务,前几年也常有类似的工作,她都想方设法的推辞了。鬼使神差,这一次她却没有拒绝。
十六年了。
处理完公事,正好是周末,黄家月便晚了两天回上海。同事欢天喜地相约去铜锣湾血拼,唯独她去了一趟游客鲜少的西贡。西贡倒是没怎么变,只是更加老旧,少了许多游**在街头的古惑仔们。
黄家月寻着记忆,在拥挤的楼房中找到了当年的那一栋。墙壁斑驳,有猫咪停下墙壁上,伸了个懒腰。
楼下的铁闸门开着,她猫着身子走进去,听见有人问:“你做乜(你做什么)!”
黄家月被逮个正着,解释道:“我以前住这里,回来看看。”
对方是个年过半百的大婶,叉着腰:“呢度十几年冇人住啦,你就识诳人(这里十多年没人住了,你倒是会编)。”
黄家月神色尴尬:“1997年,香港回归之前,我一直住在这里。”
大婶一愣,问:“姑娘你贵姓?”
“黄,黄家月。”
大婶松了一口气:“原来是黄小姐,你可算回来了。”
大婶拿着钥匙,带着黄家月上楼,门对门的两间房子,时光流转,昨日场景历历在目。
那年她没有带走的黑色手机静静躺在桌子上,电池早已停产,没有办法再开机。
许归之曾经说:“你要找我,就给我打电话,我一定会赶过来的。”
她当初心疼话费,一次都没有用过,只是在夜里将手机握在手里,才肯进入梦乡。
如今却没有办法作数了。
黄家月坐在他的床边,听着身边大婶絮絮叨叨的话,讲许归之的事,隐约间,她仿佛看到了多年前的他,反身坐在凳子前,给她说:“你母亲去世那一年,公司资金链断掉,辛苦经营三年的公司一夜破产。我在你家门外,想见你一面,你父亲同我说,这世界上能同享的,只有富贵,我什么也不能为你做。那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的无能。”
“我回到家族,他们为我联系好英国名校,我想要正儿八经的读书,想要变得很厉害,能为你撑起一片天。三年后我学成归来,再去找你,才知道你们已经搬走了。”
“我去过很多地方找你,内地太大了。我又回到香港,买下了这两间房子,在这里等了两年,没有等到你。我要回英国了,如果有一天,你回来这里,这里依然是你的家。”
最后一幕,少年微笑起来,他手臂上的纹身渐渐褪色,变成了西装革履的稳重男人,他说:“家月,抱歉。到了最后,我没能找到你。”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了?”黄家月轻声问。
“也快十年了吧。”大婶算了算。
黄家月闭上眼睛,说:“拜托您一件事,如果有一天他回来这里,请您不要告诉他我曾来过。”
这一年,她三十五岁,他长她三岁,三十八岁,应该是早已在异国他乡结婚生子,为人夫,为人父。
年少往事,一场荒唐,再怎么放不下,也应该放下了。
可是心中的痛,近乎将她的五魂六魄都撕破。
归之,归之,可惜他和她的归处,不是同一处。
黄家月坐上回程的公车,屏幕上在放黄家驹的演唱会。二十年了,美人迟暮,英雄白头,唯独年少时候听过的歌曲,永远流传。
黄家驹出现在屏幕上,光着上身,打着耳洞,头发愤怒的竖起来,后来的叛逆少年谢霆锋和他比起来,还要差上一大截。
可是当他开口,却又是那样的动人,歇斯底里的背后,藏着缱绻的温柔:“走遍千里,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公车正好行驶到了人来人往的旺角,在这老旧的歌声里,她忽然想到许多许多年前,她第一次来香港的情景。
眼泪猝不及防的落下来。
没有什么时候比这一刻更让她清楚的意识到,一切都过去了。
红尘滚滚,爱别离,怨长久,这座城市的黄金时代和她那绝望又美好的青春期一起,逝去了。
繁华和辉煌,悲欢和离合,终有一天,尘归尘,土归土。
今生共你一场大梦。
后记:
这个故事,原名叫《永无岛》,Neverland,指旧时光里的那座城市,也指爱情本身。
这是唯一一个没有什么后记可以写的故事,因为想要表达的,时代的变迁和岁月的流逝,都在故事中了。
那是一座对我来说很特别的城市,因为在那里遇见过一些人,承载过我的青春,可是我对它来说不是,它的兴盛、繁华和没落,都与我全无关系。
毕业以后,仍有朋友留在那里,只是我选择了离开。
我不爱它,它也不爱我,我们两不相欠。
只是啊,我每次站在维多利亚港,看着那美丽的夜景和烟花,都忍不住感叹,一切都如云烟,转瞬即逝。
繁华和辉煌,悲欢和离合,终有一天,尘归尘,土归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