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孟邸借宿

驱车五十分钟,孟思嘉将车停在了一扇铁门前。

副驾驶座上的庄天舜摇下车窗,伸出脑袋望了一会儿。

前方的铁门宽十米左右,上部像是巴洛克风格的铁艺雕花,铁门旁边的石墙上嵌着一块电子显示屏。

孟思嘉将车回了空挡,拉起手刹下了车,她走到显示屏前面,低着头让眼睛正对着显示屏。

“正在扫描虹膜——”一个甜美的女声响起,“密码正确,欢迎回家。”

铁门“咔”的一声后,缓缓地向两边打开。

一条道路呈现在两人面前,正前方是一个花园,修剪得整整齐齐的景观树,被地上的欧式路灯照得发亮。

四周是更为高大的乔木,地上的落叶却很少,看得出有人频繁地在花园里打扫。

她重新挂挡,然后载着庄天舜来到地下车库,停好车,两个人坐电梯从车库另一头回到了一层,依次穿过园林景观、露天游泳池,以及花园的一隅,最终来到了一座高大的别墅前面。

说是别墅,其实更接近古堡的风格。

这个高档小区里面的别墅都是这一类欧式的风格,相当别具一格。

孟思嘉站在门前犹豫了一下,转念一想,这个点父母应该已经睡着了,于是轻手轻脚地打开门,以几不可见的幅度招了招手,示意庄天舜进来。

庄天舜的运动鞋踩在大理石地板上,橡胶摩擦光滑地面声响有点儿大。

“嘘——”她示意庄天舜走路的声音小一点。

庄天舜停住脚步,眨眨眼,走路的脚步放轻了一些。

“嘉嘉,你回来啦!”

孟思嘉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一跳。

孟思嘉的母亲林玉红最后一个字的尾音还没发完,看到孟思嘉身边站着的庄天舜,马上一脸大喜过望的表情,连忙快步走过来一把拉过她,轻声说:“你男朋友?”

“妈,我把你这表情拍下来,我爸保准以为你中了一千万呢。”孟思嘉笑,“他是文物局的同志,协助办案而已。”

“这协助办案都协助到家里来了,是不是在别的方面也要互相协助一下?”

“哎呀,他——他有点事,今晚回不去了,只能住在这儿。”孟思嘉脸莫名地就红了起来。

林玉红用余光看了庄天舜两眼,心想,这小伙子虽然看着有些瘦,不过能看出来长年锻炼,手臂上肌肉线条也很明显,五官也还算清秀。

“妈,你别多想啊,也别乱说话吓着人家!”孟思嘉看到母亲的表情,不禁有些汗颜。

“知道了。”林玉红微微一笑,转向庄天舜,“小伙子挺精神的,你叫什么名字啊?”

“阿姨,我叫庄天舜。”

“庄天舜,好名字,够霸气!小庄啊,快坐,嘉嘉你还杵在那里干吗?赶紧给客人倒杯茶啊,我去给你们做点夜宵。”

“阿姨,不用麻烦了。”

“要的,要的。年轻人,多吃点,营养才能跟得上啊!”说着,林玉红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庄天舜拗不过她,便跟着她一块进了厨房。

“阿姨,我来帮您洗菜吧。”

“好啊。”林玉红赞许地点点头,心里乐开了花,从冰箱里翻了一会儿,抱出来十几样东西,一股脑儿扔在了灶头上。

庄天舜愣了愣,敢情阿姨这是要做满汉全席呢?

“阿姨,这菜会不会有点多?”

“哪有!不多,不多。”

厨房里一阵噼里叭啦的忙碌过后,庄天舜端上了最后一盆菜,林玉红也解下围巾擦着手出来。

“嘉嘉,快过来一块吃啊!”她朝孟思嘉招了招手。

孟思嘉叹了口气说:“我不吃夜宵,会长胖的!”

“说什么傻话,吃个一两顿哪会那么容易长胖啊!”

“会的!”孟思嘉斩钉截铁地说,“我先上楼洗澡了!”

林玉红跟庄天舜对视了一下,见庄天舜木木的样子,赶紧替女儿解释:“小庄你别介意,她天天说要减肥,都快瘦成一道闪电了,真不知道现在的女孩子都是怎么想的。来,我们吃,别管她,哎呀,没想到,你这么会做菜呢,你女朋友一定很开心吧?”

