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校夫人

故事发生在战争爆发之前的两三年间。

佩里格林夫妇正吃着早点。虽说只有两个人,他们却各坐在那张长餐桌的两端。由当时一些时髦画家绘制的乔治·佩里格林家祖先们的肖像,仿佛正从墙上瞧着这两口子。管家送进早晨的邮件,有几封上校的信,有公函,有《泰晤士报》和寄给他老婆埃维的一件包裹。上校看了看他的信,然后,打开《泰晤士报》开始读起来。他们吃完了早点,站起身来,上校发现他老婆还没有把她的包裹打开。

“那里面是什么?”他问。

“是几本书吧。”

“我来替你打开,好吗?”

“行啊。”

上校一向不愿意把捆包裹的绳子割断,所以就费了点儿劲解开了绳结。

“都是一样的,”他打开包裹说,“你为什么要买六本同样的书呢?”他一边说一边打开其中的一本,“是诗歌,”他看着扉页念道,“《金字塔倒塌之际》,夏·凯·汉密尔顿著。”夏娃·凯瑟琳·汉密尔顿是他老婆结婚前娘家的姓。上校望望她,又惊又喜:“埃维,你出了一本书?你可真行。”

“我原想,你对这种书是不会感兴趣的。你愿意看看吗?”

“好,你知道我对诗歌一窍不通。不过——现在嘛,我倒很想要一本;我一定好好拜读一下。我把书拿到书房去吧,今天早晨有很多事情要办哩。”

上校带着《泰晤士报》、他的信和那本书走了出去。他的书房宽敞、舒适,摆着一张大写字台和一把皮面扶手椅,墙上挂着他作为狩猎纪念而珍藏的猎获物。排列在书架上的有各种参考工具书,关于农业、园艺、钓鱼和打猎的书籍,还有论述上次世界大战的著作。乔治·佩里格林上校在那次战争中荣获过一枚军人十字勋章和一枚金十字勋章。因为结婚前,他一直在威尔士皇家禁卫军里服役。战争结束后,他辞去军职,定居在一座由他的前辈在乔治三世时建造的很大的别墅里(距离谢菲尔德约二十英里),过起隐士的生活。乔治·佩里格林精心经营着一块约莫有一千五百英亩的土地,另外兼作当地治安推事的差事,他工作勤勉、认真尽职。到了狩猎季节,他会每周两次骑着马带猎狗去打猎。他射术高超,又是一个高尔夫球手。如今虽然已年过半百,他还能打一场激烈的网球赛,说他是一名全能运动员,一点儿也不夸张。

虽说近来体重不断增加,他仍不失为一个体型匀称的男人;高高的个子,卷曲的灰白头发,只是在头顶的地方开始有点儿脱发,一双蓝蓝的眼睛里流露出坦率的神情,五官端正,满面红光。他热心为人们办事,担任着几个地方组织的主席职务。同时,与自己的阶级、身份相称,他是一个忠实的保守党党员,他关心手下人的福利,认为这是自己的责任;并且欣喜地发现,他能够依靠埃维去处理照看病人和救济穷人的事务。在靠近村边的地方,他盖了一所小医院,拿自己口袋里的钱去支付一位护士的工资。他要求受惠者们做的唯一的一件事就是,在选举中,不管是郡选举还是普选,投他这个候选人一票。他为人厚道,对待下级从不摆架子,能体谅佃户的苦衷,在附近的乡绅中很受欢迎。如果有人说一句他是个大好人,他就很高兴(虽说还有点儿难为情),很知足了,他并不需要更多的赞扬。

