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青春年少,初心萌动
十七岁的夏天,是沈思九一生以来经历的最昏暗的日子。
天气闷热无风,窗外柳条无精打采地垂着,水泥路被晒得泛出点点银光。房间里的旧风扇吱呀响着,桌子上放着一台很旧的录音机。
沈思九打开了晚间广播,广播里在播一首很老的歌。
她枕着手靠在桌子上,双目无神地盯着窗外发呆。
客厅里,她的继父张齐成刚喝完酒回家,母亲李佳琳不满地念叨了一句,张齐成便抬起手狠狠一巴掌扇在李佳琳的脸上。
“你带着个拖油瓶嫁给我,我给你吃给你住已经是恩赐了,我在外面怎么玩你都管不着!”
张齐成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拳打脚踢地殴打李佳琳。
这不是张齐成第一次家暴了,开始的时候沈思九还会出去劝架,但每次劝架的后果就是自己也被痛打一顿。她怕了,干脆像蜗牛一样整个缩了起来,她将广播的声音开到最大,试图忘记这些。
“给我把声音关小点!”张齐成不满的声音从客厅传来。
紧接着,张齐成一脚踢开了房间门,揪着沈思九的头发将她狠狠摔在地上,抬起手一巴掌扇在沈思九的脸上。
“你这个没良心的小贱人!和你妈一个德行,就知道花钱花钱,我欠你们的吗?”
沈思九被摔得七荤八素的,脸也火辣辣疼得厉害,但她大气也不敢出。
要是惹怒了张齐成,又是一顿痛打。
她干脆咬牙承受着张齐成的踢打,等张齐成打骂够了,这场暴风雨也就结束了。
旧风扇依旧吱呀吱呀地响着,沈思九捂着青一块紫一块的伤口,抬头看向白花花的天花板,脸上写满了绝望。
两年前,沈父生意失败,丢下李佳琳和沈思九落魄逃离。李佳琳在危难之际遇到了如今的老公张齐成,带着沈思九改嫁到这里。
沈思九本以为杭州会给予她新生,没想到却跌入更深的噩梦。
张齐成没和李佳琳结婚前人模狗样的,结婚后就原形毕露,每天除了喝酒就是打牌,输了钱回来就开始家暴。
沈思九感觉自己的人生忽然就被蒙住了所有的光,昏暗得让人窒息,曾经那个活泼乐观的她,忽然之间什么都没有了。
但她没有逃跑的勇气和能力,只能一天天地咬牙坚持着……
好在马上要开学了,去了新的学校,接触新的人和事物,她的人生便能看见阳光了吧?她想。
开学那天,天气意外的很好。一大早,沈思九换上第七中学的校服,来到了新的学校里,她踩着轻快的步子来到食堂吃早餐,准备迎接新的生活。
但沈思九没想到的是,来到新学校的第一天,她的神经性贪吃症就犯了。
两年前的家庭变故让她患上了这个奇怪的病,每当精神压抑或者紧张的时候,她就控制不住想吃东西。
坐在新学校的食堂里,看着周围投过来的各种陌生的目光,她忽然就紧张起来,于是悲剧便发生了。她光是早餐就吃了七八个人的量,她一直不停地往自己嘴巴里塞食物,仿佛食物能够弥补她心里的空缺。
七中的同学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大家都被她那副狼吞虎咽的样子吓得不轻,一边往后退,一边小声讨论。
“她是谁啊?怎么这么能吃?吓死人了。”
“新来的转校生吧,以前没见过啊,太可怕了,学校快被她吃垮了吧……”
“我们还是离她远一点吧,说不定有什么病呢……”
“对对对,快走快走!”
……
听着这些嘲笑声,沈思九也瞬间慌乱了。
她知道,她期盼的新生活又要离她远去了。
看着桌上这些让她疯狂的“罪魁祸首”,沈思九猛地站起来,飞速逃离了现场。
但是她也不敢去上课,于是就躲到了教学楼附近的一棵榕树下。
她瘦弱的身子缩成一团,肩膀轻微抖动着,眼泪决堤般狂流不止。自己只是能吃而已,为什么大家要这样说自己?自己做错了什么?