庄天舜脸一红,道:“阿姨,我没有女朋友。”

林玉红一听,心中更加欢喜。

刚才在厨房,庄天舜怕林玉红忙不过来,便帮她洗了胡萝卜,并且切成了丝。他的刀法本来就精细,加上孟思嘉家里的刀具都是高档货,自然用得更加顺手。

他修长的手指在案台上翻飞,仿佛弹钢琴一般,看得林玉红心花怒放。

不过光有刀工还不够,林玉红便试探着让他炒一个菜试试,没想到他做菜水平也是一流,不仅炒菜的时候姿势优雅帅气,而且炒出来的菜也是色香味俱全。林玉红尝了一块,发觉这完全不亚于米其林三星厨师的风采。

林玉红在一旁看着,赞许地点着头,她眼里看到的是海参刺青、油焖大虾,脑海里已经开始搜寻贵溪省哪里的学区房比较好这种讯息了。

两个人的夜宵吃得相当融洽,庄天舜的学历、工作、为人,尤其是这一手厨艺,让她十分满意。

但是年纪有点小,才二十五岁,可是他谈吐间又表现得相当成熟,兴许是接触社会比较早的缘故。总之,林玉红就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她还邀请庄天舜以后常来“鉴赏文物”,因为他们家收藏的古玩确实不少,但是言下之意,庄天舜自然也听得出来。

他礼貌地说有机会一定再来,林玉红也是眉开眼笑,好不欢喜。

重点是庄天舜还把她做的三道菜都吃完了,他自己做的也吃得差不多了。林玉红在一旁看得很是开心,毕竟自己女儿那个食量,是远远不能让她这个“家庭厨师”得到满足和自豪感的。

吃过夜宵,庄天舜提出要帮忙洗碗,林玉红笑着摆摆手,将碗放进了洗碗机。

收拾完厨房,两人便在客厅有一搭没一搭地继续聊着。

都说女儿是父母的宝,是掌上明珠,可是这个上升的曲线到了二十五岁这个关口就会发生质变,陡然开始走下坡路。

而这个质变的原因只有一个——没有男朋友。

林玉红自然也是这催婚大军里面的一员,可是偏偏孟思嘉已经二十八岁了还一脸的不着急,这可把她急坏了。

但是她心里清楚,自从那件事情之后,女儿的心里承受了许多悲伤,所以她也没有安排太过紧凑的相亲行程。

孟思嘉能理解母亲的心情,于是也没太在意,母亲安排的相亲,她都不用敷衍,直接摆出自己是刑警这一身份,许多男的就望而却步了。

警察的确是个很高尚的职业,可同时也是个危险的职业,大多数事业有成的男性,都不愿意让自己未来的妻子去冒这个险,纷纷要求孟思嘉婚后辞去警察的职务,在家安心带孩子,或者转行从事一些比较轻松的活儿。

孟思嘉自然不肯,当警察是她一生的追求,而且,也是她和他的誓言。

他说几十年太短,恨不得跟她相恋一百个世纪。

直到听到潮起潮落的声音,温热的拥抱,紧得让她透不过气,炽烈而深情。

突然枪声响起,子弹划破空气,贯穿皮肤和骨骼,月光开始消散,潮汐退去,那胸膛也慢慢变冷,空气里只有挥之不去的火药和血腥的气味。

孟思嘉打了个冷战,回过神来,莲蓬头里喷出的水已经变得冰凉,她这才将开关往右一打,晶莹的水滴从她白皙的皮肤滑落,带着同样冰冷的记忆一同流进了地漏。

她裹起浴巾,走出淋浴间,在卧室穿好衣物,打开书桌最底层的抽屉,拿出那张明信片。

明信片正面是茶卡盐湖的风景照,背面是他刚劲的字体,落款还有一片花瓣,她深呼吸,仿佛能透过纸闻到阵阵花香。

人就是这样的,就算你把那些秘密锁在盒子里,埋在地下两万里,再把钥匙熔掉,你都总有办法把它找出来,打开,再看上一眼,然后又再次费尽心思地深埋起来,进入下一个循环。

她将明信片放回抽屉里,上了锁,把钥匙塞到衣柜的深处,下了楼回到客厅。

林玉红热情地抓着庄天舜聊,出于礼貌,庄天舜也尽量有问必答。孟思嘉下楼看到的便是自家母亲那熠熠生辉的眼睛以及庄天舜略尴尬的笑容。

她赶紧打断林玉红的话头:“妈,不早了,你该睡觉了。我带他去客房休息。”