美中不足的是,他没有孩子。不然的话,他一定是个称职的父亲,善良、严厉,并且一定会像绅士们那样教育儿子,送他们到伊顿公学去上学;当然啦,还要教他们钓鱼、打猎和骑马。但事实上,他的继承人却是个侄儿,也就是他那死于车祸的哥哥的儿子。这倒是一个挺不错的孩子,可性格完全不像佩里格林,不像,一丁点儿也不像。更糟糕的是,孩子那不明智的妈妈竟然把他送进一所男女同校的学校。埃维干了一桩让他失望的事。不可否认,埃维出身高贵,手里有点儿钱,是个理家的能手,很受村里人的爱戴。在佩里格林娶她的时候,她还是个漂亮的小姑娘;奶油色的皮肤,淡棕色的头发,身材健美,打得一手好网球。他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她不会生育。当然,如今她已经不再年轻,眼看快四十五岁了,皮肤已经发黄,头发失去了光泽,人也瘦得可怜。不过,她的衣着却整洁、合身。她似乎已不太去关注自己的容貌,不再花时间化妆打扮,甚至连唇膏都不用了。有时候,她穿上最漂亮的衣服去参加一个晚宴,从中人们仍能遥想到她年轻时的风采;可在平时她又是那种没有人去注意的女人。不管怎么说,她是个很好的女性,一位贤妻;至于不会生养,绝非她的过失。然而,对一个盼望有个亲生儿女的人来说,这总是件憾事。她看上去缺乏活力,这就是她的症结所在。当佩里格林向她求婚的时候,他认为自己是爱她的,起码是按照一个想成家立业的男人那样充分地爱着她。可是,随着时间的过去,他越来越感觉到,他们两人毫无共同之处。她不喜欢打猎,而钓鱼又使她厌烦。自然,他们变得疏远了。说句公道话,他不得不承认,她从来没有打扰过他。两人谁都没有当众发过脾气,也没发生过口角。在她看来,好像丈夫的一意孤行是天经地义的事;他有时到伦敦去,她从来不要跟他一起去。在伦敦,佩里格林有个相好的姑娘。其实,不能算是个姑娘,她肯定满三十五岁了,不过,长得白里透红,很是招人喜爱。他只要事先拍封电报,他们就会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过夜。谁叫他是个男人呢?一个健康正常的男人在生活中总得有点儿乐趣。他心里一直有个想法:如果埃维不是这么顺从的一个女人的话,那么她一定会更加适合做自己的妻子。可是,他并不喜欢这个想法,于是便把它拋到了一边。

乔治·佩里格林是个处处为别人着想的绅士,他刚把《泰晤士报》看完,就打发管家把报纸给埃维送去,然后,看了看表。时间是十点半,他和一个佃户约好在十一点会面,现在还有半小时的空闲。

“让我趁这个时候看看埃维的书。”他自言自语地说。

他笑吟吟地拿起书。埃维在自己卧室里收藏着不少有学问的人读的书,可没有一本他感兴趣的;既然这些书埃维爱看,那就让她看好了。他发觉眼下他手里的这本顶多不过九十页,这还对他的心思。他赞成埃德加·爱伦·坡的观点:诗歌不宜过长。但是,翻过几页之后,他注意到有些诗句太长,既不规律也不押韵。他是不喜欢读这种诗的,记得他刚上学的时候,还是个小孩子,曾学过一首诗,开头是:“那孩子站在火烧火燎的甲板上。”后来在伊顿公学上学,有一首开头写道:“毁灭抓住了你,无情的国王。”之后还学了《亨利五世》,这是学生们必须读的,学了半个学年。他惊愕地把目光停留在埃维的书页上。

“这哪里是诗呢?”他说。

幸好并不是里面所有的诗都是如此。只夹杂着几首这样的诗:上面三四个字一行,下面变成十个或十五个字一行,看上去就怪别扭的。其中有几首小诗,真得感谢上帝,倒是又短又押韵,句子长短也一样。有几首还在前面加了“十四行诗”的标题。出于好奇,他数了数,真是十四行。他读了起来,似乎还不错,只不过看不懂里面说的什么。他不由自主地重复着:“毁灭抓住了你,无情的国王。”

“可怜的埃维。”他叹息了一声。

这时,他约好的那个农民被带进书房。他放下书本起来接待。他们开始商议起他们的事情……

“我读过了你的书,埃维,”在吃午饭的时候,他说,“非常好,出这本书你花了不少的钱吧?”

“没有。我运气不错,一个出版商接受了这本书。”

“诗歌的稿酬是不会太多的,亲爱的。”他说得既温存又关切。

“不会太多,我估计也没有多少。今天早晨班诺克找你有事吗?”

班诺克就是打断他读埃维诗歌的那个佃户。

“他找我预支一部分钱,打算买一头纯种的公牛。他是个好人,我倒有几分想答应他了。”

乔治·佩里格林觉察到埃维无意谈论她的书,于是,他也用不着为换一个话题而感到不安了。让他沾沾自喜的是:埃维在书的扉页上用了她结婚前的姓;尽管他认为关于书的事不大可能会有人知道,他还是以自己不寻常的姓氏为荣的。万一某个可恶的穷文人在一份报纸上取笑埃维的作品的话,他是不会高兴的。

在以后的几个星期里,他一直没有问埃维关于她竟贸然搞起写作来的事,这看来还是明智的;同时她对此事也只字不提。倒好像写诗不光彩似的,所以他们默默地达成一个协议,不去提它。但后来发生一件奇怪的事。佩里格林因公必须到伦敦去,他带着达芙妮出去吃饭,就是每逢他进城总要跟她一起待上几个小时的那个姑娘。

“喂,乔治,”她说,“是不是你老婆写了一本人们都在谈论的书?”