沈思九沉浸在悲伤里,完全忽略了上课铃声。
就在她哭得稀里哗啦时,一个白色的身影出现在她的视线里。
隔着斑驳的阳光,那人朝她看了一眼,他有一双熠熠生辉的眼睛,眼形生得十分好看,眼里却透着一丝若有似无的淡漠。
他长得真好看。
这是沈思九用朦胧的视线勾勒出的对他的第一印象。
她擦了擦眼泪,小心翼翼地又看了他一眼。夏日阳光洒在他面前,如盛开的矢车菊般温暖明亮。
就在对上男生的眼眸时,沈思九却卑微地将头低了下来。
她哭起来的样子一定很丑,她想。
“吃吧。”男生却将手里的早餐递给了沈思九。
沈思九微微一怔,犹豫着伸手去接。
他为什么主动把早餐给了自己?
沈思九打量着他递早餐的手,修长干净。
很奇怪,沈思九就这样被他的一只手吸引住了,她想抬头去看他,却迟疑了。
她不敢,在他面前,她太卑微了。
然而就在这短暂迟疑的瞬间,男生已经转身走远了。等她再抬头时,只看见一个清瘦的背影。
男生个子很高,一米八左右,剪着干净利索的短发。奇怪的是,原本死板难看的校服,穿在他身上竟然有一种别样的美感。
沈思九不知道他的名字,却盯着那个背影看了许久许久。她原本已经坠入冰窖的心,仿佛也随着她手里温热的早餐,一点点被焐热了。
要是那天早晨他没将手里的早餐递给自己,那他们之间,就不会有后来的故事了吧?沈思九卑微地想。
夏日的天气说变就变,原本艳阳高照的天空瞬间被乌云笼罩,沈思九不得不擦干眼泪往教室里跑。
雨水淅淅沥沥地落在石板路上,滴答作响,这条石板路有三百多米,路的尽头就是教室。沈思九看了看时间,刚好赶上下一节课。
她的教室在第三间。
她拍了拍身上的雨渍,走进了高二(2)班的教室。
班主任让沈思九做了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说了一下今天早上迟到的事,让她下次注意,就随手点了一个空位让她坐过去。
青春时期的友谊很微妙,突如其来的你融入不了任何一段看似平常的关系,沈思九木讷地站在教室里,深深地感觉到自己与这个新集体的格格不入。
“沈思九是吧?”就在这时,一个有点熟悉的声音响起,那个高大清瘦的身影又出现在沈思九的视线里。
是刚刚她遇到的那个男生。
沈思九愣在原地,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他是在喊自己,于是点头如捣蒜。
“这是你的书,上节课你没来,老师让我把书给你。”男生的语调冷冷清清的,将沈思九的书放在她的桌子上之后,便转身坐回了自己的座位上。
“转学第一天就逃课,你真厉害。”这是男生对沈思九说的最后一句话。
沈思九下意识地把头低了低,目光却不由自主地再次落在他身上。
不知道为什么,知道他和自己在同一个班时,她的心底居然涌起一丝莫名的欣喜。
他坐在第一排,他成绩应该很好。
他眉目俊朗又清秀,笑起来应该很好看,可沈思九没见过他笑。
“他叫季滕,是我们班班长。”见沈思九盯着季滕的背影发呆,同桌苏瑾好心提醒了一句。
苏瑾是个很温暖的女孩,在全班人都针对沈思九时,她作为沈思九的同桌,一直对沈思九怀有善意,这让沈思九很感动。
沈思九朝苏瑾挤出一丝感激的笑容,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了下来。
但她的心里,一直默念着季滕的名字。
季滕,季滕。
这名字真好听。
从那个时候起,“季滕”这两个字,似乎就在沈思九的心里扎了根,成为她心里的一根刺。
沈思九以为漫长的岁月终究能够拔出她心里的刺,殊不知岁月无情,催得她心里的刺生根发芽,疯长似草。
青春年少的日子,天空总是蔚蓝,太阳永远火辣,过剩的热情洋溢在大家脸上,时间嘀嗒嘀嗒流逝得很快。
一转眼,沈思九入学大半个月了。
今天是一学期一次的地震逃生演练,听着广播里的警报声,沈思九又开始紧张了。
作为一个有精神性贪吃症的人,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犯病,所以对于常人来说一次普通的逃生演练,放在还没适应新环境的沈思九身上,却是个极大的挑战。
“思思,一会儿你抓住我的手,跟着我跑就好。”似乎是看出了沈思九的害怕,苏瑾朝她笑道。
“好。”沈思九点头,把苏瑾当成了自己唯一的救命稻草。
“大家注意了,地震逃生演练现在开始!请大家护住头部,按顺序依次快速离开教室!”
