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与你相遇,好幸运

关于后记的内容,迟迟不知道写些什么好,却一心固执地想留下点儿痕迹。

当我拿到一本书,习惯最先看后记。

我更倾向于关注与我有相近的三观、相同的爱好、相似的脾性的作者,不谋却能合,而后记里最能捕捉到这些蛛丝马迹。我一直乐此不疲地这样做,只是不知道,那些拿到这本书的读者,是不是也有这样一个小怪癖。

这本书从落笔到完稿,写得非常快。

这个青梅竹马的故事,像是自己的记忆一般,印在我的脑海里。我要做的,只是找到合适的词语,准确地描述他们。

我小时候因为父母工作的变动,频繁地搬家,所以我的生活圈里,并没有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记忆中曾出现过那么一个女孩儿,她很聪明,能拼那种复杂的乐高,她也很笨,在街上好好走着路能把拖鞋踢进下水道。

我们会偷用大人的口红将嘴唇涂得像是吃辣椒肿了似的,我们会一起等下午少儿频道的大风车乐园,也会模仿《金粉世家》的经典桥段演得不亦乐乎。

我家在一楼,她家在四楼。

那时候没有学会告别,那天清晨,父母收拾好行李带着我和弟弟坐车离开时,她攥着扑克牌正兴高采烈地下楼找我。我们在楼梯口碰面,当时并没有意识到分别便是永远。

我接过她的扑克牌再也没有机会还回去。

那一年八岁,读二年级。

崭新的环境里有新的朋友站在我家窗下喊我上学,我也会给新的朋友准备生日礼物,偶尔还会被班里的臭男生欺负。

家附近的广场上有一种花,听大人说它们每天傍晚七点半开放。于是每天晚饭还没吃完就丢下筷子往广场跑,撅着屁股蹲在花坛旁,掐着时间等它们开放。那是我们的秘密基地,那时过年文化广场上还会放两个小时的烟花。

我们手牵手,以为不会再分离。

直到弟弟到年龄开始上学,父母无暇照顾两个孩子的生活起居,便决定将我送到姑姑家读初中。

小学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我和朋友们躲进文化广场的大舞台上,蹦蹦跳跳地唱着某年六一儿童节上表演过的节目。我们过家家开超市扮演爸爸妈妈,那一年《还珠格格》大热,我们一人拽一条手绢模仿梨花带雨的紫薇。

我将姑姑家的座机号码写下来,给了最好的朋友。

那一年十一岁,小学毕业。

初中毕业后,我考上了省城一中。距离家近一些,回家的次数多了起来,而与姑姑家那边的初中朋友却越来越疏远。

我渐渐习惯在陌生的环境中做到最快速地融入与自处。

情窦初开的年纪,我开始悄悄在日记里藏着喜欢男生的名字,看他喜欢看的书,走他走过的路,听他无意中提起的歌。

可能是越长大锋芒就越明显,也可能我的青春期来得比较晚。我会在自习课上偷吃辣条吃柚子、戴着耳机看英文版《暮光之城》;我会和既无话不说又臭味相投的好朋友吵架、闹僵,渐渐变得陌生;我也因为座位分配不公与老师理论,场面尴尬失控。

争吵后的那句对不起还没有来得及说出便又分别,喜欢的男生因为转学毕业拍合照时没有到场。我已经学会了分别,但是并不喜欢它。

那一年十八岁,高中毕业。

有相遇就会分别。意识到这一点的我,对于分别并没有那样的恐惧。

这一年二十二岁,我再一次,与一群朋友走散。

我来到陌生的城市,从事自己热爱的职业,班级群里热热闹闹说着的玩笑、讲着的段子都成了最美的回忆。

我还会遇到更多的人,与更多的人分别。

但是,我不再害怕。

能够相遇,便是一种幸运。而分开,也不应悲伤。

江京雨与孟哲冬的爱情,罕见而又珍贵。青梅竹马而又两情相悦,终究是一大奢求。

唐桃夭与丁坤,才是更多人的常态。我私心在大大的童话故事里埋藏了小小的现实,不是为了强调现实的残酷,而是希望每一个女孩儿都能够对爱情充满渴望与期盼,相信自己能拥有那渺小的幸运。

你要相信,你终究会遇到对的那个人,就算没有青梅竹马的陪伴,也可以有一见钟情、怦然心动的时刻。抑或,在未来的某一天,在地球的某一个角落,唐桃夭与丁坤,仍然能够以久别重逢的姿态遇见,兜兜转转,幡然醒悟对方才是自己的命中注定。

我们要等。

用自己最好的姿态,等那个对的人到来,不早不晚不遗憾。

2018年10月

长沙

廿四欢