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结识李默
“李默,你真有信心三周内就查出凶手?”送走张灵秋后,关元担心地问。同样也是陵赐县人,关元倒是没多少人认得他。可能是因为他从小就过继给姑妈做儿子的缘故。
关元的姑妈在上海做有钱人家的外室,虽然有钱,但是膝下一直无子。眼看着自己的岁数大了,索性一咬牙,将弟弟家的孩子,也就是关元抱了过来,当作自己儿子养了。
被送到姑妈家时,关元还只有五岁。那天清早,天刚蒙蒙亮,关元就被大人叫起来。破天荒的,母亲居然给自己吃了一碗蛋炒饭。
猪油、鸡蛋还有白米饭,这香喷喷的味道,引得几个孩子直流口水。不过关元只将饭分了一半给妹妹关美。关家并不是只有这俩孩子,还有另外两个男孩。但关美唯独和关元感情最好。
临上船时,关元看着父母要把自己塞给一个来接自己的老妈子,顿时又哭又闹,拼命闹腾,但终究拗不过大人,被老妈子稳妥地接过去。而关美也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直嚷嚷着“要哥哥,要哥哥”。孩子们虽然不懂此次分别,就意味着此后人生会截然不同,但是大人们的神情和动作透着古怪,让孩子们感到不安,甚至产生了一种生离死别的痛感。
于是,直到船开走了,关元和关美的哭声,还在京杭大运河上飘**。
后来,关元的姑妈怕自己领养的孩子和自己不亲,于是减少了和弟弟家的往来,甚至可以说是断绝了来往。但毕竟血浓于水,等关元和关美长大了,每次见面,这对兄妹都欢喜异常。
关元到了上海后,俨然成为有钱人家的小开。不但换上漂亮的小西服,穿上了硬邦邦的小皮鞋,每天的早饭还有牛乳和黄油三明治。而这黄油三明治,又有很大的名堂,面包须得在德隆的弹跳式烤箱里单面烤好并涂上黄油,另外一面抹上炼乳才能食用。
这种考究的饮食,这种自己从前简直想象不出的生活,让一个穷孩子处处感到新奇,一时之间竟忘记思念自己那个在小县城的家了。不过当这一切新奇慢慢习以为常以后,关元又开始想念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们。
当然,他的这种情绪是不能当着姑妈,哦不对,现在已经是自己“姆妈”的女人流露出来。虽然他不知道,明明是姑妈,但却为什么要改口叫“姆妈”,但是关元很乖巧,他知道这样喊,这个女人会高兴,会让照顾自己的方妈拿出奶油蛋糕来。所以,关元虽然闹不清这许多事情,但是他却知道,这“姑妈”是决计不能叫了,只能叫“姆妈”。
后来,关元渐渐长大了。他一路念了不少书,最后还考上了新明艺术专科学校。毕业后,他和几个朋友一起办了个小报,就在那时,他遇上了李默。
当时的李默,是以一手出神入化的开锁绝技,以及逃生特技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时,欧洲正追捧一个叫胡迪尼的魔术师。虽然这个犹太人没来上海表演过,但他倒是看了不少胡迪尼的演出,当然,看的不过是一些电影海报和杂志,以及难得的几部现场记录片。但这些也已经足够了,足够让一个刚从学校出来的,对外面花花世界抱着浓烈兴趣的少年人,产生强烈的好奇和探索心。
这天,关元的姑妈收到上海租界英国总领事馆太太举办的慈善晚会邀请,邀请函上明确写着要有男伴相配。原本这场活动是轮不到关元去的,但姑妈的男伴临时有事不能参加,于是情急之下,关元被姑妈拉着参加这个晚会。
当天的慈善晚会一如既往的无聊。但是到了最后,总领事馆的太太请出了一个穿着黑色西服的中国青年来表演魔术,还夸他是“中国胡迪尼”。
这个名头瞬间吸引了关元的兴趣。
此时,已经是夜晚。在总领事馆太太家的草坪上,张灯结彩,各色灯泡闪闪发光。带着白色手套,穿着制服的男佣们快速搭建起一个临时舞台。而李默,就在这个舞台上当场表演了精彩度不亚于胡迪尼的逃生节目。
关元眼看着李默浑身绑满铁链,最后一个大锁还是自己亲手扣上的,但转眼之间,不过是隔着一个小小屏风的障眼,他就已经摆脱了铁链束缚,自由自在地跳下舞台。
众人都欢呼起来。
而参加慈善晚会的人们惊呼声还没停下,李默就又表演了一个胡迪尼经典之作:水缸逃生。
很快,一个装满水的,足有两米高的玻璃缸推到舞台。
花园里所有人都兴奋地尖叫起来。女人们摇着扇子,掩着嘴窃窃私语,她们因为激动,脸都涨红了。而男人们则站在草地上,饶有兴趣地注视着李默,这个中国男人,居然能表演欧洲最伟大的魔术师,也是逃生大师的绝技?