随着警报声的响起,班主任高昂的声音传来。
班主任姓陈,是个中年男人,大家都喜欢喊他“老陈”,他嗓门很大,话还特多,关键是他这人带着一股土味的幽默,严肃语气中带着一丝搞笑,所以同学们对他是又爱又恨。
沈思九坐在最后一排,焦急地捂着头部等着逃出教室,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她不停地做着深呼吸,告诉自己一定能行。
就在轮到沈思九撤离时,前面的同学不小心推了她一把,她整个人都跌倒在地。
“后面的同学,抓紧时间,要是地震真的来了,你们磨叽成这样,警察来了也救不了你们!”老陈的声音再次传来。
沈思九慌慌张张地站了起来,一手护住头部,一手抓住了身边的同学,快速地往外面跑。
她以为身边的人是苏瑾。
人群快速地往同一个方向疏散着,沈思九太紧张了,导致她不敢看身边的人一眼。一路上,她死死拽着那只手,仿佛那只手是她所有能量的来源。
却没有发现这只手,和曾经递给过她早餐的很像。
干净修长。
人来人往,人潮汹涌,那时候的沈思九还不知道,她将永远都忘不了在那次逃生演练上给过自己温暖的手。
“思思,快过来,我找了你半天呢!”来到操场之后,不远处传来了苏瑾焦急的声音。
听到苏瑾的声音,沈思九愣住了,苏瑾在那边?那她抓住的又是谁的手?
她慌忙抬起头,却撞上了季滕那双冷清的眸子。
是季滕,她居然拉着季滕跑了一路……
一瞬间,沈思九的脸涨得通红,整个人都手足无措起来。
“你还要拉着我多久?”季滕的声音从沈思九的头顶传来,“再不过去蹲好扣你平时分。”
“哦。”沈思九这才缓过神来,连忙朝季滕点点头,松开了季滕的手,红着脸蹲到了苏瑾身边。
“思思,你吓死我了。还好班长在后面善后,把你带出来了,否则被老陈看到你就惨了。”苏瑾靠在沈思九耳边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
沈思九的脑子嗡嗡作响,她的目光,却透过人群落在了季滕身上。
作为班长的他在操场上帮着班主任维持纪律,他的身影干净又帅气,黑色的碎发垂在额头,看似平静无澜的眼波散发着闪烁的光泽。他站在那里,即使什么也不做,也让人赏心悦目。
沈思九不敢光明正大地一直盯着他看,便默默地将头低了低,但她的余光里,依旧全是他的影子。
从那天开始,季滕仿佛就成了沈思九昏暗的人生里温暖的太阳。
只要有他的地方,她的世界仿佛就被阳光普照着。
她常常会在上课的时候用余光捕捉季滕,大部分时间都是盯着他干净的背影。他一转身,她又慌忙移开了目光。
每次他看她的时候,她都在看别处,但每次他看别处的时候,她都在看他。
她最喜欢老师点季滕回答问题了,因为那样的话,她就能光明正大地抬头看季滕了。
沈思九也不明白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感觉就像是瓶中等待发芽的种子,永远不能确定未来是什么样子,它却真心而倔强地等待着、期盼着……
然而这些,是沈思九一个人的秘密,她不敢告诉任何人,包括苏瑾。
她记得有次下课间隙,苏瑾趴在课桌上眨巴着眼睛看着她,一边转笔,一边问道:“思思,你转学过来也有一段时间了,有没有喜欢的男生啊?”