“你说什么呀?”

“是这么回事,我认识一位评论家,那天晚上我们去吃饭,他带着一本书。‘是给我看的吗?’我问,‘是本什么书?’‘噢,我想这种书是不合你的胃口的,’他说,‘是本诗集,我刚刚写了一篇评论文章。’‘诗歌我是从来不看的。’我说。‘这是我看过的最富于**的诗了,’他说,‘销路好极啦,写得非常好。’”

“作者是谁?”乔治问。

“是一个姓汉密尔顿的女人。我朋友告诉我,那不是她的真姓。他说她的真姓是佩里格林。‘真巧,’我说,‘我认识一个人就姓佩里格林。’‘在军队里是个上校,’他说,‘住在谢菲尔德附近。’”

“你真不该和朋友们谈到我。”乔治生气地皱起眉头。

“不要生气嘛,亲爱的。当时我就说了一句,‘你跟我说的不是同一个人’。”达芙妮咯咯地笑起来,“我朋友说,‘人们都说他是个地地道道的老顽固’。”

乔治是个很有幽默感的人。

“你可以说得再严重点儿,”他笑了笑,“如果我老婆真的写了本书的话,我哪能不知道呢?”

“我想也是的。”

好在她对这件事没有多大兴趣。当上校开始谈到别的话题时,她早把它忘到了脑后。上校也把这件事忘了。据他判断,那个愚蠢的评论家只不过是骗骗达芙妮罢了,他一想到有人由于听说这是本热门的书,就买来一读,结果却发现满篇都是乱糟糟的不能理解的空话,就觉得怪可笑。

佩里格林是好几个俱乐部的会员。第二天他觉得该在一点钟到圣詹姆斯街去吃午饭。他打算下午早一点赶火车回谢菲尔德。在走进餐庁之前,他坐在一张舒适的扶手椅里喝着葡萄酒,这时,他的一个老朋友走上前来。

“嗨,老兄,您好?”他说,“当一位名人的丈夫,您感到满意吗?”

乔治·佩里格林望着他的朋友,仿佛从对方的眼睛里他看见一抹饶有兴味的闪光。

“我不明白您在说什么。”他回答。

“说实话,乔治。人人都知道夏·凯·汉密尔顿是您的老婆。这是少有的事,一本诗歌集竟获得如此大的成功。您看,亨利·达什伍德正在我桌上吃饭,他很想见见您。”

“真见鬼,亨利·达什伍德是谁?他为什么想见我?”

“啊,亲爱的朋友,您这阵子一个人在乡下都干些什么呀?亨利称得起是当下最好的评论家,他为埃维的书写了一篇绝妙的评论。您是说她没有把它拿给您看?”

没等乔治回答,他的朋友就把一个男人叫了过来。这人又高又瘦,前额挺宽,留着络腮胡子,长鼻子,背有点儿驼;这种人是乔治一看见就不喜欢的。经过一番介绍,亨利·达什伍德坐了下来。

“佩里格林太太正好也在伦敦吧?我多么想见见她。”他说。

“不,我老婆不喜欢伦敦,她更喜欢乡下。”乔治生硬地说。

“对我的评论,她给我写了一封很亲切的信,让我很满意。您知道我们评论家一向是费力不讨好的。她的书简直使我大吃一惊。写得那么清新,别具一格,充满了时代气息,一点儿也不晦涩。看来,她写自由体的诗歌和写旧体格律诗一样不费力气。”然后,大概他觉得既然是搞评论的,就该提出些意见来,“有时候,她的听觉还不够敏锐。不过,这没什么,埃米莉·迪金森也有这个缺点。其中有几首短的抒情诗几乎像是大诗人兰多写的。”

评论家的一番议论让乔治·佩里格林越听越糊涂。这真是个令人厌恶的卖弄学问的人。但是,上校一贯好脾气,于是有礼貌地做了回答。亨利·达什伍德接着说下去,仿佛并没有在意对方的回答。

“不过,这本书之所以获得极大的成功,是因为在它的每一行诗里都充满了**。许多年轻的诗人可以说都是些贫血、冷漠、麻木和迟钝的文人。而在这部作品里,人们却感受到了发自内心的、毫无掩饰的**。当然,其中那种深挚而坦诚的情感是悲剧性的。哦,亲爱的上校,海涅说得多么贴切:‘诗人从巨大的伤痛中创作出微妙的诗歌。’您知道每当我一遍又一遍读着这些令人心碎的诗句时,我就想起了萨福。”