林玉红恋恋不舍地终结盘问,庄天舜也暗暗舒了一口气。

孟思嘉领着庄天舜快步离开客厅,来到外面的回廊。她最后一回头,发现母亲林玉红还朝她示意,做了个加油的手势。

孟思嘉一阵汗颜。

穿过回廊,两人来到北面的客房,孟思嘉打开了门,在墙上摸索一会儿打开了灯。

“你今晚就住这儿吧,明天我上班的时候可以顺便把你载到文物局。”

“好。”

孟思嘉顿了顿,看着他,过了几秒,终究只是叹了口气,转身走到电视机前。

那里有一个玻璃雕塑,是一只手的造型,正做着一个托举的动作。

玻璃雕塑的手掌上面,搁置着一个烟灰缸,也不知道是哪位客人这么有艺术感,将金属材质的烟灰缸搁置在玻璃材质的手上,两种材质凑在一起竟然十分和谐。

孟思嘉拿起烟灰缸,递到他手里,道:“要抽烟的话,记得用烟灰缸!”

“嗯。”庄天舜轻声应和。

他盯着那个玻璃雕塑看了几秒,突然接过孟思嘉手里的烟灰缸,向前走几步,将烟灰缸放回了雕塑的手掌心。

做完这一切,他扶着下巴又看了一会儿。

“怎么了?”

“你还记得,那个镇墓兽吗?”

“怎么,你想到什么了吗?”

“镇墓兽的手如果是类似这种姿势——”他指着那个玻璃雕塑,“是不是就可以在上面搁置东西了?”

孟思嘉沉吟了一会儿,道:“你的意思是,镇墓兽可能就是吴益聪上吊用来垫脚的东西吗?可是那个镇墓兽高不过三十厘米,房间的绳套离地面两米一二左右,吴益聪身高一米七,上吊时脚距离地面还有四五十厘米,所以那个镇墓兽的高度不足以当作支撑啊。如果他是自杀,踩在镇墓兽上踮着脚也上不去啊!”

“如果在这上面再垫一个东西呢?而且由于他的重力,导致镇墓兽出现裂痕,运送过程中一颠簸,很容易就碎裂了,而碎裂之后就让人更难联想到这一点了。”

这一下解释了两个疑点,孟思嘉听罢,心里有些欣喜若狂,但还是有些疑点悬而未解,连忙问道:“可是在现场没有发现别的可以用来垫脚的东西了啊——除非是他的家人在撒谎。”

“其实还有一种可能。”

“什么可能?”

“干冰。”

“干冰?村子里能买得到干冰吗?”

“镇上可以买得到,有时候镇上的文艺会演、婚庆典礼之类的场合,会用干冰来制造烟雾,现在临近过年,有的村子会举行祭祀活动,若是去购买干冰,是完全不会让人产生怀疑的,不过若是吴益聪的家人购买过干冰的话,那就有一定的嫌疑了。”

“可是到镇上购买干冰的情况还是属于少数,如果去买过一查便知,为何不直接用冰呢?现在村子里都有小卖部,有些家里也有冰箱,冰明显更易得、更常见、更难以追溯啊。”

“冰融化了会留下水,现在是初春,水渍很难自行风干。如果地上有一摊水,难免会让人起疑,而干冰升华了就变成气体,一般是很难察觉的,一打开门,空气涌入,就什么也找不到了,所以可能是出于这个考虑吧。”

“这么说,吴益聪很有可能是他杀,因为自杀的话没必要这么大费周章地来这么一出。”孟思嘉沉吟一番,继续道,“我明天通知局里调查镇上卖干冰的地方,看看最近都有哪些人买过,如果他碰巧是虎潭村或者附近的人,那么嫌疑就很大了。”

孟思嘉既兴奋又有些担忧,感觉离真相近了一步,可是又害怕会绕进更深的旋涡里。

她看向庄天舜,又问:“可是,如果是凶手提前准备了干冰,要伪装成吴益聪是上吊自杀的情形,他又是如何让吴益聪上吊的呢?难道他还能让吴益聪心甘情愿地自己上吊?”