沈思九涨红了脸,连忙摇头:“没有。”
“没有,你脸红什么啊?”苏瑾凑到她面前,环顾了一圈开口道,“我觉得季滕不错,他这样的在文科班可是稀缺人才,又高又帅又有才。”
听到季滕的名字,沈思九的脸红得更加厉害了。
“可惜我不喜欢季滕,他太引人注目了,我攥不住,我还是想找个踏实点的。”苏瑾歪了歪头,眼睛眯成一条缝,“思思,你呢?你喜欢季滕这种类型吗?”
被苏瑾这样一问,沈思九害羞得低下了头。
“我去接点水喝。”她连忙拿起杯子站了起来,试图掩饰自己的尴尬。
“我还没说完呢,你着急走什么啊?”苏瑾的声音再次传来,“听说季滕至今还没喜欢的人呢,思思,你要是喜欢的话可以努力一下。”
沈思九握着保温杯失神了好一会儿,不敢再和苏瑾谈这种话题了。
她怕再多说几句,她对季滕的心思就完全暴露了。
那一天,“喜欢”这个词,在她的心里初成雏形。
在老师不停地强调高考的重要性之后,同学们上课显得特别积极认真,仿佛要把空缺一年的知识都补回来。
今天是沈思九最喜欢的语文课。
她弓着身子,跟着语文老师一起小声念着今天的课文。
临近下课时,天边滚来了团团乌云,伴随着轰隆隆的雷声,狂风卷着暴雨,像无数条鞭子似的往窗户上抽。
又下雨了。
班上的人抱怨了几句,纷纷拿出手机联系家里,让家长们送伞过来。
沈思九斜靠在桌子上,盯着手里破旧的手机,终究没按下拨号键。
她不敢给李佳琳打电话,要是被张齐成知道,肯定又免不了一顿痛打。
“思思,快给父母发信息吧。这雨一时半会儿停不了,下课了,爸妈来了刚好可以一起回家。”见沈思九发呆,苏瑾看着她好心提醒道。
她朝苏瑾笑了笑,没接话。
她知道这雨一时半会儿停不了,但比起早些回家,她更愿意待在教室里。
对于她来说,教室比家温暖多了。
更何况,她的父母也不会来接她。
夏天的雨总是绵长又反复无常,看着窗外反反复复下个不停的雨和渐渐被接走的同学,沈思九的心空****的。
她捂着头靠在桌子上,用书挡住自己的脑袋,试图把自己藏起来。
后来,身边的苏瑾也被接走了,教室里只剩下了沈思九一个人。
看着空无一人的教室,沈思九的心底忽然涌起一丝巨大的孤独感,她终于忍不住了,趴在桌子上痛哭起来。
那些她努力想遗忘的痛苦回忆,此刻排山倒海般向她袭来,她没有家了……
原本热闹的教室变得空****的,就像沈思九原本幸福的家变得物是人非一样。
沈思九越想越难过,哭得更大声了。
等她再抬起头时,天空暗了下来,雨也小了很多。
她揉了揉发红的眼睛,收拾好作业本,准备淋着小雨跑回家。
她刚站起来,便看见她的桌子旁边放着一把蓝色的雨伞。
那雨伞上还沾着水迹,一看就是刚遮过雨的,难道是苏瑾知道自己没回家给自己送伞来了?估计看见她在哭,苏瑾默默把伞放下就走了吧。
沈思九感激地笑了笑,撑着那把仿佛还带有体温的伞离开了教室。
苏瑾真是个好姑娘,找机会一定要好好谢谢她。一路上,沈思九感激地想。
雨过天晴的晚上,街道上的小贩推着小推车开始摆摊了,路过的行人也停下脚步围着等烧烤,昏暗的路灯把沈思九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原来再昏暗的青春也有美好的一面。
第二天是晴天。
沈思九将那把蓝色的雨伞小心翼翼地叠好,放进书包里,来到教室后将雨伞拿出来递给了苏瑾。
“苏瑾,谢谢你。托你的福,我昨天晚上没淋雨。”沈思九小声对苏瑾说道,正犹豫着要不要把自己的早餐分给她。
苏瑾却一脸疑惑地看了看那把伞,朝沈思九摇头:“思思,这把伞不是我的哦。昨天晚上回到家我就洗澡做作业了,怎么了,你家人没来接你吗?”