乔治·佩里格林实在听不下去了,便站了起来。

“哦,您对我老婆的这本小书给了这么高的评价,真是太感谢了。我想她听了一定高兴。可是,我得走了。我必须吃点儿饭,就去赶火车了。”

“讨人嫌的家伙。”他一边气冲冲地对自己说,一边上楼到餐厅去。

在吃晚饭时分,他刚好回到家里。等埃维上床就寝后,他走进书房去找她写的那本书。他想,他该再仔细读一遍,以便亲自看个明白,看看到底有什么值得人们大惊小怪的。可是,那本书找不着了,准是埃维拿走了。

“蠢货。”他嘟囔了一句。

他早已跟埃维表示过,他觉得那本书好极啦。现在还能再说什么呢?唉,这没什么。他点上烟斗,拿起一本《田野》,一直看到他想入睡。可是,约莫过了一个星期,一天他凑巧要到谢菲尔德去一趟。他在俱乐部里吃午饭,刚要吃完,哈弗雷尔公爵走了进来。他是当地数一数二的阔佬,上校当然认识他,不过只是一般的交情而已。当公爵在他身边停住脚步时,他很奇怪。

“真是遗憾,您的夫人没能到我们这儿来共度周末,”他带着点儿迟疑可又是蛮诚恳地说,“我们有不少人盼望着见到她哩。”

乔治心中一惊,他想一定是哈弗雷尔公爵一家邀请他和埃维去度周末,而埃维连招呼都没有跟他打一声就谢绝了。他稳了稳情绪说,他也觉得很抱歉。

“希望下次能有幸见到她。”公爵愉快地说完就走开了。

佩里格林上校非常生气,一到家便对他老婆说:

“你瞧,有人邀请我们到哈弗雷尔,你怎么就给回绝了呢?为什么你说我们不能去呢?从前我们一直没有受到过邀请,那儿是郡里最好的打猎场所。”

“我倒没想到这一点。我以为这种邀请只会让你厌烦。”

“真是的。至少你该问我一声,我要不要去。”

“对不起。”

他看着她。在她的表情中好像有些他不十分理解的东西。他皱起眉头。

“我想人家总会邀请了我吧?”

埃维的脸微微地红了。

“告诉你吧,事实上人家并没有邀请你。”

“真该死,邀请你而不邀请我,他们太无礼了。”

“我想他们可能觉得这不是你喜好的那种聚会。公爵夫人很喜欢和作家一类的人交往,你知道。她邀请了亨利·达什伍德,那位评论家,并且为了某种原因,他想见见我。”

“你真该谢绝,好极啦,埃维。”

“我只好这么做。”她笑着说,迟疑了片刻,“乔治,我的出版商打算在本月底为我举办一个小型的宴会,当然,他们希望你也参加。”

“啊,我想我是不怎么喜欢这种聚会的。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陪你到伦敦。我会找人跟我去吃饭的。”

他指的当然是达芙妮。

“我料想宴会一定很乏味,可是他们坚持要办。另外,在随后的一天,那位把我的书拿走的美国出版商准备在克拉里奇饭店举行鸡尾酒会。你要是不介意,欢迎你去。”

“我怕去了给你添麻烦。不过,你要是真心邀我,我就去。”

“那可太好啦!”

乔治·佩里格林让鸡尾酒会搞得眼花缭乱。参加的人真不少,其中有的人看起来挺不错的,几位妇女打扮得落落大方,但是,那些男人似乎让他非常厌恶。经过介绍跟他认识的人,你知道,都称他为佩里格林上校,夏·凯·汉密尔顿的丈夫。男人们好像跟他没有什么话好说,倒是那几位妇女跟他说个没完。

“您一定为您的妻子感到自豪吧!那本书棒极了,不是吗?您知道我一口气从头读到尾,简直舍不得放下,并且看完了第一遍,又开始从头读起,再看第二遍。”

那位英国出版商对他说:“这二十多年来,没有哪一本诗歌集获得这样的成功,也没有哪一本得到这么高的评价。”

美国出版商对他说:“这是一流的作品,在美国准得一鸣惊人,您就等着瞧吧!”