“吴益聪当然不是自己上吊。”

“那就是说,是凶手把他搬到绳圈上的?”

“嗯。”

“怎么可能呢?如果是一个成年男子,理论上是可以把一个十八岁的大男生搬起来,但如果是吴益聪死前搬起来的话,稍有倾斜,吴益聪的上半身就会弯下来,根本就不可能把他的头放到绳圈里面;如果是吴益聪当时已经死了,那么势必出现尸僵,趁着这时候,倒是可以将他的尸体搬起来,看准脖子放到绳圈里面,可是脖子处的肌肉也已经僵硬了,这样绳圈造成的勒痕,势必跟生前就被勒住形成的痕迹不一样。”

孟思嘉说完,觉得自己的思路还算无懈可击,看着庄天舜,等待他做出回应。

“你吃过串串吗?”庄天舜笑笑,问了一个似乎无关紧要的问题。

“没有。”孟思嘉一脸的疑惑。

“就因为你不吃夜宵,所以你忽略了这一点。”

“串串跟这有半毛钱——”孟思嘉脑子里忽然灵光闪过,张大了嘴巴半晌才合上,惊讶地说,“我知道了,用一根棍子之类的东西从裤子的底部穿进去,贯穿衣服,从衣领穿出,这样就可以避免了举起吴益聪的过程中,他的身体发生弯曲。这就跟串串的原理差不多,这样一来,是有可能在吴益聪死前就将他放到绳圈里面,造成自杀的假象!”

庄天舜点点头,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那到底是什么工具呢?凶手做完这一切之后应该会将棍子撤除掉,可是现场周围都没有发现——”孟思嘉深吸一口气,右手一拳打在自己左手的掌心,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难道是墙角那个钉耙?”

“真聪明。”

“哈哈——”

孟思嘉也顾不上分辨这句话到底是赞许还是揶揄,总之心情很激动,毫不掩饰地大笑起来。

庄天舜看了满面桃花的孟思嘉一眼,笑着摇摇头,又回归那个安静的状态,双手枕在头后面,仰面望着房间里精致华美的洛可可式吊顶。

孟思嘉从一阵激动中缓过神来,看着缄默不语的他,心里还是有些不解,为什么他在和母亲说话或者发表自己观点的时候总是侃侃而谈,可是面对自己的时候却又态度冰冷,经常欲言又止,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

她摇了摇头,暂时不想思考这么深奥的问题,便轻声道:“那你先休息吧,我回房间去了。”

庄天舜以微不可见的幅度点点头:“晚安。”

她转身带上了门,从另一端回廊绕回南边,上了三楼。

孟思嘉辗转了许久,仍是没有睡意。

她坐起身来扭亮台灯,将今天发生的事情和线索又整理了一遍。如果庄天舜的推断是正确的话,那么还有一个疑点需要解决,那就是吴益聪在被抬起来后放进绳圈的过程中,为什么不挣扎?要是他猛烈地挣扎的话,就算是成年男子也无法在这种情况下把他抬起来。

如果当时他被绑起来了,那凶手倒是有可能强行把他抬起来,可是那样的话身体势必会留下别的外伤,比如捆绑的勒痕什么的,这又跟法医说的除了脖子的勒痕没有其他明显外伤相悖,被棍棒敲晕、被电棍电晕等情况也都会或多或少地留下外伤。

不过,致幻剂、安眠药,或者更神乎其技的“催眠术”,理论上是可以造成昏迷的情况。

这样一来,调查的范围又可以进一步压缩了。

她将这些工工整整地记录在笔记本上面,16开的笔记本上写了满满十页,而第十页的背面,她只在中间写了一个小小的名字:庄天舜。名字的底下还画了两条横线。

写完这些,她合上笔记本,关掉台灯又回到**,一直辗转到两点多,才渐渐睡去。

这天一早,闹钟还没响,孟思嘉就起来了,换好衣物,洗漱完下楼一看,发现庄天舜正在跟母亲一起吃早餐。

两人有说有笑着,场面十分融洽,她感觉自己在这个画面里显得有些多余。

但她还是走了过去。

“嘉嘉,你醒啦?快来吃早餐,我去上班了,你们慢慢吃,慢慢吃!”说完,林玉红冲她一眨眼,转身拿起桌上的香奈儿包包,踩着小红底的高跟鞋,游刃有余地快步穿过客厅,开门出去了。

孟思嘉坐下来,喝了两口粥,算是吃过了早餐,抬头对庄天舜说:“你吃完了吗?”