什么?
沈思九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伞不是苏瑾的?
在高二(2)班,除了苏瑾还有谁会对自己这么好呢?
苏瑾盯着那把蓝色的伞看了半晌,忽然拍了拍脑袋说道:“我就说这伞怎么这么熟悉呢,思思,这伞是季滕的。”
季滕的?
沈思九心莫名一慌,小声问:“苏瑾,你确定这是季滕的伞吗?”
“确定,刚开学的时候,我见他用过一次。他就喜欢蓝色,当时还被班上几个男生调侃呢。”苏瑾肯定地回答,“估计是看你没带伞,把伞借给你了吧。一会儿下课了,你还给他就好。”
说这话时,季滕刚好背着书包走进了教室。
俊朗的脸上依旧没有什么表情,他径直越过所有人坐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气定神闲地放下书包,把书拿出来就开始早读了。
沈思九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季滕清瘦的背影,心底涌起一丝不知名的悸动。
季滕昨天晚上是特意来给自己送伞的吗?
他是不是又看见自己哭了?
沈思九窘迫地将头低了低,怎么每次自己落魄的一面,都会被季滕看见呢?
“丁零零—”
伴随着早自习的铃声,老陈进来了。
“沈思九,你站在那里发什么呆呢?大晴天的拿把伞在求雨吗?”看见站着发呆的沈思九,老陈扯着嗓子吼了一句。
听到老陈的话,同学们一阵哄笑,都朝沈思九这边看了过来。
沈思九感觉到季滕也看了自己一眼,她快速地将那把伞塞进了书包里,红着脸坐了下来,连忙拿起课本开始看书。
老陈又开始喋喋不休地说着他的长篇大论。为了掩盖住他的声音,同学们故意读得很大,老陈说了几句后无奈地看了眼自己班上这群人精孩子,便转身出去了。
而沈思九的脸,一直涨红得厉害。
他只是无意间看了她一眼,她却脸红了一整天。
“季滕,你的英语作业本怎么是湿的啊?你昨天晚上淋雨了吗?”下课的时候,英语课代表将季滕的作业本举起来,看着季滕问道。
季滕低着头看着卷子,头也不抬地“嗯”了一声。
英语课代表是个男生,名叫李桐,剪了个小平头,平日里油嘴滑舌的。他父母都是英语老师,从小英语口语就很棒,所以一直是二班的英语课代表。
李桐平日里和季滕关系不错,听说季滕淋雨了,便凑到季滕面前,笑眯眯地问:“季滕,怎么回事?昨晚去哪儿玩了?我可是亲眼看见你妈送伞给你了,还是你的小蓝伞呢。”
季滕的脸阴了阴,忍无可忍地斜了李桐一眼:“收你的作业去。”
“我这不是关心你嘛,平日里英语老师老夸你的作业既干净字迹又好看,这次交上去她老人家可要失望了。”李桐摇摇头,拍了拍季滕的肩膀,这才转身离开了。
听到这些话,沈思九下意识地将头低了低,用余光看了第一排的季滕一眼。
季滕就像没听到李桐的话一般,依旧低着头在写卷子,那双冷清的眸子透着冷漠和疏远。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透过薄薄的窗帘投射在他的身上,他整个人都在闪闪发光,特别是那双干净修长的手,仿佛在书写魔法。
沈思九贪恋地看着他,隔着书包将那把蓝色的伞紧紧抱在怀里,仿佛拥抱住了她所有的温暖。
不知道为什么,因为这把小小的蓝伞,她开心了一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