美国出版商送给埃维一大束兰花。真是可笑,乔治心里琢磨着。当他们进来的时候,人们争先恐后想和埃维认识,很明显,人们向她表达着他们对她的赞美和钦羡,而她则报以微笑或说上一两句表示感谢的话。她兴奋得脸有点儿发红,但显得相当从容。尽管上校把所有这一切都看作一钱不值的胡言乱语,他却也不无赞赏地发现:他老婆应付得恰到好处。

“反正有一点,”他对自己说,“人们看得出来她是个贵妇人。那倒霉的洋相在这儿算是出够啦。”

上校喝了不少的鸡尾酒。有一件事让他感到些许的不安:他注意到有好几个他刚结识的人都用一种好奇的目光瞧着他,让他弄不清是怎么回事;有一次,当他从坐在沙发上的两位妇女身边走过时,他发觉她们在谈论他,等走过去之后,他几乎可以肯定她们在嘿嘿地笑。宴会结束了,他如释重负。

在他们坐着出租汽车回旅馆的路上,埃维对他说:

“你真好,亲爱的。你可以说是为酒会添了彩,姑娘们一个劲儿地议论你,说你长得英俊、帅气。”

“姑娘们,”他刻薄地说,“是老母夜叉吧!”

“你不喜欢这个酒会,亲爱的?”

“不喜欢,烦死人啦。”

她捏了捏他的手,表示同情。

“我们乘坐下午的火车回去,我希望你不要介意。上午我还得办几件事。”

“好的。你要上街买东西吗?”

“倒是想买一两样东西。不过,我想去拍一张照。我讨厌搞这一套,可他们认为我应该照一张。是给美国的,你知道。”

上校没说话,但脑子里却转悠开了。他想:当美国人看见这张相貌平平、痩小枯干的女人的照片时,知道了这就是他的老婆,他们一定会大吃一惊的。在他的印象里,美国人喜欢妖艳的女人。

他一直在思索着。第二天早晨,埃维出去了,他来到俱乐部,又来到图书馆,查阅了近期的《泰晤士报文学增刊》《新政治家》和《旁观者》。很快他找到对埃维那本书的评论。他没有很仔细地看,不过足以看出来,这些评论全是夸夸其谈。然后,他来到皮卡迪利广场的那家书店,以前他偶尔也到这儿买过书。他决定要把埃维这本倒霉的著作好好地读一读。然而,他又不愿去问她,是不是她把给他的那本书拿走了;他觉得干脆自己再去买一本吧。走进书店之前,他先看了看橱窗,一眼就看见了陈列的一本《金字塔倒塌之际》。倒霉的书名,显得多愚蠢呀!他走了进去,一个青年人迎上来,问他买什么。

“不,我只是随便看看。”直接找售货员要埃维的书多难为情呀,还是自己找一本再拿给售货员吧。真糟,哪儿也没有。最后,他只得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问旁边的年轻人:“顺便问一下,你们有《金字塔倒塌之际》这本书吗?”

“新的版本今天早晨刚到,我去给您拿一本。”

转眼间,年轻人拿来了一本。这人身材矮小、结实,蓬乱的红头发,戴着眼镜。和挺拔、一副军人派头的乔治·佩里格林上校比起来要矮一大截儿。

“这就是新的版本吗?”他问。

“是的,先生。这是第五版,销售量大得和一部小说一样。”

上校犹豫了一会儿。

“你认为它为什么这样成功呢?一般而言,人们都很少读诗歌的。”

“不过,这本书可好啦,您知道。我自己就读过了。”很明显,年轻人有点儿文化,可是口音听起来土里土气的;于是,上校本能地摆出高人一等的架势。“人们喜欢的是书里叙述的故事,引人入胜,您知道,尽管是悲剧性的。”

上校皱起眉头。他断定这位年轻人读书不得要领。没有一个人告诉过他,这本倒霉的书里还有一个故事;自己读过的评论中也没有提到这一点。年轻人接着又说下去:

“当然,书中故事不过是昙花一现,如果您明白我的意思的话。据我看,作者的灵感有几分像是来自自己的亲身经历,如同霍斯曼当年创作《西罗普郡少年》一样。他永远不写别的任何作品了。”

“这本书多少钱?”上校不耐烦地打断对方的话,“不用包上了,放在口袋里就行了。”

十一月的早晨,天气阴冷,上校穿着一件大衣。

在火车站,乔治买了几份晚报和杂志,和埃维走进一节头等车厢,在一个角落里面对面舒舒服服地坐下来,看着他的报刊。五点钟,他们一起到餐车喝了茶,闲扯了一会儿。车到站了,他们乘坐一辆在等候他们的小轿车回到家。洗完澡,他们换上吃晚饭穿的衣服。饭后,埃维说她累坏了,得去睡觉,按照惯例,她吻了吻上校的前额。然后,他走进门厅,从大衣口袋里拿出埃维那本书,到书房开始读起来。他读诗歌总是觉得困难;即使读得很认真,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也弄不明白里面的内容。于是,他从头开始读第二遍。这回他越读越觉得心里不是滋味了。他终归不是个傻瓜,等他把全书读完之后,里面说的什么,他完全清楚了。书里的诗有一部分是用自由体的格律写的,另一部分则采用传统的韵律形式。但里面叙述的故事,即使对一个没有任何文学修养的人来说,也是既连贯又明白的。这是讲一个已婚的中年妇女和一个年轻人之间的爱情的。乔治·佩里格林上校就像做一道简单的加法算术题那样,很容易地辨识出故事说的是谁了。