庄天舜抬头看了她一眼,又低头看看自己手里的小半截油条,一把塞到了嘴里,然后从鼻腔里面发出一个沉闷的声音:“嗯。”

孟思嘉忍不住轻轻笑了一声:“喝口牛奶再走吧,别噎着了。”

庄天舜用力咽了一下,轻轻咳了咳,果然还是噎到了,他连忙拿起牛奶喝了一口,站了起来。

他捶了捶胸口,缓缓道:“你不吃吗?”

“我们仙女都是喝露水就饱了。”孟思嘉笑笑。

“嗯,你说什么?”庄天舜一脸不解地看着孟思嘉,仿佛她说的是外星语。

“开玩笑的,我早上一般都只吃一个红心猕猴桃。”说着,她拿起一把小巧的水果刀,将猕猴桃从中间劈成两半,再拿起一个勺子沿着皮一挖,轻轻松松地就把那半个猕猴桃从果皮分离出来。

黄亮的果肉,火红的心,看着就令人食欲大增,空气里还满是清新的果香。

孟思嘉将舀出来的半颗猕猴桃放进嘴里,幸福地咀嚼着,自然的果香瞬间在舌尖蔓延开来。

庄天舜看着她将一个猕猴桃吃出了仙果的满足又可爱的样子,抿唇一笑低下了头。

孟思嘉没有将庄天舜先送回文物局,而是直接将车驶向虎潭村。

又是近两个小时的无聊时光,车里静得出奇,期间只有孟思嘉接了一次沈远打来的电话,剩下的时间里,车里只听见庄天舜点烟以及摇下车窗的声音。

停好车,两人沉默地穿过喧闹的市集和田垄,沈远此时正站在村口等着他们。

令孟思嘉惊讶的是,张为民也在。

一看到孟思嘉,沈远便喜笑颜开,迎上来就是一个标准的军礼:“早啊,孟警官。”

“你更早呢,沈警官。”孟思嘉回敬一个更标准的军礼,脸一侧对张为民道,“张叔早啊,你也来啦?”

“嗯,听你的,出来活动活动。”

孟思嘉知道这是玩笑话,张为民此番前来,自然是为了那张《夜鬼行山图》。

因为今天一早黄海突然打电话自首,对自己参与盗墓的事实供认不讳,说从墓穴里带出来了一个“碗”,并称看到了一张画着群山和游魂的书画,一开始没有来得及拿出去,所以第二天又折返回古墓。警方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就派警员前往黄海家一探究竟。

根据这个描述,确实很难不让人联想到传说中的《夜鬼行山图》,这也是孟思嘉没有直接送庄天舜回文物局的原因。

孟思嘉一队和县公安局的几个警员在村口刚好会合,准备一同进村,前往黄海家的祖屋。

黄海的祖屋在东边的雁回山上,穿过地堂,还要走三四百米的灰土小道,两边有几间猪圈,里面不时传来几声慵懒的猪叫,一股难以言说的臭味时隐时现,再往前走一些,两旁变成高低不一的平房。

一行人穿过这片居住区,往东走五十米,便来到了这条山路的起点。

山路的中段有些陡峭,不过两旁有些野生的合欢树,可以抓着树枝往上攀登。

“幸好这几天没有下雨,不然这条路可难爬了。”张为民大概是看气氛太沉重,率先开了口。

几个人都看向张为民,可是终究没有人说话——每个人都怀着自己的心事。

为了缓解这个尴尬,张为民干脆自顾自继续说着:“山上的杜鹃花都开了吧,今天忙完了,我们可以去看看。”

“好啊。”孟思嘉勉强扯出一个笑脸。

几个人身后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回头一看,一个身穿警察制服的人,正往他们这边跑过来,一会儿就追上了他们。

“孟警官,沈警官,大事不好了,黄海家……”

“怎么了?”孟思嘉心里一惊。

身穿警服的人上气不接下气,双手撑着大腿,缓了口气说:“有村民报警,说黄海家着火了!”

“什么?”

众人惊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