李默依然是一副笑嘻嘻的模样。他戴着脚铐和手铐,浑身绑满了锁链,毫不在意地钻进了水缸。“哗啦”一声,水缸的边缘冒出了水来。
这水从舞台上蔓延到草地上,凉飕飕的,但又带着春风的暖意。
水缸前依旧被挡了一个小小的屏风。
关元知道,胡迪尼的表演也会有这么一个障眼物。而表演家就在这个后面,进行争分夺秒地逃离。
一个穿着白色制服,有着一双又细又直美腿的女佣,拿着一个显示时间的架子走过来。每过一分钟,她就会翻动架子上的数字。
众人眼睁睁地看着架子上的数字已经到了8,这时,一个男佣小跑着上了舞台,一把拉开屏风。顿时,整个花园都沸腾了!
李默浑身湿漉漉的,笑嘻嘻地站在舞台上,所有的镣铐都被留在了水缸里。
此番情景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钦佩。而关元,自然是人群中鼓掌声音最响的那个。
他从来没想到过,就在自己身边,居然也有如此这般集智慧和勇气为一身的出色人物。李默的表演将当天的晚会气氛推向**。众人都纷纷打听,这个年轻的中国男子是什么来历。这时,盛装打扮的总领事馆太太骄傲地挽着李默,出现在人群中。此时,关元才知道李默是“日不落侦探所”罗伯茨的助手。
关于罗伯茨的名头,他也是有所耳闻的。据说,这个英国冒险家深入过埃及金字塔,也出入过亚马逊流域的丛林,还因此发现了不少神秘的东西,还有,那个差点让英国人和俄罗斯人打起来的“火烧索菲大教堂”的案子,就是罗伯茨侦破的。一想到李默居然是和罗伯茨这种探险家在一起工作,那么他的魔术和逃生绝技,似乎也就变得理所当然起来。
毕竟没有三分本事的人,罗伯茨怎么可能看得入眼?
晚会结束后,关元特意去拜访了李默。两个年轻人一见如故,尤其是在得知,大家都是陵赐县人时,更是欣喜异常。后来,他俩常常在一起厮混。
直到这一次,两人回到了陵赐县,为的是查李默养父之死的真正原因。而眼下,关元听到李默居然一口承应三周内查出凶手,饶是李默能耐再大,也总有个万一吧?万一查不出来,怎么办?
“三周之内找到凶手。”李默笑了笑,眼神中却透着一股深思,“不这样说,一定不能这么快打发走张灵秋。”
“为什么?”关元奇怪地问。
“因为汪旅长给他的破案期限是一个月,而眼下已经过了一周了。所以,我只有三周时间。”李默淡淡地说。
汪旅长要张灵秋破案的前后经历,他是早就打听清楚的,因而这个三周的时间,他也只是按照要求所说。
“可是三周之内破不了案,你就要成为凶手了啊。”关元鼻翼两侧**了下,眼神中出现一股焦虑。他最看不透的就是李默这个人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有时,他看起来非常聪明,永远都会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但有时,例如现在,却把自己往死路上逼。
李默站在花园中,看着随风摇摆的野草野花,伸了一个懒腰:“这个事情嘛,事在人为吧。”
听着李默嘟囔着说了一句废话,关元摇了摇头,暗自想着,这个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