全书都是用第一人称写的,开头写的是那个青春年华已逝的妇女,当她发觉那个年轻人爱上她的时候,惊讶得浑身发抖。她踌躇、犹豫,不知如何是好,难道是自己在欺骗自己?突然,她发现自己也在热恋着他了,这一下把她吓得要命。她想:即使她屈从于自己的感情,双方年龄上的悬殊只能给她带来不幸,这太荒唐了。她千方百计不让对方表达出这种感情。可这一天终于到来了,他向她倾吐了爱慕之情,并逼着她表示她也爱他,还要求她和他私奔。她怎么能丢下自己的丈夫和自己的家呢;况且她已步入中年,而他正年轻力壮,两人怎么一起生活呢?他的爱情能持久吗?她恳求他怜悯她;但是,他的爱坚不可摧,他需要她,真心实意地需

要她。

最后,在战栗、心悸的渴盼中,她投入他的怀抱。接着,作者在观众面前展示出一幕令人心醉的幸福场景。仿佛这个呆板、沉闷、平平常常的世界一下子焕发出奇异的光彩,爱情之歌从她笔下潺潺流出。这位妇女爱慕她的情人的年轻健美的身体。当读到她赞赏他的宽宽的胸脯、苗条的侧腹、健硕的大腿和又扁又平的肚子时,乔治的脸红了。

“最富于**的诗”,达芙妮的朋友不就是这样说的吗,真是一点不假。令人作呕。

另外还有几首悲伤的短诗,里面写的是:当他后来偶然离开她的时候,她哀叹生活的空虚,结尾是一声哭喊,说她任凭忍受什么样的痛苦都是值得的,因为她已经享受了巨大的幸福。作者描绘了他们两人一起度过的不平凡的长夜,**过后相互拥抱着疲惫的身体入睡;描绘了他们不畏世俗的见解,愿意任由情感驾驭着,去享受那短暂的、翻云覆雨的狂喜。

书中女主人公原以为他们的爱情只能维持几个星期罢了,谁知却奇迹般地一直持续了下来。其中一首诗提道:三年过去了,而他们心中的爱情丝毫也没有减退。他一直要求她跟他远走高飞,去意大利的一座小城,希腊的一个岛上,到突尼斯的一座城堡里,这样,他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而在另一首诗里,她苦苦哀求他让事情维持原来的样子。他们的幸福很不牢靠;也许正是因为他们不能不遇到一些困难,以及他们的相会并不那么容易,所以他们的爱情才长久地保持着早期的炽烈。后来,那个年轻人忽然死去了。至于他怎么死的,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乔治没有在书中找到线索。接下来是一声长长的、悲痛欲绝的哭喊;这是一种无法公开表达,而只能暗地里宣泄的悲痛。她不得不照往常一样地快乐、招待客人、外出赴宴,尽管她生活中的乐趣已然消失。她陷入极度的苦恼之中。在最后一组四节的短诗中,作者怀着她失去情人的哀痛心情,表达了她对那操纵人类命运的邪恶的神灵的感谢,因为她至少一度曾享有过人间最大的幸福。

到乔治·佩里格林最后读完那本书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钟了。从每一行诗里,他好像都听见了埃维的声音,他不止一次地碰见了埃维常用的词句。其中某些细节读起来,对他们两个来说都一样熟悉。毋庸置疑,书里说的就是她自己的故事;显然,她过去有个情夫,后来她的情夫死啦。尽管上校心神恍惚、感到震惊,但他并没有太生气、太吃惊、太沮丧,他感到的只是诧异。简直使人难以置信,埃维竟然在外面有风流韵事,而且还搞得那么火热。他一下子恍然大悟:那次在俱乐部和他说话的男人会流露出那么奇怪的眼神,原来是这么一回事;难怪达芙妮谈到这本书的时候,显得那么幸灾乐祸;难怪在那次鸡尾酒会上,当他从那两个女人身旁走过时,她们都在嘿嘿地笑着。

上校出了一身冷汗。一瞬间,他觉得怒火中烧,跳起来想去叫醒埃维,问个水落石出。可走到门口时,他停住了。他究竟有什么证据呢?单凭这一本书吗?他还记得,自己曾经对埃维说这本书好得很。其实,他一点儿也没有看,只是假装看过了。如果他不得不承认这一点的话,他岂不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傻瓜。

“我必须谨慎行事才对。”他咕哝着说。

他决定再等两三天,周密地考虑考虑,然后再做出决策。他上了床,但久久不能入睡。

“埃维,”他一遍又一遍地呢喃着,“怎么偏徧是埃维呢?”

