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幻阵(中)

秦楚越思前想后,深感留下来就是死路一条。

村里现在看着还算是平静,可是暗地里的勾当越来越多。

原本互相帮助的邻里,现在已经习惯紧紧锁住院门。

秦楚越还记得,与他家隔着一各小院的齐大爷,以前没事的时候经常喊自己去他家吃饭。

虽然自己都拒绝了,可这份好意却不能忘掉。

但现在,自己好几次想打个招呼,可齐大爷现在看见谁都是远远地躲开。

秦楚越明白,那是怕齐大爷怕自己去找他借粮。

也许,只需要一点火星,村里表面的平静就要被彻底打破。

当天晚上,秦楚越收拾好家里仅存的一点家当。

说是家当,也不过是几件勉强说得过去的衣服。

一副破旧的棉被,自己这些年打零工攒下的几块碎银子和一把铜钱。

在带上吃饭的锅碗瓢盆,基本上就是全部的家什了。

将东西全部打包收拾起来,捆作一团。

好在这几年一直卖力气干活,也算是练出了一身力气,背起来不算费力。

只是,看着所剩不多的的米缸,秦楚越暗自叹了口气。

明明才收获不久,家家户户却没有了余粮。

这等日子,哪里还有过下去的盼头?

剩下的不方便带走的家什,被他收拾了下,分别放在了几个还欠债的乡亲门缝里。

房契地契则是送给了齐大爷。

虽然说值不了多少钱,可他已经不准备留在村里了,再留着也没用出。

再说,没了粮食,有钱还有啥用呢?

挑着一根扁担,将砍柴用的柴刀藏在腰间,秦楚越趁着夜色离开了村子。

今晚的月亮分外明亮,月光照耀着山间的小路。

只是,即使月光再亮,到底是不如白日那般亮堂,终归有照不见的地方。

这段山路虽然没想象中那么难走,但相较于白日,还是待多几分小心。

秦楚越也不晓得自己到底该往哪里闯**,只是本能地奔向平日打工的县城。

至少,城里应该有活干,有饭吃吧?

一路上,秦楚越小心翼翼地躲避着路上坑洼和不时见到的黑影。

不管是路过的野兽,还是和自己一样趁夜赶路的人,他都不想招惹。

天色蒙蒙亮的时候,秦楚越终于看到了县城的城墙。

还没到县城开门的时间,城门口已经排起稀稀拉拉的队伍。

有的是周围的村民来城里卖点东西,也有像他一样在县城打零工谋生的年轻人。

秦楚越心里暗暗松了口气,排到队伍的末尾。

等待天亮,城门开启。

“忒!”

排队进入城里,秦楚越狠狠地朝地上吐了口唾沫。

“往日进城不过一个铜子,现在这帮天杀的居然要老子三枚铜板!一群喝人血的玩意。”

说完,秦楚越又朝后边瞪了一眼。

城门口的士兵仍然忙着收进门费,丝毫没有注意背后盯着他们的秦楚越。

当然,更不会在意这种小人物的愤怒。

发现没有人注意到自己,秦楚越这才又提了提身上的东西,扭头走进城里。

县城里比起村里自是热闹的多,但是熙熙攘攘的人,多的是像秦楚越一样艰难求生的人。

“不要人了不要人了,你换个地方再问问。”

还没等秦楚越开口,就已经被店里的伙计撵出门外。

只是,这已经是自己问的第七家了。

站在店铺外头,看着密密麻麻的人群,秦楚越一时竟不知自己该去往何处。

看着眼前熟悉而有陌生的城市,秦楚越感到一阵茫然。

“咣咣咣!”

“招兵了招兵了!县太爷招兵了!”

“只要身强力壮的啊!”

“当兵吃粮,当兵吃粮!”

