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刘邦来了

话说这天刘邦一个人在街上溜达,跑到卖狗肉的樊哙那里蹭点狗肉吃,没想到往常人满为患的樊哙狗肉店居然门可罗雀,一问才知道,人人都幻想着能够迎娶白富美,都纷纷捐点钱,然后挤进吕家大门去了。刘邦一听,心想,哼哼,这吕家大小姐一定是我的。

立马连狗肉都不吃了,就去了吕公家。此时萧何是管记账的,就照例说道:“你打算捐多少钱?一千以上坐屋里,一千以下坐屋外,钱捐得越多离吕公越近。”

刘邦袖子一挥,步子一跨,钱袋子一扔,直接高喊:“老子捐一万,位子不用加了,直接跟吕公坐一桌。”

而萧何记录完打开袋子一看,啥也没有,正准备赶走刘邦,没想到吕公听见了,就出来看看。萧何自然就解释说,刘邦吹牛,根本没有一万,硬说自己有一万,我正打算赶他走。然而吕公确非常人,他一看刘邦这洒脱不羁异于常人的混混样,再细观望刘邦面相,天庭饱满,气色红润,乃贵不可言之相,于是当即就把刘邦请进来。

由此可见古代人也注重相貌。

刘邦一上桌,县令曹德就很不高兴,他儿子曹郭也喜欢吕公的大女儿吕雉,他本次前来正是为了儿子的婚事。而且刘邦这人他也知道,在他看来,等到朝廷平定了那帮反贼,刘邦没有价值了,这类混混迟早也是要被处死的。

所以县令曹德直接便说道:“吕公,这个刘邦我知道,是个出了名的混混,老大不小了,还有个跟寡妇的私生子,这等人有何德何能坐上席?”

刘邦没想到县令曹德居然当面揭他的短,要换了一般人早就羞愧极了,但是刘邦是何等人,脸皮比城墙还厚,哪在乎这些,居然哈哈大笑道:“曹县令,这只能说明我老当益壮能耐大,哪像你家曹公子,听说年纪虽小,对女人已经力不从心了。我看吕姑娘嫁给我,总好过嫁给你家公子守活寡强!”

这下曹县令气得怒火中烧道:“你这个造谣生事、满口诳言的粗鄙之人,本县令懒得与你计较!吕公,我公务繁忙,先行告辞了。”

这些当官的自然是嘴上一套心里一套,说是懒得计较然后拂袖而去表现得很豁达,其实心里早就盘算着怎么坑死刘邦,临走前更是瞪了刘邦一眼,企图用官威吓吓刘邦。然而刘邦那可是被人吓大的,他一点儿也不在乎自己惹了曹县令,在他看来,要不是自己压着底下那些混混,这曹县令的沛县怕是早就鸡飞狗跳了。

吕公也没想到刘邦不光衣着形象洒脱,更不畏强权,连曹县令都不放在眼里。在别人看来刘邦死定了,但是在吕公看来这却是成大事必须具备的,若老是畏手畏脚,怕这怕那,将来怎可成事?再观察,这刘邦有吃有喝,很快便把刚刚的事抛诸脑后,一边跟旁人敬酒,一边吹嘘自己功夫了得。这是什么心理素质?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这心理素质起码是十级以上水准。

吕公对刘邦是越看越欣赏,觉得这等人我吕公活了这么大年纪还是第一次见到,行了,小伙子我看好你哦,就是你了。

刘邦其实哪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而是他一向如此。他是个混混,过去经常就是吃了上顿没下顿,今朝有酒今朝醉那是他的日常生活状态。但刘邦跟那些偷鸡摸狗的又不一样,刘邦有文化,也有底线和手段,他可以骗吃骗喝,到处赊账不还,但是没有直接去抢去偷,他在混混当中品行节操算是不错的了,而且他对朋友非常慷慨。刘邦的特点其实可以概括为:懂得取舍,随心所欲而不逾矩。

酒过三巡,吕公直接便跟刘邦说道:“我的大女儿吕雉会洗衣做饭,你若不嫌弃,我把女儿嫁给你怎样?”

刘邦一听,心想,这回赚大发了,原本就想着蹭一顿吃的,没想到居然中了彩票!我莫非真的头顶有祥云,白富美都倒贴我?

不过刘邦毕竟是老江湖,沉得住气,他假装推辞道:“我家境贫穷,吕公你女儿嫁给我怕是要吃苦,还请吕公再三考虑一番。”

吕公没想到刘邦居然还会推辞,一般人遇到这等好事怕是立马答应,生怕自己后悔,这刘邦倒好,居然还劝我再考虑考虑,这下子更是坚定了吕公把女儿嫁给刘邦的决心。吕公直截了当地说道:“我女儿吕雉虽然生在富贵之家,但我一直没有把她娇生惯养,从小就让她操持家务。有了我女儿帮你操持家务,你一定能放开手去成就一番事业。”

刘邦一听自然明白自己装也装够了,于是少不了吹牛道:“多谢吕公赏识,他日我若能成事,必立她为后!”这个时候刘邦也没想到,他随口一说,后面居然成了真。当然刘邦也兑现了诺言,自己被封为汉王之后,让吕雉成为了王后,再后来自己成了皇帝,更是封吕雉为皇后。由此可见我们做事情要敢想敢说,你连牛都不敢吹,还有啥胆量去做成这件事。

不久之后,刘邦便在众多兄弟羡慕的目光中,迎娶了吕雉这个白富美,一下子那是走路都飘了。见刘邦那嘚瑟样子,曹德县令恨得直咬牙,从此更是跟吕公不相往来。曹德的儿子曹郭却是对吕雉念念不忘,都快害了相思病。于是曹郭手底下的一个小人就献策,朝廷需要人手去给皇帝修建陵墓,正好这一批是押送一些囚犯去,这些囚犯大都犯了死罪,逮到机会一定会逃跑,搞不好还会造反杀了押送他们的官员。如果让刘邦负责押送,到时候就算一路上没事,到了皇陵那儿没有个一年半载也走不了,在此期间,大人你乘虚而入,讲清利害,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