第二天早晨,上校和夫人照例在早饭桌上见面。埃维仍然那么平静、温柔和镇定;她是一个无意把自己打扮得更年轻的中年妇女,一个引不起他丝毫兴趣的女人。他望着她,就仿佛多年没有见过她似的。她照旧不动声色,淡蓝色的眼睛里闪烁着无动于衷的光。从她那坦率的眉宇间看不出罪恶的迹象。她像往常那样漫不经心地说了几句。

“在伦敦乱哄哄地待了两天之后,又回到乡间,多么好呀。今天上午你打算做什么?”

说得叫人不能理解。

三天后,上校走访了他的律师。亨利·布兰是乔治的一个老朋友,同时是他的律师,住的地方离佩里格林家不远。多年来,他们一直互相到对方的狩猎场去打猎。一个星期里他有两天是乡间的绅士,其他五天是谢菲尔德的一个忙碌的律师。他身材高大、健壮,总是精神饱满、喜笑颜开。他喜欢别人把他主要当作一个运动员和一个愉快的伙伴来看待,而干律师工作只是偶尔为之。不过,他头脑灵活,阅历、见识颇广。

“哎呀,乔治,今天哪阵风把你吹来了?”上校刚一走进办公室,他就发出洪亮的声音说,“在伦敦玩得痛快吧?下星期我打算带我老婆去几天。埃维好吗?”

“我就是为埃维的事儿来找你的,”佩里格林说,怀疑地看了对方一眼,“你看过她的书了吗?”

近日来的烦恼使得他越来越敏感,他感觉出来律师的表情里含有一些细微的变化。他马上警觉起来。

“哦,我看了。巨大的成功,不是吗?真有意思,埃维忽然写起诗来了。真叫新鲜。”

乔治·佩里格林几乎要沉不住气了。

“这本书让我变成了一个该死的傻瓜。”

“哎,别瞎说了,乔治!埃维写了一本书没有什么害处呀。你应该引以为荣啊!”

“别扯淡了。书里写的是她自己的事。你知道,别人也会知道。恐怕,只有我一个人不知道她的情人是谁。”

“我们每个人都有想象力,老兄,你没有理由胡猜乱想,故事应是虚构的。”

“听我说,亨利,我们俩彼此非常了解,一直同欢乐,共患难。请老实告诉我:你能当我面发誓说,你相信这是个虚构的故事吗?”

亨利·布兰坐在椅子上不安地动了动。他被乔治难过的语调弄得一时不知怎么才好。

“你怎么能问我这样的问题,你应该问埃维去。”

“我没有勇气,”乔治痛苦地停顿了片刻,然后说,“我害怕她告诉我事情的真相。”

一阵使人难堪的沉默。

“那家伙是谁?”

亨利·布兰直勾勾地看着他。

“我不知道。即使我知道,也不能告诉你呀!”

“你太不够朋友啦。难道你没有看见我现在处于多么尴尬的境地?难道你认为,受人奚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吗?”

律师点燃一支香烟,不停地喷着,一声不吭。

“我不知道我能为你做点儿什么。”律师最后说。

“我想你有私家侦探吧。请他们帮忙把这件事搞清楚。”

“派侦探去查一个朋友的老婆,不太好吧,老兄。另外,就算埃维有外遇,已经是过去的事了。我不信还能留下什么踪迹和线索,你根本查不出来。”

“不管怎么说,你就打发侦探去吧。我要弄个明白。”

“我不能那么干,乔治。如果你决心已定,只有另请高明。你听我说,即使你弄到证据,埃维不忠实,又有什么用?一个人因为自己老婆十年前与人通奸而要离婚,这不太傻了吗?”

“不管怎么说,我得把她的事情搞清楚。”

“你现在可以搞清楚。不过,你跟我一样明白,那么一来,埃维就会离开你。你愿意她这样干吗?”

乔治摆出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我不知道。我一直认为:对我来说,她是个好老婆;把家务料理得头头是道,从来没有因仆人而烦恼,花园收拾得干干净净,和村里人和和气气。真该死,我得考虑我的自尊心呀。既然我知道了她对我不忠,我怎么能和她一起生活下去呢?”

“你对她忠实吗?”