就在这时,秦楚越听到远处传来的敲锣打鼓的宣传声,当兵吃粮的宣传让他眼前一亮。

旋即挤过拥挤的人群,冲上去报名。

凭借着一身力气,秦楚越顺利地通过选拔,成为县城里的一名士兵。

秦楚越在军营里,虽然吃的不怎么好,但是吃饱却是没有问题。

三天一小训,七天一大训。

除开平日的馍馍,训练的时候还能见到点荤腥。

就这样,秦楚越在县城里待了下去。

一直到入冬,城外传来流寇攻城的消息。

“上上,给我上,守住城门,不然都要被贼寇杀死!”

守城的校尉声嘶力竭的喊着。

但是,贼寇的攻势太过凶猛,即使县城早有准备也无济于事。

很快,城门被攻破,庞杂的叛军队伍涌进城内,秦楚越稀里糊涂地跟着队伍成为了一个俘虏。

幸运的是,叛军并没有大开杀戒,而是保证了基本的平稳。

他们这些官军只要是愿意的,也被叛军整合到他们的部队中。

秦楚越自然也从一个吃官家饭的士兵,变成了叛军中的一员。

但秦楚越并不在乎,只要能吃上饭,跟着谁混不是混呢?

由于他一身力气,在军队中也算是出类拔萃。

几个月的训练,也算是练出了点身手。

整编的时候便被任命成了伍长,手下几个兵都是之前被俘虏的官兵。

只是秦楚越也很清楚自己的处境,自然不可能把自己这身份当回事,拿那些吆三喝五的架子。

就这样又在叛军的手下混了一个来月,由于身份高了,时不时地也能多混点荤腥。

只是,这种安稳日子注定不可能长久。

冬至三九则冰坚。

就在这最寒冷的天气中,朝廷的平叛大军到来了。

为首的是一位英姿飒爽的女将,旁边作谋士打扮的人似乎也是一个女子。

三九四九,自是最为寒冷的一段日子。

木质的枪柄被冻得冰冷,外边垫着一层布也挡不住传来的凉意,更不用提呼呼作响的北风。

秦楚越在城头上偷偷打量着下边的军队。

鞍马齐整,刀枪林立,散发着森然的气势,俨然是一支百战雄狮。

只是,秦楚越莫名的有种感觉。

那名文士打扮的女子,似乎总是把目光放到自己身上?

旋即秦楚越摇了摇头,嘲笑着自己的异想天开。

自己不过是个大头兵罢了,哪里值得对方关注呢?

很快,县城的守卫就在朝廷兵马的攻势下告破,守城的叛军如鸟兽散。

在朝廷精锐兵马面前,根本组织不了像样的反抗。

秦楚越的队伍也裹挟在逃散的人群中,跑到了隔壁被叛军占据的县城。

一路上,秦楚越出手搭救了几个碰上的叛军。

这几个人也都是之前打过交道的,人品还算可以。

既然被秦楚越救下来,索性也认了大哥,跟了秦楚越的队伍。

一行人在身后朝廷大军紧一阵缓一阵的追赶下,花了整整两天时间逃到了隔壁的县城。

有厚实的城墙作为依靠,所有人方才松了口气,感觉浑身都松懈下来。

到军营里领了点吃的,草草应付了抗议的肚子,一行人找了间破旧的空屋子扎堆睡了起来。

只是,当天晚上城里便燃起了熊熊烈火,目光所及之处似乎全都燃起了火焰。

眼见着城里火光漫天,周围吵杂声中伴随着轰隆隆的马蹄声。

同时传来阵阵喊声。

“不好,朝廷的部队进城了,大家快跑啊!”

秦楚越蓦然反应过来,自己这些败兵怕是混杂着朝廷的人马。

能跑两天到城里,肯定也是对面放水的结果。

而这些喊话的八成也是对面的手段,恐吓城里军马逃窜。

而叛军的守城将领也不是个有本事的,放任溃兵入城,只当是补充手下的力量。

也不去筛查下其中有无对方的奸细。

如此一来,秦楚越便糟了殃。

只是这样,自己这些人接下来又该何去何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