“说不上忠实不忠实,你知道。毕竟我们结婚将近二十四年了,而埃维对夫妻生活毫无兴趣。”

律师把眉毛微微一扬,可乔治光顾着说话,没有注意到。

“我不否认,我常常自己去寻开心。这是一个男人所需要的。女人就不同啦。”

“我们只是站在男人的立场上说话罢了。”亨利·布兰轻轻一笑。

“埃维决计不是个不顺从的女人,我是说,她一向很谨慎,从不轻举妄动。她究竟为什么要写出这本该死的书来呢?”

“据我看,这是一种活生生的经历。也许对她来说,用这种方式把它倾吐出来,是一种安慰。”

“哦,如果她非写不可,为什么不用个假名呢?”

“她不是用了她结婚前的姓吗。我估计,她原以为那样就足够了。假如这本书没有这么轰动的话,她用结婚前的姓就蛮好的。”

乔治·佩里格林上校和他的律师面对面坐在写字台前。上校用胳膊肘支在写字台上,双手托着脸颊,在皱着眉头思考。

亨利·布兰极力不让自己笑出来,用一种亲切、宽容的眼神回答说:

“我对埃维很了解,我想对方可能是个挺不错的人。不管怎么说,我肯定他不是我的事务所的职员。”

“这对我的打击太大了,”上校叹了口气说,“我本以为她是爱我的。她要是不恨我的话,就不会写这本书了。”

“啊,我不信,我想她不可能对你有怀恨之心。”

“你总不会装模作样说她爱我吧。”

“不会的。”

“好,那么她究竟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呢?”

亨利·布兰靠在转椅背上,沉思着瞧着上校。

“漠不关心,我是这么看的。”上校不寒而栗,满脸通红。

“归根结底,你并不爱她,对吗?”

乔治·佩里格林没有正面回答。

“她不能生育,这对我是个极大的灾难。但我一直没有让她看出来,她叫我失望。我对她一贯体贴入微,在可能的范围内,我尽量满足她的要求。”

律师用一只手捂住嘴巴,忍住要表露出来的笑意。

“这件事真把我害苦啦,”佩里格林接着说下去,“简直是活见鬼,即使倒退十年,埃维也不是年轻姑娘了。天晓得,她一点也不中看,要多丑有多丑。”他深深地叹了口气,“你要是处在我的位置上,会怎么做?”

“我什么也不做。”

乔治·佩里格林挺直腰板,严肃地盯住亨利,就像他在检阅他的部下似的。

“我不能置若罔闻呀。我成了人家谈话的笑料,我再也抬不起头来啦。”

“胡扯,”律师庄重地说,接着换了一副仁慈、亲切的面孔,“听我讲,伙计,人都死了,一切都已成过去。忘了吧,还是去跟人们谈谈埃维的书吧,要大谈特谈;对他们说,你如何为她而感到自豪。要摆出一副非常信任她的样子。你知道,她不能永远对你不忠实呀。时间在不停地前进,人们又是如此地健忘,他们很快就会把一切忘得精光的。”

“我可忘不了呀。”

“你们都是中年人了。她对你的恩情可能比你所想到的要多得多。失去了她,你会感到孤独的。如果你忘不了这件事,我想那也无关紧要。只要你的迟钝的头脑能意识到,埃维身上有许多你的慧眼还没有发现出来的东西。”

“真倒霉,听你讲倒好像一切都怪我似的。”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不过,事情也不能怪埃维。我不信她有爱上那个年轻人的愿望。你还记得结尾的那几行诗吗?我的看法是:虽然她为他的去世悲痛欲绝,但她却以一种奇怪的方式欢迎这一死亡。因为她一直认为:把他们联结在一起的那根纽带非常脆弱。他是在狂热的初恋中离开人世的,所以只品尝了爱情的幸福,而一直没有体验过爱情的短暂。她一想到他摆脱了一切烦恼,也就在自己极度的悲伤中得到了安慰。”

上校闷闷不乐地望着写字台上的墨水盒,沉默了。律师好奇而又同情地望着他。

“你能体会到为了掩盖自己内心的悲痛,她得付出多大的努力吗?”律师温和地说。

上校叹了一口气。

“我完蛋啦。我想你是对的;无法挽回的事,哭也没用。如果我大惊小怪的话,只会把事情搞得更糟。”

“嗯?”

上校可怜巴巴地笑了笑。

“我听从你的劝告。我什么也不做了。让他们拿我当该死的傻瓜看吧,让这一切都见鬼去吧。这是实话,没有埃维,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活。不过,我愿意告诉你,有一件事我至死也不明白:那个家伙到底看上了她的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